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的创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50:26
2007-04-28 17: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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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金融农村金融农业农民农村三农农发行经济学
农发行的创新范围
农发行在经营形式上首先是银行,其次,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设立的银行,是政府手中的调节市场经济失灵的工具。从本质上,产生农发行的前提,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经济运行的结构和方式,不能有效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在当前中国农业领域不能发挥作用,它的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在这里失效了,必须用政府有形之手,通过农发行这种政策性银行的形式来补救,调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三农领域。农发行的创新,必须以政府意愿为出发点,是为了达到政府目标的创新。所以,农发行的创新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金融支农方式上的创新,第二是作为银行,按银行运行法则进行的创新。
金融支农是国家整个支农政策框架下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法律、文化、人才、政府机构、科技、劳务、工程等方式,加大了支农力度。其中,金融支农除了政策性银行外,还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新型信用合作组织、小额信贷、农业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等形式。
农业政策性银行在金融支农的范畴内,与其他形式比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它是针对市场经济缺陷的补充;二是这种补充性功能的实现,必须有政府财政的支持;第三,他发挥得是在财政支持下的银行功能。
所以,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创新的范围,是在银行的功能和功能创新之内,政府需要的、可支持的银行产品。
农发行业务的创新形式
农发行在可创新的范围内有所作为,首先应明确政府的意愿,包括在传统银行业务上的实现,和在新业务上的实现。
传统业务包括:信贷业务、结算服务。在信贷业务上,根据政府意向和三农需求,进行创新,如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劳动力转移;土地整理;农业科技及推广;促进农产品流通等。
新型银行业务:对小额互助组织的业务帮助;对促进土地的集中经营;农业贷款的担保业务,引导商业资金进入政策性领域;农业政策性保险;财政资金的提前和放大使用,如教育设施、公共设施、医疗设施等等。
农发行的创新路径
政府支农意向,决定农发行创新方向。培育三农市场意识,现代农民市场化意识,已经有较大的提高,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已经逐渐被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取代。培育农村、农业的市场化水平,引导商业资本的进入三农领域。
政府担保能力,决定农发行信贷的规模。主要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利用银行杠杆的能力。当前,国家、社会对未来三农发展方向的把握能力(水平),已经明显提高,政策方向经过三十年的探索研究,已经非常明确,出现过去农业学大寨的政策性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减少,加上我们自身的政策研究,所以,在政策性资金在投资方向上的错误,可以避免。如此,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规模,主要受限于政府的担保能力。由于,越是农业需要政策资金支持的地方,其财政能力越差,越需要中央政府再分配上的支援,这正体现政府之手的重要职能。所以,密切联系政府,理解意愿和了解财力,是各级农发行主要管理人员的重点工作,特别是上级组织。
内部在效率上进行创新。包括研究能力,运营能力,监控能力、操作能力,组织的学习能力等。在自我修练同时,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是我们管理意识中最短缺的,或者说,我们的行政式组织结构决定了,各部门在权利、利益争夺和责任推让能力上非常“优秀”,不会放过任何可以膨胀自我权力的机会,谁也不会主动将自己已有的职能,推给别人,这就要求我们的主要管理者,要有清醒的认识,在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制度安排上,有时要力排众议。
目前,国际银行界的主要效率创新方式,是业务外包。农发行能否接受IT外包;能否接受出纳外包;能否接受会计外包;能否接受管理流程改造的外包;能否接受企业的财务外包;能否接受对信贷企业的行业发展研究的外包;能否接受产品市场的调查外包;能否接受企业经营策略的研究外包;能否接受企业工艺的研究外包等。在这些方面,主要考验的是我们主要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和水平。
我们的战略,是建立一家经营项目完备的银行,还是做好政府政策性金融支农之手。如果强调服务项目完备的银行,我们就会追求银行功能的扩张,就会认为,没有某项功能就不是银行。如果定位于一切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我们就会从三农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就会考虑支农成本问题,考虑支农效率和效果问题。实际上,任何优秀的现代银行,自身的价值都来自于对客户的优良的服务,都是从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始,从给予他人超价值服务着手的,这已经成为银行生存的第一法则。服务,提高了我们自身和服务对象的价值。如我们的中间业务发展,就不能以自己的需要为起点,要以对服务对象的需求为起点等。
农发行的创新从战略开始
当前,农发行踏上创新之路,最需要的是“等待”中央政府给出明确的战略定位,给一个起点,尽快结束农发行究竟向何处去的思想困惑。
财政部门说“随着财力的大幅提升,财政已经有足够的力量,支持农业发”;
粮棉部门说“同样在财政担保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低,通过增加储备,完全可以不需要农发行的资金‘监管’,也能够有效调节市场供求”;银行监管部门说“农发行治理结构缺陷,使其经营管理水平与商业银行的差距日益扩大,风险程度难以降低,应促使其向商业银行过渡”。
对农业政策性银行一片去之而快的声调。
之所以部分行政部门对农发行存在偏见,即有权利让渡的问题,又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农发行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从当前学术层面的反映,是有利于农发行的。为应对这些社会上的有害于三农,有害于农发行发挥历史作用的不和谐声音,避免政府被其误导,农发行应借助社会科学研究部门、院校等外部理论研究的力量,探讨现阶段农发行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必要性,游说有关政府决策机构和政府主要领导,放开农发行的手脚,给与强力支持,使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