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嫖妓 看人的商品属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7:00:04
作者:深水行舟 提交日期:2008-6-30 13:25:00| 分类:社会 | 访问量:62
 商人与商品。每个人都是商人同时又是商品,在商业经济极度发达的今天更是如此。每个人既是可以购买作为商品的人,同时又是可以把自己当商品出售的商品。封建奴隶时代,奴隶和仆人是可以买卖的,红楼梦里贾家破产之后千金小姐也成了商品被人买卖,道理就在于此。举个现实例子,一个男人去嫖妓,那这个小姐就作为商品被买卖,可以由人去挑选支配并且随意玩弄。在这样的条件下这个时间段内这个小姐就如以上所叙一样,可以作为商品被人使用。小姐可能比嫖客还有钱、社会地位还要高,但在她的贪欲和急需之下她要在这种条件下一个时间段内受别人支配,这个小姐可能是大学生、研究生,但当她对金钱产生了强烈渴望时,一个农民工就可以用他一年打工的钱对这个小姐消费。只要这个农民工能支付其价格,那么这个女大学生、研究生的身份就变为商品,这个商品在出售时不会看消费者的社会地位以及他过去或将来是否有钱。这也符合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国家更是如此。同理论证,二奶也是如此。只不过二奶这个商品需要支付更多的钱并且长期支付才能长期使用。如果这个小姐和二奶去嫖鸭,也就是我们说的男妓,那么这个小姐和二奶就成了商人、消费者。所以二奶、小姐和鸭子都只是人的商品化,嫖妓和嫖鸭也只是一种买卖消费行为,就是我们说的性消费,完全与道德无关。你买个暖水瓶回家用半年与花几百元或更多钱嫖几小时、一夜的妓或鸭是一个性质。实际上,通过我的研究发现人的商品化出现在市场经济前的几千年,几乎交换与消费一开始便诞生了。
 因此,嫖妓与嫖鸭是不可能禁止的,只是出于道德上的考虑及其他社会原因才仍然在人的商品化这一行业内保留着法律上的遮羞布。人的商品化使得人的身份在某种条件下转变高低贵贱之分,你今天是千金小姐天之骄子,明天就可能自愿或被迫去把自己当商品出卖,与别人讨价还价一小时多少钱或包夜多少钱。这是从马克思经济学的角度看人,商品化的人出卖价值或获得使用价值,但不能同时既获得价值又不愿让渡使用价值。小姐或鸭拿了别人的钱而不愿让别人使用,不愿给嫖客使用价值是不行的,这违反了马克思经济学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对立统一,即任何人不能同时占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人既是买卖的商人又是供买卖的商品。人是商人和商品的合成体,每个人一出生都被商品化了,人的商品化不仅体现在嫖妓和嫖鸭上,还体现在很多领域,只是小姐和妓男更具代表性。现在就连国家也商业化了,宋蔼龄有段精彩的话:“什么国家大事?在我看来同做买卖一样,不过写字间改做国民政府,总经理改名总司令,将来业务扩大了改做大总统而已!”——[蒋介石宋美龄在南京的日子]。这与美国人政治就是商业的说法是一样的。总之,人是既买又卖的商人,也是可卖可买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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