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翻身、新文明——《十里店》的复调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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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店》(一、二),【加】伊莎白·柯鲁克、【英】大卫·柯鲁克著,龚厚军、安强、高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7月第一版,45.00元
何蓉(本报书评人)
 
十里店是一个平常的北方小村庄,位于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处的太行山下。
《十里店》则是一本奇妙的书,演绎了这个普通村庄在1939-1948年之间的变化。其奇妙之处在于,叙述这些土得掉渣的农村人的梦想与追求的柯鲁克夫妇都是金发碧眼的西方人,其中一位还是出生于中国成都的加拿大传教士之女,中国农民革命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词语,诸如“翻身”、“查窟窿找补丁”等,都会让他们反复回味,表现出基于文化差异的敏感。
而他们的身份是英国共产党党员。那么,他们将如何看待在共产主义的旗帜之下,发生在这个东方古国里的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呢?特别是,马克思曾预言无产阶级革命将首先爆发在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较为发达、阶级矛盾较为突出的英法等帝国主义国家,然而,中国革命恰恰是要将落后的村庄打造成伟大的革命根据地,这一理想是如何实现的?
尽管我们已经熟悉了关于土地革命中农民翻身斗地主的正统描述,但是,《十里店》以其别具风味的叙述指出了,这一场革命带给农村的重大变化,并不只是经济上的翻身,更是政治上的自主,以及新的文化风尚的建立,而且,革命得以推进的根本原因也在于后两个方面。
柯鲁克以丰富的材料表明,传统中国的经济生活与价值观念深深地纠缠在一起。土地革命之前,十里店的社会经济模式已经使得所有人都泥足深陷,无法自拔。对于拥有较多土地的人家而言,必须尽力扩大家产,使得自己的几个儿子能够分到大致相当于自己继承到的那一份财产,但最有利的生意不是生产投资,而是金钱交易,即高利贷。十里店的地主们甚至向周围更富有的地主借钱放贷,高额的利率使富者更富,穷者愈穷。作为人,地主们并非个个嗜血成性,只要有可能,他们都会从赤裸裸的盘剥中抽身而出,但是,他们的代理人和地方治安机构是这一弱肉强食的食物链的后盾,保证地主们能够安全地掠夺到每一块钱和每一块土地。资本转为高利贷,而这种滴血的掠夺却是出于对家庭的忠心和奉献,完全符合传统的价值观念。
直到20世纪30年代末期,十里店所代表的北方农村仍然普遍贫穷,在这之下也有显著的贫富差距,富有与贫穷之间的差距大到了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富有者或可保证家人衣食无虞,贫穷者却有可能被一次干旱之后的饥荒逼迫得卖儿鬻女甚至家破人亡;土地在历代的平均继承中被分割成不经济的碎块,还有可能因为一笔无法偿还的高利贷债务被抵押没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财富是脆弱的,贫穷却在一旁虎视眈眈,随时有可能吞噬掉一切希望。
针对这种情况,1937年底,当县城被日本人攻占,国民党落荒而逃时,一支共产党的游击队在十里店附近建立了一个前哨,他们鼓舞农民斗志的重要措施就是抗击苛捐杂税,原有的包税制本质的捐税养肥了贪官污吏,现在则代之以累进税和后方勤务制度。由此,农村最贫困的七成农民完全免除了缴纳税款的任务,他们甚至通过积极履行后方勤务获得了一定的报酬。旧农村借贷—生产—负债—失地的恶性循环被打破了,贫苦农民第一次有可能通过生产获得足够的生活物资甚至生产工具;为了对付累进税,地主们第一次肯将珍贵的土地卖出,少有余裕的中农们意外地获得了扩大生产的机会。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明亮了起来。
到了1942年的严重干旱和饥荒来临之时,共产党太行分区政府开展了将救灾与生产结合起来的措施,通过农民自己的农会、互助组、合作社和妇女协会等组织,一方面说服乃至迫使地主富农出售屯积的粮食,济贫救困,另一方面组织春耕生产,在互帮互助中获得生产和发展。
改税制、斗地主、挖屯粮、清欠债等措施使大部分农民获得了一个相对公平和有利的起点,有机会凭着自己的劳动获得生存和发展。如果说这还是符合传统道德观念的行动的话,那么,新的动员体制和农民的组织与自治,却是开天辟地头一回。革命并不只是斗争,而恰恰是为了联合。一种新的社会团结出现了:农会将除了地主之外的大部分农民都组织起来,治理村务;互助组实现了生产中的互帮互助、合伙经营;甚至以前不被看作“人”的妇女们,也被组织到妇女协会中来,以组织生产、获得经济收益的方式得到了家庭成员的某种重视,更获得了一种社会的身份。塑造新农民、组织新社会,这便是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革命最终取得胜利的基点。
这一场革命同时也是革除旧风气、塑造新文明的过程。以划分阶级的运动为例,尽管在其过程中有不少失误,而且,阶级成分论在不同历史时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但是,从《十里店》中的描述来看,在土地改革过程中,阶级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的结果,它既是变动的,又是有明确目标的。所谓变动,指的农村社区中的阶级划分,是一定时期内社会经济的生产与分配格局在人的阶级关系中的体现,换言之,只要是基于劳动产生的贫富差异,就应当是正常的和允许的;所谓明确目标,指的是消灭剥削,并以互助的方式获得共同富裕。
这样,尽管消灭阶级差异是革命的终级目标,但是,在现实的革命阶段,并不否认阶级划分的客观存在,而且这种划分并非固定不变。在这个意义上,即使被划作贫雇农阶级的人,也有可能带有剥削时代的种种不足甚至陋习,只有在农民的群众运动中进行自律和公议,新的农民和才能够诞生。基于此,一种自由自在的散漫的生活方式让位于强大的监督、约束,谨慎、保守、平均主义等传统品格让位于廉洁、积极、进步等新的美德。这使得土地革命又成为孕育新的文明形态的基地。
不过,从《十里店》的描述中来看,土地革命的领导者们,更像是一些摸着石头过河的先驱,对于未来的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方方面面,还没有一个清晰的图景。因此,在土地革命的过程中,行动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有过火之嫌,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例如,经过第一轮的革命与调整之后,地主和富农被剥夺了财富,经济能力已经低于平均水平,贫农翻身得土地,一跃成为中农甚至富裕中农,此时,面对部分仍然缺地少物的贫农,是否应该进行劫富济贫式的调剂,将得益于前期土改工作的新中农视为填平窟窿的补丁?换言之,革命是否会导致革掉生产的命?此时,革命与生产之间已经出现了一种特殊的、但影响极其深远的矛盾。
即使有此类不足甚至错误,土地革命仍功不可没。它追求着高远的目标,却是从当下的要务做起,这种贴近地面、贴近民生的草根路线和制度革命给予了农村和农民生存与发展的机会。
身为西方人,《十里店》的作者对中国农村的普遍的贫穷落后有相当深刻的体会。也许正因如此,他们能够超越具体的利害与恩怨,超越我们所熟悉的关于土改的暴风骤雨式的、压迫与反压迫的一元的叙述方式,看到农民革命中爆发出来的巨大的能量。这一次土地革命的经历,不仅仅从经济上使农民翻了身,更重要的是,它鼓舞了长期受压抑的逆来顺受的农民起而抗争,发出了自己的声音,造就了中国农村、乃至中国社会的新希望。
 
刊于中华读书报2007年11月28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