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在新疆的传播及其民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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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买提江
伊斯兰,是阿拉伯语lslām的音译,原意为“和平”,也含有“安宁”、“顺从”之意,后成为穆罕默德传播的宗教的专称,在《古兰经》中确定,从此“伊斯兰”一词,定义为“顺从”,就是顺从安拉意志的宗教。
伊斯兰教虽然教派繁多,教义纷杂,但其信仰原则却极为简单,“一个真主,一个最后的先知”是其信仰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它提出“六信”:信安拉,信安拉的使者,信天使,信天启的《古兰经》,信前定,信末日审判。
伊斯兰教的创始人是穆罕默德。公元7世纪初,穆罕默德宣称他接受安拉的“默示”,派遣他为“最后的使者”。他吸收了当时流行于阿拉伯半岛的犹太教、基督教的某些教义,创立了伊斯兰教的唯一神。他四处奔走,公开宣传自己的教义。从穆罕默德正式创教到公元622年的十多年中,伊斯兰教的影响不断扩大,入教人数也逐渐增多。公元622年9月20日,穆罕默德率信徒迁徒到麦地那,从此,这一年被定为伊斯兰教历元年,成为伊斯兰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穆罕默德死后,艾卜·伯克尔、欧默尔、奥斯曼、阿里相继为“哈里发”(继承者之意),史称“四大哈里发”。在此期间,以“圣战”为旗帜的阿拉伯军队,在宗教狂热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先后攻占了大马士革、耶路撒冷、叙利亚、巴勒斯坦、波斯、埃及等中亚、非洲的广大地区。
继四大哈里发政权之后建立的倭马亚王朝(公元661-750年),开始了更大规模的对外征服。向西的一支,首先征服了马格里布(今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地),侵入西欧的法兰克王国。东侵的阿拉伯军队越过波斯,首先占领了印度北部地区。公元674年又渡过阿姆河,侵入中亚河中地区,公元714年,越过锡尔河,占领了中亚大部地区。
阿拉伯人在中亚的统治,由于中亚人民的反抗,逐渐削弱,到公元9世纪中叶,阿拉伯人在中亚的统治已逐渐瓦解。但是伊斯兰教的思想却直接影响了中亚。公元874年,塔吉克人建立的萨曼王朝(公元874-999年)崛起于中亚,从而结束了阿拉伯人在中亚的统治。这是一个伊斯兰王朝,首都布哈拉成为当时中亚的伊斯兰教中心。
萨曼王朝崛起前后,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河中地区直到我国新疆西部广大地区,出现了一个新的政权——喀喇汗王朝。组成这个王朝的主要是一些操突厥语的游牧部族或部落。喀喇汗王朝第一位接受伊斯兰教的首领是萨图克·布格拉汗。萨图克入教后,接着发动了对萨曼王朝的战争,收复了怛罗斯城。接着又发动了圣战,打败了尚未信奉伊斯兰教的大汗,夺取了首府巴拉沙衮,从此成为喀喇汗朝的大汗。萨图克·布格拉汗公元955年逝世。死后葬于阿图什,其墓至今尚存。
之后,其长子巴依塔什继位,称“阿尔斯兰汗”(突厥语,意为“狮子汗”)。巴依塔什继承其父未竟事业,在苏菲派传教士阿布勒哈桑·穆罕默德·卡里马提的协助下,继续在全汗国境内大力推行伊斯兰教。公元960年,有20万帐突厥人皈依伊斯兰教。
新崛起的伊斯兰喀喇汗王朝,同信奉佛教的高昌回鹘王国和于阗王国,形成了三大政治割据势力,从此也出现了伊斯兰教同佛教的尖锐对抗和斗争。喀喇汗王朝与于阗王国进行了近30年的战争,于公元998年占领和田。从此,在塔里木盆地西部和南部开始形成以喀什噶尔为中心的伊斯兰教活动区(图03-1)。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在长达300年的时间里,一直局限于且末和拜城以西地区,直到13世纪才冲破库车、焉耆一线,传入天山北路。14世纪,察合台汗国统治者秃黑鲁·帖木尔也把伊斯兰教作为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重要工具。他利用汗的地位和权力,在新疆大力推行伊斯兰教。在他统治期间(公元1346-1363年),新疆有16万蒙古人皈依伊斯兰教。这部分所谓“贵族后裔”的蒙古人,融入到了哈萨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民族之中,使得这一时期新疆穆斯林的人数骤增。
公元1383年,秃黑鲁·帖木尔的幼子黑的儿火者立为别失八里的察合台汗。他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和狂热的伊斯兰教推行者,执政不久,即发动了对尚未信仰伊斯兰教的高昌地区的“圣战”,占领了高昌回鹘的都城哈喇和卓,强迫当地居民改奉伊斯兰教。到15世纪末,这个具有悠久佛教历史和各民族灿烂文化的地区,也被伊斯兰化了。15世纪末,信仰伊斯兰教的教徒们又多次进攻哈密,到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哈密取得优势。伊斯兰教自公元10世纪传入喀什,经过6个多世纪的发展,终于在天山南北取代佛教,成为西域地区宗教的主流。
