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小镇农民合作运动的奇迹与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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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小镇农民合作运动的奇迹与低潮

2010-01-30 10:59:54 来源: 南风窗(广州) 跟贴 195 条 手机看新闻

农民普法协会向镇政府的“发难”,由于它的突然性、猛烈性和公开性而发出了砰然巨响。对于乡村干部来说,周严东等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破坏了乡村原有的秩序。

副镇长“被下岗”:我不是李昌平

——苏北小镇农民合作运动的奇迹与低潮

文_本刊记者 石 破 发自江苏盐城

1月中旬的冬夜,广阔无垠的苏北平原,黑漆漆的夜幕下,万籁俱寂。一座农舍前的场院孤悬一盏电灯,一小群男女农民围成一圈儿,在一位大学生带领下扭秧歌。除了领舞的大学生,他们中的男子都已70岁左右,女子30多至60多岁不等。

在扭秧歌之前,他们抖抖瑟瑟地唱起了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大学生叫戴卫明,是温铁军的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招募的志愿者,几个月前只身来到阜宁县硕集镇支农,帮助这里建起了“阜宁县硕集兴农谷物合作社小冯分社”。“在这里遇到的困难,比我想象的大。”小戴说,“合作社能把农村的弱势群体从经济上、政治上组织起来。现在架构设计好了,但把人组织起来很难,这是我最困惑的地方。”

你想做农民领袖呀?

周严东不同意小戴的看法。他曾是硕集镇政府副镇长,几年前攒弄起3个农民社会组织:“硕集农民普法协会”、“硕集富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硕集兴农谷物专业合作社”。其中“硕集农民普法协会”是2005年9月周严东与镇政府两位朋友搞起来的,他们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此事,获得了首肯,阜宁县司法局也很支持,民政局给他们登记注册。当时吉林省已经有几百家司法厅领导下成立的农民普法协会,周严东学的就是吉林。

“我们搞农民普法协会,是为教会农民学法、守法、用法。”周严东说,“现在国家有法律,有管理农村各种事务的政策,假如不被农民掌握,它仅是一种书面的东西。只有向农民宣传了,被农民掌握了才有用。”

普法协会成立后,组织硕集镇农民学习法律、学习中央政策,市、县都支持。2006年,盐城市委、市政府还将周严东评选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接下来就有点不对劲了。普法协会推出一批农民义务监督员,监督镇政府和村两委的施政行为。2007年春节后,农民监督员计林向县里反映镇政府加重农民负担问题,村支书多次劝他不要上访无果。3个月后,计林在家里被闯入者暴打一顿,浴血昏迷。公安局破不了案,镇政府答应为他的老父亲解决低保问题,让他不要再上访,计林没答应,仍要求破案。同年4月,普法协会印了“一事一议”宣传资料,发给农民。镇派出所的人下去没收。农民普法协会召开会议,派出所说是“开黑会”,深夜传唤两名协会会员,警车开到家里,在农民中造成恐慌。

在硕集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重复收费。乡镇政府基本上将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作为固定收费项目,用来弥补乡镇财政赤字等,这种情况在阜宁县普遍存在。虽说国家停收了农业税,但乡镇干部的收费冲动并未消歇,财政困难的乡镇尤其如此。

2007年2月份,硕集农民普法协会会员出面找到本镇党委书记、镇长,要求镇政府公布2006年“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的账目。这下麻烦大了,镇政府拒绝公布。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派出所长一起找周严东谈话,劝他回头:“你是干部,不要跟农民搅在一起,否则会害了你自己!”“你想做农民领袖呀?”

周严东回答:“党员应该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我作为党员,就要做农民领袖,可惜我现在做不成,我觉得还不够格。”

从2007年2月起,硕集农民普法协会不断向至县农工办、省农林厅举报硕集镇政府挪用2006年农民筹资筹劳款一事。在省农林厅干预下,他们竟然把政府挪用的72.5万元款项要回来了,这件事堪称奇迹。2008年7月,他们又到省农林厅反映镇政府挪用农民筹资筹劳款,又要回了56.7万元,则是“奇迹再次发生”。

2008年6月,因为南蔡村村干部强行重复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监督员蔡希领为欠费村民说公道话,被村干部打得头部、软组织受伤。普法协会站出来,找镇政府无效后,召集84位农民去县政府讨说法,信访局答应3天内处理,4天过去了仍没动静,普法协会又组织150人到县委上访。最终,县里把南蔡村村支书的职务免掉了,蔡希领医药费由镇政府赔偿。

“政府对农民集体表达特别敏感。但农民单个表达,他不睬你,集体表达声音大一点,才能引起领导重视。”周严东笑道,“传统农民什么事情都看干部,是人治思想,现在我们要培养农民的法制意识。公民社会应该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们也想引导这种氛围,让农民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农民也有集体表达权。”

免职处分存在“程序违法”?

