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与生活》_ 媒体伦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2:29:04

媒体伦理(1)

 

克林顿-莱温斯基的性丑闻

  比尔·克林顿总统同白宫实习生莫尼卡·莱温斯基的性丑闻,是20世纪最重大最恼人的媒体宣传攻势之一。在长达两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媒体对事件的新闻报道可谓千方百计、持续不断,以至于许多新闻广播几乎称之为色情淫秽事件。这无疑是个重大新闻,大到总统要面对弹劾指控的程度。在大多数美国人看来,问题似乎不在于总统的私生活行为,尽管没有人宽恕他的行为;问题在于暴露之后,总统在电视讲话中就私通事件撒了谎,又发了誓。但是,作为总统,他显然继续令人满意地履行了职责;民意测验表明,他的工作表现得分很高,如果说私德得分不高的话。毫无疑义,整个性丑闻事件是由媒体所驱动的,以至于普通美国人对此感到厌烦,但每天早晚大家还得忍受媒体的过分渲染。

  伊利安·冈萨雷斯事件

  这是又一桩公众忍受媒体过分渲染的事件。本可以迅即解决的事之所以延宕一年之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媒体的炒作。六岁男童伊利安·冈萨雷斯同母亲和继父一起乘木筏渡海逃离古巴,遭遇海上风暴而出事,男童独自幸存了下来。一位古巴裔美国渔民在佛罗里达州沿海看到他呆在漂浮在海上的内胎里。因其生父在古巴,所以移民署试图将他送回古巴同生父、继母及其兄弟团聚。然而,居住在迈阿密州的男童之母的亲戚和其他古巴难民想把他留在美国,便寻求法律途径极力争取。一群人在男童的住所外抗议。媒体协助推迟对他的遣返,持续地为伊利安和家人拍照,以致他们不断现身于所有的报纸、广播和电视荧屏。由于迈阿密的亲戚不愿意把他交给当局,美国司法部长J.雷努最后下令移民局官员"闯入"男童住所。事后,许多报纸刊载了一张拍摄角度很古怪的照片"渲染"这一情节--照片看上去显示一位移民局官员带着步枪,手扣扳机,似乎对准伊利安和在海上援救他的渔民。实际上,枪并未对准他们,官员的手指搁在扳机盖上,并未扣着扳机。但媒体显然是有意让美国政府扮演专制恶棍的角色。伊利安的父亲及其家人最终来到美国接他回家,但至此已经历了许多法律激辩,经历了媒体对这家人私生活的太多侵犯。而现在,公众再也听不到有关男童的任何消息了。

  界线在哪里?

  最近有一家报纸的社论也许提出了可以确定的界线。一篇报道披露了一位政客自称同院外活动集团某说客有私人关系或性爱情事,这位说客在该政客极有操纵能力的某个全国性议题上代表了数家公司和机构。政客和说客双方均不否认所谓的私人关系,但他们否认私人关系对他们的职业关系或职业交往有任何影响。在决定刊载这篇报道时,报纸编辑配发的一篇社论指出,关于"热烈的私人关系"的传言不是重要问题。任何人(包括政客或院外活动集团的说客)的私生活如何在编辑看来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私人关系的伙伴可能影响政客的决定及其同委员会同僚的交往,影响议案的提交与通过,并影响纳税人无数税款的分配,因而这种私人关系可能被视为有利害冲突。编辑还指出,选择公共服务职业的人有权拥有私人空间;然而,如果政客所发展的亲密私人关系之伙伴受雇影响法律文件和公共政策的制定,那么,这种私人关系就不再是纯粹的私人事务,而属于公共事务了。这里的关系双方否认了有利害冲突的所有联想。不管有关报道是真是假,我认为,在公众人物的私人事务与不可能保持私人性而必须确认其公共性的"私人事务"之间,编辑做出了重要区分。
 

媒体伦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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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道德的新闻价值观

