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网络侵权盗版 十问网络机构(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1:34:33
如何规避网络侵权盗版 十问网络机构(4)
www.hexun.com 【2005.10.21 09:46】 新闻出版报/赖名芳 方圆 程晓龙




    层面三:技术经营 谁开启网络侵权盗版方便之门

     ●搜索引擎是否该为网络音乐盗版负责?

     ●交易网站的非法信息该由谁来把关?

     ●谁在庇护“私服”和“外挂”?

  网络搜索引擎:是否该对内容负责

  今年9月16日,北京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百度的音乐搜索侵犯了上海步升文化传播公司的音乐版权,判百度赔偿后者6.8万元人民币。此后,包括索尼、BMG、华纳、百代以及环球等5大唱片巨头也纷纷起诉百度。消息一出,立刻在提供搜索业务的互联网公司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如果百度最终败诉,那么免费的网络音乐搜索就有可能将退出网络舞台。

  音乐搜索似乎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一直让传统唱片公司如鲠在喉,因为据估计,音乐搜索特别是免费搜索中,90%以上的音乐有盗版嫌疑。最近一段时间,侵权官司更是频频发生,在百度被起诉之前,就传出九天音乐网与21CN网站被告侵权的消息,结果被告不得不花高额费用买断了某唱片公司的版权。随着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可能会被牵扯到音乐版权的纠纷中,提供MP3下载服务的其他搜索引擎也面临被起诉的危险。

  对于将网络维权的矛头指向提供链接的搜索引擎的这种做法,业内人士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雅虎中国搜索事业部总经理李锐指出,版权问题实际上是音乐产业的企业与网民需求及习惯之间的矛盾,音乐搜索只是反映网民需求的一种平台。搜索引擎的工作是从网络上获取信息,如果出现盗版现象,有关方面应当加强源头的清理整顿,而不是将矛头对准音乐搜索。

  中国搜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陈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目前,关于音乐下载的版权问题是有一些争论,但是国家的相关法规也没有定论。而其中的搜索引擎是一种信息搜索工具,提供这种搜索服务,并不能为各个网站的内容负责。

  针对音乐搜索引发的知识产权问题,网易公司今年8月宣布停止了MP3搜索业务,成为首个吃螃蟹的公司。网易表示,之所以停止MP3搜索,是因为随着《互联网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的实施,互联网的版权问题已经越来越被社会所重视。MP3搜索虽然跟歌曲版权没有直接关系,但一定程度上对真正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起到了帮助的作用。网易并不希望年轻用户因为MP3搜索而习惯“拿来主义”。

  像网易那样关掉搜索引擎固然可以避免盗版嫌疑,但是似乎也破坏了互联网的链接自由精神。那么,如何寻找一条合适的途径既能满足网民的下载需要,又保证来源的合法性?据悉,百度已经和一些国际及国内音乐版权组织的版权授权监控方达成协议,从10月份开始将铃声下载服务指向正版合法的音乐下载地址,并逐步将音乐下载中的非法链接取消,在铃声下载的收入中获得分成。此外,百度还与合作厂商重新设计了影视检索和下载的流程,以包月的形式进行在线影视下载业务。

  为盗版提供交易平台:该不该承担责任

  网上交易是近年来兴起的交易形式,“淘宝”、“易趣”、“易拍”都是在国内颇有名气的在线交易网站。然而虚拟的交易平台在让人们享受在线买卖乐趣的同时,一些非法交易信息的出现也让人们顾虑重重。

  对于网民发布的个人交易信息,网站有没有审核的义务?当出现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些问题在今年的“淘宝网”侵权案中都已经浮出水面。

