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成案件: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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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力成案件: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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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力成:中国史上人大代表的第一声时间:2010-07-22 14:59 作者:王力成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048次  自从1924年1月20日,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有了“国大代表”(相当于现在的人大代表),直到毛泽东“领导缔造”的中国共产党于1988年3月3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一次会议,在长达60多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大总统孙中山,还是领袖毛泽东,以至一代伟人邓小平,大会的组织者从来也没有容许“人大代表”在全体会议上自由的发言,自由的表达意见.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无非是例行公事的举举手表决,唱唱赞歌捧场,喊喊口号颂扬,犹如一部被事先输入设计好程序的机器人,服从设计者的意见,绝对不容许出现差错,绝对不容许有反对者的声音出现。倘要出现,必定是一起特大的事件。影响要远远大于1927年郭沫若大骂蒋介石,1959年彭德怀顶撞毛泽东。


  然而这种现象在1988年4月13日下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一次会议的闭幕式上,被安徽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工即席发言所打破。


  在两千九百多位人大代表的众目睽睽之下,在四百多位中外记者簇拥下,在所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目光注视下,王工连续四次发言,而且内容全部都是人称“炸庙”的“具有破坏力”的“难听的不同意见”。


  有西方媒体称:这是“名副其实的石破天惊”,“中国的民主从此真正的站在到了最高权利的肩膀上”。


  《红旗》杂志指出:“王工代表即席发言……博得了广大代表热烈掌声,无疑是对这种民主行为的赞赏。人大被西方国家讥为“橡皮图章”、“表决机器”的现象已成为过去,人们心目中的“两会”形象比以往高大丰满得多了”。


  《中国青年报》评价:“王工以他洪亮的男高音和破纪录的连续4次发言,成为昨天会上备受关注的人物。”


  《半月谈》指出:“人大代表在万众瞩目下从代表席上站起来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只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


  全国人大代表王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即席发言


  王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究竟说了什么?他的发言和我有什么样的关系?


  我这个与中国历史上人大代表第一声有关系的当事人,不应该再受“顾大局”的限制,应该解放思想,一吐为快,把我知道隐藏20多年的秘密告诉大家,让人们知道民主的涓涓细流是如何突破岩石的叠叠重压,是如何从崖缝中玩命的挤出来的。


  1985年3月至1988年3月,我这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圈定为“取保候审”、被“内部控制”的“被告人”,被《鞍山日报》等多家媒体炒成“名为捍卫法律,实为离间党的领导”的“辽宁刘宾雁”。


  在长达3年多的“取保候审”期间,在我住所的前前后后,白天黑夜都有人“转悠”,时不时的进来一个“打听道的”、“买地瓜的”……的人。


  阳光下的我,被一缕缕金灿灿的蛛网捆绑的结结实实。


  1988年3月20日清晨,一个赶驴车“卖豆腐”的“不小心”把我家的门垛刮倒了,“交涉”的结果是他赔“钱”。“卖豆腐”给我的钱里包裹的一张纸条,让我“你必须在3月30日之前,无论如何也要赶到北京,去见司法部部长邹瑜。”


  后来知道,“赔钱”一场戏,是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忠、律师协会会长张国辉,根据当时的特殊情况,秘密策划,超越鞍山市司法局、台安县司法局,直接“秘密”通知我进京。让我进京干什么,我浑然不知。


  按照常规,我这个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必须向检察机关报告,起码要报告当时给我办理取保候审,实际承担监视任务的台安县司法局。台安县司法局秘密接受鞍山市委副书记郭军关于“王力成会出乱子,必须让他在笼子里飞”的“党内”指示,给我安排了好几个“对我关心备至”,怕我“捅娄子”、“自杀”的“好心人”,具体负责的头头是台安县法律顾问处主任金魁昌。


  可是我这个“破罐子破摔”的律师,根本就没有“靠拢组织”的“法律意识”。尽管如此,我这个“共产党的要犯”想要秘密进京,谈何容易!