  同其他专业人员一样,大多数记者都是诚实的、有道德的,但究竟什么是合乎道德的新闻价值观呢?再来看帕特森和威尔金斯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根据道德推理构建新闻价值观,那就应该强调以下几条:

  1.尊严:让报道对象尽可能地充满自尊。

  2.互惠: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人。(黄金律)

  3.效率:将足够的资源运用于重大问题。

  4.准确性:运用最恰当的语言,根据事物的背景,正确地呈现真相。

  5.坚韧性:知晓在什么情况下挖掘事件真相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个人和组织机构付出更大的努力。

  6.公正性:为争议问题的相关各方寻求公平正义,平等对待所有的消息来源和报道对象。

  7.社会性:尊重社会团结,促进平等的个人尊严。

  8.多样性:公平地充分地采访报道各阶层的受众。[P.帕特森、L.威尔金斯:《媒体伦理:问题与案例》(纽约,1991),第28-29页

  实例5 雇用黑人还是雇用白人?

  22岁的黑人妇女丹尼斯和23岁的白人妇女邦尼,是一家大型数据处理中心的一个计算机技术员职位的两名最佳候选人。这家中心的少数族群雇员约占百分之十,女性雇员约占百分之三十。除了邦尼比丹尼斯更为漂亮开朗之外,她们俩似乎同样合格。这一职位不需要工作人员广泛接触公众,但在工作人员的大办公室里几乎都是白人,而且由于工作压力一直很大,雇员之间的关系特别重要。如果你是人事经理,你会挑选谁担任这一职位?为什么?选聘雇员的标准应当是什么?各项标准的重要性排序应当如何?为什么?在这种状况下,人事经理应当如何关心赞助性行动或逆向歧视?

  实例6 工厂的污染问题

  十年前,当克姆化学公司决定在德克萨斯州法陵城建厂时,它还是个荒凉的城镇。然而,自从这家公司来到此地,该城有了惊人的发展,现在城里的大多数人都在公司的工厂工作。惟一的问题是,工厂排放的化工废气废水逐渐污染了空气、土壤和附近的水源。政府已通知这家公司和该城市长双方,必须尽快消除污染。工厂经理告诉市长,要达到政府的要求,公司必将花费大约一百五十万美元。他说,如果必须马上做到这一步,那么,公司就决定关闭这个工厂而不愿投入巨资进行改造。工厂经理还对市长讲,他们或许可以向政府支付少量罚金借以拖延两年,公司也愿意如此。这就使得公司有更长时间筹集改造费用,同时维持工厂照常生产。当然,在此期间,污染还会继续危害--根据政府的报告--土地、水源和空气,当然也会危及动物、植物和人。

  如果市长同公司合作,他就可以帮助他们避免对工厂立即实施改造。如果他不合作,法陵城就又会成为荒凉之城,大多数市民就要失业。市长应该怎么办?为什么?政府对污染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的做法是正当的吗?为什么?你认为这家公司在涉及政府、城镇及其市长的问题上做得公正吗?为什么?为了保全工厂和城镇,这家公司有义务花费一些利润吗?试探讨可供选择的解决办法,提出一些可能的妥协方案。假定没有可行的妥协方案,而市长必须做出选择,他应该怎么办呢?

  实例7 对一位女警察的性骚扰

  在涉及加利福尼亚州长滩市警察局的真实案例中,有两位女警察因遭受极其恶劣的对待而控告长滩市,经判决每人因被性骚扰而获赔100多万美元。头一件案情是,其中一位女警察的上级男警官(一位警察队长)告诉她,他是同老婆离婚后同她私通的。当她发觉他的离婚之说是个谎言并弄清了其他许多问题后,她便中断了私通关系;后来每当他勾引她时,她总要使之难堪。他不仅利用职权使她受到全警察局的恶劣对待,而且当她因处理暴力嫌犯而打电话请求后援时,没有一个警察(局里有好几名警察)积极回应,因为他们站在上级男警官一边,不支持她,从而置其生命于危险之中。他多次明确表示要继续私通。遭到拒绝后,他对她讲,由于她不合作,她的工作和生命势必变得很痛苦。

