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改革之我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7:07:56
作者:安徽省地矿局332地质队   马中伟
《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提出要加强地质工作,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国有地勘单位作为承担并完成这任务的主力军,其改革发展直接关系到地质找矿成果好与坏,关系到地质找矿能否实现重大突破的关键。国务院1999年37号文件出台以来,地勘业经历了十年的改革和发展,实事求是地讲,地质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地质工作由单一的地质找矿向地质找矿、城市地质、工程地质、地质灾害防治、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等方向拓展,从地质角度全方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地质工作投入机制从仅靠国家单一投入向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多元化投入转变。国有地勘单位在这十年中尤其近五年来,地勘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有了明显增强,这都得益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省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倾斜和扶持,这是有目共睹。
作为事业单位的地勘单位下步的改革和发展,牵动着每一个地质职工的心,改革和发展的成与败,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国有地勘单位就其性质来讲是公益型事业单位,这是由它的历史贡献和承担的职能及工作性质所决定的,目前,地质工作正逐步渗透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地勘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和人类生存环境改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加强地质工作。笔者认为,国有地勘单位下步改革和发展是如何进一步事业化问题,是如何为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服务问题。如果政府一定要将地勘单位企业化,从国有地勘单位现状看,无论经济实力、人才、资产、技术装备等方面来讲,都不具备转企的条件。现阶段,戴“事业单位帽子,走企业化路子”是企业化过程中需要走相当长一段过渡期。在过渡时期政府要加强对国有地勘单位政策扶持力度。否则,企业化后,不足五年大部分地勘单位将要消失。就目前来讲,转企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1、经济实力不强,国有资本金甚少,从现阶段来看大部分国有地勘单位的经济状况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还没有形式一个长期的、稳定的收益来源。事业费一旦断供,地勘单位也就消失。
2、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这种现象出现,是因为地质工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即进入低潮,一方面地勘单位因为项目少,经费不足连自身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都呈待业状态,更不愿要大中专毕业生;另一方面大中专毕业生因待遇低不愿来。相反,地勘单位内部由于待遇低,技术骨干外流现象严重。近几年,随着地质工作走出低谷,各单位都吸引了一批大学毕业生,但是,地质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一般来讲,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需要5年以上实践才能独立承担一般地质项目。现在每个地勘单位都基本差不多,青黄不接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而相对来讲,非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偏多。
3、历史遗留问题。
首先是养老问题,这是关系到每个地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后顾之忧,处理不好,将影响地勘单位的稳定。
其次是地勘单位原基地建设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地勘单位基本上就没有基本建设投入,就是少数地勘单位有也是数额较少。生产、生活设施不配套,有的已相当陈旧。大多数职工住房条件未得到根本改善。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既没有享受房改又未享受到住房补贴。
过渡时期政府的扶持政策建议:
1、矿业权问题:矿业权是地勘单位赖依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尤如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失去了矿业权地勘单位就象农民失去土地一样。建议从3个方面进行政策扶持:一是对以往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矿业权价款经评估后,转增国家资本金,地勘单位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矿业权明确给地勘单位;二是省级地勘基金属省出资部分形成的矿业权,经评估转增国家资本金,矿业权明确给地勘单位;三是对省找矿预留区块,应优先让所辖区域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
2、政府应制订对国有地勘单位找矿激励机制。
一是对找矿有突出贡献的地勘单位和个人实行重奖,其中可明确奖励单位仅用于发展生产之用;二是考虑建立长效找矿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技术、资金入股;三是尽快出台提高野外一线人员津补贴标准。
3、地勘单位原有基地的土地问题。
建议政府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将现有原基地的土地转为经营土地。地勘单位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和下岗待业职工需要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创办企业进行安置,因此,必然改变部分土地用地性质。
4、地勘单位职工养老问题。
建议:政府按照国办发1999年37号文执行,地勘单位职工统一进入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统筹序列。事关每个地质职工切身利益和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