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王帅案”重审减刑半年(南方都市报 200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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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王帅案”重审减刑半年
吴保全被控网上发帖诽谤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刑期由二审两年改为1年6个月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左志英 原创 浏览量:88 发布时间:2009-09-17版次:AA34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左志英)吴保全网络诽谤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重审改判,将刑期由二审的两年减少为1年6个月。吴当庭表示不上诉。如无意外,10月28日,吴将刑满获释。
吴保全刑期曾从1年增至2年
2007年9月,家住青岛的吴保全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民康树林电话聊天时得知,该村一些村民对政府征地补偿有意见,遂在网上发了题为《××,你要杀你的农民姐弟?》的帖子,反映鄂市征地问题,不久即被鄂市警方跨省抓捕,以涉嫌诽谤之名被拘留10天。获释后吴继续发帖,声援失地农民,2008年4月,吴再次被刑事拘留,6月被批捕,8月被提起公诉,10月被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年。
吴不服,上诉,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今年2月,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东胜区人民法院重审改判,将吴的刑期从1年增至2年(本报今年4月19日曾作深度报道:《内蒙古惊爆又一“王帅案”:发帖被判刑,重审再加刑》)。
吴仍不服,再次上诉,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原判。
法院重审称吴连续发帖系故意
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鄂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启动院长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吴案。
7月,东胜区人民法院对吴案重新审理。昨日,再次庭审,并作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吴保全在互联网上发帖,诽谤当时的市委书记云峰。帖子在网上发表后,被国内多家网站转载。之后,吴保全到康巴什村充当农民代言人,先后收取康巴什村民现金29.5万元。吴以图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假冒记者、凭空想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而且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秩序。
法院重新审理认为,吴连续发表相同内容的帖子侮辱诽谤他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其次,吴捏造、歪曲、虚构事实诽谤他人,并在网络上公开散布,传播范围广、速度快,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和个人名誉,情节严重。同时,也严重危害了当地社会秩序。吴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律师:若构成诽谤应由官员自诉
昨日,吴保全的大哥吴保静参加了庭审。吴保静说,与一审、二审时相比,这次的起诉书增加了“假冒记者”这一条,证据是吴保全在帖子中以记者口吻写了一段话。诽谤罪证据方面,新增了现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云峰的自诉材料,称吴的帖子发出后,家里人怀疑他,很多网民谩骂他,使他难以集中精神工作,等等。
对于“吴以图利为目的”一说,有康巴什村民并不认同。该村一中年男子告诉记者,吴的确从村民手中拿走20多万元,但那是村民自愿给的,让他帮忙请律师打征地官司。吴被抓后,很多村民哭了,还凑钱给他请律师。如果吴真的骗了村民的钱,谁还会对他这么好?
“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以为,吴如果构成诽谤罪,应当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而不能因为受到“诽谤”的人是官员,就认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将案件列为公诉案办理,这明显是在滥用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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