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子诛杀少正卯事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22:31

 

关于“孔子诛少正卯”事件

    大多数儒生都会被迫卷入疑古浊流,对“孔子诛少正卯”事件记载可信性提出质疑,但同时他们又往往缺乏基本的史学素养,所以他们喜欢照搬学术名家的疑古理论,省去对原始证据的研究工作。在这些名家里,徐复观是被照搬率较高的一位,他的《论孔子诛少正卯》一文提出了“虚构故事历史演进”的理论,并在作结论时使用了“铁案”的强硬措辞,这都是疑古儒生们津津乐道的“经典”。
    该事件记载不真实,真的是像徐复观所说的那样是“铁案”吗?
    下面,孔门立雪将会引经据典地为读者们剖析徐复观的疑古理论,读者们将会看到:徐复观苦心打造的所谓“历史故事演进”的“铁案”,其实是由多个触目惊心的低级错误堆垒而成的一起冤案!
    有趣的是,照搬理论的疑古儒生们无疑都会默认这样一个潜在前提:徐复观在文史辩伪方面有着充分的自信和把握。试想:如果名家自己都对自身辩伪能力产生了疑问,疑古儒生还招搬其理论去挑战白纸黑字的古代记载,读者岂能放心?!可惜,徐复观自己也在“帮倒忙”,他曾在文史辩伪的学风方面作过深刻的自我反省,他的检讨书老实地告诉大家:我的疑古一定程度上是在卖弄小聪明,信心和把握其实并不大!


第一、徐复观对“少正”官职的论述存在低级错误,而且歪曲了杜预的注解

    徐复观说:“按少正的官名,不仅为周礼所无,且除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此一记载外,亦为先秦其它典籍所未见。”
    对这段分析,读者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
   (1)《周礼》所包含的官职是否是周朝官职的全部;
   (2)先秦典籍关于“少正”官职的记载是否真的只有《左传》一处。
    对《周礼》有研究的人都知道该书 “冬官”章节已亡佚,而且该书所载官名和金文所载官名并不完全符合。也就是说,现存《周礼》所载并非是周代的全部官职,从而一个官名虽然在《周礼》找不到,也不能因此就说它有很大的伪造嫌疑。另外,“少正”官职虽然在《周礼》找不到,却可以在《尚书•酒诰》中找到,而且《酒诰》属于大多数疑古派都信任的今文篇章,这说明最迟在周文王时期,周封地内就已经设置有少正官职。徐复观说该官名“除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此一记载外﹐亦为先秦其它典籍所未见”,明显是因为资料不全而导致误判。疑古儒生数典忘祖,在四书五经环节出现低级错误的,远不止徐复观一人!
    徐复观还说:“在与鲁有关的文献中﹐更找不出有少正官名的痕迹。”他的这句话其实是在向读者灌输这样一种疑古价值观:某国一个官职必须在该国更早的相关记载中出现过至少一次,也就是说总计至少要出现两次,才能说该国有此官,否则只能说没有。
    这种价值观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知道是极其荒唐的。如果这样的辩伪标准能成立,则现存先秦典籍和《周礼》里的大部分官职在很多诸侯国都不存在,就连人称“周礼尽在鲁”的鲁国也是如此。另外,疑古派这样的价值观忽视了他们所要否定的古籍记载本身也是证据,所以他们往往要同时使用“孤证不立”的疑古手段。例如徐复观还对孔子担任司空的记载进行质疑:“先秦典籍,无一称孔子曾为司空的……所以史记‘由中都宰为司空’,乃全无根据的说法。”这样的论述忽视了《史记》记载本身也是孔子作司空的证据。经过秦火楚炬的破坏,后人肯定没有查阅全部先秦典籍的条件,从而后人看到的先秦典籍不记载某事的现象,其“不记载”的判断只能是一种猜想,永远无法得到证明。对“孤证不立”的疑古手段的深入分析,读者可参看孔门立雪另外一篇文章,文章题目为《孔子诛少正卯事件真的是很多文献都不记载吗?》。
    徐复观还歪曲了《左传》杜预的注解。他解读为:“所以杜注认为是‘郑卿官’,意思是这只算郑国官制中的特称,这是他的谨慎。”这种解读已经包含了这样的误读:“只有郑国有少正”。“特称”一词会将读者往这种途径上误导。现在一些儒家学者所作文章,可能也是误读了杜注,或者还受了徐的歪曲解读的误导,他们认定“郑国有少正官职,鲁国没有”。杜预由于文献条件限制,实际上没有资格作“鲁国一定没有少正”的判定。《左传》有“郑少正”,杜注就说郑国有少正;读《周礼》找不到少正官职,孔疏就说周礼没有该官。但是其他诸侯国有没有,杜预和孔颖达都没有下判断!
    综合两方面的情况,可以断定,春秋时代的鲁国存在设置少正官职的可能性。但鲁国的少正是否是卿官呢?这个问题是驱散疑古迷雾的关键!下文对此将有详述。
    在上述的分析中,相信已经有敏锐的读者察觉到疑古判断所带有的必然性是其陷入尴尬和失败的原因。例如为了证伪诛卯记载,疑古儒生必须取得一个高要求、高标准的必然性结论:“一定不”,否则,“不一定”的可能性将会使得诛卯记载站稳脚跟,疑古理论徒劳无功。孔门立雪认为,疑古就是对历史记录体系作全称否定判断,用一个特征词来概括就是“一定不”,其常见形式有“某时期一定没有发生某件事,或不可能发生某件事”、“某古书在某朝代一定未出现”、“某时代一定不存在某个人物”、“历史上某国一定没有某种制度”、“历史记载写某件事一定不会用某种措辞”、“某历史人物一定不会作出某种言行”等等,同时这些“一定不”所否定的对象是古代的记载,或者和古代记载有矛盾。这种判断看似容易,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事!而要推翻疑古的“一定不”,只需一个例子就够了,这个例子将证明“不一定”,提供可能性空间,维护文史记载的可信性。同时,疑古理论往往是由一连串危如累卵的“一定不”组成,最后一般都会在庞大的历史记录体系里发现相对应的一连串“不一定”。疑古理论的这些性质和特征,读者宜细心体会,避免受害。


