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宅建设试点小区身陷“东西分治”风波·每日商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16:36
德加公寓:一个小区两个业委会 全国住宅建设试点小区身陷“东西分治”风波 2010-08-27

  文/商报记者 杨广宏

  

  “德加公寓东区业主代表特别大会,在广大业主的关心支持下,于2010年7月11日胜利召开……从此开启了东区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自主自治的新局面。”上个月,家住城西德加公寓的李女士在信箱里收到了这样一份传单,落款是“德加公寓东区业主委员会”。

  “小区不是已经有一个业委会了吗?”看着这份没有加盖公章的传单,李女士一脸困惑。

  同一个小区里,突然冒出第二个“业委会”

  德加公寓开发于1999年。2001年1月,德加公寓成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2001年3月,德加公寓进入杭州市首批绿色社区名单;2002年4月,德加公寓成为杭州市第一家国家级城市住宅建设试点小区。社区工作人员的评价是:德加公寓以它丰富的建筑语言和深厚的人文背景,成为了城西风景线上一颗闪亮的明珠。

  虽然分为东西两区,但建筑风格强烈的德加公寓在外观上非常统一,物业管理也是由同一家公司提供服务,为什么东区有部分业主会提出“自治”呢?

  在名为《德加公寓东区首届业主代表特别大会宣言》的传单上,撰文者认为原业委会存在“任意挪用拆迁补偿款项”的问题。“为避免业主合法权益继续遭受更大损失,不得不运用我们业主在物管事务上的自主权、组织权,与西区分割,成立德加公寓东区业主代表大会。”

  其实,从今年3月起,德加公寓的氛围就开始变得剑拔弩张。东区部分业主对于现任业委会的质疑此起彼伏,并逐渐发展为以传单、大字报、横幅以及博客的形式“宣战”。对业委会的弹劾是全方位的,其中,被炒得最沸沸扬扬的就是一笔道路拆迁款的使用问题。

  去年,文二西路人行道拓宽,德加公寓业委会收到556万元的道路补偿款。业委会的负责人解释说,原来想把钱交房管部门托管,但在业主大会付诸表决时没有达到全体业主的一半以上的法定多数,所以只好以业委会的名义开了账户存银行,其中460万元买了银行推荐的低风险“四周滚动型”理财产品。有业主据此猜疑,会不会是业委会成员从银行得到了回扣?

  令人意外的是,这部分维权业主没有启动法定的罢免业委会程序,而是于7月11日在德加公寓东区18幢2楼会所自行召开了“德加公寓东区业主代表特别大会”,宣布成立“德加公寓东区业主委员会”。

  不堪流言,原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

  “东区业委会”在一份《我们一起来维权》的传单中,是这样开头的:“年近80的老魏,用军人的热血和正直发出呐喊……”

  在“东区业委会”成立之前,德加公寓业委会于6月12日发出《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对传单中提到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公开解释。以老魏为代表的几位老人则马上写出一份针锋相对的《再评〈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对公开信进行逐字逐句的点评,称“‘业委会’部分人挪用了、输送了业主利益,还想给自己涂脂抹粉。呵呵,这世界还真有如此厚颜无耻的人。”

  行文中可以看出撰文者的情绪非常激动:“坚持违法的德加公寓第三届业委会少数人,千万别把法律法规当作婊子对待,随意解释,这必将断送自己的后半生前途。”

  如果你是一个最近经常看到类似传单的德加公寓业主,单看字面陈述,而不去作进一步的考证,甚至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现业委会做过的每一件事都是错的!

  就在“东区业委会”成立6天之后,7月17日,德加公寓第三届业委会集体发表《辞职宣言》。宣言中列举了该届业委会自2009年增补改选以来为小区所做的几件大事:成功解决千分之七物业管理用房、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对小区绿化初步完成“复绿”和“改造”;对道路沉降、游泳池漏水的维修检测等。几位业委会成员在《辞职宣言》中表示自己问心无愧,有些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们也是普通业主,我们也有人格,也有尊严。”

  德加公寓住着一批高素质的业主。据了解,任职多年的前业委会主任李味琦,退休前是法学教授和律师,曾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并且是建立小区管理电子档案的全国第一人。现业委会内的主要成员,也均为教授、政府公务员、企业家和退休干部。虽然近年来“业委会工作难做”渐成杭州地产界共识,但全国优秀示范小区德加公寓此次亦不能幸免,令许多人感情上难以接受。

