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业务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35:48
担保业务程序  
企业申请——受理申请——担保评审与审批——担保收费及签定合同——发放贷款——正式承保 1、企业申请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营业执照(副本);*
    (2)验资报告;*
    (3)当期的财务报表(月报)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贷款证;*
    (5)资信证明;
    (6)企业章程;
    (7)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9)企业或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反担保有关资料(见反担保措施)。
注:
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2、受理申请
    被担保企业一般应符合下列指标规定:
    (1)被担保企业的累计在保额不超过1000万元;
    (2)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注:有效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帐款中的呆坏帐、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3)该企业有效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公司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并向申报企业发出受理通知,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预交担保评审费。评审费按担保申请额的3‰-5‰,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3、担保评审与审批
    公司受理担保项目后,即开展项目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
    (4)企业财务状况;
    (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6)企业资金及还款来源;
    (7)安全保证措施;
    (8)基本风险度评估;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结论。
    公司可就上述情况进行查询或实地调查。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因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时,可终止初审;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可暂缓进行初审。
    初审工作完成后,公司内部开展项目的详细评审。
    担保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公司从受理项目起,一般在10—20个银行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办理担保手续(或做出不予担保的答复)。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同意承担企业担保的批复;
    (2)交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
    (3)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
    (4)通知的有效期(三个月);
    (5)其它事项。
4、担保收费及签定合同
    企业接到获准担保的通知后,按规定预交担保费。担保费原则上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1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分年度收取。担保责任解除后,公司根据实际承保金额和时间计算担保费,对贷款未落实以及预收担保费超过应收担保费的项目,应予退款;逾期的担保项目补收担保费。
费用收取标准:
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时间(月)×月担保费率
月担保费率=月基准费率×风险度系数×额度系数
其中:月基准费率设定为1.5‰
风险度系数及额度系数如下表:
费率系数表
基本风险度评估值 ≤0.30 ≤0.40 ≤0.50 ≤0.60 0.60以上 风险度系数 1.2 1.4 1.6 1.8 2.0 担保额度 300万以下(含300万) 300-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万以上   额度系数 1.0 0.95 0.90 0.85       企业预交担保费后,公司在与企业签定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或抵押(质押)合同的基础上,与银行签定保证合同。
5、发放贷款
    上述合同签定后,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正式办理贷款发放审批手续,同时贷款银行向担保公司送交放款通知。
6、正式承保
    公司收到放款通知后,按合同约定对借款人正式履行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