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余文字]读书回忆系列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1: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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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回去十年,我的幸福生活是由卤鸭子与一种叫片粉的小吃组成,简单地说,学生时代,就是最能体味臭豆腐滋味的时代,粗砺的馒头与稍稍霉变的米饭,因为加进了臭名远扬的臭豆腐而显得有滋有味。
  
  隔壁班美丽的女孩,一本同样卷角发黄的书,便都如这臭豆腐一般,令人心仪不已。女孩因为美丽,不太容易专属一人,书因为发黄陈旧,却可以肆意地在上边加框划线,并把前边无数人加注重点符号的地方据为己有,这是一种愉快的偷窃。偷来的东西都装进一本本纸张稍硬的读书笔记,对酒当歌,对月伤怀。
  
  有一阵子专门读传记,郁达夫、何其芳的,甚至郭沫若的都读了,这事我后来跟郭沫若的外孙说过,他很不把这个前辈放在眼里,发誓有朝一日读完上万本书到牛津大学去讲学,我遇到他时他正在成都苦读,刚读完第二个中医的研究生,因为第一个导师他说只会胡讲,他大概还准备读很多个专业,但他的重点是到美国讲学。这不难理解,因为美国的大学不接纳他入学,要进去只有去讲学。
  
  说得远了。就这几本传记的主人们,都在书中坦言他们的大学时代,是个一口气读完一千多本书的时代。一千多本书分派给三年或四年,每天务必读掉一本。这就是我偶然找到的读书方法——整个大学时代,不论是寒来暑往,不论是饥病缠身,我从没放弃这个目标。三年时间,我只在家里过了一个寒假。我还想说的是,在那个总是感觉饥饿的年代,我几乎没有读过一本文学名著或别的什么能方便找到的书。这是我今天想来最得意的地方。
  
  我由着自己的兴趣,率意苦读。我用这种方式向命运赎罪,我要解救作为人质的自我。我不大敢听老师讲课本上的东西,那些课基本上只需要听一堂,就能判定老师的水准。甚至只要稍稍多读一两本跟专业相关的书,就知道他们讲的不大对劲了。
  
  我很轻易地就喜欢上了英国文学。我喜欢上它只因为苏格兰的一句谚语:天塌下来,我们正好捉云雀。我当时正处在像杞人一样忧天悯人的热情年龄,为这则谚语激动了整整一周,突然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说“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
  
  我并不清楚这也许就是迷上比较文学的开端,不经意是因为我每天几乎都会迷上一种新鲜的事物,当然也包括女孩。
  
  我很快就找来了几位比较文学教授的书来读,觉得每一个人讲的都很有道理。我至少发过三次誓要为比较文学献身。因为没有学会忏悔,所以我总是在最激动的时候发誓。因为发誓,所以到我而今学会忏悔的时候,才猛然惊觉发誓已把我的良心折损大半。
  
  我有自己详细而坚定的读书计划,无论怎样改换激动而着迷的中心,但所列书目单上的古书是必得照计划坚持的。我不用怀疑自己的持久的信念,我也很迷信自己的大脑,因为挨过父亲十多年的拳脚棍棒,所以我总是能轻易地压迫出自己的记性。记忆是一种消化道,也是一个过滤器,很长一段时间,我读书不再做笔记,而是囫囵地读完,依照任意记住的东西和回味持续的时间,大抵就可以判断出一本书的价值。
  
  这仍然可算是一种比较。我很快翻完了比较文学理论方面的书,接下来是去找书中提到的作品来翻,我的天,那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我这才开始怀疑起那些国内专家的理论书来。他们怎么这么轻易地去评判一个流派?为何选取的精彩华章与我相中的有如此差距?为什么评语总是言不及义,总是像在敷衍了事?又总是在破坏个中三昧,总是带着某种据说是万古不移的永恒真理去体量?为什么把他们的书刚一掩上,脑子里剩下的那些东西总是不对味儿?
  
  我很快就知道了这些所谓专家,大多是既不懂英语,又不懂德语,还有,他们到底懂不懂文学,好像也看不太清楚。我渐渐有些生气了,就像无法忍受我自己的老师把一篇精妙无比的外国散文用中学语文的方式分解得七零八落。只要看看他对那么肤浅的东西发笑,而且笑得毫无遮拦,只要看着他像拉家常话一样讲莎翁的悲剧,你就不会觉得是好笑,只是觉得那会起一种义愤,为着一种无法忍受的侮辱。
  
  我逐渐疏远了各种以文学的名义混饭吃的教授,这不是他们的错,只不过是彼此的一场误会。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以讲文学为职业的人呢?种种人间千奇百怪的遭际,各种偶然的绝对情感都在文学中等待着,等待每一个人第一次的心跳——这是一种崇高的神圣权利,被人剥夺,就好比少女失了初夜,就好比男人被人鸡奸。谁愿失去这人间无数个宝贵的第一次!
  
