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高薪养廉”当托词 -雅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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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高薪养廉”当托词

2010-06-25 14:08 晶报 我说两句(加入讨论)#bd .main .title span img{opacity:0.6;filter:Alpha(opacity=60);margin-right:5px;}#bd .main .title span a:hover img{opacity:1;filter:Alpha(opacity=100);}

全国400多名市级纪委书记进京集训。这是继去年全国县纪委书记轮训之后,又一次大规模纪检干部培训。中纪委提升培训层级,意在让地方纪检人员更快更准确地把握中央的反腐意图和决心。此次培训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邀请香港官员传授反腐经验。

可当香港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助理处长穆斐文如约登台,主讲“香港打击腐败的经验和成功要素”时,除一部分听讲者认为大开眼界外,另一部分听众则并不认可,认为香港与内地文化、体制存在诸多差异,香港的经验未必适用于内地,其给出的理由是香港高薪养廉,内地公务员待遇较低。据新京报报道,讲这话的同志曾去过香港廉政公署学习。

又是“高薪养廉”,高薪真的能养廉?北宋曾创立“仓法”,又叫“重禄法”,遵循“增禄不厚,不可责其廉谨”的指导思想,那时官员俸禄之优厚,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数一数二。刚开始还有些效果,可到最后,连王安石也感叹,“良吏实寡,赇取如故。”以实践证明了高薪养廉的失败。

再者,所谓高薪,不能以两地绝对值来攀比,而是一个相对概念。内地公务员收入如果从绝对值来说,当然比不上香港,可比起社会上其他行业,公务员待遇已从“铁饭碗”增值到“金饭碗”。近来,每年的公务员考试都大热,就从侧面证实了公务员职位的“含金量”,不然,大学教授不会去竞争一个科长岗位,武汉一所大学的硕士生导师不会改行当城管。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待遇超过物质生产部门,本身就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逆向激励机制。而香港公务员的待遇,绝对不会高于香港社会中其他物质生产部门和创意行业,并不是人们想象的薪水有多高。

既然去过香港廉政公署学习,就该学习人家的精髓。凤凰卫视评论员何亮亮在《解密香港廉政公署》一书中说,“香港胜在有ICAC”这句话在香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香港的法治与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独特的机构。香港廉政公署专员汤显明曾表示,廉政公署之所以成功,关键有完善的法制及执行体制,尤其重要的是廉政公署的独立性。

我们要向香港廉政公署学什么?学人家的独立性,学人家的专业性,还要学人家对举报的重视和保密制度。更重要的是,要学人家对腐败现象“零容忍”,这才能体现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态度。(返回报摘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