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建构中的政府责任-证券金融-毕业论文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17:35
三、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建构中的政府责任
亚当·斯密在他的《道德情操论》中说: “如
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
手中, 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 并且有
风险的, 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诺
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说: “你不能凭部分
的富裕和繁华来判断社会的快乐程度, 你必须了
解草根阶层的生活。”关注并扶持农民工等弱势
群体是政府应尽的道义和责任, 只有全社会都行
动起来, 共同关心和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利, 才
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重建过程中,
人们的注意力通常更多地集中在制度设计与资金
筹措等技术环节方面, 而对至关重要的社会保障
责任的划分与界定始终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不
仅严重地影响到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和体系建
设, 同时还直接损害着新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表明, 现代社会保
障既不再是传统的恩赐式官办慈善事业, 也不是
以契约为基础的商业保险, 而是建立在社会发展
进步和社会公平的基础之上, 基于人们对平等、
幸福、和谐生活的追求和保证全体国民共享经济
社会发展成果的正义举措。因此, 我们认为, 社
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在本质上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进
程中确保每一个国民均能够免除生存危机的必要
举措, 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财力和社会发展水平来推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建
设, 而绝不能将应尽的责任视为可推卸的“包
袱”, 因为保障民生是政府的当然责任, 也是政
府赖以生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