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乡镇纪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思考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4:34:23

 

对强化乡镇纪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思考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反腐败工作已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乡镇纪委工作尤其是办案工作越来越彰显其重要性。所以,认清乡镇办案存在的问题,分析乡镇案件查办工作滞后的原因,探讨如何强化基层执纪办案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在基层,对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不想查。

从思想上看,虽然近几年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案件查办的要求越来越高,目标越来越明确,但是基层一些党政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案工作认识不到位。在配备和使用纪检监察干部上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乡镇纪委干部存在缺额多、兼职多、调动多的“三多现象”。同时,有些乡镇纪检干部本身认识也比较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他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甚至还存在这查办案件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顾虑,有“经济要上、纪检要让”的错误思想,对查案工作不重视、不支持、不用心,影响了乡镇纪委查案积极性。

(二)不敢查。

有不少同志,虽然自己能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但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怕”字当头,不愿较真,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不敢坚持原则。乡镇范围小,有各种关系和工作对象,甚至每天都要见面,存在着开展查案工作必定要得罪人甚至是一批人的思想顾虑,造成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直等到上级督办,可以把责任推到上级,出现“专抓死老鼠”的现象,工作上很被动。一些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怕有了案件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和年度考核工作,担心自己管辖的部门违法违纪案件曝光后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影响政绩,耽误仕途升迁,因而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查不报,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

(三)不能查。

不能查主要指缺乏查办案件的能力,主要表现为业务不熟悉,办案程序不清。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三多”,即新任务多、新问题多、新知识多。随着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的不断出现,一些腐败分子为了实现其罪恶目的,在犯罪过程中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断变换作案形式和手法,呈现智能型犯罪。他们往往在作案之初就考虑到日后问题暴露了怎么办,这些犯罪形式和手段极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破坏性,为案件的查办带来了深度和难度。然而,目前乡镇纪检干部素质不能适应在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中各种形势的发展,一方面,我们基层纪检干部平时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法违纪出现的新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影响了基层案件的查处。另一方面,现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新同志多,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查案的基本功造成办案程序不清,对案件线索不敏感,抓不住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最后不了了之。

(四)查不好。

目前,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往往“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不问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法违纪的实质。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专项清理,这些工作都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些纪检干部立案意识不强,主动性不足,深究不够,跑掉了一些案子。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长时期处于“自我循环”的状态,与有关业务部门缺少沟通和信息交流共享,缺少“大纪检”观念。造成这些问题的因主要在于:一是机构改革后,编制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变化,有些关系还不够顺,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部分乡镇党政领导包括纪委书记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快速发展的形势,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积极应对;三是有的乡镇包括纪委书记在内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注意学习,思想业务素质不高。

二、强化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几点思考

针对基层执纪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基层执纪办案的力度,提升乡镇自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切实起到“管好干部,服务群众,顺应民心”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一)抓认识。

案件查办工作是全部纪检监察工作的灵魂,要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中明确“四个重要”,即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衡量防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开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人们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是否有成效的重要标准。因此,要从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有案必查、要查必严,查必查好”的责任意识,防止和克服松懈、厌战、畏难情绪,反对老好人思想,反映到行动上就要改变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等作风。

同时,还要改变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的错误观念,树立“经济要上,纪律要管,案件要查”的正确认识。从而,在资源配置、人员调配等各个方面不遗余力地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二)抓队伍。

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提升,科学合理的领导机制是核心,因此要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同时应明确乡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针对目前有的乡镇纪委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把关,把不适应纪检工作的同志或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老同志逐步交流出去妥善安排,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对办案出色的同志及时予以提拔任用。

现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运作模式及自身建设已不适应必须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用的要求,因此,必须对基层纪检监察体制进行改革。可根据行政区划、人口布局等具体实际,设立乡镇片区纪工委,负责协调、调度所辖片区统一开展案件查办等相关工作。各村的纪检委员必须实际发挥作用,将纪检监察工作延伸到村、组,渗透到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形成系统的纪检监察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处处要落实。

要充分盘活现有资源,科学合理优化配置,为进一步做好乡镇案件查办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三)抓能力。

针对乡镇纪检业务水平不高,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应在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上下工夫。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以会代训”、“跟班培训”的办法,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的办案工作或到上级纪委的案件检查和审理等岗位进行跟踪培训,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区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剖析,从中吸取成功经验。二是搞好分类指导。对无案件的乡镇,要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乡镇,要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上岗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对业务素质一般的同志,要帮助其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对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要帮助其提高查处大要案的能力。

(四)抓案源。

坐等群众举报的“守株待兔”,是稳定案源之一,必须要“稳抓稳拿”。乡镇纪委必须要把信访举报作为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来源,充分发挥起作用。通过规范

