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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4:12:10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大力推进信访工作创新
□ 纪红兵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市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由此滋生的不满情绪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信访维稳工作任务依然相当繁重。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用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为信访维稳工作的扎实推进注入持久动力。
一、盯住弱项抓学习,在业务素质上有新提升
一要学深政策法规。现在有很多来访群众都是“有备而来”,对相关政策和法律也往往会做一定程度的研究。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在工作中首先要当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者,应对不同信访事项时,才能做到判断准确,解释合规,疏导合理,以有理有据的答复,让信访群众满意;二要学透信访规程。虽然信访部门的内部有一定的分工,但每一名信访工作者都要做到对一整套信访规程了然于胸,而且要学全学透。这是落实首问负责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的根本基础。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才能迅速作出对策,正确应付复杂多变的信访情况,及时、主动、灵活地掌握处理信访问题的主动权。三要学好先进的经验做法。要学习潘作良、张云泉、吴天祥等优秀信访干部的精神,努力培养“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优良作风;要学习先进地区的有效做法,大胆地奉行“拿来主义”,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结合好,来促进我们的工作;要学习信访工作研究的各项最新成果,不断地开阔视野,积累经验,认真实践。
二、端正态度抓作风,在思想观念上有新起色
要切实解决好思想浮躁、对群众缺乏感情、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的实际问题重视不够等问题。要用“三个推定”来端正我们对待来访群众的基本态度。即:“有理推定”、“有解推定”和“有过推定”。群众有诉求,就要“有理推定”,先从寻找其合法合理点入手,而不是只找“不行”的理由;群众需要解决实际问题,就要“有解推定”,先从寻找可行性点入手,而不是只找“办不到”的理由;群众有意见、有批评,就要“有过推定”,先从寻找自己违规或过失点入手,而不是只找群众的“态度”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有理也好,无理也罢,作为信访工作者都要积极、认真地采取办法帮助解决或耐心解释。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服务好群众。
三、精细管理抓规范,在工作方法上有新促进
一要在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性上下工夫。重点是从“三个依法”入手: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在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章程和《信访条例》,以及有关信访工作规定方面有新举措;督促干部依法行政,结合作风和效能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通过信访工作流程再造,对传统的信访工作模式、工作方法、工作手段进行不断的革新,建立以信息化、制度化、标准化为特征的规范化工作模式。二要在探索信访工作的有效性上下工夫。信访工作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导不可激”的原则,做到“四宜四不宜”,即工作方法上宜细不宜粗,耐心细致,周详缜密,以政策服人,以情理服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切忌简单粗暴;对一些信访积案宜活不宜死,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因时因地因情解决问题;对已经发生的集体上访宜化不宜激,要耐心听取群众的呼声,想方设法理顺群众情绪,缓和矛盾,防止事态扩大;重大信访问题处理上宜准不宜急,要摸准情况,吃透政策,妥善处理,不留后患。自觉做到“五个到位”:即对于每件信访积案,必须调研到位;对于群众的合法诉求,必须解决到位;对于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问题,必须救助到位;对于办案中的存在问题,必须纠正到位;对于群众无理或过高要求,必须疏导到位。四要在解决群众初信初访上下工夫。群众信访大都呈现出由乡村街道到县市再去省进京、由初信初访到重复上访、由个体访到集体访、由正常访到非正常访的规律。只有把好初信初访这个关口,解决好对群众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化解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信访变上访,个人访变集体访,小事拖大,大事久拖难决的现象。信访工作者要切实履行首办责任,关注办理情况,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问题解决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有效防止“问题积累、矛盾上行”。
四、突出绩效抓深入,在机制体制上有新突破
在完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设方面,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科学、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和充实,加大信访问责力度,实施责任倒查,以责任追究到位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在完善预防和处置矛盾的利益协调机制方面,要不断强化信息反馈工作,积极履行好“三项建议”职责,善于运用信访信息资源,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努力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助手;在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方面,要坚持“谁经办、谁交办、谁督查”,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注重督办时效,督办与帮助、协助相结合的督办原则。灵活运用电话督查、发函督查、会议督查、调研督查、联合督查、派人督查等多种方式。此外,还应当在畅通信访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方面;在建立矛盾和超前联动排查调处机制方面;在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方面;在完善市、县(区)、乡(街道)、村(居) “四级信访”工作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调查研究,不断地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总结规律,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