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公务用车改革情况综述 - 湖南省机关事务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02:11
目前全国公务用车改革情况综述
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机关公务用车制度,从全国范围来说是从1998年开始进行试点工作的。主要是针对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公车私用、公车“私户”、竞相购车、购超标车、以车谋私、相互攀比以及每年产生数额不少的人头费、燃油费、养路费、维修费等费用较大支出的问题而进行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的原则和要求是“不大面积铺开,只在小范围内试点;改革不能增加财政负担,要节约部门经费支出;不能享受补贴又继续配备、使用公务车。”到目前为止,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五个年头,总的情况来说是有喜有忧,在改革试点取得进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
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理论研究有新的进展
全国范围内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践,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理论研究的深入创造了必备的基础和条件。从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问题开始,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理论研究总结形成模式理论,经历了改革实践的检验,完成了一次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其主要理论研究成果可以归纳为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四种模式。
模式之一:公务交通费用工资化。其改革思路是:改交通费用为发放交通费补贴,待条件成熟时,将补贴纳入工资。改革的办法是:按行政级别和人员性质确定个人的交通补贴费标准,最终目标是除保留少量特殊公务用车外,取消公务用车。采用这种模式,节省了财政支出,公车私用的问题可以得到遏制。其局限性在于:公车司勤人员分流安置难;贫困地区的公共交通难以满足公务活动的需要;交通补贴使用范围的界定和把握比较难。
模式之二:公务用车费用包干制。主要做法是:或分车到人,或相对固定,费用包干,超支不补;费用包干给用车人,费用包干给驾驶员。采用这种模式,有利于保证领导及时开展公务;有利于调动驾驶员保养爱护车辆的积极性。其不足是:相对固定,实质是变相专车;易引起追求豪华,竞相攀比,不利于节省财政支出;大型活动用车难调度;车辆利用率低,公车私用不能控制;经费包干给用车人,容易增加基层负担;包干给驾驶员容易产生保养车辆的短期行为;费用包干基数难以准确把握。
模式之三:统一管理与费用核算。主要办法是控制公务用车(里程)总量;根据实际公务需要,按部门和个人级别核定费用(里程)定额;按季发放费用(里程)使用票,超支自理,结余奖励;司机报酬与工作量挂钩,修理费分车核算,统一考核。采用这种模式,取消了个人和部门专车,乘车攀比和公车私用得到了抑制;调动了驾驶员出车和养车的积极性,有利节约经费支出;提高了车辆的使用率。其局限性是:费用(里程)包干基数难以确定;费用(里程)包干没有完全货币化或工资化,约束力不够;车辆紧张的地方和部门难以调度。
模式之四:成立“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基本的办法是除公、检、法等特殊部门以外,党政机关、团体等单位“吃财政饭”的车辆均集中于“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驾驶员随车调入;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吸收社会力量的投入,缓解公务用车矛盾,促使服务上水平,管理上台阶;统一管理、调度、使用,实行闲车托管、资源共享。既对内服务,又对外经营。“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内以略高于成本价但低于市场价的标准收费(须经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对外则按市场价收费创收。除驾驶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外,建立独立核算和奖惩制度,实行优胜劣汰。财政部门在压缩费用总量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仍按原渠道提供公务交通经费,谁用车,谁付钱,好车高价,差车低价,部门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采取这种模式,一是可以有效地防止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二是可以有效地控制公务用车数量的增长;三是可以有效地防止公务用车资源的浪费;四是可以有效地解决司勤人员的安置问题。其局限性是:客观因素将造成驾驶人员个人利益的分配不均。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有新的突破
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效,主要是和旧的办法相比,在节约财政开支上是十分明显的。以大庆、绵阳高新区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为例,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后,除保留必要的少量公务用车外,将其余的车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后,实行公开、公正,先内部后社会的办法拍卖给个人,按职务等级发放交通补贴。外出开会办事不再派车,接待用车实行租赁制。两地具体交通补贴费用的标准如下: 费用标准元/月
职务等级
大庆市
绵阳高新区
正局级
1500
1500
副局级
1400
正处级
1200
副处级
1200
1000
科级(含副科)
120
700
一般干部
100
400
大庆市和绵阳高新区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两个方面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大庆市从1998年2月开始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市参加车改的处级单位共有75个,对402辆车实行车改,留车112辆,卖车220辆,交办70辆;参改司机216人,留用113人,分流37人,停薪留职16人,提前退休49人,买断工龄1人;车改后,实行新办法的处级干部173人,科级以下干部714人,由过去每年财政负担公务用车费用8500万元,下降到6000万元,两年来共节约资金4957万元。绵阳高新区从2002年6月起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除保留4辆接待用车外,其余的21辆车全部卖给个人,车改后支付交通费补贴(含其它补偿)为112.3万元。与2001年实支小车费用129.9万元相比节约支出17.6万元,加之不再发生车辆购置费和大修费,一年至少可节约40万元。同时,每年可收回资产变价收入21万元。以上三项相加,每年可为财政结余至少80万元。成都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市农垦局、市建管局、市商业银行总部等取消公务用车21辆,据统计,平均比车改前节约经费50%以上。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带来新的困惑
随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展开,“试点效应”带来了新的困惑,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产生了。基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是以原来的老办法为参照系等原因,加之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不平衡等新情况,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潜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因素。新的困惑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困惑之一,公务用车的买卖是否适宜?一方面,有的人认为公务用车的车改价格较市场价低,卖给个人后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并且公务用车的买卖范围仅限于部分领导干部,这种改革的办法有失公允;另一方面,买了车的领导干部认为,现在花一大笔钱买了车,行驶几年后车辆报废,个人没有经济支付能力再添置新车时该怎么办?
