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的宿命(五)--政府如何利用农发行,建设新农村-仙客来 - 新浪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16:06:50

  
2006-04-29 13: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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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利用农发行,建设新农村
社会需要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有能力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国家不应犹豫不决,应该打开枷锁,让各级财政利用农发行这个工具,为三农服务,让农发行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迫切建议:
鼓励农发行自主开发新的政策性金融支农产品。过去,农发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粮棉企业、农民,在国家粮食安全、地方利益、促进相关企业改革、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的矛盾焦点。现在,粮棉流通企业财务挂账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利益界限逐渐清晰,企业改革即将完成,加快提高农民收入成为共识,各种财政支农政策相继出台,新形势下不应让农发行继续坐井观天,要放虎归山,让其承担更多的支农责任。最起码,给予农发行如开发银行同等的业务待遇,开办农业开发性业务,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等。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农发行政策上不要局于细节,要在操作上加强监管。
鼓励农发行发挥其网点优势,提高农发行盈利能力。一是各级财政应将分散于各部门的支农资金,集中农发行监督管理。利用农发行十年来财政资金监管经验,帮助财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不仅是财政资金支付权力的让渡,更是加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深度。权利让渡的幅度,可以根据政府需求和管理成本谈判确定。银行的监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政支付权力使用者的任意性,减少财政资金的寻租现象,对政府有利,更有助于农发行降低负债成本,增大盈利空间。二是恢复农发行的减免税政策,充实资本金。国家财力日益提高,对农业相关产业给予了较多的税收优惠,农发行做为国家重要支农工具,也应该享有税收优惠,但在操作上,要汲取十年前的教训,当时中央政策规定农发行营业税先缴后退,但地方政府并没有执行,因为银行营业税属于省级地方收入,对中央出文件,地方出钱的政策有抵触,形成只缴不退的现象。建议出台只申报不交纳的政策,将申报金额直接补充资本金。
鼓励农发行积极消化不良贷款。对农发行自营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一是可以通过豁免部分央行债务;二是央行停息;三是给农发行一定的鼓励政策,如资产处置、所得税扣除、收入奖励等,促进农发行自我消化历史包袱。
农发行也急需转换角色。应多设计与地方政府共赢的支农产品。农发行过去主要是为中央财政负责,虽然,为地方政府看住了库存,也减少了地方财政支出,但是,有的方地方政府,仍然把其看成是中央财政吊在自己家门口的肥肉,能吃则吃。改革已经使这种社会状态发生了变化,反映在农发行身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渐渐理顺了,清晰了,农发行的战略定位,也从“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银行”,转变为“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农发行应向各级地方政府做好宣传、沟通工作,把各级政府作为自己的服务客户,根据各地三农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支农意向,主动设计金融产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只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相信会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支持。
为推进农业社会,在农业劳动力转移、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率这两条道路上平衡发展,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国家优选各项措施的基本原则是“社会成本低、见效快”。为此,农业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使用是政府必然的选择,农发行必须坚定地承担起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责任,而且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