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期·广州旧闻篇] 一头一时尚,一发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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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5 10:31:1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一头一时尚,一发一社会
民国广州人的颜面问题非同小可
1911年-1936年
历史精神
换一种发型,换一种心情
我们头上这三千烦恼丝,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取舍自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从前一寸青丝便是一寸亲情、一寸礼法,别说剪不剪由不得自己,就是梳什么髻、盘什么头、插什么头饰也有个礼教规矩,丝毫越不得礼法,否则会惹来大麻烦,甚至杀身之祸。清朝初建时,为了建立满人、满文化的权威,让汉人臣服,“留发不留头”一句话,多少遗民遗臣人头落地。唐明皇宠幸杨贵妃,赏赐一支金步摇,三千后宫佳丽多少双眼睛嫉火中烧。
有时候觉得中国的三千年礼教真的很厉害,它从来不是抽象于生活的原则大纲,而专挑最日常的、最基本的生存要求入手,一点一滴地用“礼法”来规范你的衣、食、住、行,让你在穿衣吃饭间,不知不觉地遵守了“游戏规则”,甚至成为坚定的维护规则者--卫道士。从进入文明社会开始,头发的问题也被赋予了道德礼法和社会地位的象征意义,未婚的梳什么头、已婚的梳什么头、一品命妇佩什么饰物、平民百姓佩什么饰物,一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此,头发的问题就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了。
可是,再多的镣铐总禁不住人们想跳舞的欲望。古人,特别是古代爱美的女人们,从来没有放弃过对美丽发型的追求。女士们的发式,秦代就有了望仙九鬟髻、凌云髻、垂云髻,汉代又有坠马髻、盘桓髻、分髾髻、百合髻,到了风气开放的魏晋,各种各样的假发套成为了皇宫贵族乃至小家碧玉的最爱。隋唐的富丽不说,即便是到了礼法严谨的宋、明、清代,女子头上,哪怕只是刘海一缕,也关不住春色满园。
到了民国,头发的事情好不容易终于渐渐变回一个人的事情了。至少剪不剪、烫不烫你自己大致还能做个决定,即使要看情人、家人、亲戚、同事的脸色,至少你还可以争辩一番,说:“某某电影明星最近也剪了这个发型,如今的摩登女郎都是烫头了。”在大家还在为“怎么剪”争论的时候,生猛的广东人已经开始在为“谁来剪”的权利作更进一步的努力了。杜秉珊女士冲破旧俗、让女子为女子的头发做主的一番勇气和决心,单从她以“木兰”命名自己的理发店便可见一斑。
在广东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外地人,都会发现:广东人是最懂得在日常的生活里寻求快乐的人,他们会不厌繁杂地将衣、食、住、行弄得让自己舒服,却不屑于花一丝的时间去摆出一种姿态。于是,没有太多的宣传和明星造势,这里购入了全国第一架烫发机器,这里尝试了从香港传进来的最新的发型,这里让“发廊”这个广州话词语成为全国理发店的时尚代称。生活在这里,我们不仅仅可以用衣饰,更可以用长在自己身上的头发来展示时尚精神。
当然,如果有一天,你突然领悟:“时尚”也不过是找到最合适自己的东西,那你还可以决定重新启用头发的“象征意义”。不过,这次它代表的是你的心情,是蓄发明志还是“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叉”? □思蒙
记者观察
上海与广州的时空切换
陈逸飞把一部《理发师》拍成了绝唱,在电影里,女人坐在可以360度旋转的椅子上,对着镜子欣赏自己刚烫好的“蘑菇头”,哪怕坐等半天,也要等到自己喜欢的理发师;帅气兼手艺好的男理发师忙得停不下来,剪、修、吹、梳……完了,还要打照背镜。
