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国家是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组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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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锡山:国家是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组织 2010年05月08日 11:19 凤凰网历史 【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阎锡山回忆:

我于四年二月应袁总统之召赴京述职,此时正是日本提出二十一条件不久之时,我见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时,梁对我说:“总统准备三年后打日本,着我主财政,唐质夫(唐在礼字)主军事”。我复询诸唐,一如梁言。我对梁、唐都说:“兄等应该劝阻,不可将总统促居炉火。”他们虽同情我的看法,但他们以为内里的人不好说话,最好由外边的人说。我当时并不是不同意抗御外侮,认为打日本须有能打胜的力量,否则轻言实足以招损。我见袁总统时曾特地向他陈述:我们应以备战而止战,以强兵而睦邻,万一国家权利不得已而决裂,须切实有战胜他国之把握。……他听了之后,嘱我写一文件提出。我回晋后,即本我的主张写了一个军事问答,送呈采据。

阎锡山所写的军事问答,也即《军国主义谭》,1915年7月中旬印制成册,分发全省各机关学校阅览,广泛流传。全书采用问答体、共13问,约2万余字。

《军国主义谭》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强国的意义是什么?阎认为,“近世政局变迁、环球现象有二大公例:一是小国不适应于生存,故土地兼并,军事扩张;一是贫国不足以独立,故生计侵略,争图自卫。然则,既小又贫的不强,那么既大而富的就算是强吗?这又不是。既小又贫,当然难强,若治理得好,便能达到强的地步,如日本之崛兴,就是一例。如治理不好,便很难强起来,如印度沦为殖民地,即是明证。盖大小贫富,一半是原质生成,但强弱纯属于政治作用。现在要说明强国的定义,当先从国之由来上谈起,方才容易明白。”国之由来为何?阎认为,“初生之民,弱肉强食,个人竞争,历史已久,进而为群与群竞,群竞久而治群法立,这是国之雏形。再进而有土地,有人民,有主权,三者俱备,国之制因之而成。自有了国以后,遂成为人类竞争的最高团体了,所以国家乃为这一方的人民抵抗那一方人民侵夺自己生命财产的组织,而成为一个战争的基本团体。”从古今社会的对比上,阎得出结论说,“古代为军政社会,凡一切军政上设施,都成为发达军事之补助。今世为产业社会,凡一切军事上设施,都成为保护产业之补助。”过去以简单军事立国,“现在当以包罗万象的军国主义立国。近世所谓工商政策、殖民政策、关税政策,一切产业上之设施,无不以军国主义是尚。所以如欲竞争于世界,舍军国主义莫属。”那么,什么叫做军国主义?阎认为“政府以军国为政策,教育以军国为教育,社会以军国为组织,便是真正的军国主义。”阎和别国比较后,还强调说,“以近世各列强之政治史以观,其内政外交,莫不以军事为根蒂,内政为作战之预备,外交为作战之手段。无事时则军容相持,日人所谓武装和平;有事则兴国以战,德人所谓铁血主义。不如此,则国权不张,国力不固,国家的经济政策不能发达,国民的生命财产,也不能保护”。又说,“自十九世纪以来,地运转移,全球交通,以前视一国为天下世界者,现在一国仅为世界的一个单位,彼界此疆,尔诈我虞。处此时代,国界纂严,世界大同无期,万国仲裁虚设。至所号称为强国者,实则半文半野之团体也。其对内则通商惠工,有最文明的法律;对外则连横合纵,兴兵构怨,有极野蛮之行为。……所以国为人类之竞争最高团体,军国主义者,国家实以军事为立国之基准也。”最后他得出结论说,“立国之道,如专讲人道平等,而为纯粹的文明国,必不适存于现今之世界,专讲黩武穷兵,成为纯粹的野蛮国,也不适存于今之世界”。“今日之时代,乃国家已进文明,而世界尚在野蛮之时代也,必须采军国主义,以备战而止战,以强国而睦邻,至因国家权利,不得已而决裂,非有确具战胜他国之资格,然后未强者,始能一跃而跻于强国之林,已强者乃可保持其一等国之声价也。至此,我们敢说:所谓强国者,实战胜国之代名词也。”

2.战胜当操何术?阎认为:战胜之要有二:一为完全之物质;一为良好之精神。他说,“完全之物质可操胜权十分之三”,“良好之精神可操胜权十分之七”。何为“完全之物质”?阎认为“军费储充皆属于物质,而其中极重要者则有二事:一国械制造进步;一征兵制度之实行。”他说,“盖今世火器战术,相维而进,日新月异,愈出愈奇,而未有已时。火器兴,则飞机轮船却步,鱼雷潜艇精而大战舰失其能,故国家对于军器制造皆重视而极提倡,特别奖励,严格试验,果能发表新法,或创造有成,虽酬以勋位,加以优赏,亦不为过。至于征兵制度,各国通行,论其效果,状一兵可得十兵之用,即费一钱可当十钱之效。多兵当强,惟在绸缪,此就形式而言之,若云精神,能将向所谓深谋秘计的兵法,藏之于平素行政之中。此二者实为完全之物质也。”关于征兵制度实施的必要性,经过与欧美诸国比较分析后,阎锡山结论说:“容有征兵而不强之国,断无不征兵而强国之理,故欲强国,必先征兵。”关于中国征兵的具体制度,阎认为:“我国必行征兵制无疑。征兵必取强迫制,不取志愿制也无疑。实施之义一曰急;一曰渐。”他说:“所谓急者,急其先务也。盖人民服兵役,约法虽有明文,施行尚无期限,以国家之需要,应当视为急务,提前举办。至所谓渐者,盖国地兼三带,民杂五族,一旦革新军制,下令征兵,当有渐进速成之法。”阎还主张在征兵办法上,要以渐进手续,达激进主义。他认为此一办法的要点,“非军政上的责任乃民政上的责任”。为此,他提出征兵制度实行的条件是:一、国民教育的普及;二、国民实业之发达;三、地方警察之完全;四、地方自治之实行;五、官吏职责之专一。他说“教育、实业、警察、自治四端关系军政重要如此,而实行斯四者,惟在县知事。……县政修明,征兵自可不劳而立,军政自然顺利推行。兵役佳,军力自强,军力强,国家即强也。”