  “智慧”让我最终还是摆脱了“尾巴”,登上了进京的火车。我心中暗喜,“兔崽子!王八蛋!你们追吧”。当然“上级”责怪了台安县司法局“纯粹是个笨蛋,怎麽让王力成给跑了”,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狐疑,我纳闷,邹瑜部长通知让我进京干什么呢?反正我知道肯定有“好事”,因为事先我从张思之骂我“你要少来点驴劲,尽管你的行为合法,但是也要注意策略。我做你的辩护人,是邹瑜部长同意的”。话里话外,参透了司法行政机关是我最可信赖的“娘家”。既然是“娘家”,就绝不会吃里扒外,让我这个做律师去帮助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挑剔我“为被告辩护是破坏严打,与无产阶级专政唱对台戏”。


  来到北京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主任郭阳负责接待了我,他对我说,部长很着急,有一份材料请你看一下,注意千万不要丢失,也不能外传,要求你实事求是的对材料提出意见,时间很紧。


  请示部长后,经“特批”郭阳主任陪我吃了一顿两菜一汤的“招待餐”,出狱后总算吃上了一顿“家”里的饭,香得很。郭阳主任连筷子都没动,笑嘻嘻的看着这个衣冠不整的逃犯吃了一个半饱儿。


  “材料”是国家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送给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第七届代表大会审议的《关于要求解决辽宁省台安县律师案的报告》。“报告”附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彭真做出的“台安律师案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宪案件”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友渔,在1984年1月2日对台安律师案做出的“台安律师案确实是错案”的批示;以及1986年9月12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邀请司法部教育司司长、刑法教授余叔通,北京大学兼职教授郝双禄,中央公安大学刑法、刑事诉讼法副教授樊凤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副教授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长、刑事诉讼法教授严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作富的代表刑法博士研究生李海东等部分在京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专家、教授参加的对“台安律师案”的论证意见。


  我一口气就将“报告”读完,真切的体会到了什么是“如饥似渴”。专家的慧眼,教授的直言,学者的热情,司法部领导对我的体贴与关爱,让我的眼泪一个劲的往外流。抗争与呐喊、自由与光明、愤怒与谴责,犹如喷突的熔岩在“报告”中发挥得淋漓酣畅。


  “报告”让我知道了很多我想知道,又很难知道的内幕。“报告”让我看清了卑鄙让检察官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让我知道无耻弄权者比《圣经》里的撒旦还可恶,冥冥之中体会到“苍天有眼,人心不死”。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刚刚恢复起来的中国律师制度,它让“文革”的遗风裹挟着权力掐住了喉咙,民主的清新被憋成了吐不出来,又放不响的浊气。。


  第二天,司法部律师司司长王化然和我国著名的证据学专家朱云来到司法部招待所。他们几乎将全国律师协会形成的《关于要求解决辽宁省台安县律师案的报告》逐字逐句与我核实,最后才告诉我,让我明天去京西宾馆见一个叫王工的人,至于王工是一个干什么的,见他做什么,都没有和我交代。


  费了一番周折,我见到了王工。这时候我才知道,这里住着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安徽代表团,才知道王工是中国第一位律师界的人大代表,才感受到邹瑜部长和我多次交代“不要悲观,中国律师是很有希望”的份量,才刚刚明白让我秘密进京的目的。


  我眼前的王工,头发灰白相间,一副高倍的老化镜架在鼻梁上,透过镜片,两目炯炯,一个聪慧的慈祥老者。


  他站起来,给我沏了一杯热茶,拉过椅子让我坐下。


  “你就是台安的王力成?”。


  “是我。”我接过王工律师的话茬。“这麽年轻,你为中国的律师受苦了。”像是鼓励,又像是安慰,分明是稳定我的情绪。


  “你的材料我都看过了,有关领导也向我介绍了不少情况,有几个问题我请你澄清一下。实话告诉你,有两个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叼住不放。”他明确了找我谈话的主题。


  “我知道你的脾气差劲,要改一改,别把我当成检察官。你力气再大,能吹起网兜子?”王工给我的驴脾气降温。


  我承认,是我长期和恃权的文明文盲、文明法盲打交道,养成了一个坏习惯,听到不顺耳的话,马上来火。多年以后王工还逗我“你能吹起网兜子吗?”