其实,如果让唱片里周璇甜甜软软的声音换成余音袅袅的老式粤曲,上面的镜头就完全可以切换到广州30年代的理发店:红男绿女们的头顶时尚,都掌握在当时的理发师手上,当时的理发店,就是一个最新时尚的发布平台。比上海更甚的是,广州30年代的理发技艺和发型潮流当时已位居全国之首。上世纪30年代初,电发技术最早由香港传入广州,并且广州很多高级理发店都会派出专人前往香港,不仅学艺,还购回先进的电发器械,在全国来说,广州人是最早尝试电发或恤发的,广州理发店无论数量还是质量,无论技术还是发型,都成为全国效仿和学习的对象。
时尚的女性主张
广州人敢于创新,体现在1931年广州第一家女子理发习艺社和女子理发店诞生时。不但理发店的老板是巾帼,理发师也清一色女子,堪称开天辟地的革命性举动。出人意料的是,这些女子技术毫不逊色男理发师,女子理发店的生意好到竟然要被“封杀”的地步。抛开不正当竞争和女子的地位提升不谈,女性审美融入到发型,让潮流不再男人说了算,而有了女性主张,就已经具有革命意义。
广州发廊的象征意义
广州人在“顶上功夫”上的创新思想一直延续在广州的血脉里。这可以联想到改革开放伊始,广州人已大胆地把港台明星的发型移到自己头上,“秀枝装”、“奔头”等发型,让广州的年轻男女饱受艳羡。“广州发廊”更成为全国发型时尚的代表,以“广州发廊”面目出现的各地发廊仍然无言地证明广州过硬的技术和对潮流的准确把握。直到今天,广州人的“顶上功夫”仍然百年如一日般生猛。

民国时候路边的剃头档。

民国时期烫发的时髦女子与女理发师。烫发一次的费用多则十余元,少则三四元,是乡村贫民数月的生活费。
旧闻辞典
恤发
头发在清洗后,拿着梳子从发尾开始,挑起一束一束头发,分别用发型胶筒卷着,吹干;卸筒后,再用小风筒做型,使头发达到卷曲的效果。其实有点类似如今的烫发,只是在技术和效果上还远远赶不上今天。
割草
旧广州的理发业,其内部使用的暗语在当时相当普遍。他们称理发为“摩顶”,又曰“割草”、“扫青”;理发职工叫“摩顶友”、“扫青生”;理发店谓之“扫青窑子”;头发叫“乌云”或叫“青丝子”;剪发洗头曰“作浆”;胡须叫“蚁王”,剃胡须谓之“管蚁”;取耳称作“推雀”;徒弟择师叫“单零”。
20-30年代的时尚发型
自女子剪发盛行以后,新发型不断涌现。二十年代有几种女子剪发之标本:如中分平前式、斜掠钩发式、挑发式、偏掠式,但偏于保守和单调;到了三十年代,各种形形色色的烫发出现了,如“蘑菇装”、“鲍鱼装”、“芙蓉装”、“椰菜花装”、“三级装”等。30年代中,最早的女电影明星之一王汉伦,还“弃影”去开理发店,亲自为顾客操剪,赚了不少贵妇的钱。
西风东渐,男式发型中又冒出所谓的“文明头”(当时乡下人称为“西装洋头”)来。抗战时期,又流行“红毛装”、“游泳装”、“陆军装”、“高西装”。抗战胜利后,更有所谓“双龙装”出世。
30年代流行之烫发 20年代剪发之标本



旧闻回眸
理发业兴起
兴起于民国剪发运动
1911年11月,胡汉民宣布广东脱离清廷统治而隶属中华民国,下令剪发,废除男子留辫。各界人士闻风而动,老人多把头顶刮得光秃秃,青年则理平头,因而头发常需剪理,促使理发档扩展为店铺,理发业渐渐兴盛起来。但女子仍留长发,以梳辫或梳髻来作未婚已婚的标志。
1919年“五四”运动后,男子普遍理西装头,女子剪短发已成为一种新风尚。此时,理发店在广州街头巷尾随处可见。
男理发师一统天下
异性理发曾成为风化话题
30年代初,电发技术由香港传入广州,稍为高级的理发店,都纷纷向香港购进电发器械,派出专人去香港理发店学习。最早兼营恤发、电发的有广大巷口的唯一、一德西路的一新、抗日西(今和平西路)的美化理发店,但所有理发师都是男的,男理发师为异性理发,就是从此开始的。
一新理发店成为“红牌老倌”
华侨创办,定位高档
以后,电发、卷发、洗头日趋兴起,青年男女更注意修饰,经常光顾,理发业发展很快,户数日增,而生意不减。大新、先施等大的百货公司,东亚、爱群等大的酒店都设有理发部,高级的理发店有一新、白宫、雅园、南京等。
据悉,当时一新理发店被行业称为“红牌老倌”,生意非常好,1924年4月由华侨冯达臣等集资开办,店的招牌都请著名书法家题写,定位很高档,服务对象多为教育界、医务界人士及机关职员。
第一间女子理发习艺社出现
并开设第一家女子理发店
