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湖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江西廉政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4:14:00
关于西湖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 2007-09-13 23:01     编辑: 江西廉政网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西湖区纪委就如何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等课题,通过深入乡镇和区直系统、部门、街道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了专项调研,了解了目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针对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西湖区纪委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纪委第二次全会及区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共有28个。1个乡镇纪委,10个街道纪工委,14个区直部门纪(工)委,3个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区委从2003年开始实行纪检干部派驻管理体制,至今已对区直10个系统和1个部门(信访局)派驻专职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11名;公安、检察院、法院各设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2名;11个乡镇、街道配备了1名专职纪(工)委书记,除桃花镇纪委配备了5名纪委委员外,其他街道均未配备纪工委委员,只设兼职纪检监察员一名,基本上由党政办干部兼任。

(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纪检监察干部共有105人。其中,区纪委、监察局27人(在编干部16人、职工4人、不在编7人);各街道(镇)、系统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副科级纪检员共有25人;各街道(镇)、系统、区直有关部门纪检监察员共有53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38.2岁。文化程度,研究生有5人,占4.76%;本科有62名,占59 .04%;大专有35名,占33.33%;高中有1名,占0.95%;中专有2名,占1.9%。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建设不全,基层纪检力量凸显薄弱

其一,机构编制“缺”。全区“三定”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作了适当的调整,但仍有不少部门因编制不足,纪检干部未能落实。如各街道,虽然成立了纪工委,但实际上没有真正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街道纪工委书记一般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纪检监察员由党政办干部兼任。各派驻单位只配备了1名纪委书记或副科级纪检员,只有1个单位成立了监察室。还有64%的区直部门只配备了一名兼职纪检干部。因此编制的不足,空缺现象的严重。致使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有难度。

其二,年龄结构“老”。一些领导和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纪检工作“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在干部调整中往往安排年纪大、其他岗位难安排的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导致不少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公、检、法等单位的纪检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平均年龄达47.6岁,高于全区纪检干部平均年龄9.4岁;各街道(镇)、各系统的纪(工)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平均年龄达44.4岁,高于全区纪检干部平均年龄6.2岁。30岁以下的纪检干部只有14人,占13%。因此,队伍年龄的“老化”,致使工作上过于求稳,缺少活力,闯劲不足。

其三,工作精力“散”。从调研中发现,95%以上的纪检干部兼职过多,精力分散。这个问题在各街道和系统表现尤为突出,街道纪工委书记大多数兼任了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其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基本上兼任了党、群、青、妇、团等工作,少则三、四项,多则达近十项;纪检监察员大部分由党政办干部兼任,单位的大部分工作由一人承担,对应的部门多,只能被动应付,本职工作质量不高,出不了成绩和业绩。因此,兼职的过多,精力的分散,致使纪检监察干部难于集中精力抓本职工作。

(二)责任意识不强,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其一,工作责任意识淡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认识不够,自律意识淡化,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尤其是区直部门的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很少主动考虑抓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责任意识“偏弱”的问题。

其二,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欠缺。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文化结构上来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纪检干部占总数的63.8%,但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党校、函授等途径取得的学历,而且专业大多不对口,中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多,而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有的在办案、处事中,业务知识掌握不多,政策水平不够高,办案技巧等方面还不够多;有的纪检干部干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纪检工作,甚至连一起案子都没办过;有的纪检干部口头、文字表达基本功还不够强,存在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

(三)队伍人心不稳,管理上存在空白点

其一,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不够稳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存在不愿干纪检工作的现象。单位一般来了新同志,就把纪检工作推到新同志身上,新同志刚刚熟悉纪检工作,不到一年又由新来的同志接手,使少数基层单位纪检干部始终处于“业务水平上不去,综合素质难提高”的状态。少数基层纪委书记任职期间没有办过一起案件,个别干部甚至对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程序都搞不清楚。

其二,干部职务设置不够规范。在这次调研中部分干部反映,派驻到区直系统、部门的副科级纪检员介于实职与虚职之间,副科级纪检员是虚职,但实际上又当实职用,在本单位开展工作和对外联系工作中不够方便,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其三,派驻干部的管理不够科学。管理上存在“两不管又两都管”的现象。派驻干部在培训、晋升、评先、提拔使用等方面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目前派驻干部的工资关系在纪委,党组织关系在派驻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在纪委,其他的评先评优在派驻单位,这样在实际管理和操作过程中存在相互脱节的现象。

