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薪养廉的再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4:05:56

关于高薪养廉的再思考

邓旺林

《关于“高薪养廉”的逻辑推理》(原题为“从逻辑推理看‘高新养廉说’之荒谬” )是我对高薪养廉从逻辑学的角度所作思考。该文在我的博客上发表出来后,收到一些反响。于是这几天来我对高薪养廉问题又进行了一番思考。“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希望我的思考结果能对“高薪养廉”问题的讨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高薪对于廉政是一把双刃剑

高薪对于廉政是一把双刃剑,也就是说,高薪对于廉政既可能具有积极的作用——养廉,也可能具有消极的作用——害廉。

从养廉方面说,“高薪养廉制度使腐败的成本提高了,它将导致腐败数量的下降”。“厚俸养廉作为统治者恩威并用、宽猛相济的怀柔安抚政策,在一些国家确实使许多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他们的腐败动机,促使其忠于职守和珍惜自己的工作。”(1)

从害廉方面说,高薪有可能引发人们不利清廉的思想行为。古人云:“饱暖思淫欲”,对此我们绝不可掉以轻心。“得陇望蜀”是一种普遍的心理,同时,人的胃口往往会越喂越大。诸多高官、高管因贪财而落马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

二、我国已经实施了高薪养廉制度

如果说高薪是为了养廉的话,那么可以说我国已经实施了高薪养廉制度。

我国的官员、高管们已经有了高薪。当然,这个问题比较难说清楚,比搞逻辑推理难多了。

高与低是一对相对概念。不同的层级,不同的地域、岗位,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参照对象,如此等等,都会对高低的衡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高薪的量到底是多少确实不好说。

就公务员来说,给某一个地区、某一级别、某一岗位的公务员多少薪金算是高薪,才会让他感到因不廉政而下岗甚至判刑的成本过高,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国公务员岗位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现在有不少大学生“热考”公务员,有的职位竞争比例奇高——“资料显示某国家机构有一个职位竞争比例高达4732:1;另一则针对20000名大学生的调查显示,73.6%的人选择愿意当公务员” “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干部人事管理职位录取2人,有7914人参加考试,录取比例0.02%;中央直属机关团工委科员录取2人,有2580参加考试,录取比例0.07%;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主任科员录取5人,有5088参加考试,录取比例0.09%。”(2)

为什么会出现大学生“热考”公务员的现象呢?有人分析道:“公务员超过社会平均的待遇,驱使大学生们热捧公务员。除了普遍高过企业的薪资待遇外,公务员有稳定的工作,没有企业由于经营问题二失去工作之虞;公务员医疗养老有保险,当了公务员无需为将来操心;公务员工作压力小,多为政策的执行者,无需太多的创造性,根本不需要在企业里为完成某一项目拼死拼活;公务员形象光鲜,受人尊敬,我们国家千百年来读书做官论,根深蒂固;现行制度,不同程度的灰色收入,成为不少公务员收入的倍增器。”(3)

不但大学生“热考”公务员,甚至还有大学教授竟聘公务员的现象。例如,广东一所大学的副教授就曾竟聘并担任广东省高教厅副厅长的职位(后在韶关市挂职任副市长期间因经济问题落马)。2008年甚至在深圳还出现过40个教授竟聘一处长职位的现象。“当代中国的高等教育,收费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名列世界前茅。高校连年大兴土木,已建成世界上最豪华的校园。既然有钱建世界上最豪华校园,而且每年继续高收费,教授待遇就不会差到哪里去。在大学做教授,现在要名有名,要利有利。40个教授争一个处长职位,这只能说明,处长职位能够得到的利益远高于教授。社会并没有亏欠教授,而是做官利益太大,比教授所得更大,属于暴利性职业。”(4)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的公务员这一大群体中,尚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属于“即使想腐败也还不够条件”(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在前面说的是“官员、高管们已经有了高薪”),但这并不影响“公务员热”的继续升温。

我还知道,目前我国还有很多人仍处于一种绝对贫困而不是相对贫困之中。2009年9月4日《广州日报》上《无钱弃买经适房,贫寒夫妻抱头哭》、《27m2住了三代五口》等篇报道,便是很好的证明。

就普通的老百姓而言,还有很多人没有富起来,他们中很大一部分还要为“日求三餐、夜求一宿”而努力;孩子上大学、自己或家人入院治病,都有可能让他们“喘不过气来”。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政策的出台说明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城市居民中生活贫困者也就是城市贫民的关心,也恰恰说明了我国城市贫民问题的严重性,也说明了我国普通老百姓的生存状况难以令人乐观。

正是基于对这种社会现实的认识,所以说我国已经实施了高薪养廉。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我们还继续提高官员、高管们的收入,这势必继续拉大他们和普通老百姓在经济收入、生活水平方面的距离,从而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政治的稳定带来极为消极的影响。

据说新加坡、香港和我国宋代都实行高薪养廉并收到很好的效果。

有人在总结新加坡、香港等地实行高薪养廉取得显著成效的经验时曾指出:“我们很难把这些成果完全归结为高薪养廉的结果,这不是事实,高薪养廉要产生其预期的反贪方面的效果,本身也是需要一整套配套措施的,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关系。有学者把通过“高薪”来达到“养廉”的目的视为一项综合工程中的一个环节,并总结出必须做好‘严条件’、‘精机构’、‘善政体’、‘严法纪’四项工作来形成合力。”(5)

我国宋代曾否实行过高薪制度,似乎还有很大的争议。例如,《宋代高薪未能养廉》一文认为:“古代官员待遇之优,以宋朝为最”。(6)《宋代的“益俸”政策及其反思》一文也认为“宋代是历史上俸禄优厚的朝代之一”(它同时又提出:“同时宋代又是一个脏吏层出的朝代”)(7);而《高薪养廉的法律思考》一文则认为宋代官俸并不丰厚(8)。到底何者为是,我没有研究,故没有发言权。

注:

1、5、8:《高薪养廉的法律思考》

http://www.lunwentianxia.com/product.free.3935081.1/

2、3:孙宜峰《大学生热考公务员折射出社会的隐忧》(2009-06-16发表)

http://www.bokee.net/dailymodule/blog_view.do?id=415089

4:《大学的悲哀!深圳一个处长职位,竟有40个教授来争! 》

http://sex51.blog.china.com/200809/3683936.html

6:《宋代高薪未能养廉》

http://cn.qikan.com/Article/tzgj/tzgj200706/tzgj20070617.html

7:《宋代的“益俸”政策及其反思》

http://www.readfree.net/htm/200704/4439549.html

 

——本文于2009.09.11发表于芙蓉书阁(博客), 2009.09.11移至新华网上的“芙蓉书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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