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衡与董必武瑞金肃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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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一次党内反腐
何叔衡与董必武瑞金肃贪


何叔衡
董必武
□《青年参考》
为了解决腐败问题,党中央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一次又一次掀起反腐浪潮。但是,很少有人知道,70年前发生在红都瑞金的我党领导的第一次反腐斗争。当年,毛泽东、何叔衡、董必武等为建设一个清正廉洁的工农民主政府,致力于反腐肃贪,在中央苏区留下了一段佳话。
毛泽东荐贤抓反腐肃贪
毛泽东与何叔衡相识较早。何叔衡的耿直、忠诚和无私无畏的品格,多次受到毛泽东赞誉。1931年经毛泽东推举,何叔衡担任了工农检察部部长。
上任之初,何叔衡即召集工农检察部全体工作人员开会,发动大家分头下去摸底。不久,下去摸底的工作人员返回检察部,带回了许多了解到的情况。如:相当一部分县、区政府,单靠行政命令去解决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干部吞没公款,多吃多占,贪污腐化的问题。
1932年2月1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人民委员会常务会议。会上,何叔衡将了解到的情况作了全面汇报,使到会者惊愕不已。毛泽东要求,要下决心刹住苏区内出现的这股贪污浪费歪风,狠狠打击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2月19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人民委员会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临时最高法庭,由何叔衡兼任临时最高法庭主席。
何叔衡严惩谢步升
一天,瑞金县苏维埃政府裁判部审判员谢正平向他汇报了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贪污犯罪的案情。
原来,瑞金县苏维埃政府裁判部收到一封群众的检举信,检举1929年参加革命、1930年入党的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有严重的贪污犯罪行为。信中说:“谢步升把吃大户(即打土豪)所得皮袄子和几斤上等毛线私自拿回家,分田时好田留给自己,还强行多占公田。……”另有知情人检举:谢步升在1927年时,将八一南昌起义部队南下途中一名生病掉队的军医杀了,劫走其金戒指、毡毯等物……
鉴于案情重大,何叔衡决定成立专案组,调查谢步升的犯罪事实。没料到这一查,竟查出了一桩触目惊心的案外案。
被害人谢深润与谢步升同村,两人感情甚笃。谢步升却搭上了谢深润的妻子朱秀秀。有一天,谢步升与朱秀秀正相拥而睡,谢深润突然回来了,见到这个场面,他操起木棍就打。谢步升一不做二不休,利用当时肃反扩大化之风,说谢深润是个隐藏的社会民主党分子,从事破坏工农政权、陷害革命干部活动。不久,谢步升便指使人将谢深润秘密杀害了。
调查人员将调查得到的新情况向何叔衡作了汇报。何叔衡听了非常吃惊,并将情况向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异常严肃地对何叔衡说:“你们要把情况调查核实清楚,速战速决。”
何叔衡指示调查人员加快调查速度,由外围转入内线调查取证。仅仅两天,调查人员就掌握了谢步升贪色贪财的犯罪事实。何叔衡决定:马上将谢步升逮捕关押,并报告中央政府给谢步升最严厉的惩处。没料到,谢步升被关押后就遇到了阻力。
谢步升的入党介绍人谢春山,时在苏区中央局任职。他认为谢步升并无大错,是某些人报私仇故意向他发难。于是,苏区中央局的领导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通知中央工农检察部和调查组将谢步升释放。谢步升的问题,由中央局调查处理。
何叔衡闻此消息向毛泽东汇报情况。毛泽东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很快,中央工农检察部对谢步升进行了突审和搜查。专案组在谢步升及他母亲、姐姐家,查获到部分贪污所得财物。谢步升的犯罪事实被一一印证。1932年5月5日,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对谢步升案进行了公审判决。5月9日下午,谢步升被五花大绑,3时整,随着一声枪响,谢步升往后一仰滚落到沙坑中。
董必武情系反腐肃贪
一天,瑞金县苏维埃政府裁判部审判员谢正平1932年9月初,董必武抵达瑞金后,找到时任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毛泽东对董必武说:“你学过法律,苏维埃法制还很不健全,特别是目前开展的反贪污浪费运动还缺乏法律保障,这给一些投机分子留下漏洞,你同叔衡同志一起来把这些漏洞给堵住、堵死。”
董必武欣然应允。他很快就找到何叔衡。两人商量后,决定从健全组织和健全法律两方面同时下手。不久,由董必武、何叔衡共同制定的一系列反腐组织工作纲要出台了。特别是1933年12月15日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被史学家称之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反腐败的量刑标准。训令规定: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的监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2年以下的监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
尽管董必武做了许多工作,但组织上并没有安排他进入中央政府工作。但是,无论在哪里,董必武都坚持与毛泽东、何叔衡等一起,致力于苏区反腐肃贪斗争。1933年3月,董必武正式兼任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