  王工转过身去,顺手掏出一袋东西递给了我,“这是安徽产的莲子,你先拿着,别咱俩谈完话忘了。”


  他看出了我的毛糙劲,显见他事先知道了我很多传说。我骂市委书记、训检察长、让检察官滚出去、自己夹个行李卷回看守所、顶撞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调查组等“斗争细节”,他可能都知道。


  “你是什么时候从事律师工作的?有没有律师资格?”,王工问我。


  “我是在1982年从一个中学做老师,后来直接调入到台安县司法局,调入后就让我在法律顾问处做律师,当时就我和王志双两个人,那时候全国县级也没有一个被授予律师资格的人,平常办理案件就是凭鞍山市司法局给的这个证”。


  我边说边把鞍山市司法局给我发放的《律师工作证》递给了王工。他拿在手里反复的看了看,说了一句“竟瞎扯。”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张思之老师带领司法部组织的律师团去鞍山调查时,鞍山市检察院在张老师追问的穷极之下,掏出了“王力成不是律师,接受刑事案件做辩护人就有问题”的一张牌,可是谁也想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把这张牌当成了“杀手锏”,牛二就是无赖。


  “你告诉我,你两次会见被告人徐军,到底对他讲了什么?”,王工的问话,显然是检察机关追问我长达四年,可谓是“皮老、肉厚、牛板筋”。


  “这个问题检察机关已经查了四年了,就是指控我将案情告诉了徐军。”我接着说。


  “徐军知道案情,根本用不着我去告诉,他犯的案子,他知道。就是检察机关不知道的,他都知道。况且徐军的案件已经开庭了,一切证据都已经公开了,案情用不着我告诉他……”。


  王工的眼睛盯着我,让我把刚才讲过的话再重复一遍。


  听到王工老师让我重复,我的脑子里马上就浮现出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组组长董春江。他故作得意、狡稽、阴险的形象,膨的就顶上了我的脑门。


  “不说了,爱咋咋地,就这个玩意了,把我杀了算了!”。


  王工老师见我来火,哭笑不得。


  “你跟我来的什么火,消消气”,王工没有再问下去。他一边整理材料,一边自言自语,“豁出去了”。


  我与王工老师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谈话,就在这个“不咸不淡”的气氛中结束了。当然他给我的那袋莲子也没有带走。


  回到招待所,郭阳主任早早的就等在那里,他奉邹瑜部长的指示,亲自安排招待好我这个“出身很苦,农村来的,脾气特倔,人品很好的小伙子”(邹瑜语)。


  席间郭阳主任将王工老师的情况向我做了介绍,这时我才知道,我与王工老师在“文革”期间是一老一小两个“反革命”,后悔我对王工老师不够尊敬。


  1988年4月13日下午1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一次会议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


  2时40分,会议即将结束。


  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大会执行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习仲勋站了起来,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按照惯例,回应当然是如潮的掌声或者是习惯的沉默。


  “哪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有意见?”习仲勋的话音刚落,王工马上就举手站了起来。


  “各位代表,请允许我遵循选民意愿,对三个报告的决议讲几点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的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带头宣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实施、做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范。我们的口号是:‘宪法神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利益’。我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对法律的监督职责,对台安律师案进行有效的监督”。


  两千九百多位代表,四百多位中外记者,所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目睹王工这位神奇的“天外来客”,惊讶的目光一起投向这个即席发言的老人。会场顿时鸦雀无声,稍一愣神,顷刻掌声轰然爆棚。


  这是一起爆炸式的事件,对于沉喑半个世纪的中国,无疑是一串惊雷滚动。


  记者从四面八方像潮水一样向王工老师涌来,所有代表全都站立起来。摄像机的转动,闪光灯的耀眼,气氛把王工老师推向巅峰。所有人都交耳议论,这个人是谁?