  我用自己的方式持续着对比较文学的兴趣,我感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的黑洞。我需要读的东西太多了,都是为着文学准备的。我是那样的无知而几饥渴,甚至找一个能谈几句话的人也没有。我只能由着自己的灵感,就像第一次硬着头皮读郭沫若《站在地球边上放哨》,我当即脱口而出:站在地球边上屙尿。我至今还惊奇于这种准确——我后来碰到的郭沫若的外甥都夸我说得太准确了。
  
  从英国文学开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又迷上美国文学,好象是一个极偶然的机会,我突然看到了美国人是如何吃饭,右刀右叉,温文尔雅,在一片开花的杯盘中,笑谈间将眼前的一切一刀一刀地割下,再一一叉送进嘴里吞下,他们满脸满手是毛,递进嘴里的东西总有几分生,永远都在含笑咀嚼着某种生猛血腥的味道。而我们自己的工具是竹筷,一大群人张着眼睛,三根指头轻轻搓动,筷子就带着伸长的手指的意愿将碗里的东西夹过来,筷子是那样长,眼睛总是盯着别处,天下没有夹不到的东西。
  
  我再次激动异常,仿佛到桃花源的外人刚刚通过了那个入口,我很惊奇于这样的发现,至少目前,我认为刀叉和筷子是中美比较文学最为合适的工具。
  
  一边是刀叉,一边是竹筷,双方时时都在一种紧张的对峙之中,工具在此,就看一边用刀叉可以宰割到多少东西,一边用竹筷又能夹到多少。我需要再熟悉一下工具,竹筷我比较熟悉,生于竹林,锯筒削片,一端刨圆,竹子至此时并没有完全死掉,因为它上边还有字有画,竖着天方地圆,伸出去前圆后方,它还在宇宙中存活着,富有诗意的,很有人情味的,与手指连在一道的,终是很中国哲学意味的存活着。
  
  搓动着筷子的手是一幅图画,是一种活动着的天地人三才并一的哲学图画——这幅画永远也没完成,宇宙不灭,它便可不停地创作下去,好比就像佛家的创作论——以心为镜,随意转动,山川江河,日月星辰,此外,鸟兽、虫鱼、花草、树木、风云、雷电,时时毕现。
  
  中国的艺术正是由此产生,心灵生长于自然,终年累月,绚丽而又复归自然,艺术便是拓展的自然,注入心灵活力的自然,艺术是凭借自然而存活的,就如同筷子原本生于竹林,但它一直都还活着。就像竹笛活于亮丽清越的清风明月,就像木头活于廊柱与屋脊,而庭院园林又活于建筑之中,树木、泉水,甚至舞蹈、音乐,一切的艺术,只要原本生活于自然,来源于自然,它就永远都有自己的生命力。
  
  中国人的吃饭工具是筷子,这就是一切。或者用郭沫若的语言来说,所谓“一的一切,一切的一”。
  
  现在该拿起刀叉来了,钢铁的武器,锃亮微寒,它一开始就不是直接来自自然,因为它首先是从矿石中提取有用的元素,没用的先自扔掉,这多少都会带点侵略的意味。选矿、高温磨炼、钢水流出,再引入事先设置好的模具陷阱、成形、抛光、上色,这是一个现代化的对自然极具强力的工业征服过程,它的本质就是消灭自然,制伏自然并让它为自己服务。
  
  热恋并习惯制造现代工具的双手历来都会有些洋洋得意,任何的动物,都可以被这样一刀一刀地割开,当然,他们也不会惧怕别的任何一个民族。光是刀叉的寒光和锋刃就足够树立起他们的自信。还有雪白的餐巾,刀叉碰击的悦耳的金属之声,又把这一切装扮得十分文雅。
  
