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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司法局关于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索引号:SM11110-0300-2009-00005    发布单位:尤溪县司法局    发布科室: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3-14    阅读数:1020

2009年,是改革开放的关键之年,是面对金融危机挑战、振奋精神共克时艰的重要之年。按照县委文明委的工作部署,我局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费先保障。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干警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全县城乡文明程度,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2009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培育时代新风尚
1、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采取辅导讲座、专题讨论、岗位练兵、业务技能培训和职工再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和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深对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观点、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的理解,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用十七大精神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紧密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和活动方式,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等活动,通过宣传阵地、各种媒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激励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营造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浓厚氛围,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
3、以传统节庆活动为载体,传承中华文化。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在机关中广泛开展各类主题鲜明、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体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系列活动,并积极参与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特别是在建国60周年国庆期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文体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和战胜各种困难的必胜信心。
二、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教育,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培育文明风尚。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干部职工道德评议、创建文明家庭、社区共建、结对济困等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努力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助友爱、礼让宽容的机关风气,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以争创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为契机,推动机关文明礼仪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培育机关干部知礼仪、重礼节、讲文明的风尚,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自觉带头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不断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继续转变机关作风,开展节约型机关和争先创优活动。紧密结合机关实际和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机关、节约型机关活动,开展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取得实效。深化文明单位、节约型机关、先进科室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意识、节约意识、争先创优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注意节约一滴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降低机关行政成本,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和积极工作、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3、深化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构建社会和谐文化。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单位”等评比活动,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优质高效、诚实守信服务,督促法律服务单位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纠正不正之风,抓好“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创建工作。从改善环境、强化服务、转变风气、严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协助社区改善居住环境,活跃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认真组织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种类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为构建社会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三、进一步履行职能作用,推动文明县城创建活动
1、着力化解好矛盾纠纷。重点要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三大调解”的协作配合,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机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倾向、趋势动态和新特点,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失误、措施不当而引发矛盾纠纷。要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抓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纪念古田会议80周年和海西建设5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并把排查出来的未调处的纠纷及时归类、分流、督促有关部门调处,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要与国土资源、林业、建设、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以用地、山林、拆迁、消费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排查调处活动,要通过依靠人民调解联席会议等渠道,进一步化解好群体性、重大、疑难等矛盾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
2、着力落实好帮教安置措施。要组织开展好两劳释解回归人员专项排查清理,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要把思想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和落实扶助措施结合起来,继续办好安置基地,与民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实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应保尽保;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帮助刚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引导其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或创业。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着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能作用,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工作,切实在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使其成为深化全县普法的有效载体。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法制图片展、法制文艺演出、“沈城普法”月刊、“说法”栏目等做法,真正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4、着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三比”活动,兑现“三必”承诺,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