  在线交易网站“淘宝网”,今年7月刚刚过完两周岁生日就被卷入了“中国首例网络电子交易平台音像侵权案”中——湖南某音像出版社向其索赔54万元,原因是有人在这个交易平台上出售侵权盗版制品。据了解,去年7月,金蜂音像以2.8万美元的价格,从韩国独家引进了在韩国内外都很火的韩剧《火鸟》,并获得了国内的独家版权,正当金蜂音像看着如雪片般飞来的各地订单喜出望外的时候,情况却急转直下,批发商陆续取消了大部分订单。与自己惨淡经营状况相比,淘宝网上《火鸟》光盘买卖却截然相反。正版定价180元36集的《火鸟》光盘,正在被56个用户以24元的价格叫卖,显然,这些都不可能是正版货。金蜂音像说,不包括购买版权、翻译、报批投入的费用,仅被取消的订单就损失了200多万元。尽管网上售卖的是个别网友,但金蜂音像认为淘宝网的作用就像超市中的销售服务,虽然卖的不是自己生产的东西,但这个交易平台却犹如租赁柜台,真实地存在着。金蜂音像认为,如果没有淘宝网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为提供通知付款、通知发货、通知结算等交易信息服务,售卖盗版音像制品不会如此如火如荼。

  为盗版光盘提供网上交易平台而成为被告的淘宝网,认为自己难成侵权主体。因为自己只是一个信息服务提供商,而不是信息内容的发布者。网友发布信息、进行买卖,淘宝网并不对实质内容进行选择、编辑和修改,免费提供货款支付平台和中介服务,并不意味着参与到出售涉嫌侵权的音像制品过程中。

  这一案件目前虽然仍然没有结果,但是只要稍稍浏览一下国内这些交易网站就会发现,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绝对不是个别现象。记者分别在“淘宝”、“易趣”、“易拍”的“分类查找”中搜索了时下流行的电视剧、电影制品,发现大部分价格都低的惊人,电视剧光盘的售价普遍是4—5元一张,电影光盘的价格大多不超过10元,其中有不少影视剧根本没有被国内出版社引进过——很显然是网络下载后刻录的。

  其实对于网络侵权,提供平台的交易网站并非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一问题。在用户注册这些网站的时要接受的一个“服务协议”中,都有相关条款注明“不得发布非法信息”或“不得出售违反国家法规的商品”,然而,用户只要注册成功,在提交产品信息的时候都不必经过网站审核,这使得“服务协议”实际上并未起到约束作用。

  打击“私服”“外挂”:电信服务也应垒起一道关

  如果说网络音乐搜索引擎和在线交易网站是否助长盗版是个有争议的话题,那么对于网络游戏而言,电信服务企业扮演的角色也十分尴尬。

  “外挂”的最初意思是外部调用程序的通俗称法,在此主要指那些可能对游戏的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程序。“私服”是指没有得到网络游戏的制作商法定许可而私自存在并运营的服务器。“私服”、“外挂”问题一直以来被称为是网游致命硬伤,既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又侵害游戏厂商的利益。因此成为此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之一。

  今年10月13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架设网络游戏私人服务器(简称“私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3个犯罪嫌疑人选择网络游戏《传奇3》作为发财的工具,购买了游戏网络版本以及相关的器材后,他们私自架设服务器,推出90元和300元的会员制(远低于官方价格)招揽全国各地的《传奇3》玩家。据了解,如果法院认定非法赢利金额50余万元成立,那么两被告面临的将是3到7年的有期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的罚金。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网络游戏私服案,该案的审理及判决对于全国范围内的“私服”非法营运者无疑是个打击。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如中国网通、中国电信等在各地的分公司一般都建有服务器机房并向社会提供主机托管业务。“私服”“外挂”网站的服务器一般都托管在网络服务运营商的机房中,由这些网络服务运营商代为管理和维护服务器。执法部门在查处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主要通过查找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对服务器托管用户的资料及其存储内容及时进行取证。

  然而当执法部门追踪到服务器机房,试图调查取证时,却往往遭到这些服务器机房管理者的拒绝,理由是保护“客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他们声称:未经客户许可,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因此,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以查处“私服”“外挂”为理由进入电信机房,也不得对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器进行查封、扣押。

  同时,一些提供主机托管业务的单位经营管理比较混乱,对于委托其进行主机托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料不严格进行登记,还有不少提供主机托管业务的单位同时为委托人提供IP地址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但是对委托人的真实身份以及相应资质也不作核实。一些提供网络接入和主机托管业务的网络服务商甚至连委托人的面也没有见过,只要收到银行汇款,就提供相应服务,而一旦这些网站因侵权被查处时,其又以自己只是为他人提供主机托管业务,并没有实际运营这些网站为由逃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