  带着刀叉的精神上路——我从这个蹩脚的隐喻中寻找着我的理解与比较能力,《白鲸》、《老人与海》揭示的是人与地球上最险恶环境的残酷争斗,指示着人类生存的极限,《热爱生命》直接关注人类生命最悲壮而热烈的张扬,《鲁滨逊漂流记》揭示的是一个男人最隐秘渴望和人性的张力,《唐·吉诃德》表达的是与一切真假敌手的悬殊搏斗——他们全都是战士,是向外宇宙冲锋着的,有着毁灭一切自然也包括自己生命的顽强的战士。
  
  在刀叉的世界里,在刀叉的哲学意蕴之中,最精良的枪炮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是他们当然的追求——不仅是杀人工具如此,包括他们的种种工业产品也是如此,甚至从乐器到大型交响乐团,从性产业到种种艺术莫不如此……
  
  我继续着我的比较方向,我深感识见有限,我得花功夫准备第二轮研究所需的材料,我偶然在自己发表作品的一些报刊上看到了早年倾慕不已的那几位教授的名字。把自己的文章与他们的对照着来看,真是一件惬意的事儿。
  
  我有许多课需要补上,比如他们是如何用刀叉宰割出自己的独立史,刀叉如何成就他们的天赋人权与自由,如何划出他们引为骄傲的民族精神的孤线,如何反射出他们种族间歧视与争斗的寒光,如何打造他们现代工业机器与工业美女工业电影以及一切的现代后现代……我感觉有一万多个问题都需借助刀叉开路,我虽年轻,但突然觉得时日有限,我不可能进入到每一个想得到的领域,有些一时用不上,就用叉叉在一边,不必动刀,可我叉开的越多,突然又觉路子越来越窄,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需要一把斧子。
  
  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因为我还必须准备中国工具,虽然我一直用着筷子,但我对它认识还很有限。我只有长久地把它咬在口里……
  
  正在我踌躇满志实际上也是踌躇不前的时候,我突然又读到了一个叫博尔赫斯的作家,我当即就像发现了一块更新更美的大陆,连忙就停了刀叉,歇了筷子,开始捧读博尔赫斯。
  
  我迷上博尔赫斯有很多理由,比如他说他不喜欢记者,我觉得这样可节约不少时间,其次,他确实也有助于我的比较方向,因为他也很喜欢中国古代文学,像庞德一样喜欢,但又不是庞德那样疯狂反对共产党,这样很安全,我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我倒想看看他是如何进行他的比较研究的!
  
  博尔赫斯出于对古老中国的迷恋和无法开释的情怀,一头扎进去,两眼茫茫,汪洋一片,见树木却无法看到森林,可他是何等聪明的人啊!他知道只要进到这片森林,到老也出不来,因此,他也必须要有自己的工具,他徘徊着,苦苦思索着,他先看到了中国毛笔,他觉这东西很好玩,因为毛笔字就像豹子的斑点那么美那么自然,他不可能懂得中国书法,甚至也不可能懂得同样像花白斑点狗一样的围棋,不知道这东西为何有那么高深,端坐着纹丝不动,却全身都在承受着剧烈的运动,盘上斑点围来绕去,都是往死角里逼,往大嘴里吃,骨头都不留,就像传说中站在旁边看棋的那个有福之人带去的斧子柄把,烂掉了都不知道。
  
  博尔赫斯到底是何等聪明人,很快,他就像中国孩子生下来抓周一样突然抓到了一根中国拐杖,他觉得这根拐杖也太好玩了,它怎么还有个自然的弯曲处呢?他实在想不通这个道理。
  
  博尔赫斯一直就好奇地望着拐杖的弯曲处,抚摸着,渐渐入定,入神,终于,这种对中国文化排解不开的神秘与好奇,演变成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大森林是走不进去了,就在花园里多逗留一会儿吧!小径分岔,不知是多少支拐杖的弯曲套集而成的。
  
  我为博尔赫斯感动得热泪盈眶。毕竟,他再次让我坚定了我的信念,那就是你必须找到一件合适的工具,不论是巴西的足球、西班牙的斗牛、荷兰的风车、奥地利的音乐、法国的时装 ……总之,你总得找个工具,找个帮衬,找个入口,人手上总得需要拿点什么——就像高空王子的平衡杆,或是高官揣回家的金子或纸马——这样心里横竖才稳当些。
  
  我突然觉得我的比较方向出了错,我扯得太散了,已回不来了。我记得很清楚,我刚才说到了贪官。我是说过的,我说了我想要很多东西,我都准备带上,我自己就已经是个贪污犯。
  
  我必须改过自新,从头开始。
  
  也许,我说的是我可能会找个导师读读他的研究生玩玩 诗文大国与软骨文人
  
  
  我在茫茫的水上得着些启示,我在当时还叫四川万县的长江上跟一辆刚刚沉没的渔船擦肩而过,我是后来知道我当天看到了倒扣在江中的那条船下共埋了173条生命,全都是我的四川老乡。他们大都是从广州打工回乡准备过年的。
  
