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网络侵权盗版 十问网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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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网络侵权盗版 十问网络机构
www.hexun.com 【2005.10.21 09:46】 新闻出版报/赖名芳 方圆 程晓龙


  编者的话

  网络侵权盗版,是一种发生在网络空间的侵权盗版行为。高科技是网络侵权的技术特点;跨地域是网络侵权的空间特点;数量大,取证困难,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是网络侵权的案件特点,大量侵犯软件、电影、音像制品、MP3等作品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是网络侵权案件的内容特点……这些特点,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网络侵权,自有其深刻的自身原因和外部条件,比如,大量的“三无”网站无视行业准入规章,擅自从事互联网运营服务,成为整个行业的害群之马;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一种新兴的权利,在产业界尚不能得到严肃的认同;网络海量的存储特点,搜索引擎威力无边的检索特点,技术在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一次次与网络版权发生抵触;同样是技术上的特点,又使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处举步维艰。本报今日特辟出专版,试图从网络侵权的四个层面,向网络机构“问”个究竟,期望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贡献绵薄之力。


  釜底抽薪因势利导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当务之急,也是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

  要遏制网络侵权盗版的浊流,首先要采取釜底抽薪之策。

  ——加大对经营性网站登记和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工作的力度。对未经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网站和经版权部门认定专门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网站,一律依法关闭和取缔。

  ——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未经登记或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服务者,不按照有关规定记录或者保存有关信息、拒绝管理部门查询有关登记或备案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严肃处理。

  ——加大技术、经营方面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对生产、销售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工具、设备的行为,查处网络游戏“外挂”盗用游戏源代码、私自架设盗版网络游戏服务器的行为,查处未经批准的以互联网技术支持的非法出版活动和文化经营活动,查处利用网络发布经营信息,并通过邮寄、现场交易等方式经营侵权盗版制品的单位和个人。

  ——要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必须突出版权部门的主体地位。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项出现较晚的著作权。不但不法分子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行为肆无忌惮,就是一些版权权利人也熟视无睹。版权管理工作者具有专业优势和著作权法赋予的执法主体地位,是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的重要力量,应该在对非法侵权网站的认定,对侵权案件的查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


  要形成网络健康发展的绿色空间,还必须因势利导。

  ——密切结合案件查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对侵权盗版网站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起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

  ——实行行业自律,加强互联网及其相关行业管理。鼓励、支持相关网络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的宣传引导工作,从严规范网络接入服务、网络服务器主机托管业务机构、网站、网吧等的设立标准和从业标准,提高网络服务行业从业水平。从行业自律和网络接入服务的基础工作抓起,建立规范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