困惑之二,交通补贴费是少还是多?按照大庆、绵阳高新区等地推行的发放交通补贴的做法,一方面,不少人认为,一些参改的干部每月的交通费补贴比大多数人的工资还高,和下岗职工的收入相比更是显得偏高了;另一方面,客观地说,忙闲不一的同级干部的补贴标准同一个样也显得不尽合理,并且也不能排除少数领导干部拿了补贴又变相地向下级单位要车的现象发生;再就是,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改革之前,公务车原本相对地固定归自己使用,从不考虑燃油费、修理费、路桥费、保险费等必要开支的经费问题,改革之后尽管拿了一定的交通补贴,但超出部分却要自己掏钱,实际上是“明增暗降”,个人吃亏,与公务活动用车的实际要求相比,交通费的补贴是满足不了的。
困惑之三,公车司勤人员的分流安置是易还是难?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都配备有专门的驾驶人员,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员大多数都专门从事驾驶工作,普遍存在工作单一、文化素质不高等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使这部分人失去了“铁饭碗”。在全国范围内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下岗分流,总的来说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件难办的事。目前,尽管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办法,但由于地区差别等原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关于司勤人员下岗分流的经验,失去了普遍意义。
困惑之四,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如何防范?众所周知,领导干部外出办事、开会、接待等工作繁忙,大部分时候以车代步。取消专职司勤人员后,需要领导干部自己驾车上路,而领导干部并非专业驾驶人员,个人驾驶技术是否过硬,事关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路况欠佳、线路不熟的情况下,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媒体不断曝出领导干部驾车违章肇事的案件,已经敲响了领导干部驾驶车辆的警钟。并且此类违章肇事案件的影响不只是经济损失上的,还有政治上的影响,的确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
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路子有新的拓宽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为了兴利除弊,在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制度和方式,并结合我国不同地区的具体实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路子才能不断有所拓宽,关心和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有识之士也为此提出了不少新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务用车实行租车制。成都市政协委员董延林在市人大11届5次会议上提出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应改养车为租车”的提案,分析了目前公务用车养车制的弊端,提出了建立租车制度的四条具体建议。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在其公务用车制度上普通采用租车制。芬兰外交部只有6辆公车。新加坡只有总统和总理配有专车和司机,其内阁部长都要自己开车,如需司机则要用自己的薪水支付驾驶员的工资。在美国,政府的接待车辆都是社会化的,没有一辆专车,需用时则向社会出租公司租用,这是因为从经济核算上讲,租车比购车、养车合算得多。据悉,国内也有深圳等地推行了这种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办法。
(二)成立“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走集约化的机关后勤服务之路,中央党校的公务用车改革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行机关用车改革的办法,都是按照这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思路进行的。尽管这种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办法带有不彻底性,但却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因此也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并在避免和防止超前引发新问题、新矛盾等方面具有积极稳妥的现实作用。
(三)实行公务用车费用的货币化分配管理专户制度。为了防止和克服公务交通费用货币化分配所带来的矛盾和困惑,坚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可以设想参照住房分配制度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成功经验,建立交通费用货币化分配管理的个人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取消现金发放制,采用“上要封顶,下不保底”的办法,年终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直到公务员退休时再进行结算,发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