  三峡这一段我其实走了好几次,其中有一次是从岸上徒步。我觉得三峡没什么真正的风景,这个前提是我是一个四川人,到哪里都能看到深沟高峡。
  
  这次经过三峡时我随身带着朱学勤的《书斋里的革命》,我已读过一遍。忽地就记起送我书的贺雄飞。他当然不是送我一个人,我给他组织了十多个在成都的读书种子,每人送了一大摞,算是把中国民间的知识分子精英一网打尽了。也还记得当晚我陪他去白夜书吧,他坐在翟永明的对面,简单地客气了几句,就开始愤怒地指着翟永明,一定要她回答什么是诗。由于翟没法回答什么是诗,所以,成都在贺雄飞的心目中一下降了很多地位。哭笑不得的我把又气恨又失望的贺雄飞送回宾馆,他又送了我一大堆书,里边就有这本《书斋里的革命》。
  
  抄一段里边的原话吧:中国的知识传统以文学性文人著称,而不是以科学性学者型见长,它能哺育出大批文人,乃至过剩,却难培养出在质量与数量上合格的学者。
  
  我那时还没打算成为学者,我就是一小混混,希望把文章写好,不要什么思想,就只是把文章写好。如此而已。我觉得有这么多人谈论思想,我就老老实实地钻研怎么把文章写好,我一生怕也只能干得了这个。实际上,我觉得大部分谈论思想的文字都不讲究,而这已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我从头到尾地读完。
  
  我要找我的灵感,用灵感写作,用手艺写作。这也正是传统读书人安身立命的衣钵。读书人未必就是知识分子。我当然知道席卷了大陆很多年的知识分子话题讨论,也就是中国到底有没有知识分子。我是比较倾向于中国没有知识分子这个结论的。为了这个名词,我到今天为止已读了二十多本书,这结论就更塌实了。
  
  传统读书人的弊病是很显明的。除了为黎民苍生夙夜幽叹,以诗为证一下,根本的立身问题并未改变,黑暗依然暗黑,文人依然没有人文,只要诗文做得绝妙,文人只要还有文采,命根子就还没丢。需要学者么?学者是不能做诗的,不论是数典,还是以理入诗,都味同嚼蜡,所以学者是不能掩却诗文的正统地位的。还有,学者的最致命的弱点是要思考,思考又不走正道,比如深研音律、意境,推敲字词,既不为正事,当只有走旁门左道。思想者,一个以雕塑的形象深刻地烙印于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之中的自由之神,在我们这里,首先是该先穿好衣服。还有,既然是读书人,那至少也该峨冠博带,儒服其表,当然不得随意乱说乱动,有此数者,又从何处去冀求那种真正的心忧天下胸怀黎民的思想者?至少,统治者是不需要的,民众也一时不会意识到这种需要的。从十八世纪中叶至二十世纪初,中国历史上不再有思想者,我们都是从这种根基深厚的传统中走过来的。
  
  千年更迭,至少有两千年的历史,也许并没完全禁绝思想,但它的主要功绩还是在生产诗文。“五四”时期产生过一些启蒙思想者,但好景又并不长,连年的战乱,一直到“文革”,思想再度陷入沉睡,一直睡到后极权时代来临。思想至今已大半醒来了吗?思想者有了思想的自由了吗?我们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常识,思想只有在不断地抛弃观点和立场,甚至包括以某一种理论的学术名义制度化了的知识,思想才可能不断前进。可是我们至今也摆脱不了马克思主义的幽灵。还是马列那一套理论,那一套五个阶段,以及由此而生的一切意识形态。
  
  没有自由的积极向前推进的思想者,就好比社会这架巨型机器缺少了助燃和润滑,枯萎的不仅是光辉灿烂的诗文传统,一同枯萎委顿于地的还有种种民族艺术及文化,乃至一个民族的创造能力——而无论这哪一方面的落后都可能导致整个民族的全面衰败。
  
