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及其保障:党内和谐的组织基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17:18
权利及其保障:党内和谐的组织基础
 

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可以有多种视角,组织学的视角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组织学的角度来看,组织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组织个体的素质及其表现,一是组织的自我管理。

一般而言,组织个体是否能够发挥其积极的作为和塑造良好的形象,固然取决于个体的自身素养,但更为重要的是取决于他对组织的认同,取决于组织对个体的凝聚性和吸引力。

根据这样的基本关系,加强党的建设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党的组织与党员的一种互动关系问题;甚至可以说,首先是党的组织基础和组织建设问题。

为推进党的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主要应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一是具有广泛认同基础的组织价值取向。共产党首先是一个价值取向或者说信仰问题。而共产党员的信仰完全是由共产党的组织价值取向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概括了作为组织的共产党的价值取向。

二是形成平等民主的组织互动关系。政党作为一种以自愿为基础的政治组织,其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及其与组织之间构成的民主互动关系,不仅是组织良好运转的基础,也是组织成员产生组织认同性和组织凝聚性的关键。事实上,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中,已经建立了平等民主的法律基础。《中国共产党章程》就非常清晰地规定了各个层面的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的平等关系,如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党的所有领导机关都应该由选举产生的原则和办法、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等党的领导制度。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党的章程及其规定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得到应有的普遍遵守,这不仅影响到党章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且也严重地破坏了平等民主的组织互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根据组织行为学的一般理论,任何一个个体在加入一个特定的组织时,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事实上就达成了与组织的某种契约关系。一方面,个体认同了组织的某种价值和规则,并愿意为组织的维系和发展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另一方面,个体也期望能够从组织中获得某种有形的以及无形的收益,包括分享有关组织的信息、获得因组织身份而得到的社会收益、行使组织所赋予的权利等等。只有在上述两方面形成一个平衡关系时,组织自身才得以正常运转,组织成员的责任意识和贡献意识以及对于组织的积极作为才得以产生。

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制度规则。在一个组织特别是像政党这样的规范组织中,制度规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良好的制度既是组织良性运作的必要基础,也是社会良性运作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在谈到如何保证社会健康发展的时候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党员特别是普通党员的权利及其保障问题。无论是我们党的价值取向、还是党内的平等互动关系,抑或党的组织制度规则,实际上都与是否能够通过有效的组织手段来满足党员的应有权利有关。长期以来,尽管如上所述,党的章程具有一系列关于党员权利的规定,也有一系列关于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贯彻落实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譬如说,党章关于党的一切领导机关均由选举产生的规定,选举权是作为一个政党组织成员的一项最为基本的权利,如果这样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党员就形成不了对其组织的高度认同性,因为他总认为党的什么代表、什么领导与己无关。又譬如,党章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委员会制度,而且事实上各级党的组织也都是以委员会的形式建立并存在的。但是,正如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这样的状况必然从根本上影响到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而影响到党员权利的实现。再譬如,党章规定了党员具有参与党的事务、监督党的组织的权利,但是由于我们各级党组织的很多决策过程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党组织内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就使得党员参与党的事务、监督党的组织缺乏必要的条件。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从漠视党章、不遵守党章开始的。正是针对这种情况,胡锦涛总书记前不久专门强调,要求全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中组部还通过了关于保障党员权利的专门条例,这可以说抓住了保障党员权利、促进党内和谐的根本。可以预见,通过我们对于党章的尊重,通过党员权利的逐步实现,一个良好和谐的党内关系必将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