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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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 2010-08-05 14: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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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贯彻执行。要通过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纪不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贯彻执行。制度一经制定,组织中的任何成员都应该服从,任何成员都没有超越于制度之上的特权,任何违背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一定的制裁。制度只有这样真正落实了,执行了,才能起到作用。

  当前,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固然必要,但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不折不扣地执行更为重要。制度落实是制度功能转化为有效生产力的关键。过去,每当党内、政府和社会发生一些问题,人们往往归咎于制度缺失;每当说到腐败,人们总是说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善;每当说到惩治腐败,人们总是寄希望于制度建设、法律建设,这固然是重要因素之一。但事实上,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反腐倡廉制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并不少,该有的几乎都有,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为什么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还是易发多发呢?原因相当复杂,包括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不高,一些制度设计不合理、不配套、不成体系,使一些好的、细的、新的规章制度在具体操作中难度大。特别是制度的执行不得力,落实起来打折扣,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力,许多制度实际上成了闲置资源,甚至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严重问题。

  制度是一种规范和规则。它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许做什么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后果,具有导向功能,是判断社会行为规范与否的准绳。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不执行也成不了方圆。严峻的法律需要严厉的执法,严明的纪律需要严格的遵守,“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否则,再好的制度,再严的法律,再细的纪律,不去贯彻执行,必然会走了样,变了形,成了“软面条”、“橡皮筋”!制度必须成为制度,制度不能真正成为制度,还不如不设制度。

  但是,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往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比之下,执行和落实制度比制定和出台制度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已有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的时候,其执行就越发显得困难重重。当前,真正“管用的”、“管得住”的制度还相当缺乏,不少制度还是“要求性”,不准这个、不准那个,真正够得上“制约性”的,即使人们想为而“不能为”的还不多。因此,一方面要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制度不好用”的问题,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重点解决“不认真执行制度、不贯彻落实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问题,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把一些设计不合理、不配套、不成体系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再次为我们指明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向。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就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要通过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纪不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