“假如我只是组织农民学法,他们也不觉得你另类。一用法,就与干部利益冲突了。”周严东对记者说,“有些领导‘叶公好龙’,口头说欢迎党内监督,你要真监督他,他浑身不舒服。”

农民普法协会向镇政府的“发难”,由于它的突然性、猛烈性和公开性而发出了砰然巨响。对于乡村干部来说,周严东等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破坏了乡村原有的秩序。在周严东带领农民讨回硕集镇政府2007年挪用的72万元中,镇里还不起,向县财政借款50万元;2008年镇政府向硕集农民归还非法挪用款50多万,其中30万又是借于县财政。

9次上南京向省农林厅反映镇政府乱收费的农民义务监督员陈乃定说:“我们的上访力度这么大,镇政府还在继续乱收费!2010年,何桥村又开始向农民收国家不允许收的费用了。以前村干部用喇叭通知交费,现在不嚷嚷了,挨家挨户收。这边退那边收,镇里给村里下了任务,农民抵抗不了的就交了,这在阜宁县很普遍。”

周严东说:如果没有农民有组织的抵抗,单靠乡镇干部自己,没法约束自己的冲动。国家在农村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的是解决农村小型公益项目的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培养农民的民主协商意识。假如乡镇仍然把它作为向农民收钱的项目,“一事一议”就不过是侵犯农民利益的一个好听的名词,村干部就成了收钱的工具,村民自治就是空话,国家制订这项政策的初衷就不能落实。

这期间,还发生了周严东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反映硕集镇三套班子滥罚滥奖、挪用原基金会农民股金等问题。班子内部有了矛盾,县委不得不出手了。2007年3月12日下午,县委组织部领导找周严东谈话:“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因你在硕集工作时间较长,拟调你到陈良任副镇长,属正常干部交流。”

周严东拒绝了。“其实县委把我调走,也是党内解决矛盾的常规做法:班子里两个人有矛盾,就调走一个。镇党委书记是一把手,不能调走,就把我这个副镇长调走。”

“那你又为何拒绝?”

“如果我调到新地方,就搞不成普法协会了。”周严东说,“搞事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你在这个镇半途而废,人家就不信任你了,农民他不管你什么原因失败。我们的探索失败了,比不探索还坏。你不探索,以后还可能有人做,你探索失败,就没人敢做了。”

周严东给县委组织部长、县纪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等领导写信,提出三条不离开硕集的理由,要求县委复议,县委领导们则向他强调“因工作需要调动,党员个人应服从组织安排”。

3月25日,县委组织部两位领导找周严东谈话,希望他服从组织决定。3月28日,分工硕集镇的县委常委、县人武部王政委与周严东谈心,希望他服从组织调动。3月31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教育局3位干部又找周严东及其家人做工作,均无效。4月12日,县委组织部崔部长、县纪委蒋书记代表县委再次找周严东谈话,晓以利害,希其一周内到陈良镇报到,但周严东表示不能服从决定,愿受组织处分。翌日,县委组织部两位干部打电话给周严东,准备送其到陈良镇报到,至此,组织上实在是苦口婆心、仁至义尽,治病救人,但双方的意思满拧。

组织上看重的是“组织安排”的执行到位。所谓“组织安排”自有它的一套范式,这套范式在组织内部已获高度认同,不管是讨论者、决定者还是执行者,都适应良好,运作纯熟,少遇阻碍。跟周严东谈话的县领导们,根本就没人提到“农民普法协会”那码子事,但这却是周严东最看重的一点:“农民普遍认为法律不管用,认为自己无能,要有个包青天帮他解决问题。我想通过自己的带动,来让农民信仰国家的法律,相信党,也相信自己。如果我走了,农民就会说周严东搞那么大动作,最后还流产了,他就更不相信自己了。”

周严东表示:坚决不去陈良镇。忍无可忍的阜宁县委,于2007年6月11日晚,作出了《关于给予周严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决定》末尾申明:如本人不服本决定,可向县纪委、县委及上级纪委、党委直至中共中央提出申诉。在这之前,从2007年4月开始,硕集镇领导不再让周严东开会,不给他安排工作。2007年7月份,镇里又给他的工资降了级。