媒体伦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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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8 对另一位女警察的性骚扰

  另一件真实案例也同长滩市警察局有关。有一位丈夫也是警察的女警察,经培训合格加入了警察局的K9小组。她是第一个也是惟一的女性,闯进了警察局内这个以往的男人的一统天下。组内其他警察经常口头羞辱调戏她,当她扮演假目标时甚至放各自的警犬攻击她。警犬应该找到并看守住她,但参与训练的警察们却唆使各自的警犬攻击她。虽有保护衬垫,她还是被严重咬伤,忍受伤痛之苦。

  上述两位妇女由于受到骚扰而需要精神治疗和心理调适假。那位K9女警察的生活受到电话威胁,婚姻也破裂了(她还有个孩子)。由于遭受严重骚扰,她们俩无法再履行职责,因此都离开了警察局。在提起诉讼两年之后,判决使她们俩获赔巨款。尽管如此,她们尚未拿到一分钱,因为长滩市还在就陪审团的判决进行上诉。两位妇女都失去了自己的职业,并且由于性骚扰所造成的心理的和情感的创伤,她们觉得要走上其他职业岗位相当困难,除了从事兼职女招待之类的低薪水工作。所有其他涉案警察没有一个受到任何惩戒或处罚,职位依旧。两位女警察多次向警察局局长提出抗议,但他毫无实质性作为。他和警察局心理学家(一位女警察队长)都对她们讲,她们应该预料到会被调戏,如果警察这一行对她们来说太艰难的话,她们就应该离开这里,另谋职业。

  就两位妇女的实际遭遇,讲述你的感触和想法。顺便指出,她们二人在被性骚扰逐出警察局之前,显然都是模范警察。你认为头一位女警察因为同已婚男警官私通便属于"咎由自取"吗?你认为两者之中的一个案件比另一个更有理吗?哪一个更有理?为什么?为了解决这两个案件,你认为应该做些什么?应该如何处置其他警察以及被认为犯有此种骚扰罪的任何人?这两位妇女应该得到原来的职位吗?她们不仅应当获得法院判决的损害赔偿金,而且应当获得追溯性薪水补偿吗?你认为这一骚扰事件的严重性如何?这是否从某种角度支持了许多人的这一信念--"不应当允许妇女从事以往为男性所专有的、如此高强度的职业"?为什么?

  ◇ 实例分析

  实例5

  由于丹尼斯和邦尼同样够格,由于她们都是女性(这有助于实现赞助性行动的一个方面),所以有待做出的决定,就是她们的个性和种族方面的差异应该如何影响雇用的问题。邦尼较为开朗这一点同该职业没有直接关系,它对于让办公室职员们感到愉快的意义远逊于赞助性行动的指令。如果这两位女子都是白人,那么,较为开朗的个性或许会成为被雇用的因素。但在这种情况下,个性因素似乎意义甚微。

  在我看来,考虑到这些状况,人事经理应当雇用丹尼斯。我认为,因为丹尼斯和邦尼同样够格,所以邦尼不会断定这是逆向歧视。尽管有赞助性行动,邦尼仍然可能比丹尼斯有更好的机会在其他地方找到工作。显然,我认为人事经理做决定时应该注重赞助性行动和逆向歧视,尤其因为该中心的少数族群和妇女雇员的比率如此之低。我认为,首要的雇用标准应当是拟聘雇员要具备职业资格。然而,一旦符合这一标准,我认为,至少在少数族群和妇女雇员人数达到可接受的比率之前,赞助性行动计划应当拥有对选择雇员的最大影响力。

  实例6

  我认为,所有当事人都应当尽一切努力以达成一系列妥协方案,这些方案将保全市民与环境、城镇、公司,--以此为序。我肯定认为,政府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为了避免对环境的破坏,确实有权利(实际上也有义务)调查企业和社区的状况。政府报告对该地区的每个人显然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当事人都应当接受下述目标:尽快清洁环境;为了保持城镇的经济活力,在工厂可以做出必要的改造之前,哪怕降低些生产能力,也要维持工厂的运转;允许公司从工厂经营中获得合理利润。公司代表、市民及其代表(市长、市议会)和联邦政府应该共同会商,寻求实现既定目标的行动措施。