  从邻居到敌人,社区“民主”催生副产品

  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前业委会主任李味琦,最近经常收到老朋友发来的短信:“老李,我相信你的为人。”因为去年把460万元拿去买理财产品的直接经手人,就是李味琦,他感觉自己太冤了。

  “有媒体说业委会不具有法人资格,怎么能在银行开账户买理财产品。”李味琦拿出一份《业主委员会办事指南》说,“中国人民银行在2006年3月10日已用银发[2006]71号文件通知全国所有银行,业主委员会可以在银行开户。”老李说,事实是他们不想管这笔钱,但业主不同意交给房管局,业委会才不得不自己想办法处置。这笔钱本金利息都在业委会的账上,一分钱都没有私用,又怎能说“挪用公款”?

  去年刚刚进入业委会的王先生,则感觉自己是“一不小心给退休生活找了个大麻烦”。为了核实绿化改造方案的准确性,他和业委会成员一块块地丈量小区里的绿地面积;道路沉降维修后一个点一个点去验收,这几个月经常一周开一次会,有时候从晚上7点开到凌晨一点半,身体都吃不消了。“都是无偿的工作,没功劳总有苦劳吧?”他说。

  王先生很不理解的是:大家都是业主,有问题就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吗?如果不满意业委会,可以启动罢免程序;如果认为业委会成员有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司法介入。这样在电视上搞突袭、小区里发传单搞道德审判,让他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德加公寓事件凸显了“业委会”在当下杭州的尴尬处境:在这个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小区里存在着各种看不见的利益群体,他们之间的暗中博弈需要业委会来平衡,而组织松散的业委会却不具备相应的权威和执行力。另一方面,由于业委会具有推荐物业公司的权力,有时还涉及到类似拆迁补偿款、经营性收益等钱款的管理问题,被一些业主认为“有油水”,也容易成为矛盾的焦点。

  今年初,拱墅区墨香苑两批业主就小区内建幼儿园的事激烈争吵,并且逼着业委会成员在业主大会上表态,导致5位业委会成员当场辞职。前年,景芳六区业主认为业委会向政府维权力度不够,要求罢免业委会,导致业委会集体辞职。据悉,近期,城西就有4个小区传出业委会辞职事件。

  没有公章的“业委会”

  谁来赋予它合法性?

  德加公寓的业委会集体辞职了,那么新成立的“东区业委会”可以顺理成章地取而代之吗?现在看来,并不那么简单。

  邻居们注意到,“东区业委会”张贴或塞到信箱的所有文本,虽然有落款和签名,但都缺少一个行使权力最重要的凭证:公章。据了解,“东区业委会”成立后,曾经上报文新街道,并要求在西湖区建设局备案,但均未被受理。

  根据《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第十条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显然,“东区业委会”的成立不符合上述法定程序。

  尽管“东区业委会”一直认为“德加东区地理区域和配套设施相对独立、自成体系,住户439户,规模适中,完全具备成为一个独立的物管区域的基本条件”,但其主张并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在西湖区建设局物业科7月13日回复的《关于德加公寓小区问题的建议意见函》中,援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规定,认为德加公寓东西区作为一个完整的物业管理区域事实清楚。

  德加公寓东西区到底算“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还是“两个物业管理区域”?历史资料显示,南都德加公寓东西区的46幢砖混结构建筑属于同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这份编号为(1999)年浙规建证0100585号的文件上,明确红线内包括了东西区共165735平方米的建筑规模。开发商在设计时也将小区的配套设施如会所、监控系统、管理用房等都按一个物业管理区设置。

  由此来看,虽然“东区业委会”非常活跃,但其处境却颇为微妙。有业内人士认为:德加东区部分业主积极参与社区事务,是值得肯定的;但不应绕过现存制度的框架,而应该寻求合法的途径。此外,社区的事务纷繁复杂,业主的诉求各不相同,业委会应尽可能顾及各方利益,大家在处理小区事务时也应有一颗宽容心。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不断收到德加居民的嘱托:希望德加公寓能够尽快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重新召开新的业主大会,恢复往昔和谐温馨的居住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