周严东还真的申诉了。

“党内警告处分是我自愿接受的,签字了。”周严东说。党员应该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这是党章里讲的。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干部应当服从组织的交流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周严东认为自己要留在硕集镇,就只有犯错误,受党纪处分,他无怨无悔。但他的硕集镇副镇长是镇人大主席团选举出来的,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免职应由镇人大主席团举行罢免程序。县里对他的处分存在“程序违法”。

2007年10月,周严东向盐城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对方答复:“你不是市管干部,应找县里解决。”周严东认为该理由不成立。“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我的问题在县里不能解决,上级党组织应该解决。”

2007年11月,阜宁原县委书记调走了,新书记到任,周严东又打电话申诉,书记让他找县委组织部长。组织部长继续劝周严东服从安排,称“这事不是哪一个人可以决定的”。

2009年5月,周严东再次向盐城市委组织部申诉,无果。6月17日,他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国家信访局将其上访材料转到江苏省信访局,省信访局要求盐城市委组织部予以解决,市委组织部答应督促阜宁县委组织部解决周严东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领导对周严东说:可以协调你到县里某部门上班。周严东又一次拒绝了。

“为什么我一直不同意安排?”周严东向记者说,“我只考虑个人利益的话,可以去上班。我自愿受处分,被降职,一年工资少拿2000多元,这些都没什么。但我觉得他们停发我的工资严重违反《公务员法》;不让我工作,不让我参加组织生活,又属违犯党纪。”

不过,周严东认为自己仍在工作:他向农民宣传法律,引导农民搞合作社,都是在“为人民服务”。“我这个事情,表面上是维护个人利益,实则是维护《公务员法》、《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及中组部文件的权威。《公务员法》不光是管公务员的,也是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是破除家长制的最好法宝,所以我要站出来维护它的落实。我想带头做一个公民,从自己做起,就这么难……”

没有“管理民主”,都不算新农村

2010年1月10日,周严东到江苏省委组织部上访,连大门都没进去,组织部的人在电话里让他找省信访局。周严东来到省信访局,接待人员仍让他回县里上班。周戏称信访局相当于医院的挂号处,只管挂号,不管看病。他沉思着说:“我个人的问题想先摆一摆,短期内看不到解决的希望了……我还是先弄合作社的事吧。”

1月12日下午,周严东从南京返回硕集。长途大巴,4个多小时的奔波,到硕集时天已黑了。硕集谷物合作社小冯分社的村员们在等着他,他们仍然称他为“周镇长”。

硕集谷物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6月,目前的业务仅为统购生产资料。现有8个村的300多个农户为社员。合作社按市场价供应生产资料,年底可按交易额的比例对社员返还盈余,按股金比例分红。去年该合作社的营业额是40多万元。小冯村村大人多,去年10月成立了分社,现有52户入股。去年营业额1.5万元,利润860多元。

“合作社是农民的民主学校。建设新农村的五句话,通过合作社这个载体都可以实现。”周严东乐观地说,“小戴来后,把文化建设开了个头;我以前是乡经管站长,能搞资金合作社;下一步,我们的谷物合作社还要搞统销。”

大学生小戴说,现在小冯村70%的人都外出打工了,50%的屋子都是空的。留下的多为六七十岁的老人,有些家里有小学生,年轻妇女还会在家照顾孩子。小戴曾在村里走访,询问留守老人们需要什么?回答是“不知道”。老农们对乡村干部的看法是:“什么干部不干部,谁干都一样。他干几年走了,跟咱没关系。”

难道农村的民主事业要从这些老年人做起、靠他们来实现吗?

乡村越来越寂静,像一所巨大的无人管理的自助式养老院。周日早晨,从小冯村基督教堂大喇叭里传出的圣歌,震响在苏北田野清寂的空气里。每到做礼拜的时候,这里是农村最富生气的地方。小冯村60%的老年人信仰基督教,小戴的房东——硕集谷物合作社派驻小冯分社总代表老卞及其老伴就都是基督徒。乡村民众的社会身份越来越多样化了。老卞说,教会的号召力强得很。做礼拜时,七八十岁的老奶奶走不动,拄着拐杖也要7点准时到。失去生气的乡村,唯有教堂成了提供精神欢乐的场所,似乎只有教堂能将那么多佝偻着背、不停地咳嗽和吐痰的老年农民集合到一起。