到上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女人恤发、电发日多,各大理发店开始争相雇请女理发师,广州的女理发师一时成为“热门奇货”。
于是,1931年广州第一间女子理发习艺社出现了。这间女子习艺社在丰宁路(今人民中路),创办人是杜秉珊(女),她从丈夫那里学得一门恤发、电发的手艺,后创办这间女子习艺社并亲自执教。接着在第一公园(今人民公园)前开设一间木兰女子理发店,安置第一批毕业的学徒,这是广州第一间女子理发店。该店开业后,顾客如云,应接不暇。
但同行如敌,此事引起了理发业男理发师的不满,于是由广州市理发工会出头干涉,限期木兰女子理发店关门停业。杜秉珊不服,亲自请广州女子会会长邓不奴(邓不奴是国民党要人邓青阳之女,当时是广州的律师)出头维护,这件事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报章的舆论和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多为女子理发店声援。女子理发店得以合法存在,而且越开越多。在杜秉珊的女子习艺社毕业的女学徒中,其中有姓杜的(花名崩咀杜),姓邓的(花名四眼邓),张武德和余燕琼等四人,也于1935-1936年间各自在西横街、广大路、德政路、西华路办起女子理发习艺社(后改女子理发室),有些社还附实习理发点,廉价优待男女顾客,供学徒实习。
广州沦陷后,各习艺社有些迁去香港,有些迁去小城镇,学徒星散。到抗战胜利后,姓张和姓余两人,又复办了理发习艺社。
抗战期间,广州理发店锐减
由800多家减至200多家
1936年,广州理发业发展至高峰期,拥有超等理发店19户、210人,甲等理发店59户、490人,乙等理发店170户、920人,丙等理发店510户、1380人,女子理发店36户、197人。
1938年广州沦陷,理发店停业倒闭不少,只剩下232户继续经营。1944年1月,伪广州当局因电力不足而取缔电发业务,致使一些妇女回复蓄发梳髻。“梳头婆”随之兴起,并多集中在惠福西路一带。1945年抗战胜利后,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理发店相继复业,并新开设了一乐也、模范、豪华、一新二支店等大店。
综合1926-1927年《广州民国日报》以及《广州工商经常史料》
民间记忆
徐续,诗人,广东楹联学会副会长,84岁
关于设备
在我印象中,广州当时的理发店相当简陋,连电风扇都没有,很多理发店就在店里挂起一块布,由童工用力牵扯来扇风,以解暑热。
理发设备只有剪刀、剃刀(就是刀背厚厚的那种传统剃刀),外加一面镜子。那时没有洗发水,洗头都用肥皂,不过当时能到理发店用肥皂洗头已经很不错了。
关于服务及收费
当时到理发店可以享受修面、掏耳朵、刮胡子、剪发等等服务项目,一全套下来才5分钱,最贵的也就一毛钱,很便宜。有些理发匠在大榕树下摆张凳子、挂面镜子,摆一个工具箱,就可以帮人理发了;还有一类是走街串巷的理发匠,可以上门服务,收费就更低了,这些流动的理发摊在当时很常见,主要做的是老人和小孩的生意,讲究的年轻人往往还是会去理发店。但因为价格便宜又方便,所以这些流动理发摊在当时还是很有生命力的。现在也可以在街边、大桥边看到一些一面镜子、一把椅子的理发摊,三块钱理一个头,还有很多老人会去。
关于发型
当时的发型不像现在这样五花八门,头发可以染成黄色、红色,那时女学生都剪着一样的短发,看起来像椰壳,被称为“椰壳头”。穿着白衣黑裙、剪着椰壳头,就是当时标准的女学生形象;而一些年轻妇女在头发上的花样就多一些。
其他
我现在还记得北京路附近有一家“一新理发店”,招牌是当时有名的书法家秦墨生(音)题写的,字写得很漂亮,印象很深刻,那家理发店的生意好像很好,人总是很多。
关于理发店还有很多有趣的对联,最著名的就属石达开写的那副“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把当时理发师的地位以及手艺高超都表达出来了,很有气势,当然这副对联背后的政治背景就另当别论了。
楹联拾粹
理发店趣联
1、进来蓬头垢面 出去容光焕发
2、虽然毫末技艺 也是顶上功夫
3、不教白发催人老 更喜春风满面生
4、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5、握一双拳,打尽天下英雄,谁敢还手?
