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公平、稳妥地对待代课教师群体(新京报 200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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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稳妥地对待代课教师群体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3-29 1:47:06 · 来源: 新京报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我国将清退目前仍然存在的44.8万中小学代课教师,但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此言一出,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代课教师群体的关注。
说到代课教师,就令人想起张艺谋的电影《一个都不能少》。里面的主人公魏敏芝就是一个代课教师,她的任务,就是把学生看住,一个都不能少。从这部影片,我们也可以探究“代课教师”生存环境,他们无一例外都出现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或西部,或农村,或山区。
显然,农村代课教师的出现,与农村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引起的教育经费短缺有着直接的联系。
不管叫做“民办教师”,还是“代课教师”,都是基层现实情形的产物。所以,真正要让“代课教师”退出历史舞台,最重要的是要加大对广大西部、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可喜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尤其是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资金投入。因为没有教育投入,或者投入不公平,所谓的取消代课教师,最后仍会“取而难消”。这可以用来理解为什么教育部对清退工作,没有制定明确的时间表。
当前,许多代课教师正在最艰苦的地方支撑着那里的基础教育,但是他们的待遇却很低。前些时候,《南方周末》报道,西部一些地方的代课教师月平均工资只有40元左右。但如果这些代课教师离职,那里的很多孩子就得失学。在《一个都不能少》里面,没有魏敏芝的执著,张慧科就无法重返学堂;在《美丽的大脚》里面,没有代课教师张美丽,这个村庄就没有“朗朗的书声”,孩子们就没有走出去的梦想和期待。
尽管这些艺术形象打动了许多观众,但在要求提高办学条件的今天,代课教师逐渐退出舞台,却是必然的趋势。
而这也应该是国家教育进步的标志。不过,对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形成的庞大代课教师群体,也应该历史地、辩证地解决,要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不能伤害代课教师的情感和利益。
对此,人们还存在担忧。
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大多数代课教师的身份没有得到法律认可,无法适用《教师法》。在这种情况下,聘用单位如果随意辞退代课教师,就不存在违法性。但这对于很多代课教师来讲,是不公平的,毕竟历史形成的责任不能完全由一方承担。
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曾为中国的农村教育“雪中送炭”,国家清退民办教师的时候,还实行了一些诸如“离岗退养”等补偿制度。然而,对于代课教师,作为农村教师队伍中的第三梯队,他们不像民办教师那样,在编制之内,对他们,实行的是“谁聘谁出钱”的原则。如果要“一清了之”,而国家又不能提供足够多的教师编制,来重新接纳他们,就很容易引发纠纷。所以,是否应当考虑给予被清退的代课教师适当补偿,以及由谁如何进行补偿,是目前的清退工作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虽然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普遍不高,但诚如《一个都不能少》里面的魏敏芝,没有教学功劳,却也有苦劳。既然代课教师事实上存在,国家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就必须慎之又慎,要基于公平原则,尽量保护代课教师的利益。当然,从长远来看,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有赖于国家对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以及农村对优秀教师的培养和吸纳能力。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shelun/2006/03-29/015@0147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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