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我省社会化养老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36:22
关于发展我省社会化养老的思考与建议
养老服务业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按照国际通行的60岁以上老人超过10%作为进入老年化社会的标志为标准,国内不少城市已经或正在迈入老年化社会。加上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期望寿命延长等因素影响,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快,老龄人口将以较快的速度递增。安顿好老年人,是越来越多家庭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政府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各地积极将老年福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加以推进,政府进一步强化主导作用,在全面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一方面推进公益养老机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社会化养老以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和困难。
一、关于养老机构的资金问题
  目前,不论是政府划拨,还是其他渠道筹集的养老福利资金,其数量还是远远不够的,绝大多数农村敬老院床位数低于100张,“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不高。由于投资兴办者本身资金有限,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各市民办托老养老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大多规模小,床位数低于50张。加上由于选址欠妥,环境不佳,少数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资金周转困难。
  建议积极争取和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所筹集的资金用于老龄事业。给予赞助捐款养老服务事业的企业税收优惠,也可以由赞助者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捐助具体项目,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服务设施。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增加养老服务业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并提供优惠利率。对于农村入住率低的养老机构,可以将其改造成为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中心,在为“五保”老人服务的同时,为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提供服务,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二、关于用地、计税等优惠政策问题
  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原则性强,可操作性不够,特别是在用地、计税等优惠政策没有很好落实。如在用地上,据测算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经营,投资大回收周期长,一般约为25年。若按照商业运营方式用地,投资者难以承受。
  建议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按照国家和省“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批准可采用划拨的方式供地。其他性质的用地,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用到地、用起地”。在计税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如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对新办项目,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免收土地管理费,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按照民用标准收取,对其所办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予优先审批纳入;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三、关于养老机构管理问题
  目前,由于各类社会养老机构规模小床位少,一方面硬件设施、软件环境跟不上老年人的需求,另一方面经营成本高,收费标准也随之偏高。一般敬老院每人每月收费在数百元,高级一点的达到800元以上。一些低收入老年人根本无法进入养老机构养老。由于还没有明确的法规规范供养关系,一旦老人发生以外,养老院与老人或老人家属之间的纠纷便难以处理。还有,这些机构的管理服务人员大多未经专业培训,再加上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和服务水平较低。
  建议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作统筹安排,防止一哄而上和重复建设。严格按照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同类型,制订相关规定和评估体系,明确所办养老机构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条件,民政部门据此登记审批、监督评估。还要制订对老人发生意外等情况的处理规定,构建和谐的供养关系。组织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尽快实施养老服务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培养老年学、管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提高整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
四、关于居家养老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据调查,我国有95%以上的老人愿意选择这种方式安享晚年,居家养老将成为未来一种主要的养老方式。目前我市居家养老尚处在试点阶段,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老年人家政服务,再加上护理、配餐、心理保健、老年用品消费等项目,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建议根据全国老龄办、发改委、民政部等十部门2008年1月29日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老龄办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大力开展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鼓励失业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家庭托老所,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在社区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
五、关于养老服务业问题
  发展养老服务业,是社会化养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尚无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主要根据各自职责在开展工作,未形成工作合力。养老服务业空白点较多、结构不合理。各市医疗机构中只有极少数专门了开设老干部(老年人)门诊。没有专业的老年医院和老年用品专卖店,缺少临终关怀服务和老年用品开发企业,难以满足高龄、单身、空巢、病残老人等各种特殊老年群体更多的养老服务需求,等等。这些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业的巨大市场潜力不相适应。
  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各类养老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每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兴办养老服务相关产业;鼓励医疗机构和相关中介组织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以及满足特殊老年群体需求的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