3.如何进行武德教育?阎锡山认为武德教育分为二种:一是国民之精神教育;二是军国之精神教育。阎锡山说:“军国民精神教育者,乃普及国民尚武之教育也。盖兵学战术,当有军事专校以讲授,而爱国尚武之精神,凡各大、中、小学校均为培育之所,尤重要于中、小学中。”关于国民社会教育,阎认为“国民是社会的一分子,无良好的社会,即不能有良好的国民,无良好的国民,即不能有良好的军队”。在详尽介绍了德日军国社会的大概情况之后,阎说,“我们看到德日两国的尚武情形,更信社会的精神就是军队的精神,苟无军国社会教育,何能臻此哉?”并断论:“我国自鸦片战后,丧权辱国,几至瓜分,苟不提倡军国社会教育,急起雪耻复仇,国之振兴,恐无日矣。故吾人训练国民革命军,必自振兴军国社会教育始,方克有济”。

4.为何要尊重军人?阎认为“军人以己之死,求人之生,非处世事之至惨,非常情而所乐为。人情莫不好生而恶死,然亦莫不好荣而恶辱”。“使荣其死而辱其生,甚至荣甚于生,辱甚于死,则好荣之心甚于好生,恶辱之心,甚于恶死”。“所谓所爱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者,就是这个道理。现在世f界列强各国治军,即溯源于此。”接着,他具体从国家和社会两个方面说明尊重军人的作用。在对国家方面,他说:“兵之精神,国之魂也”,“人若无精神,便成了行尸走肉,即不成为人了,国无国魂,就衰弱危殆,成了病夫之国。”他进而认为,“国有名器,所以御世,朝有荣奖,所以酬功,如一孝子,一义士,一贞妇烈女,为何社会要褒扬崇敬,是因他有礼教风化,有益于世道人心。当兵是干城之选,以身报国,有死无二,其对国家的裨益,远较孝子义士烈女为大,那么国家对他褒扬而崇敬,不更应该隆重”?他大量列举了普法战争中普王亲抚伤兵,日本明治皇后太子妃亲为将士衣饭等事例后,断论说:“尊重军人就是尊重国魂,有能尊重国魂的国家人民,这个国家一定强盛。”在对社会方面,他主张养成如同日本一样热爱军人的社会风气,并提出“社会人心能否对军人崇敬,全以国家政治为转移,……上面尊重军人,下面自然习为风气了。”

5.强调军心对战胜的作用,他认为,战胜在乎物质和精神,这决不是过分“偏重于精神”,他说,“拿破仑论战,以四分之三,在乎军心,军心就是精神。精神如冶金,克虏伯之葡萄钢,世界称美,它可贵之处,就是熔铸时瞬息之妙的一点,军队也是如此,同一器械,同一训练,而有优劣之分者,就在精神上的一点。日俄战争时,精神的价值,决定了战争的胜败,实可作为殷鉴:俄国自大彼得帝以来,以万乘之尊,杂伍佣卒,游学欧洲,力学制造,回国后,改行征兵,制造船械,雄踞欧亚两洲。它的军学、军制、军器,皆卓然可观,惟是它的精神,不及日本远甚,临上战场,意志不坚,战士不以战胜为志,且不以为敌俘为耻,故一战而大败于日本。日本之所以能够战胜俄国,并非它们武器与战法都比俄国优良,而它们战志与精神,实超过俄国多倍也。日本明治维新,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齐头并进,战端开始,它的有形物质,且远不及俄国,惟是其无形的武士道精神,上下一贯,气贯长虹之概,实在可以压倒了俄军,使俄军闻之丧胆。”

从上述阎锡山《军国主义谭》的主要内容,不难看出,阎锡山上呈此件的目的,是为了让袁世凯学习后起国家德国和日本的“维新”和“军国”强国之道,使中国在列强爪分世界的狂潮中避免亡国的惨状。

军国主义起源于德国,又兴起于日本。日本在明治维新后,迅速由一个侯藩割据、几被瓜分的弱小民族,变成一个经济f发达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强国,以后又靠军国强国,跻身于世界列强之林。辛亥革命前的中国,与其说类似受制于列强的德国,不如说更像半封建制的日本。因此,当时国人主张学习日本政治军事者,有相当的市场。这对曾留学日本,亲眼目睹日本飞速崛起,并大声疾呼“救国要在国未亡之前努力”的阎锡山来说,势必要以中国去同日本比照,势必想要中国学习日本的长处,个中救亡图存的心理因素,还是主要的。为此似乎不应该把阎锡山主张军国强国简单地冠以“军国主义的忠实信徒”之类的帽子,加以完全否定。再者,军国主义者的本质劣性是疯狂对外扩张侵略,阎锡山虽倡“军国主义”,但反复强调的是“以备战而止战,以强兵而睦邻”,这是与德日军国主义具有本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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