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谁来监督监督者?(南方都市报 20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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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监督者?

日期:[2008年12月21日]  版次:[TM06]  版名:[评论周刊 历史评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浮世阅史

 

  ◎十年砍柴知名网友

 

  任何一个政权建立后,必然面临一个绕不过的问题:如何监督那些官吏守法?中国历代统治者,政治是否清明、国祚能否延续,关键不在于治民而是治官。即使皇帝明白做官的大多是为了富贵,总要捞些油水,但皇帝总希望官员盘剥老百姓有所节制,掌握好度———因为江山是皇帝的,百姓就是皇家的牧地,他不希望竭泽而渔,引起民变。于是,监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尤为重要。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朝廷设丞相、御史、太尉三巨头,分别管民政、监察和军政。作为监察部门首长的御史地位非常高。一直到清末,监察部门和监察官的名称、权威虽有因时而变,但大体格局是稳定的。但紧接着就出了一个问题:谁来监督这些监督官员?当然,高高在上的皇帝可以监督他,但帝国幅员辽阔、官民众多,皇帝根本看不过来。所以,在历史上,许多监督其他官员清廉勤政、维护皇家利益的监察官自己成了大贪官,或者制度蜕变,一反设立时的初衷。比如汉代设刺史,本是监察官,巡察各州、县地方官的政绩,可后来这样临时性的差使变成常设官,监察官的权力扩大为民政、军政无所不管的地方首长。到了东汉末年,刺史成了朝廷难以控制、权力父子相继的土皇帝。

 

  朱元璋这位起于贫贱的皇帝,知道官吏害民对统治的影响,因此十分重视监察,其监察制度的设计,在当时也是十分完备的。朝廷最高监察机关是都察院,首长左都御史雅称“总宪”,为大九卿之一,和其他六部尚书互不隶属,直接向皇上负责。设六科给事中分驻在六部,类似现在的驻部纪检组和监察局,但其独立性还胜当下。一个七品的给事中根本不需要看正二品的尚书脸色,部里重要公文必须经其副署,方能生效。设御史巡察地方,御史的权威,今人在反映明清的戏曲里就有所领略。

 

  可是,任何一种权力,包括监察权,自身若得不到有效的监督,绝对会腐化。明朝设计严密的监察制度到了王朝末年就是这样。给事中、御史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党争时一派攻另一派,首先收买监察官员当枪手,弹劾对方某大员,对方亦用另一拨监察官回应。给事中、御史纷纷利用手中的监察权为自己谋私。“你不关心我,我就关心你”,如果官员不给科道官送礼,他就会找茬弹纠你的毛病。

 

  崇祯御极后,想有所作为,从澄清吏治开始,鼓励属下揭发举报。刚当上户科给事中(监察财政部门的官员)的韩一良积极响应,上疏大肆批评官员贪墨。他特别指出:县官为行贿之首,给事中为受贿之魁。他替州县官说了几句公平话:州县官无法廉洁,俸禄不多,还要应付上司。上司不是借口“无碍官银”,就是借口“未完抵赎”敲诈;官员过境要支付“书仪”;巡按“荐谢”动辄五十两一百两;碰到考满(外官六年一考核)进京述职,没三四千两根本过不了关。这样的态势下,州县官不贪污怎么可能?说到给事中御史这类监察官员,人们称之为“抹布”。即“只管他人干净,不管自己污名”———用现在的话来说,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为了显示自己公正,他举例刚任户科给事中两月,就推辞“书仪”五百两。

 

  崇祯帝看到奏章后,如获至宝,想以此为切入口,搞一场轰轰烈烈的吏治整治运动,召集大臣开现场会,让韩一良当着众人的面说出那两个送银子的官员名字。这下韩一良傻了,他再想讨好皇帝,也不敢违反官场潜规则。他若是说出两个官员的名字,就等于自绝于官僚集团,最后咬牙不说,被皇帝斥为前后矛盾而削职为民。

 

  明朝的皇帝也知道监察官不那么值得放心,也需要监督。皇帝采取的办法是另设一套监督体系,只向他个人负责。如东厂、西厂,由自己的私人秘书大太监管理。可谁来监督东、西厂呢?东、西厂的人由于只向皇帝负责,能绕开既有的法律制度,不经刑部独自抓捕审讯,一下子权力膨胀,成为明朝政治一颗毒瘤。

 

  现代政治制度已经解决了如何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因为权力自下而上授予,有新闻媒体和司法保障。在明清时期,这个问题几乎是无解,所以黄宗羲先生在《原法》中总结道:“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如此何时才是尽头?

http://epaper.nddaily.com/F/html/2008-12/21/content_6636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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