  后极权时代,或者后共产,这也许都是一帖方便的膏药,骨子里却是根植于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也就是常听说的那个是产生贪官和腐败的罪恶制度,但这样说就一定稳妥了么?一切账目都就记在统治者的头上就好了么?我觉得跟文人为官诗文治国的传统还是有些账要算一下的。在一个民主、平等、自由、法制的现代国度,只有技术化官员的大量涌现、只有从数目字上严格管理,社会才会有序地向前推进。在我们的记忆中,二十年代的胡适提倡的好人政府,五十年代熊十力上书的《论六经》,都可以看作知识分子企图再度以诗文治国的习惯思维。事实上,今日的小说市长、古诗部长还大有人在,但看他们诗文上的题签和答谢,以及用硬纸的装帧,我们就可以判断“某市长曾撰诗文三卷,惜乎不传。”我对这类文章和书有个一般的看法,那就是,它们都是为追悼会准备的。
  
  因诗文为官,为官后仍念念不忘名山事业,这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好学美德。可一个人要真当好官,真还有那么多功夫作诗?古来“官高诗好有几人”?但至为可笑可叹如张松者,大言不惭语与众人曰:君等作诗,只是修行,非有夙业。(林寿图《榕阴谈屑》)照他看来,作诗当是比做官要高出不知凡几!黎民百姓算啥?苍生疾苦算啥?人间罪恶正是诗文的绝佳好料。
  
  作官又兼作诗本就有点不务正业,仿佛如契诃夫所说:你并没有给他们什么东西,你干预他们的生活,只是刺激了新的需求,促使他们更辛苦地干活罢了。有这种思想,也作了诗,那就更当多为天下众生谋幸福,诗当自勉罢了。可如今,诗文变成了主要的东西,当官似乎只为更方便地搜集素材,以便成就诗文。以天下之公供奉诗文私业,中国官场的贪污腐败并不是自太监始,自有文人就已很盛行无忌了。
  
  朱学勤在书中提出个头:诗文为知识分子私业,天下为皇帝私业,诗人只属于皇上的私有财产,所以连宋江也能说出皇帝不坏,朝廷不坏,坏的只是朝中那帮奸诈小人。皇上也大多是诗人,不是诗人装做也是诗人,跟今日情况差不多。他以诗文派官分爵,因为喜欢某人诗文所以爱屋及乌。政绩何如可不过问,爱卿近日可否有新作才是他偶然关心的赏心事。这样诗文便不再仅仅是诗人们的夙业,它也应该有一部分本就属于皇上,所以写诗要歌颂皇上,歌颂太平,即使是一不小心遭贬,也只能有分寸地怨一下,怨时还得先赞一两声皇上洪福,记住,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没有一个人愿出头来反皇帝,像农民那样揭竿而起,即使放逐,遭贬,最不济还可当诗人,大不了逃禅吧!逃到苏格拉底所谓“静寂中的智慧”,泰戈尔所谓“心灵的容器”,或是佛家的渐悟顿悟,这本来可能是个产生思想的最佳时刻,可在中国知识分子处,你别指望向内残酷地省视和拷打,向外对社会痼疾或专制政权进行揭批与处方,因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诗文还没到达人生最后也是最高一个境界。
  
  官僚体制的腐朽与文人的软骨病,加之过剩的狗屁诗文,成了压在民众头上一团软绵绵的黑絮飘飞的棉被。我们很快就可发现这种缺钙后的软骨病像瘟疫一样激活了整个民族文化中那些软弱庸常懒惰等等带有公害的细胞因子。
  
  从点头哈腰、溜须拍马、奴性十足的官员,忘记民主并放弃权利,给下令补发了几个月工资的官员下跪的教师,向理当赔付的保险公司感恩戴德……我们都是草民,我们至今还是贱民,而且是自甘作贱!
  
  我们还听任那些毫无作用的酸儒迂腐之学继续留在讲台,我们还在相信有人凭一门什么主义的理论在阐释整个世界——这就是我们为自由民主思想树立的标尺!
  
  我们还在利用纪律处分,还在相信换个地方就能改好,还在听凭某人安排为人大代表后什么人都在感谢就是不感谢公民——这就是我们宽大为怀的体制优势……
  
  丑陋的东西只要有一点点,只要没有制度保证,就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了。没有什么比失去了思想的土壤更可悲的了。失去了自由的思想,就不会再有鲜活的文化,就只会拿进口垃圾充作文化,就不会再想到对传统文化的发掘与更新,当然也就再无什么智慧。
  
  失去了思想,也就失去了文化的价值体系,真正的文化反而越来越只沦为古董。“外国人很希望中国文化永远是一个大古董以供他们赏鉴,这虽然可恶,却还不奇,因为他们是外人。中国人竟也还以为不够,并且要率领了少年、赤子,共成一个大古董以供他们的鉴赏者,则真不知是生着怎样的心肝。”(鲁迅《突然想到》)问问张艺谋吧!问问陈凯歌,问问一切皇上宫廷戏的从业者们,多问问几个为什么吧!问问他们是“生着怎样的心肝”?
  
