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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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作者:边学愚 [2007-6-7 ]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着眼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解决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为抓好首都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和促进中央、市委的各项战略决策真正落实到基层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突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要把选人用人与培养锻炼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制约,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整体效能。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仍然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和流动较慢等问题。在优化队伍结构中,要及时充实专业人才,重点补充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安心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从政法、审计、经济管理等部门选调一些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加大对领导骨干、文字骨干、办案骨干等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逐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适时推进干部交流,把队伍中的优秀干部输送出去,逐步形成干部的合理流动机制。要定期组织内部轮岗,坚持统筹规划、动静结合,保持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维持工作的延续性;把执纪办案等重要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重点对象,认真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将组织需要和干部特长结合起来,把干部轮岗到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确保培养干部和促进工作两不误、两加强。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和新走上领导岗位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房地产等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提倡选派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挂职锻炼,上下级机关也可根据需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通过参加专项工作等方式在实践中锻炼干部,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要整合教育培训的资源,制定好教育培训计划,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落实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和学习考核制度,使教育培训和提拔使用真正结合起来。
    ——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干部的日常管理。要研究制定好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结合实际需要,对与公务员法不相适应的制度规范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干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要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与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加强沟通协商,研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办法。要以严格的措施保证落实,充分尊重和体现干部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制定政策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程度,不搞“袖口”政策;执行政策时靠干部群众的监督,让干部群众掌握政策,了解规则,熟悉程序,不搞暗箱操作。通过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推进干部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干部的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掩;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现象的研究和探索,逐步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合理配置、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要关心爱护干部,在政治上通过开展谈心活动等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上要关心支持,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生活上要关心照顾,对在边远和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给予更多的爱护和帮助,开展定期走访、定向帮扶等活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又不向组织反映、依靠自己努力克服的基层干部,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现并主动予以关心帮助,将组织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抓住中央纪委组建先进人物报告团的契机,配合市纪委宣传好沈长瑞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身边的典型,激励干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

    二、突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我们要加强基层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实现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下移,工作重心下移。
    ——进一步完善区县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当前,一些区县的重要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既没有纪检监察机构,也没有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缺乏日常监督。要充分认识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对于及时纠正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规范权力行使、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设置标准,重点是在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区县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中,审批权限相对集中、人财物等管理权限较大、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部门设置。要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与组织、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商,争取重视和支持;对于因编制等因素难以落实的,可以采取配备兼职干部的形式,先把职能和机构明确下来。
    ——积极推进区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中央加强党内监督、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决策,有利于解决派驻机构监督乏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不到位、查办案件较难等突出问题。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区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指导,在具体方式方法上不作统一要求,不搞一刀切;鼓励区县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机构和使用编制,探索富有特色的新模式。不管采取的是什么模式,什么方式,都应做到“三个切实加强”: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切实加强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探索完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区县是关键,乡镇街道是基础。目前,乡镇街道纪(工)委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首先要强化职能作用。进一步突出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抓住乡镇街道纪(工)委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机制。再次要构建监督网络。区县纪委干部部门应高度关注村级纪检力量的配备问题,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力量的作用,把这支力量作为乡镇纪委工作的延伸和工作力量的有益补充。
    ——积极探索推进区县巡视工作。开展巡视工作,对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拓展巡视工作的领域和范围。已经开展巡视工作的区县,一方面,可以把巡视工作的领域从区县直属委办局、乡镇街道,延伸到区县直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另一方面,可以把巡视工作的对象向更广泛的范围探索延伸。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巡视机构。没有启动巡视工作的区县,可以结合实际,整合现有的干部资源,采取抽调已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但没退休的同志参与巡视等有效办法,先将工作开展起来,积累经验,达到既推进工作、又发挥干部作用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巡视工作的经验,掌握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上下功夫,采取回查巡视等形式,逐步建立集中巡视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作者系北京市纪委常委兼干部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