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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SM12110-3000-2009-00025    发布单位:大田县财政局    发布科室: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10-28    阅读数:122

田财〔2009〕154号
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促进财政法治建设,现将《大田县财政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县法制办
大田县财政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田政文〔2008〕9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把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田政办[2009]127号),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的总体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我县《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目标和创建标准
(一)目标
自2009 年至2010 年,围绕《 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重点落实《决定》和我县《实施意见》要求,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基本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为实现建设法治财政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标准
1.行政领导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到位,特别是主要领导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本系统严格依法行政。
2.《纲要》、《决定》和我县《 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成效较为显著。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比较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行政执法效率、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较高。
3.法治意识、服务意识较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较高。
4.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本部门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
5.没有发生被人大、法院及上级政府依法撤销的行政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 年10 月底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要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10月底前,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进行总结自查,并依照示范单位标准向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考核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全面抓好“五五”普法工作。根据财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安排,按照抓机关、抓系统、抓面向社会的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好。
2.围绕重点内容及任务抓落实。重点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及《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常用法律法规,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
3.针对重点对象抓好学习。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领导干部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机关干部职工学法不少于20学时。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1.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对事关全县财政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局领导亲自参加调研。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3.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4.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根据跟踪反馈情况,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满1年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适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按照单位职能,对局内相关股室工作职责进行分解,明确岗位工作职责。
2.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3.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复核、决定“三分离”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职责行使职权。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重要行政案件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
2.搞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整改一般问题,通报典型问题,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六)全面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县财政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人秘股,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