与世界地伊斯兰教的传播情况相比,伊斯兰教在新疆各族人民之中的传播别具特色。它是将新的宗教与传统信仰相互结合起来,用异化的途径来传播伊斯兰教的,也就是说,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并非是当地民族的文化的被伊斯兰化,而是伊斯兰文化被整合到了传统文化之中。
最具说服力的证据,就是曾生活在锡尔河流域的亚塞(土耳其)城的霍加·阿合买提·亚塞维(1103—1166)所创立的亚塞维学说在哈萨克族中的传播与发展。亚塞维学说的核心思想就在于它将伊斯兰教的内容与哈萨克民族的信仰、风俗习惯、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相结合。尤其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属于哈萨克族古代萨满教信仰的一些生活习俗和哈萨克族权贵们的裁定规则,即《哈斯木汗法典》(《明显法》)、《额斯木汗习惯法》和《七项法典》等都与伊斯兰教规相吻合,所以继续得到保留。从而使得哈萨克法规很自然地就与伊斯兰教教规相吻合。因此,广大平民并没有感到过分地生疏就皈依了这种新的宗教。
在亚塞维学说中,真主的称谓与哈萨克族所崇拜的天神、火神、山神、太阳神等自然神灵常常被互相替换,甚至可以说,在万神殿中的地位是同样重要和平等,也正因为如此,在新疆哈萨克族人聚集的地区,一直到了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才开始修建清真寺和经文学校。在此之前,哈萨克族人在没有清真寺的情况下,在露天进行礼拜、节日祈祷等活动。尤其是清朝军队平定了准噶尔叛乱之后,在伊犁、塔尔巴哈台、阿勒泰一带修建的清真寺和经文学校数量较多。在此还需要强调的是,哈萨克民族在举行一些重大的仪式时,往往借助火神的力量,进行火的洗礼,从而保佑人生与牲畜,涤荡一切污秽。哈萨克族一年四季需要多次转换草场,在转场时,要在老草场点两堆火,认为这样可以消除在旧草场的一切灾祸,然后在新草场上也点两堆火,让牲畜从火中经过,以示吉祥。转场对游牧民族来说,是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牲畜是游牧民族的基本生活和生产资料。因此牲畜的平安与否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不言而喻,火在转场中有着深刻的内涵与特殊的功能(图03-2)。
如果说我们在哈萨克等草原游牧民族那里了解到伊斯兰教与传统萨满教相整合的文化话,那么,生活在帕米尔高原的塔吉克族,则是将伊斯兰教文化与祆教文化相整合。塔吉克族在伊斯兰教历4月,每年都要举行“巴拉提”节(即什叶派的赎罪节)。节日这天,各家从地里找来一种名叫“卡乌尔”的草,在它的根上包上棉花,制成土蜡烛,每家的蜡烛数比全家人口数多一只。太阳落山后,在蜡烛上沾上酥油,由家长点燃,每点一支叫唤家庭一个成员的名字,并把蜡烛放在屋子中央,最后点燃的那支用长杆扎成的“卡乌尔”火把插在院门前或屋顶上。然后全家做祈祷,并围坐在一起吃节日饭。
“礼拜”是穆斯林向安拉表示感恩、赞美、恳求和禀告的一种宗教仪式,也是每个穆斯林的天职。而生活在帕米尔高原的塔吉克族,按照其习俗,只要求40岁以上的做“礼拜”,而不要求未满40岁的人做“礼拜”。据说,40岁以下的人多不能自我监督和控制自己,他们若行礼拜会违拗礼拜,忘却一切要事。
摇床礼是维吾尔族最具有历史文化积淀特征的一项重要的人生礼仪。维吾尔族孩子出生后的第四十天,要举行摇床礼,仪式的具体内容与程序在维吾尔族生活的不同区域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摇床礼举行时,要请一位多子幸福家庭的妇女,这位妇女被称为“柯日克阿尼斯”(意为四十母亲),同时准备洗婴儿的“柯日克岁衣”(意为四十水)。在新疆喀什地区,婴儿的“柯日克阿尼斯”是准备在四个盛着不同“吉祥事物”的碗中。一个碗的水中放着冰糖(象征甜蜜、幸福);一个碗的水中放着旧房子的泥土(象征长寿);一个碗的水中放着用木桥板子烧成的木碳(象征奉献、善事);另外一只碗的水中放着羯羊肉所烧制成的烤肉(象征强壮、健康)。当四十个孩子来到婴儿的面前时,孩子们从每个碗中摇一勺水,呼叫着婴儿的名子××××,希望你××××××,然后从上往婴儿的全身浇水。这是典型的触染巫术仪式。
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将“安拉”、“胡达”、“天神”、“火神”、“地神”、“谷神”等称谓当做一个概念来使用。他们即相信巫师,也相信传播伊斯兰教的霍加。他们祭拜先祖的灵魂,举行周年祭祀、占卜、算卦,唱哭丧歌,甚至剪去亡人乘骑的鬃尾以吊唁亡人之类的习俗,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