  公司必须乐于分担合理费用,但它不应负担过重。市民也必须有所负担,其负担途径可能是较高的税负,或者让该厂工人一年之内放弃加薪。政府也应当给予财政援助,为工厂必须进行的改造或者提供政府低息贷款,或者支付部分费用。

  我认为,那位市长要是同工厂经理串通一气,牺牲全社区的健康与福利,拖延环境改造,那就是完全错误的。我认为这一问题应该公布于众,以便市民们人人皆知,并以某种方式帮助解决问题。我还认为,这家工厂的上级公司在做决定时不应光考虑利润损失。这家公司毕竟不但给这个城镇带来了经济福利,同时也破坏了城镇的环境,可能危害了市民的健康。这家公司还应当考虑到,把工厂继续办下去,尽管损失一些利润,但它能够赢得信誉。这家公司应该提出可以办得到的选择方案,应当寻求一切当事人的帮助和合作,而摈弃"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

  

媒体伦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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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每一个相关当事人都必须--承认保护环境的深远的必要性;否则,若干年后这里可能就没有工厂了,附近也就没有多少人了。我认为,这一问题的所有方面都很重要,但所有当事人都应优先考虑环境方面。如果工厂坚持其僵硬态度,只采取经理向市长提出的拖延策略,那么,我认为市长没有别的选择,只好同工厂方面分道扬镳。

  法陵城既然已经建设得不错了,那么,也许会激励不那么破坏环境的新型企业来此安家。无论如何,我认为,给人民的健康、福利和环境增加危险性的决定,可能成为市长拍板的错误决定,哪怕它是在经济上保全该城的惟一办法呢!假若人们拥有健康和生命,那毕竟还可以迁移到别处、找到别的工作;另一方面,假若人们身染重病、气息奄奄,那么,经济状况显然就无关紧要了。

  实例7

  我认为头一位女警察的遭际是可恶的。事实上,她同上级警官私通是个错误;但她真的以为他爱她,并且相信他所说的正在同老婆离婚的话。一旦她发觉他并不对她承担义务,无意同老婆离婚,只是想同她搞性关系,她就完全有权利中断私通并结束这种关系。同他结束这种关系之后,她的任何行为都不该受到她所受到的那种对待。尽管有过判断失误,但她一旦表明要结束私通关系,那位警官就不得再干涉人家,无论如何不应当对她的工作进行骚扰。当她履行警察职责时,肯定应该得到后备人员的配合,尽管同那位警官发生过那样的事情。有关警察,特别是那位警官,包括当她需要时不予支持的人,都应当受到惩戒,应当被调到其他警察管区去,甚至可能被降级。

  实例8

  另一位女警察当然由于性别而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她不应该因其为女性而受到歧视。她已经顺利地完成了艰难的训练,有资格加入K9小组,因而应被允许履行职责而不受干扰与羞辱、不受非人道言语举止的对待。不是一个而是两个男警察故意向各自的警犬发出错误指令,令她处于被严重伤害的危险境地。这是绝对不可接受的,也是完全不道德的。在这里,我仍然认为,对她所受干扰负有责任的警察应该受到严厉惩戒,应被降级与调离,或许还应当因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而被解职。

  在我看来,待冒犯者被调出该警察管区之后,这两位妇女都应准予恢复工作;不论恢复工作与否,她们都应得到追溯性补发全部工资的赔偿。我还认为,长滩市应该提供心理治疗的待遇;他们也应该尽快接受民事诉讼的判决。这两宗案件是我所听说过的最严重的性骚扰案件。我相信还有同样恶劣甚至更为恶劣的,但根据人道主义伦理学,任何职业场所都不得允许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