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胜黄光裕:是规则胜利无关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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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胜黄光裕:是规则胜利无关道德2010年09月29日 08:12新华每日电讯 】 【打印共有评论127

■热点评说

国美之争落幕,或有人认为是陈晓窃取控制权成功。投票结果显示,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关于撤换董事等议案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3个百分点。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及副总裁孙一丁均得以留任。(9月28日新浪财经)

不少人已经向陈晓挥舞起道德大棒,有教授称,从伦理、道德上说,陈晓的做法是不对的。湖南一些企业家也表示同情创业者,“对创业者的劳动成果予以尊重”支持黄光裕,甚至有网友给陈扣的高帽直指“民族罪人”。

“叛徒”、“民族罪人”这些标签具有无限大的威力,往往容易掩盖住事实本身,历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而陈黄之争一开始,我们就给两者定了道德基调,显然是操之过急。当然,陈晓目前并没有出局,仍然拥有证明自己清白与否的机会。

企业从传统的家族经营走向公众公司,一直与我们的情感逻辑有所出入。在融资过程中,创始股东的股权逐渐被摊薄,有的失去了控股权,有的甚至在角逐中出局,这与“打天下,坐江山”的传统文化显然有所出入。

马克思·韦伯认为,权力的来源并没有先验的合法性,也不能决定权力的行使效果。黄光裕作为大股东,在获得多数股东支持的情况下,有替换掉职业管理人的权力,这是规则,不过显然,这与其创始股东的身份并无关系。而唯一具有决定权的是28日的国美电器全体股东大会。

无论在现在的企业管理,或者政策出台、执法权行使上,规则理应是最重要的合法性依据,而非事件本身传递过程中掺杂的情绪。既然董事局权力、股东大会权力并没有因此被剥夺,一切经营理念甚至个人利益的冲突,最终进入民意决策阶段,整个过程只是一场博弈罢了。至于道德帽子,有时也只能无可奈何。
 

原题:国美之争:规则之争还是道德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