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不考虑征物业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26:08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日前透露,物业税2007年不开征,丛明介绍,2007年中央调控房地产业的策略是大规模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据《新京报》报道,丛明在4月19日晚给中央财经大学讲座时说,物业费开征非常敏感,震动不亚于燃油税,所以要非常稳妥。
据丛明说,“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2007年不考虑。”现在中央的策略是大规模地加大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这是一个惠民工程,也是房地产调控当中要保证落实的。
丛明在讲座中还介绍,目前物业税开征有两个难点,一个是税率,第二个是多大面积以上开征。丛明称,中国可能考虑征收物业税不超过1%。据悉,美国等一些国家房地产税率平均是1%。
按照国际推行的惯例,不管面积大小都是要征收,但考虑到宏观调控的需要,中国仅对大面积的房子开征,对小面积的暂时不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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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
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升值而提高。
虽然目前中国还没有明确提出征收不动产物业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但基本框架已经明确: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通常情况下,物业是房地产(不动产)的别称,物业税即指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在不同国家、地区其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房地产税”,有的称“不动产税”,有的则称“物业税”,要求其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每年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升值而提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政策的酝酿出台,也是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的信号。
按现有模式,房地产税主要是在两个环节体现,即购买环节和转让环节,而在保有环节的税收几乎处于空档期,除了房屋出租的租金要收取一定的税收外,占有多套物业即使空置也不用收取费用。而物业税主要是增加对保有不动产的税收,那么今后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将付出更高代价。
自2006年初开始,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六个城市和地区对物业税征收进行试点,但试点仍处于“空转”阶段。所谓“空转”是指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作为“空转”试点城市,虽然前期已经做了大量调研和试点工作,但是由于物业税开征争议较大,所牵涉的工作和部门较多,物业税的推行难度很大。
物业税的影响:
易宪容:公平公正物业税体系可降房价 受益是百姓
物业税是个人持有住房所交的税。一般来讲,个人交税有三大制度,即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目前,中国的物业税讨论很多,但是因为物业税本身特性,一直没有推行。从理论上讲,如果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物业税体系,房价增长过快的问题可以解决,房价也可以降下来。
广州业内人士展望物业税 不租不售或也要纳税
广州税务专家认为,按照目前理解,财政预算报告中提到的“物业税”直指房地产的保有环节。不过,发展商称它将是使房产“平买贵用”的一把双刃剑,房地产专家则认为成效关键在于税收的开征方法、税率和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