  刚刚卸任的彭真委员长附在刚刚接任的万里委员长的耳边告诉他,“这是一位律师界的代表,安徽的,叫王工,他说的案件我知道,我在八四年就已经批示处理,但是到今天也没有处理,希望下届常委会还要关注……”,万里委员长频频点头,表示接受。


  刚刚任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表情严肃。这位中国司法界德高望重的老兵内心中上下翻腾,他望着主席台下沸腾的场面,犹如万面红旗翻转,心中暗赋,人民——既能倾舟,也能浮舟。


  那一天,我被“有关部门”事先告知到天安门广场去听现场直播,我在天安门广场上挂有高音喇叭的灯柱附近转悠,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看,深怕喇叭出现故障发不出声音来。当我听到广播里传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对法律的监督职责,对台安律师案进行有效的监督”的声音时,顿时傻眼了。我转过身去,满眼流泪,搂抱着灯柱撼动,试图晃倒它,亲吻喇叭里发出的天籁之声,比生命还珍贵的自由让我“忘乎所以”。我从天安门跑回位于南长街的司法部招待所,还是郭阳主任等着我,显见他事先知道什么。我一把抱住他,一下子就把他摔到床上。


  “力成你冷静点。”,郭阳主任的有些呜咽,眼圈红了。


  后来才知道,他一夜没睡。奉邹瑜部长的命令,他与当时在《中国法制报》任职的吴恒权(现《人民日报》社社长)连夜为我组稿,连夜呈送委员长批示,黎明前递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等各大媒体。


  “你明天早一点到六部口,路南有一个邮局,把当天出版的《人民日报》多买几张。”郭阳主任嘱咐我,他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当然我也不会问个究竟。


  第二天《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的位置,用通栏的标题发表了《辽宁纠正一起错捕律师案》的通讯,仅隔一天《人民日报》又在头版发表了《律师的辩护权不容侵犯》评论员文章,共和国人大代表的第一声,带来了全国人民的反映,我的春天也即将来临了。


  当黎明即将到来,黑暗明知不敌,但它还是要进行灰色的抗争,这一规律已经被历史证明。


  就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结束不到二个月,鞍山市检察院还是假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意见,再次将我逮捕,人大代表在民主的殿堂里发出的“中华第一声”被权利假手政党的意志堵住了嘴巴。人们彻底的看透了专制对人民的蔑视和对民主的血腥,蛮横的权利让公平与正义寸步难行。


  1989年3月,当“法制春天”的脚步姗姗来迟的时候,王工再次在参加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召开之际,再次领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台安律师案”进行有效的监督,我在民主与专制的反复斗争中自由了。


  当年5月,王工亲自来辽宁专程看我,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说:“小伙子,大家为你争了五年呀,你的自由来之不易”。


  中国史上“中华第一声”与人民的心声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人们强烈要求执政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将王工这一具体的事例发展成普遍的规则,使人们潜在的意识通过科学民主的方式自由的予以表达,让人们的自由情感在清新的空气里无约束的发挥,在人民万岁、宪法至上的口号下,不再有一种恐怖让人们恐惧,瓦解人们真实的意志,把共和国的一切包括政党都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彻底结束专制这个魔鬼,穿着“为人民服务”的外衣,牵着一条迷信的奴才,嘴里叼着封建的绳索”,用“巩固人民政权”的借口,捆绑人民的意愿。


  在“中华第一声”的推动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普遍加强了人大的监督力度,各种规范监督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一连串的往外冒。就是被监督的“一府两院”,也主动自行的制定了被监督的规则,让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让人民当家作主,让愿做人民公仆的风气蔚然成风。


  而今,中国史上人大代表的第一声,已经渐行渐远渐无书,渐渐无声。但是改革开放让国门大开,各个国家的议会制度,已与中国的议会制度水乳相容。只要我们认真的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取长补短,相互借鉴”的方针,努力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类似王工代表的声音还会在中国的上空升腾,还会添加更新的内容。它会更加让我们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史上中国人大代表的第一声,它不会是一颗短命的陨石划过天空。它是一个引子,它是一颗拂晓之前,向人类报告光明将要来临的启明星。


  2010年5月14日于沈阳“东湖人家”


  (辽宁律师 王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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