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方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16:22
发布日期:2005-11-28
一、注重“四个结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1、提前帮教与衔接帮教相结合。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将帮教工作延伸到监所,组织安置帮教小组负责人和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到监所看望服刑、在教人员,带去本市人才市场的需求信息和经济发展状况,使他们在监所中能有针对性地学得一技之长,为以后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2、社会帮教与家属帮教相结合。一是开好亲属会,对亲属做好家庭美德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有重点、有目标地召开刑释解教人员亲属会议,对他们进行家庭美德教育。作为亲属要从思想上不嫌弃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让他们感到亲情的温暖,鼓起重新做人的勇气。二是开好基层干部会,增强干部责任心。刑释解教人员经过党和政府的教育和劳动改造,大多数已经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家庭造成的损失,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通过认真学习,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生产和劳动,有的已经成为致富能手或劳动模范,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但也有少数人思想不稳,容易情绪激动,从而引发重新违法犯罪。这就要求各级帮教组织特别是基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多走访、勤过问、安其心、稳其身。三是开好群众会,共同做好帮教工作。在刑释解教人员回乡之后,组织生活和工作在他们周围的群众从思想上帮助、引导他们,从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形成男女老少齐参与、社会各界献爱心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好刑释解教座谈会,增强他们对生活的信心。有重点地召开座谈会,解决刑释解教人员思想上存在的自暴自弃、无所作为的问题,向他们宣传帮教典型的事迹,鼓励他们重新认识自我,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支持他们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
3、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组织除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普遍性、经常性教育外,还要把未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流落社会及群众反映强烈、不思悔改的刑释解教人员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谈心。
4、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对于人户分离、住所搬迁的刑释解教人员,一方面做好跟踪帮教管理,另一方面对已迁出本乡镇的人员,委托当地派出所、司法所进行管理,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
二、建立“四访四谈”制度,做到“三不放过”,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循环
一是“四访”制度,即婚丧必访、有难必访、有纠纷必访、遇突发情况必访。
二是“四谈”制度,即犯了错误谈心、受到挫折谈心、思想有疙瘩谈心、重点帮教对象谈心。
三是“三不放过”,即登记不完整不放过;登记对象未纳入视线不放过;对重点对象未采取监控措施不放过。
摘自《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