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股份合作社:身份收入两存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03:55:18
江苏农村股份合作社:身份收入两存疑

 

 


  

  
  苏州市委农办副主任倪春鑫近来有点郁闷。辖下的东山尚锦村,自从成立了农村股份合作社并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税负骤然加重:2005年共上缴税收17.99万元(其中国税14.8万元),比前一年多出了8万多元。
  “原来只要缴4%的营业税,为什么参加了合作社之后多出这么多?”倪春鑫无法解答农民们的疑问。在4月19日召开的江苏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他把难题抛给了省农林厅副厅长祝保平。
  “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下,这个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祝保平回答得很干脆。事实上,税负的增多,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身份确认,一直困扰着农林系统。“农村股份合作社改革的前景还看不清楚。”祝保平在单独接受记者采访时坦率地说。
  
  一笔收入几笔税?
  “增加的收入全部用来缴税了。”倪春鑫说出了农村股份合作社当家人的同感。
  无锡市委农办副主任周士良算了笔账:就拿合作社厂房出租这一项来说,要缴17.55%的房产税,33%的所得税,如果年终分红,按照股份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还要缴纳20%的红利税,这还不包括其他地税项目。
  南京市委农办副主任陈恒斌则发问:“国家农业税都取消了,‘农’字头的合作社能不能有个更宽松的税收政策?”
  江苏省地税局法规处助理调研员李庆玲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地方税务部门无此权限。她建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浙江发了个内部通知,已经不征税了。”会场里有人补充。
  据悉,苏州市承诺,5年内地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可在年底予以适当的返还。为此昆山市财政2005年拿出了400万。
  规避税收负担的一个选择就是不到工商部门登记,江苏省工商局注册分局的人士证实,全省大部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黑户”。但这一做法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陈恒斌说,南京有不少农村股份合作社向他反映,合作社出具的业务凭证对方不愿意接受,“合作社正名已经是迫不及待的事情。”
  “股份合作社的经营确实像一个股份公司,但是它还担负着很多公共的职能,两者能完全等同吗?”祝保平感到很困惑,股份合作社找不到对应的企业代码,只能登记为股份公司。
  
  “积极稳妥”地改革
  根据最新统计,江苏全省已建成1000多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包括以组为单位的改革),2005年共分红1.99亿元,股民人均分红收入140元。一些成绩突出的地方如武进市焦溪镇牟家村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几年来已累计分红630多万元,人均4935亿元。
  祝保平仍然感到一丝担忧。目前大部分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方式都是通过土地出让和厂房出租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最好的两家甚至到开发区投资土地,但是苏南的土地日益紧张,“土地供应完了怎么办?”记者看到,在无锡北塘区陈巷合作社的汇报材料里,他们直陈“批土地难度越来越大”,希望政府给予扶持倾斜政策。
  而习惯了分红的农民对合作社的经营风险并没有清晰的认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资产变现为货币资产,其运作增值的专业性和较高难度,也对以村委会为基本班底的合作社管理层提出了挑战。“不能向农民打保票。”祝保平在会上提醒各地的农办负责人。
  事实上,江苏省对农村股份制改革一直采取的就是“积极稳妥”的方针。虽然省长梁保华曾先后两次对省发改委和省农林厅作出批示,直接促成江苏省25号文件的出台,提出要推动这项改革,但在具体的操作上还是非常谨慎。据悉,今年省里提出的目标是新发展200家农村股份合作社,而实际上全省一季度就突破了300家。
  “改革不能压指标,”祝保平强调,各地要坚持符合条件的自愿原则。目前江苏省的改革仍然集中在苏南地区,苏北和苏中只有少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
  祝保平对记者坦陈,这是深化农村经营制度的改革之一。村集体资产量化、分配到个人,农村市场经济的主体就明确为两类,一是作为基本单位的农户,二是作为法人的股份合作社。这样一来,村委会的职能也会相应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