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之争无关道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8:12:10

国美之争无关道德

2010-09-28 14: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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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备受瞩目的国美控制权之争将见分晓。
   以股东大会的名义——这个惯常的花架子竟然管事了一回。
   其实,我更愿意成为一个旁观者。
   因为这是一场注定没有赢家的PK。
   在央视《对手》节目中,我有条件地支持了陈晓,结果遭口诛笔伐。
   看来,黄光裕的同情分不少——这是应该的,本来,其判刑入狱就有为不完善体制买单的成分,尽管买单的不只他一个。
    但时代的进步在于:相较于过去的买单者,他保留了继续在牢里参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权利。
    也就是说,至少在这场企业控制权争夺战中,规则和法治将决定最后的命运。
   这比单纯谁胜谁负要重要许多。
     我至今没有写关于此事的博文,搞得很多急于骂我的人跑到别的文章后面跟帖,为了帮助大家找到合适的阵地,我决定行个方便——免得憋坏了身体,不值当的。
    这件事无关道德,只关乎利益。
    所以,拿道德替一个入狱14年、向公众写过致歉信的人说事,怎么听怎么像挤兑——自己支持的人都违法乱纪了,再拿道德大棒砸别人,谁信啊?
   再说,君子绝交不出恶语。老陈小陈小的叫一个对挽救国美危局有功的同志,也显得狭隘和低俗——一切交给法治吧。
    我不信这个商业时代有纯粹的道义和高尚——你也别装。
   在此基础上,说点你爱听的——黄光裕赢面很大,不是因为他很英明很道德,而是因为陈晓同志出局阵痛最小,他目前那些管理层战友和境外投资伙伴是靠不住的——尽管他们曾从他那里得到了相当多的好处。而黄光裕拥有逾三成股份和370家未上市店和国美商标——他出局,无疑是一场伤及众多股东、投资者的大地震。
   但听了这话,你别一高兴又上纲上线,说这是国美的胜利,或醉酒般宣布这是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胜利。
   这只是黄光裕和诸多利益关联方的胜利。
    由于整个事件过于复杂,我只选取关键一点做一点迟到的提醒:在2008年底之前,尽管黄光裕在公司上市后,不惜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通过套现自我摊薄股份,但国美一直姓黄——不仅因为其是缔造者,更因为他在国美上市后不断修改公司章程,塑造了一个权力无边的董事会——赋予了其任免董事、增发新股等权力,架空股东大会,并通过操纵董事会控制整个公司。可谓以最小的股权获得最有效控制权。
   不幸的是他出事了,将董事局主席职位让渡给陈晓。
   请注意:此后一年多时间,黄光裕和妻子在接受审判,与公司管理隔绝。而陈晓同志则面对资金、运营困局,开始带领国美救亡图存,在遍寻国际投资后,只有旧识——贝恩投资接受了在不稀释大股东股份的前提下予以资金支持。此后,其团结管理层帮助国美获得不俗业绩。
   到此,陈应该算功臣。
   但由于贝恩的债转股带来的董事增补要求和陈面向管理层的增发新股激励计划,带来了一个变局——代表大股东意志的董事会成了脱缰野马。而国美的不幸在于谁控制了董事会谁就控制了整个公司。
    后黄光裕案尘埃落定,发现股份被摊薄,自己的股权代言人全面哗变,加上本身扩张的战略规划本和陈晓的精耕细作长期存在冲突,一场控制权大战就此大幕拉开。黑色幽默的是,他的救赎途径恰是他最初欲架空而后快的股东大会。
   这场PK无关民族品牌——一个注册地为百慕大、融合如此众多境外资本的公司,何来民族企业之说?无关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可能全面溃败和此后必然的处境更加艰难让人绝望。
   陈晓肯定是有私心的,有利益企图的——麻烦在于有这样愿望的是整个管理层,而始终没有引起黄光裕的重视和尊重。
    况且,陈晓领导的董事会不仅需要代表大股东利益,更需要代表全体股东利益。
    于是,股东利益出现了对立,争斗已如箭在弦。
    从短时损失来看,陈晓出局代价最小。
    从长远看,没有赢家。
    真的,结合当前制度环境和公司治理状况,也的确看不到民营公司清晰明朗的未来。
    所谓乱世出枭雄,也出奸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