  懦弱无能而又争强好胜,阴柔刻薄却又聪明无比,见风使舵而又奴性十足,再加上太监政治、无用诗文包括文字狱的刺激,中国文化是很容易就产生出特殊的“汉奸文化”的!我们早该需要警惕,中国文化源流众多,沙泥俱下,一不小心,就会捞着一根牵出带公害的绳索。没有相当深厚的文化功底,至少也得有一种精细的神情,不偏的心态,否则,一不留神,同一背景之下,奸臣与忠臣并出,贪污与清廉不分,多有两个极端,极端连线,神经紧绷,保不准线上的某一部分会滑向哪端。这条惊险的钢丝本身也在不停地滑动——后人总能说出他们的理由,比如,秦始皇既作了暴君,又作了民族英雄,当然,还可轻易把他改造为一个诗人,或是大改革家。
只有天才不怕死
  
  
  中外文化中天才对死亡的不同态度,大抵可以看出这种文化所能达到的世俗的干净程度以及哲学的纯粹高度。
  
  麻烦是界定天才的标准。王国维《人间词话》云:天才者,或数十年而一出,或数百年而一出,而又须济之以学问,帅之以德性,始能产生真正之大文学,此屈子、渊明、子美、子瞻,所以旷世而不一遇也。
  
  这是中国天才标准,也即是诗文大国特有的诗文标准。正统若此,中国天才永远不能到由社会生活层面演进到关注全人类生存状态时去找,更不能退后一步逃入老庄的隐遁世界和靠佛祖救赎的行列中去找。中国艺术长期以来依赖于两种基本元素,一是有所禀执,二是有寓于心,前者从本质上讲多指一种技巧,如诗有“别才”,如许地山称书法纯粹是一种会巧妙而精当地运用软毫的技术(许地山是中国反对书法绝无仅有的几人之一),后者则多指古代文论中多次出现的“载道”,所谓“补天之柱,擘天之才”之誉也。
  
  天才限于诗人,诗人又再度受限于诗。《人间词话》又云: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表面看来,这几句话是讲诗人的神圣使命,实际上不过仍是对诗的要求罢了。
  
  中国天才止于诗。欧洲对天才的认识似乎要宽泛得多,只不过,完成对天才的认识也还是在康德时代。在康德看来,天才和一般才能多少有先天与后天的分别,而且表现领域也不太一样,可以举例说,爱因斯坦可把他的相对论传给别人,但莎士比亚却无法教会别人写出他那样的剧作。这种分别在黑格尔的学说中表现得更加充分,他以为,天才就是真正能创造艺术作品的那种一般本领以及培养和运用这种本领中所表现的活力,才能则是在表现理念的个别化、具体化时的那种特殊的本领;天才主要表现在艺术形象的构想,才能主要表现在一一传达;天才更多地表现心灵,才能更多地表现在技巧,天才内在方面的素质主要表现为一种活力,才能因是外在技巧方面的能力表现为一种熟练。
  
  显然,作钢琴曲和弹钢琴二者的差别是很大的。作钢琴曲需具天才,而把弹钢琴的人也称天才在概念上就已经先混淆了,或者至少是说,天才的档次降了一大格。可不幸的是,降格以求天才也常常难得。比如,写作,或像演艺圈,流行文化领域都在那么频繁地使用天才一词。大道隐行,宵小横行。一般而言的天才,怕是连基本的才具也不多有。
  
  因为到处都在使用天才一词,所以没有多少人能感到天才的匮乏,还是鲁老夫子清醒,他在《未有天才之前》中写道:不但产生天才难,单是培养这天才的泥土也难,天才大半是天赋的,独有这培养天才的泥土,似乎大家都可以做!
  
  时间也不过一百年,王国维以为天才出现最短时间也需一百年,所以,我们现在达不到鲁迅希冀的天才水平是情有可原的,不能原谅的是这培养天才的泥土也没准备好不说,天才的概念也早变得狗屁不值。也许,这就是历史的可爱之处吧!阿富汗有一则谚语称:一个需要天才和巨人的时代是不幸的。
  
  没有天才又拒绝天才,原来是时代之大幸!我们这时代真是幸福!
  
