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改革的五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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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当前,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事业单位改革大背景的双重驱动,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势在必行。理论上,改革的实质就是制度的变迁。但一种有效的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是以自发性的制度变迁作为基础的,这样的制度推行的过程才会更加顺利。因此,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必须要充分调动地勘单位及其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地勘单位改革的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地勘生产力,使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应该说,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就始终没有间断过,但改革的成效并不明显。目前国有地勘单位的现状就是,原先的那种所谓百局千队的队伍格局基本未变;必须依靠地质事业费和对外创收方能维持队伍生存发展的供养模式基本未变。但广大地勘职工的市场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尽管职工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同时,虽然与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但地勘单位内部的管理水平还是有了一定提高;此外,地质工作的外延扩展明显,服务领域明显增大,已由原先单纯的矿产地质延伸到了工程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各个方面。
从以往历次改革的分析研究中可以看出,以往的改革具有以下明显特点:第一,改革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战略部署,没有明确的改革目标和步骤,属于“零敲碎打”式。第二,改革起步早,进展慢,大多是被动进行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第三,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市场化”、“企业化”取向,但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甩包袱”目的。配套政策措施并没有同步及时跟进,已有的政策文件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监督机制,往往效果不佳。第四,改革主要在地勘单位或行业内部进行,没有与国家事业单位的整体改革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基本算是单兵作战。第五,改革主要是基于地勘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较少顾及到地勘行业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视野过窄。
为使改革取得实效,笔者建议:一是成立国家地勘单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并对国家给予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反馈、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过渡期内地勘单位就是实行“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的过渡政策。同时,要尽快对事业帽子的“戴”法和企业路子的“走”法具体化,在确保事业经费不变和老职工事业身份不变的前提下,推进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化改革。尽快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对劳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改革创新。
三是对地勘单位实行过渡期内的税费免除或返还制度。对地勘单位实行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费的免除或返还,用于解决地勘单位的历史欠账,或作为地勘单位的发展基金,帮助其加快资本积累,以增强地勘单位抵御市场风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是分类整合、重组地勘单位。根据区位、业务及人员、资产的具体情况,对地矿、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煤田等地勘单位进行分类整合、重组,该剥离的产业坚决剥离,切实消除国有地勘单位的“虚胖”和“浮肿”现象,实现优势人才、优良资产、优质产业的集聚,真正形成合力,实现规模效益。
五是同步推进地质工作市场化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地勘单位改革。市场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离不开地质工作的市场化改革。应鼓励和支持地勘单位以多种方式获得矿业权。对地勘单位参与勘查的矿产地,优先地勘单位开采或支持地勘单位与其他企业合作开采,或鼓励地勘单位在其中占有股份,实现间接开采,尽快增强地勘单位综合实力。同时,企业化的地勘单位应与公益性的地质队伍和国家事业单位的改革同步推进,避免公益性的地勘单位变身为“二政府”,成为企业化地勘单位的新“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