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伍皓的“法治精神”还抵不上领导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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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伍皓的“法治精神”还抵不上领导的一句话?

时间:2010-12-14 16:14 作者:乔志峰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79次

  伍皓宣布放弃起诉李鸿文,称因挨领导骂变冷静。12月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不满中青报及作者李鸿文评论文章欲起诉并索赔10万元。12月12日晚伍皓忽然在微博上称:“领导让我以最大的宽容对待李鸿文对我的故意曲解。好吧,虽然我心有不甘,我放弃对李鸿文的起诉。以同乡的名义,我私下跟鸿文再做沟通。”伍皓告诉记者,真实情况是因为12日在开会时挨了领导骂,所以准备“先让这个事情冷一冷”。(12月13日《华西都市报》)


  相比于之前各地发生的“跨省抓捕”,伍皓在自感被“歪曲”后愿意走法律渠道维权,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伍皓在高调宣布准备起诉李鸿文的时,亦曾慷慨激昂地表示:“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这场官司如果开打,不管胜负如何,都将带给社会很多思考,甚至可能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一次典型案例。没想到仅仅是一夜之间,曾经豪情万丈的伍皓突然就泄了气,岂不令人扼腕叹息!


  伍皓之所以突然改变主意,并不是因为他优柔寡断、摇摆不定,也不是因为此前法律界人士推算他“胜诉的希望只有三成”,而是源于“领导”的批评。仅仅因为领导的一句话,伍皓立马就放弃了“维权”,至于“普及法治精神”就更是无从谈起了。这不由得让人感慨:莫非,伍皓的“法治精神”还抵不上领导的一句话?!


  很显然,放弃起诉并非伍皓的本意,他甚至公然表示自己“心有不甘”。既然“心有不甘”,为何还要违心地放弃起诉呢?领导一发话、伍皓就“发抖”,不仅不惜“委屈”自己,甚至连“普及法治精神”的豪情壮志都抛到爪哇国去了。请恕我直言,如此“唯领导马首是瞻”的做派,有没有“独立人格”尚且存疑,所谓“普及法治精神”云云岂非更是笑谈!本来还以为伍皓是官场中难得的“真汉子”,现在却觉得他似乎跟舞台上自称“纯爷们”的角儿有异曲同工之妙。


  然而,我依然对伍皓的选择表示理解。现如今,有几个人敢不“唯领导马首是瞻”呢。虽然领导“说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领导至少尚能做到“说一句是一句”,号令属下、莫敢不从。没有人能超脱于社会和环境之外,伍皓当然也不例外。啥也不说了,理解万岁吧。


  但伍皓毕竟跟那些圆滑得如同琉璃球的官员们不同,他是有点个性和自尊的。尽管他选择了妥协,可还是忍不住发牢骚:“我是想告到底的。但食人之禄,事人以忠。”这句话显然存在问题——“食人之禄,事人以忠”,应该属于封建社会里上下级关系的写照。现在是21世纪,作为级别不低的政府官员,伍皓到底食谁之禄、事谁以忠?按道理,当然不应该是领导;但实际情况又如何呢?这事儿恐怕不能说太细。或许,这就是当今社会存在诸多不正常现象的原因之一吧。


  伍皓确实为我们普及了“法治精神”,以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另类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还是要对他说声“谢谢”。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201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