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咋像“分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36:15
“车改”咋像“分赃”? [转帖]
据说全国一年的公车费用是3000多亿,这一庞大的开支曝光后,着实令民众大吃了一惊,由此,民众也发出了一片的质疑声,质疑“车轮下的腐败”。在民众的质疑中,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官员们也都已“意识”到公车的费用实在是太大了,应当实行改革,缩减其费用,降低政府的运营成本,否则难平民愤。也就是因为此,中央有了“车改”之意,地方政府也有了吃螃蟹者,如前几年的南京车改,近来的“杭州车改”、“辽宁宏伟区车改”等等,都是车改的先行者。

  尽管南京车改没有成功,没有成为样板向全国推广,但也为后来者提供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据说,杭州的车改就是在吸取南京车改的“不足”和“教训”后进行的,推出“一般市级机关的车贴标准分为9个档次,上限为每人每月2600元,下限为每人每月300元”。因此杭州的车改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专款专用,防止车贴变“福利”。杭州车改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模式,而是将车贴“一分不剩”地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从制度设计上保证了“专款专用”。卡内的车贴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公交车、出租车、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加油站、车辆年检、车辆保险等,除此之外不能取现,也不能在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

  二“不留公车”,防止“钱照领、车照用”。杭州车改方案规定,车改单位公车“一辆不留”、一律上交,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拍卖,涉改车辆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

  三车改核心,能否节约“真金白银”、遏制“车轮腐败”。杭州市纪委副书记陈章永表示,看公车改革是否有实效,主要把握三个评判标准:是否能降低行政成本、能否真正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涉及公车的腐败问题、是否保证工作效率和行政效率不受影响。据统计,杭州市西湖、江干、拱墅、余杭等7个先行试点公车改革的区,车改前公车费用9354.7万元,车改后实际开支5796.02万元,下降38%。

  相比杭州的车改,辽宁宏伟区的车改,更是牛气实足,据报道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宏伟区按照五个等级发放车补,其中级别最高的书记、区长(县级),每年补贴7.6万元,平均每月可领6333元,科级:2.47万元/年(相当于杭州局级),科员:500元/年,全部是免税的,而且都是直接发现金。

  然而,以上车改,无论是杭州的,还是辽宁宏伟区的,一出来便遭到广大网民的质疑,有人撰文说,这是“特权合法化的招牌”,也有人说“车改的账从根本上就错了”等等,无论人们是左看右看,还是横看竖看,这车改,都可称其为是“分赃”,换句话说,车改就是官员冠冕堂皇地私分公有财产,找到的一种合理的“形式”和借口。为何如此说呢?笔者有以下四个理由:

  一、补贴标准测算“水分”太多。众所周知,无论是杭州还是辽宁,在实行车改之前,都要对官员的公务用车进行测算,也就是说,什么级别的官员用什么车,用多少次车,都是通过官员平时的公务测算出来的。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各地对官员的公务用车测算,非常令人感纳闷,因为各地方同级别官员的公务用车水平相差很大,就拿县级来说吧,南京为1800元/月,苏南地区2400元/月、宁波北仑区2200元/月、山东威海市2400元/月,珠海、东莞3000元/月。而杭州市为2600元/月,辽宁宏伟每月可领6333元。

  以上车补标准,笔者虽然不知道各地对官员公务用车量是如何测算的,但是,从各地不同的补贴标准来看,官员公务用车的测算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他们都是“结合当地实际”而定的。换句话说,这种测算存在很大的“水分”。想想便知,在车改前,公务用车费用之所以会很大,是因为里面存在各类腐败,比如,官员因私用车,驾驶员因私用车,维修上拿回扣等等,如果遇上腐败的官员,他们会“二奶”的费用,也是当作公务开支的。所以,同样是县级官员,同样是在中国工作,他们的公务强度,公务频度都有很大的差别,因为他们腐败的级别相差很大啊。试想,如果张二江没有被发现是腐败分子还在台上的话,那么车改时,张二江连同其107个情人、二奶的用车,会否纳入财政预算呢?笔者以为,这是肯定的,如果假设成立,那么张二江一个月的车补还是几千元那么简单吗?回答是否定的。所以,笔者以为,车改的补贴标准是个“气球”,因地而异,因人而异,能大能小,是水做的,无法服众。