  幸福的时代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谁都不想死。所以,要追索民族间不同的死亡文化,仍只有从历史上去请教那些为死亡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天才们。
  
  民族间的历史多有相似,当孔子以“未知生,焉知死”训示他的弟子时,伊壁鸠鲁也正是以同样的意思给美诺寇写了一封信:你要习惯于相信死亡是一件和我们没有相干的事情,死亡不过是感觉的丧失。因此,正确地认识到死亡与我们无干,我们便会对人生有死这件事感到愉快无比,这并不是给人生增加上无尽的时间,而是把我们从对于不死的渴望中解脱出来……一切恶中最可怕的——死亡——对于我们是无足轻重的,因为当我们存在时,死亡对于我们还没有来,而当死亡时,我们已不存在了。这段话显得过长,而死亡时时是很短暂的,所以,这段话可以浓缩——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朦胧诗坛有一个撒娇派,他们的宣言是这样说的: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怕活吗?这句话虽经几次话语转义,但毕竟是第一次以平民化的口语把死同生平等地幽默了一把。
  
  不怀好意地对死加以挞伐的文化总是让人感到不那么大气和舒畅,可能,这里边正有一丝对文化的隐忧。但在中国历史上不乏对死亡抱有敬重的平常之心。所谓庄子“鼓盆而歌”,刘伶“死便埋我”,东坡“人何须埋”,直至施耐庵“花生与豆筋同嚼,大有火腿滋味”,大抵还可以理出一线中国文化对死亡的干净意识。这种意识决不是源于对某种信仰的献身或是相信人世轮回,以死超度,它就只因为对自己死亡的尊重,对生命的最后一段距离不可知因而无比景仰的一次心灵归化,是看着自己渺小的生命最后的简单归流。
  
  死亡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们对于死亡的态度、观点、或情绪之类的死亡文化,这些文化本来也不必复杂,复杂是因为这一切的死亡文化中都没有属己的死感,当然也不是属他的死感,惧怕都是来自活人,就好比鬼魂本不存在,但它确实长久以来又以某种死亡文化的形态存在于我们的潜意识中。
  
  文化并没有赋有把死亡渲染得如此可怕的义务,但无中生有确是它的日常职责之一,文化在死亡观念上的如此盘桓可能因为它认为这样可以增进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但它由此生造出的死亡恐惧,以及由这种恐惧出发的胆小、怯懦、贪生等情绪,即使不是对生命的一种大威胁,至少也是一种浪费,或是侮辱。还有,生命的概念在此也很成问题,谁说死亡本身不该被含在生命之中?
  
  一种文化粗暴地剥夺死亡的权利是很可怕的,统治阶级当然可借对死亡的烘托来愚弄民众,借此实行王化,自己却可以用手中的特权来延年益寿,比如,吸童男童女的脑髓,服食仙丹,包括以性养身。这样,死亡的一般权利就渐渐归于当政者的特权,再接下来的逻辑就很简单了,鱼肉民众,草菅人命,或是君叫臣死,都是拿死亡来作“赐福”。
  
  一杯毒酒、一条锦绫,既是这种“赐福”的工具,也是这种可怕的死亡文化的帮凶。文化,与死亡连在一道,更大的悲剧便不可避免。因为,文化也是一种特权,而且当中就包含了无处不在的死亡,一个正直而单纯的读书人,一个来不及逃禅或归隐的文化人,如果不愿“心死”,最好的办法也只有身死,王国维当年神秘赴死,之所以引来种种推测,正在于对这种残酷“死事”的认识差异,其中,大概也只有陈寅恪先生触及到真正的死因:“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近数十年来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会经济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剧疾之变迁,钢纪之说,无所凭依,不待外来学说之掊击,而已销沉丧于不知觉之间,虽有人焉,强聒而力持,亦终归于不可救疗之局,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至于流俗恩怨荣辱委琐龌龊之说,皆不足置辩,故亦不之及云。”
  
  没有多少人理解这种死亡,文化的死亡与死亡的文化,干净的死亡与彻底的死亡,死亡在他是一种天才的需要,是一种文化的表达。王国维这样死了,老舍与傅雷也是以接近这种“表达”的方式死了,但后二人的死多少更具有中国传统特色,老舍是含怨投湖,傅雷还要脆弱得多,他一直就因无法与俗人共事而苦恼,害死他的还是俗人,而且是俗不可耐的小人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的主要特征就是不需要天才。
  