第二、徐复观对春秋卿大夫制度的论述存在低级错误

    徐复观说:“假使鲁国也有此卿官的名称﹐则春秋尚是‘世卿’的时代﹐不仅孔子无权专杀,且在少正卯以前及其以后,何以无此一世卿谱系的痕迹。所以捏造此一故事的人,已经远离世卿时代,故在人名的本身,不觉留下了这样一个大漏洞。”徐又说:“春秋之卿﹐皆命自天子﹐大夫始命自诸侯。而韩诗外传八有鲁侯命孔子为司寇之辞﹐则其为下大夫之司寇﹐彰彰明甚。”
    徐的这两段论述存在两个低级错误:
   (1)误以为春秋卿官一定是通过世袭得官,并且史学著作一定会写清其世系;
   (2)误以为诸侯无权任命卿官。
    事实上,春秋时代诸侯有权自己任命卿官。诸侯国的卿官既可以由天子任命,也可以由诸侯自己任命。管仲就是齐桓公自己任命的卿官(《左传•僖公十二年》),当时齐国卿官中还有周王任命的两位。郑国的卿官祭仲和高渠弥也是由郑伯任命的(《左传•桓公十一年》、《左传•桓公十七年》),宋国、晋国的卿官也可以由其君任命(《左传•僖公九年》、《国语•晋语》、《左传•成公十八年》)。《礼记•王制》载:“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各国的卿官数量未必和《礼记》一样,但是诸侯可以自己任命卿官,却是当时的实际情况。
    被诸侯任命的卿未必是出自世卿大族,例如祭仲,并非是七穆成员,史学著作也不一定会写出其世系。
    徐复观为证明孔子的司寇不是卿官,在这里又使用了疑古常见的特征推理“一定不”,认为当时由诸侯任命的官员一定不会是卿。同样地,我们在庞大的历史记录体系里又可以找到相对应的“不一定”,徐关于孔子的司寇不是卿官的推论不能成立。