  二、补贴必然变“福利”。从车改来看,杭州市称为了防止车贴变“福利”,实行了“专款专用”,将车补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这种方法,从表面上看似乎很有效,能够防止官员将“市民卡”中的资金变现,然而,在制订规定的时候,却忘记了中国人是最善“变通”的。大家想想,当年医改之时,医院里竟然有“家用电器”之类的东西,换句话说,医保卡用不完的钱,就可以在医院“变现”。再比如,浙江出现的“烟票”腐败案(送礼就送烟票,然后再拿烟票到指定地点变现)就是一个很好的“对策”。试想,杭州的“市民卡”还不能“变现”吗?如果说,辽宁宏伟的做法是简单的,直接的,就是发福利,那么,杭州的做法是复杂的,间接的,说白了是一种“迂回”福利,具有隐蔽性。所以,无论两地车改如何变化,方法如何各异,但万变不离其宗,车补的性质就是一种“福利”。

  三、费用下降只是“晃子”。众所周知,车改的目的是为了“降低费用”,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从报道中看,杭州市说,西湖、江干、拱墅、余杭等7个先行试点公车改革的区,车改前公车费用9354.7万元,车改后实际开支5796.02万元,下降38%。这一句描述,至少存在二个问题,一是西湖、江干、拱墅、余杭等7个先行试点公车改革的区,车改前的费用没有“差别”,会一模一样?这难道不令感到奇怪吗?而且费用是9354.7万元,比重庆区级政府三年公车消费6071万还多3000万元。

  试想,如果按辽宁宏伟区的车补标准,杭州的车改费用岂非超过车改前的费用?如果按杭州的车补标准来反推,那么,辽宁宏伟区车改前的费用会是多少呢?笔者以为,至少是亿元以上的,所以,按宏伟区车改补贴来算,宏伟区比车改前“直接节约车辆费用177.92万元”的说法,与杭州的车改比,存在相当严重的矛盾,如果将两地比较起来看的话,真是难圆其说啊。人们也不禁要问,如果说重庆区级政府三年公车消费6071万,令人非常震惊的话,那么,杭州一年费用是9354.7万元,辽宁宏伟区一年费用上亿元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呢?所以,从这些数据来看,车改降低费用不是“晃子”,又是什么?难道没有为掩盖其“分赃”真相,而故意提高车改前公车费用的嫌疑吗?

  四、“盛宴”变成了“共享”。众所周知,在车改前,用公车的人大都是领导、驾驶员和与领导、驾驶员关系好的人,当然,也不排除真正的公务用车。如果把车改前的用车人,称为“盛宴”的话,那么,车改后就是一种“共享”的模式了。为何如此说呢?因为车改前,用什么车,都是领导一句话,车子如何维修,费用是多少,都是驾驶员说了算,所以,公车费用之所以高,与一些人的腐败是分不开的。而如今,车改就是打破了这种格局,凡工作人员人人有份,只是多与少的区别,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领导吃肉,一般工作人员吃汤”的利益共享理念。说白了就是一种“集体腐败”的表现。

  对领导干部来说,以前虽然有车子,花钱也不少,可就是不“长肉”;如今车改了,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了,那就是自己长“肉”了,是看得见模得着的“真金白银”啊,所以,哪位有权的领导干部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呢?因为,为官一世,总有离职的时候,真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啊!试问,杭州的车改、辽宁的车改,不正是“官本位”思想的真实写照吗?

  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车改前公车与已无关。不要说无利可图,有时还眼红呢?而如今车改了,自己得到的钱虽然不多,但与车改前相比,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不管多少,怎会有想法和意见呢?所以,有了这样的利益后,一般工作人员,明知有人借车改之名“分赃”,但也不会去反对的,更要说去举报了。可见,“利益共享”是多么地深入人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