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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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蓟 来源: 编辑:胡文远 肖 军 添加时间: 2006-8-14  点击:1230次
当前,在全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下,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以及“可亲、可信、可敬”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因此,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要课题。
一、抓灵魂,始终坚持把思想理论武装摆首位
一是要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准确把握理解《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并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政治坚强,明辨是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三是要恪尽职守,精通业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积极探索、加强、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真正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抓基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严格执纪、文明执纪、廉洁执纪的良好形象。一是要强化内部监督。将其贯穿于日常管理和执纪办案的全过程,实行事前警示监督、事中措施监督、事后回访监督,防止以纪谋私、以案谋私。二是要强化社会监督。将重要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结果予以公开,接受干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强化定向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坚决查办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干部。
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特别是谈话制度、诫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案回避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流程,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建制度立“高压线”,强监督设“安全网”,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运行。
三、抓关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一,加强能力建设。基层纪检干部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把学习科学理论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第二,加强作风建设。基层纪检干部要将“两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勤政廉洁)、“三发扬”(即发扬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座右铭”,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四种精神”(即公正无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深入一线加强锻炼,克服“看不懂、说不过、斗不赢”的现象,做到“五讲”(即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讲团结、讲纪律),达到“三高”(即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并严格按党章办事,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
四、抓机制,理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成长的渠道
一是严把“入口”关,高标准选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上,既要注重业务素质,更要注重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把德才兼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为首要标准,坚持和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结合基层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能,建立具有基层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干部上岗条件和任职资格制度,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强化竞争和激励机制,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其考评结果与评奖、晋职晋级挂钩,以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
三是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合理交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掌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制定交流规定,落实交流措施,对优秀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可以实行提拔交流;对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可以实行培养锻炼交流;对年龄偏大、素质较低、任职较长的,可以实行调整交流。通过各种途径的交流,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