持三寸铁,削平大清世界,无不低头。
6、到此尽是弹冠客 出门应无搔首人
7、提起刀人人没法 拉下水个个低头
8、进店来乌云秀士,出门去白面书生
9、大事业从头做起 好消息自耳传来
旧闻延伸
走“头”无路的“梳头婆”
女界剪发之风未盛时,在街边巷角常见一些“梳头婆”设档,专为家庭妇女梳头、剃面、修面。有些“梳头婆”则上门或包月为富家妇女服务,其每月工资二三银不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妇女多以此为业,谓之“走梳头”。但是,如今很多妇女已做“出家人”(剪去烦恼丝三千也,故名出家人)去理发店理发。“走梳头”者,于是走“头”无路。
见1927年2月22日《广州民国日报》

在旧城区,街头修面如今已难得一见。
理发行业的标志——旗杆
走过理发店,总见其门前竖一根彩色的旗杆,这究竟什么意义呢?据说,当清兵入关的时候,严令百姓梳辫子,并用刑罚迫人执行,起初,在街道、路口搭个棚子,旁边竖一根旗杆,上面悬挂着“剃头令”圣旨,谁敢不剃头,割下头颅挂在旗杆上。后来剃头的行当改由活路不太好的百姓操持:走街串巷挑一副挑子,一头是长方形的小柜子,小抽屉里放着剃刀、梳子等工具,一头是火罐,上面的铜盆盛着热水,旁边便立有一根旗杆,变成了行业的标志。现在,理发店门口仍然竖着根旗杆呢。
见1926年8月19日《广州民国日报》
旧时评论
为“时间经济”故,女子当剃发
近来女子剪发的越来越多了,理由有很多,“时间经济”就是一个重要理由。
不错,剪发确实是“时间经济”,但还剩在头上的头发,每天早起或出门的时候,总要几分钟来梳理,这不能不说是有些矛盾。
想补救这个弊病有什么方法呢?最好是把留在头上的头发剃光,那就可说是完全“时间经济”了!
也许有人说“发是用来护脑的,剃光了岂不坏脑”。试看有多少尼姑和尚及剃光头的男性,怎么不见他们因此脑坏而死呢?再不然也可以戴帽来保护它,何必因噎废食呢?
如果有人说“剃光头发是不好看的”,我也要反问一句,“究竟美观有什么标准?”末了,还要声明一句,我不是反对剪发的,我提倡剪发更进一步——剃发。
女子剪发的三个理由
前几天见知心君在本栏发表不剪发的文字,觉得不无片面,然遇着万不得已的时候,也是不能不牺牲这三千烦恼丝的。我认为妇女当然要剪发,有以下三个理由:
一、倘若我的情人是个剪发匠,每到星期日,我要去搅他一个钟头,叫他替我理理乱发,扫扫蛾眉,洒洒香水,敷敷雪花膏,我俩情爱岂不更深?
二、倘若我有时和丈夫斗气,我诳他说我要去做尼姑,先把头发剪了一半吓他,他一定要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的,那时我反而学到了时髦,岂非塞翁失马反得福?
三、妇女最易轻生,有了辫子很容易让她借作上吊之用,为避免这项危险,惟有把它剪去。
女子剪发之害
剪发的女子,一老便会变成白化病,好像草上霜一般,再加上皱似鸡皮的面孔,涂些胭脂雪花膏,真是难看。如果你蓄了长而且黑的头发,梳一个横S髻,仰卧在床上,真觉得很舒服,就是鹤绒枕头也没有它适意服帖呢,剪了便没有此福可享了。
剪发以后,每月至少要修剪一次,费了钱尚是小事,到大新公司雅园白宫任那般理发匠摸摸弄弄,揩饱了油,方放你走,那才真不值啊。
以上评论均出自1926-1927年《广州民国日报》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郭晓鹭
本专题由本报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合作编写。
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提供馆藏报纸。
责任编辑:杨拂玄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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