周严东分析说:“现在的形势是农村的传统文化没有了,被市场经济和基督教文化取代。教会对困难户有济贫,从精神、物质上慰问他们,对病人有临终关怀,死后还负责送葬。有的村连村支书都信教了。硕集镇上共有5个基督教教堂,教徒数量超过了党员数量。昨天晚上我们一起扭秧歌的8位农民,就有4位基督徒。”

这种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何建设?周严东认为,华西村的模式不足效仿,那里不是新农村。只要没有“管理民主”,都不算新农村。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方针的五句话,前四句都无一定的标准,比如“乡风文明”,基督教文明也算乡村文明,佛教文明也算是乡村文明,而只有“民主管理”有明确的标准,只有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特征。而要实现“管理民主”,就得把农民组织起来。没有组织起来的农民,缺乏对村干部道德败坏、行为专制的对策,他们对乡村政治生活总是不习惯干预而习惯了被干预,而合作社则是启发农村民主思想的中心和源泉。

我一个人搞社会发展行不行?

“现在革命遇到了低潮。”周严东苦恼地说。硕集农民普法协会兴旺时拥有100多名会员,周严东被免职后,大部分会员害怕而退出了,也有农民善良地认为“假如仍支持周严东的话,是在害他”。政府习惯于借助一个层层负责的体系,对乡村社会实行严密控制,乡村干部自诩为农民福祉的保护人。而硕集镇农民普法协会的活动,超脱了这个层层负责的体系,不免引起干部的恐慌。“在一些人眼里,我们好像是在与政府作对。我们认为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中央文件的权威。党员应该与中央保持一致,还是与领导保持一致?”周严东问。

眼下协会只剩下十几名骨干人员,以“法律便民志愿服务队”的名义继续活动。他们在硕集镇上租了房子,自己掏钱置办了办公用具。挂牌子时,有老百姓问:“谁批准你们挂牌了?”周严东答:“法律没规定不让挂,我们就可以挂,无需经过谁的批准!”

“老百姓还习惯凡事都要经过干部批准,都要有干部参与。”周严东说,“以往解决农村民事纠纷主要靠干部,干部解决不好,农民就上访。我们成立了农民义务法律宣传队,民事纠纷就地可以解决,他就不用上访了。我镇一位农民,为税费一事上访了8年才解决问题。我们在2009年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开展信访代理后,处理了十来起事情,在本县范围就解决掉了。我觉得民间组织能发挥作用,对社会矛盾化解发挥很大作用。”

周严东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总是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为出发点和依托,但又总是与当地的某些成规相抵牾。2006年2月,硕集农民普法协会学习中央1号文件,文件里有句话:“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这句话令他们心头一喜,遂决定发起“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这是江苏省第一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自从2004年农行从阜宁县各乡镇撤出,当地农村的金融机构就只剩下了信用社。“硕集富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刚起步,县信用社就向市银监会反映其“非法集资”,要求取缔,但盐城市委市政府表态其“可以作为试点”。2007年5月,盐城市委书记赵鹏专门来硕集富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调研,肯定他们的做法。而今该合作社已拥有方圆8个行政村的2168户社员,股金126万元,存款余额2450万元,借款余额2600万元。2008年阜宁县有8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现在已有20家。周严东说:“市场经济下的很多事情,让市场主体来办,国家的风险也减轻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还能推动国家的农村金融改革。”

乡下农民的家庭金融储备往往仅维持有限的余额,当他们起屋造圈、生意开张、看病办事需要钱时,一般选择向熟人求告或借高利贷,而借者则因担心赔本蚀息而犹豫勉强,事实上这也常常成为邻里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实是促进乡村文明和谐的一个载体。

“我认为中国的问题本质上还是农民问题。”周严东说,“改革开放之初解决了土地承包问题,现在国家要解决的是如何把农民变成公民,这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代人的任务。我在基层工作,只能从自己目前能做的事情做起。”

“我曾跟硕集镇的其他干部开玩笑说,中央号召新农村建设要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你们那么多人搞经济,我一个人搞社会发展行不行?”

“我是小人物考虑大问题,挺痛苦的,不配套。人家说你多管闲事。我跟李昌平不同,他当初是乡党委一把手,可以从权政的角度改革现状。我仅仅是一名副镇长,只能从社会组织建设、农民自助方面做一些事情。他有其他能力,可以辞职不干。我的谋生能力差,又不会写,所以只好在硕集坚持了……” 周严东坦诚而无奈地笑了。 (本文来源:南风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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