董必武拿到由毛泽东签发的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证书没几天,就从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即中央党校)的控告箱里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中控告中央造币厂存在严重贪污问题。董必武与何叔衡商量后,往中央造币厂派出了调查组。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查出中央造币厂的账目存在大量漏账、假账和该厂会计科长肖伦海在一年时间里采用欺上瞒下、自造票据等方法,贪污、挪用公款3100多元的严重问题。
肖伦海的贪污犯罪事实被一一印证之后,中央工农检察部下令实施逮捕。
经中央工农检察部和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反复商议,1933年6月10日在叶坪举行了肖伦海案的公开审判,判处肖伦海死刑。
何叔衡、董必武接力反贪污浪费
何叔衡查办案件有一个原则: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
1932年5月24日,瑞金县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送来第二十号判决书请何叔衡审批。何叔衡接过判决书,看到“被告人:朱多伸。瑞金县壬田乡人……判决:朱多伸处以枪毙”时,脑子里立即浮现出一个瘦小干练的老人形象。他怎么会犯死罪呢?百思不得其解的何叔衡背起行李立即赶到壬田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调查核实,何叔衡发现:朱多伸虽有罪过,但重判他主要是因他的多次举报一些区乡干部,这些人报复所致。另外,瑞金县苏维埃政府裁判部的人反映,枪毙朱多伸是某个领导交代的。何叔衡心里清楚,由于“左”倾政策的推行,加上宗派主义的影响,使乱杀错杀的情况比较严重。这次枪毙朱多伸,又是某些领导点了名的,如果“逆水行舟”,自己将面临严重后果。面对这种状况,何叔衡并没有丝毫动摇。于是,他大笔一挥,将对朱多伸的判决由“枪毙”改为“监禁二年”。
1932年秋,瑞金县黄柏区的干部群众,联名揭发该县县委组织部长陈景魁有严重问题。接到告发信后,何叔衡亲自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发现陈景魁的祖父原是大柏地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恶霸,到陈景魁的父辈,家庭开始衰败,但仍以收租、放贷为主。1929年,陈景魁曾参加组织农民武装斗争,加之有一些文化知识,且善于钻营,混进党内并得到组织器重。该年3月,陈景魁受命到黄柏区发展春耕生产和指导扩红工作,黄柏区有几户佃农曾在陈家打过工,陈景魁为了隐瞒他家过去的罪恶历史,便对黄柏这几户知内情的佃农进行威吓并寻机杀人灭口。问题查清楚后,仍有一些领导出来说情,并拿出“某某讲了不能杀陈部长”的话相挟。但何叔衡硬是将陈景魁依法逮捕,经过公审后执行枪决,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果然不出所料,何叔衡一次次“不听话”的行为,激怒了“左”倾错误路线的执行者。他所担任的中央工农检察部部长和临时最高法庭主席职务也随之被撤销。
不能当部长、法庭主席,何叔衡依然是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依然是临时最高法庭审判员,他那惩治腐败、为民除害的热情丝毫未减。
5个月后,即1934年1月,董必武兼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席和苏维埃最高法庭主席。这样,领导苏区反腐肃贪斗争的重担,由何叔衡的肩上移到董必武的肩上。
1933年秋至1934年春,中央苏区各项事业都得到较大发展。但是贪污浪费,侵吞公物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某种发展趋势。于都县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就发生了县委书记、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县军事部长、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副部长等人贪污案件23起之多。这一时期,毛泽东、张闻天、项英、董必武、何叔衡等经常聚在一起研究对策,下决心刹住这股歪风,狠狠打击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
董必武总结了以往反腐败斗争的经验,采取了扎实有效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打击不法分子。第一步,采取政策攻势,组织突击宣传队深入各地大张旗鼓地宣传苏维埃法律,在《红色中华》、《斗争》、《青年实话》等报刊开辟《铁锤》、《警钟》、《黑板》等专栏,对群众揭发出来并经查实的贪污犯罪问题一一予以曝光。
第二步,在苏区掀起群众性检举揭发运动,对有严重问题者,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公审判决。1934年2月28日,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对于“二苏”大会基建工程处长左祥云等人贪污案、中央政府总务厅管理处贪污案进行判决,判处左祥云死刑;判处前总务厅管理处长徐毅6年监禁;判处总务厅事务股长管永才、运输司务长刘兆山各半年监禁。3月25日,项英、董必武、何叔衡在于都县苏维埃政府主持召开了一次审判会。这是一次自反贪污浪费斗争以来规模最大、判刑最重、牵涉面最广的一次审判会,会场内人山人海。
项英宣判说:于都县贪污案件特别多,几乎各级机关都有,贪污分子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至乡代表,贪污成为风气,大家不以为意。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熊仙壁强拿公款50元做私人生意;县委书记刘洪清带头拉股做生意谋利;军事部长刘仕祥等人,冒领总供给部发下的动员费410元;少共县委书记等贪污公款及群众捐助买飞机的100多元大吃大喝。全县查出贪污案件23件之多。为严肃法纪,判决熊仙壁监禁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贪污首犯刘仕祥、刘天浩、李其芬死刑。审判会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特别法庭判决书第一号。这些审判伸张了正气,打击了邪恶,深受苏区人民的衷心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