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关于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28:45
上海市宝山区关于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探索

        公务用车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群众对党政机关议论较多的问题之一。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近年来,上海宝山区在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公务用车管理的关键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配备工作。宝山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同样十分重视这一工作,每年的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都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讲评,逢区党政负责干部会议时,区委书记必讲干部用车情况。1999年,根据区委的要求,与区纪监委联合制定了《关于本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对贯彻市委(1999)14号文进行了细化,区委、区政府批转各单位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由于有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抓,作为车辆主管部门工作就好做。目前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等均由区机管局核批,财政控办才给予办理手续。同时财政按机管局核定的各单位车辆编制给予财政补贴,对超编超配的车辆财政一律不予补贴,有效地控制了公务用车超编、超标配备的现象。现在机关干部坐进口车去开会的现象已看不到了。
二、严格车辆管理是搞好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环节
        几年来,在公务用车管理中借市政府公务用车核编的机遇,及时清理超编和借用的车辆,一是严格标准,按编制配备,不超配。二是严格审批,从严把关。对购置超标车辆的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去年以来有6个行政单位申请购置本田、豪华型帕萨特、奥迪车都未予审批。三是规定处级干部调动时不得随便带走原单位的车辆,凡需借用的,须经由区机管局统一办理借用手续。四是严格车辆安全管理。与每位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责任。对因负有责任而造成事故的驾驶员均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对爱车养车标兵,每年给予重奖。同时,进一步完善驾驶员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驾驶员的考核与安全行车、行驶里程数、报领的消耗物品数、油料消耗、车辆保养、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相结合。每月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其中对油料消耗制定了百公里耗油标准,若节约,每公升奖励0.5元,若超支,则按当时的油价由驾驶员个人支付,有效地堵塞了漏洞。
三、不断探索机关公务用车的制度改革
    在实行车辆社会化服务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实践。一是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购车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统一招标。二是对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对确需维修的车辆,统一由车管部门开具一式两份的维修单,驾驶员凭维修单到定点厂进行维修,费用在月底由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杜绝了漏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维修保养费实行定额到车,包干使用(包括车辆燃料费、正常验车、保养费、驾驶员补贴等)。费用标准:凡车辆行驶10万公里以内的定额10000元,20万公里以内的定额15000元,超过20万公里以上的定额20000元,分类记帐,统一结算,超支自负,节余归部门。四是在从严核编的基础上,对区委、区政府有些工作部门实行配车不配专职驾驶员、提倡机关干部兼职的办法(如区委办、组织部、政研室等);对人员少的部门还实行不配公务用车,而给予交通费补贴的办法(每辆车1.5万元/年)。由于推行了一些改革措施,既保证了机关开展公务的正常用车,又有效地控制了财政开支,也为下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公务用车的管理和改革既是系统工程,也是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个难题,一定要继续探索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和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