  还可以再举两个天才之死,一为鲁迅,他在遗嘱中对亲友说:“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对敌人说:“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鲁迅死前还忙着说亲疏恩怨,至死也“放心不下”。另一个天才是弘一法师,写完给夏丏尊的临终遗偈后,断断续续又给妙莲法师交待了两件事:一、如在助念时,看到眼里流泪,这并不是留恋世间,挂念亲人,而是说,那是一种悲欣交集的情境所感,二、当呼吸停顿、热度散尽时,送去火葬,身上只穿一条破旧的短裤,遗骸装龛时,要带四只小碗,准备垫在龛脚上,装水,别让蚂蚁昆虫爬上来……
  
  弘一大师对死亡的态度大抵是坦然而干净的,他特别提到死前眼中的泪水,尤其觉得他心明如镜,至于说“大抵干净”,是因为他还要求穿“一条短裤”,显然这是给活人穿的,是他在活人眼中最后的“文化形象”,加上他嘱咐的不与“蚂蚁与虫”为伍,多少也还觉得牵挂太细了些。
  
  我对弘一法师的死亡稍有微词,是因为我觉得他完全可以做得再漂亮些,纯粹些,坦然些,干干净净的,就像面带微笑,十分舒服或平静地享受即将来临的死亡一样。常人永远不可能体会到自己的死并把它表达出来,我愿意把希望寄托在他这一类人身上,至少他是可以做出一种自然而然地朝向这种遥不及知的彼岸平静渡河的姿态的。毕竟,这才是对众生最有用最可信的超度。
  
  我们都是在死亡来临之前就已先行死了,是文化埋葬了我们。本来,假如没有俗世的死亡观念,假如没有可怕的死亡文化,我们都可以走得从容些,毕竟,这是我们人生最后一件事情,不论大小,但总得自己安静地享受过后,生命才算完满。
  
  对死亡的迎接,作出死亡决定,安心赴死,本身也就是一种自由。被活人安排,被自由意志抛弃,都是对人的权利的一种剥夺。
  
  天才,只有真正的天才,才是能享受死亡或者能安心地迎接死亡的来临的。死亡在他们看来仍是生命的一个过程,他想怎么安排度过这个最宝贵的过程,或者从何时开始就作好准备迎候死亡都是他们的私事。像郭尔凯廓尔一样逃离亲人,像凡高一样变疯,像艾伦坡一样吸毒,像福楼拜一样成神经病,像华兹华斯一样发生性倒错,像海明威一样自杀——那就更是因为对生命的尊重了。
  
  我们还忽略了一类天才死人——为决斗而死。在决斗的前夜,深爱着普希金的娜塔丽雅想到:只有普希金才会这样迎接死亡的到来,这是构成天才的非凡特征之一。她大概也看到了,相隔四年之后,莱蒙托夫也是在一次决斗中完结了自己的生命。
  
  一个敢于决斗而死的民族定然是拥有值得骄傲的文化。我从来也没怀疑过这种文化背景,从来也没怀疑过俄罗斯民族的强大,这种强大不仅是体魄上的,它更有从心底涌现的、从文化深处照射出的强大的力量!一种文化,是那种历经时代沧桑、饱满厚重、健康活泼的文化,它一定会自发地生长出种种令人终生景仰的骄傲,它有勇敢的心,有情爱的触觉,有干净的视野,有新鲜的血液,有生命最为本质的呼唤,它不可能仅仅产生“不怕死亡”这么一点文明的光泽。
  
  没有勇敢而健康的死亡观念,当然就不可能有对生命的正确的尊重观念,没有安乐死,没有临终关怀,甚至连给绝症病人说说病情真相的勇气也没有,这就是文化的孱头,是文明的懦弱,也是一个民族的可悲之处。
  
  只有真正尊重死亡,才可能把死亡还给每一个人,才可以让一个民族不那么怕死,也才可以让更多的人大彻大悟,也才可以减少更多人的痛苦。也许,孔子之不言死,正好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对死亡的尊重。因为他还说过:“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我对钱玄同的文章从没有太深印象,可他一句“人过四十当枪毙”顿时让我全身冒汗。是的,我们的文化把“死亡”的东西遮盖得太厚了,我二十岁时左右就有过发起自杀运动的念头——我所谓的自杀是一种自愿,而非他杀——只可惜,我至今对自杀也不甚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