(四)履行职责不够,监督制约力有待提高

其一,作风不够扎实,有畏难情绪。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信访初核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

其二,思想压力较大,有不满情绪。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看,不少干部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十分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还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生活方面,纪检干部十分清苦,因纪律的约束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玩的时候不能玩,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这种辛苦、清苦的日子长了,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造成了干部思想的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其三,工作待遇较差,有厌烦情绪。通过调研,基层的纪检干部普遍反映纪检工作十分辛苦,事情多,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也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区里的计生专干和综治专干有相应补贴,而纪检干部没有。政治待遇也得不到很好的体现。有的同志就产生了厌烦情绪,工作中有怨气。部分纪检干部的干劲不足,积极性不高,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大多处于应付状态,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比较差,工作不到位,几乎没有发挥对其监督制约作用。

三、对策与思考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党章、《中共中央关于中央部门机构改革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文件和法律规定,按照“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原则。条件目前不成熟的单位,也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利于今后工作有序的开展。

一是完善基层纪检组织机构。同是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管理体制,基层纪委与其上级纪委有其特殊性。上级纪委是常委会制,有其单独的领导班子和一定的职权。目前我区基层纪委除桃花镇纪委有纪委委员会外,其它纪检组织没有单独的领导班子和议事机构,只有纪委书记一人,赋予的职权也有限。建议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配备3至5名纪委委员;区属系统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3至5名,并与单位党委同期换届;建议区委在今年五月份下发《关于西湖区民政局等23个单位成立党组和民政局等4个单位成立纪检组的通知》的基础上,对未设立纪检组的区直部门设立纪检组,健全基层纪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是加大派驻工作力度。在现有派驻工作基础上,根据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建议区委对已设立纪检组的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不再设副科级纪检员;对已派驻副科级纪检员没有设立纪检组的信访局应增设纪检组;对管理人、财、物的重点部门和大的系统派驻纪检组长,如:计生委、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双派驻机制。

三是解决纪委书记兼职过多的问题。根据赣发(2005)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全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西办发(2005)58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建议街道、系统的纪委书记不再兼管综治维稳等工作,综治维稳工作由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副局长)分管,让纪检书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创新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缺乏一套良好的管理制度制约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在每年对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制定一套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的评价体系。考核评价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健全完善派驻管理工作制度。我区已实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派驻管理体制,目前纪委对派驻人员实行编制、工资福利的统一管理,还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派驻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区纪委及驻在单位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派驻纪检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派驻干部廉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廉政档案;完善纪委常委挂点联系派驻单位制度,定期走访派驻单位,听取驻在单位领导及干部对派驻干部的反映,了解派驻干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协调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派驻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三是加大派驻干部交流使用的力度。派驻干部管理在人员交流、使用等方面虽有制度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加强对派驻干部政治生活等方面的关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加强对派驻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派驻干部建议区委要提拔重用,充分调动派驻干部的积极性;对在同一单位派驻三至五年的干部建议进行交流使用,以解决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久了打不开情面,避免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三)改进工作机制,努力强化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的抓好纪检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今年我区建立了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制度,建议在此制度基础上,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从委局机关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领导干部,建立巡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加强了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件查办事时,回原单位抓好纪检工作。这既解决了基层发案单位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锻炼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有效避免了在本单位办案缩手缩脚或办“人情案”的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

着眼于强基固本,提高整体素质,建立长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一是严把干部的出口及入口关。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比较年轻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的干部,应调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层单位纪检员的更换应书面报区纪委同意批准,基层派驻单位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人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拟定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商驻在单位提名并考察任命。不能把个别待遇较好的纪检部门做为解决老同志“待遇”的地方,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逐步实行案件承办人资格认证制度,只有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才能承办案件,有效避免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随意性。

二是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文件精神,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培训实效。要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同时,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加强政治学习、研讨、考核等形式,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通过综合的、专项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素养;通过跟班锻炼、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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