一是利用信访主渠道稳定案源。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信访举报作为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通过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工作管理,不断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和质量。同时,拓展信访接待平台,采取了电话举报与信件举报相结合,机关定点接访与下基层约访相结合,电视栏目举报与网络举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方便广大群众的信访举报。年初以来,通过各种平台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件(次),立案总数占信访总数的40%。二是利用专项检查发现案源。近两年,明水县纪委监察局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利用专项检查,积极挖掘案件线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农村道路交通建设、教育经费和收费、“两规范、两提高”、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乡镇社会扶养费征收、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出租车燃油补贴等涉及7个方面、58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13个,立案9起。今年,县纪委监察局派出工作组深入到各个乡镇、各个部门检查验收,对各个乡镇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各个部门的收费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共发现案件线索39个,立案10起。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使一些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得到了及时的发现,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了丰富案源。三是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扩大案源。去年,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办、计生委等14个部门成立了案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立了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通过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案件移交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案件线索移交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使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年初以来,已经有26个案件线索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移交到了纪委监察局。

(五)抓查处。

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做到了有访必查,有错必究,违纪必惩,不断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工作中注意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在查办违纪案件,惩处违纪行为的同时,认真查找案件发生的思想原因和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改革机制、完善规章制度,通过狠抓治标,推动治本,实现了治标与治本的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工作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查办与教育相结合。近两年,县纪委监察局把党员干部重点违纪案件列为反面教材,在全县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两次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处的14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了全县通报,并针对通报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观念有了明显提高,切实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坚持查办与整章建制相结合。在查办违纪案件的同时,通过总结案件的经验教训,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在查处县某粮库的案件后,县纪委监察局针对案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全县粮食系统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对加强粮库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提出了整改意见。在查处县某局副局长套取专项资金的案件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对全县12个乡镇、50个县直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针对农村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在全县推行了农村“三资代理”机制。与此同时,县纪委还注意通过办案来帮助发案单位发现和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督促其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今年以来,结合办案,先后帮助17个案发单位修订完善有关制度25条,落实有关规定13项。三是坚持尊重事实与慎重处理相结合。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办案件中力求稳妥,把执纪办案工作、惩处违纪违规行为放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注重和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依法依纪,以理服人,用证据说话。在处理上,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既坚持原则、尊重事实,又具体分析、充分考虑案件涉及的历史因素,具体体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工作方式的灵活性,以及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做到严厉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保护、教育、挽救了大多数党员干部。

(六)抓规范。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办案规范问题。一是实行责任目标,完善考核制度。每年要制定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纪委书记要向上级纪委、监察局签订“责任状”。办案较差者要向上级纪委说明原因;有案不办造成重大失职或者连续三年办案出现空白者,上级纪委建议党委组织部门对责任人给予免职、交流等组织处理。二是实行目标考评制度。将全年案件查办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纪委不能评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纪委书记不能评为纪检监察先进个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应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三是建立案件通报制度。上级纪委对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逐月汇总,每季度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创优环境,做好服务。针对乡镇纪委在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上级纪委领导及时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支持和配合。

(七)抓监管。

抓管理的方向明确了,关键就是如何抓落实。一是抓平时考查考核。平时考查着重考查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抓专项检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三是抓年终检查考核。结合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档案等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考核;四是抓检查结果落实。该通报的要通报,奖惩结合,树立公平正义形象,鼓励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安守本份,尽职尽责,做好纪检工作,为当地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量,乡镇纪委要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从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强化管理几个方面入手,改善和提高了案件管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水平。一是组建专门机构。把有多年办案经验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案件管理工作中来,从组织领导和人员力量上保证了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首办负责制度、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案件考核制度等,使案件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强化监督职能。为了保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提高案件质量,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案件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案件查办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管理,严格办案纪律,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案件查办情况,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

(八)抓“关系”

一是抓好“惩前毖后”和“治病救人”的关系。严格执行纪律,办理案件,不仅要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更要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宣传教育,优化舆论环境。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网络等多种平台,及时宣传反腐败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弘扬勤政廉政正面典型,将腐败堕落现象曝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二是要利用每年的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及党校教育学习等机会,宣传反腐败斗争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反腐败工作与执纪办案工作的关系等,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端正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增强重视和支持执纪办案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利用墙报、标语、会议等宣传形式进行典型教育,通过通报典型违纪案件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教育。

二是抓好“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群众力量”和“不搞群众运动”的关系。我党自战争年代就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的乡镇纪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中,也依然要坚持“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群众力量”,争取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执纪办案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能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纪问题的积极性。群众举报积极性的提高,反过来又能推动执纪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形成了一个全民参与反腐败斗争的良心循环和良好氛围。

三是抓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一是及时请示和汇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部署纪委工作,力争把执纪办案工作纳入乡镇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还要做到“三个主动”,即立案前主动请示,查案时主动通气,结案时主动汇报。二是提出建议设想,要紧紧围绕一些乡镇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工作任务,从自身职能角度出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地为领导想办法、出点子,提出解决各类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力求使这些建议和设想得到党委的赞同和认可,进而推动执纪办案工作的大力开展。三是凭借实干和苦干,以过硬的实绩获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从而有力地促进执纪办案工作。

(湖北省建始县纪委 喻莲 雷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