第三、少正未必是卿官,鲁国司寇杀少正更可能是“卿杀大夫”,是“上杀下”

    徐复观按照杜预的注解把少正称为“卿官”,并且在自己的推理过程中说:“假使鲁国也有此卿官的名称”,这说明他有这样一种观念:按照郑国有少正卿官的记载,则其他诸侯国如果有少正,也一定是卿官。另外,徐还认定鲁国的司寇一定不是卿官,从而,他能形成这样的疑古推理:鲁国司寇杀少正,是“大夫杀卿”,属于“下杀上”,不可信。
    撇开“下杀上”是否就一定不可信不谈,徐的这个判断牵涉到一个常识问题:春秋各诸侯国的卿官是否相同?
    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读者们看看宋国的卿官就清楚了:
    《左传•文公七年》载:“夏四月,宋成公卒。于是公子成为右师,公孙友左师,乐豫为司马,鳞矔为司徒,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六卿和公室,乐豫舍司马以让公子卬,昭公即位而葬。”
    《左传•文公十六年》载:“于是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鱼雚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寇。”
《左传•成公十五年》载:“秋八月,葬宋共公。于是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泽为司马,华喜为司徒,公孙师为司城,向为人为大司寇,鳞朱为少司寇,向带为大宰,鱼府为少宰。”
《左传•昭公二十二年》载:“宋公使公孙忌为大司马,边卬为大司徒,乐祁为司马,仲几为左师,乐大心为右师,乐輓为大司寇,以靖国人。”
    《左传•哀公二十六年》载:“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于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锄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
    这几段记载表明:宋国的卿官和郑国的卿官不同,“六卿”之中并没有少正。而徐复观的观点需要满足的条件却是:各诸侯国卿官相同。满足该条件,徐才能推论:因为郑有少正卿,所以其他诸侯国的少正也一定是卿。徐复观的观点不符合实际情况,不能成立。
    徐复观还对孔子的司寇前面是否写有“大”字作了大段的论述,他认为如果没有“大”字,则司寇只能认为是《周礼》里的非卿小司寇,司马迁写的“大”字属于“后来的附会”。但《左传》的这几段关于宋卿的记载告诉我们:最起码在当时的宋国,“司寇”和“大司寇”指的可以是同一个官职,属于“六卿”之一。有没有写“大”字,不能看作司寇的卿与非卿的分界线。当时宋国的司马一职也是如此。
    对司寇前面是否写“大”字提出疑古判断的,徐复观并非是始作俑者,始作俑者乃是为《公羊传》作疏文的唐朝学者徐彦。不过徐彦疏文中的疑古论述局限于认定鲁国“无司寇之卿”,把鲁大司寇定性为非卿大夫,没有质疑诛卯的可信性。徐彦还认为,鲁国“有司空卿”,所以孔子的司空前面没有大字说明孔子只会是小司空。
    徐彦对孔子司空的论述是有道理的。因为三桓里的孟孙氏担任的就是鲁国的卿官司空(《左传•昭公四年》)。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孔子担任的是非卿小司空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孔子的司寇却没有这种冲突。
    在鲁国,司寇是很接近三桓权力中心的官员。《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就有臧武仲任鲁司寇的记载。臧氏是鲁国大族,臧武仲的爷爷臧文仲是鲁国的卿官(《国语•鲁语》),父亲臧宣叔也是鲁国政坛的重要人物。在战时季文子和臧宣叔都是军队将领(《春秋•成公二年》),杜预认为他是司寇(《左传•宣公十八年》杜注)。因为当时司寇的职能之一就是驱逐出境(《左传•文公十八年》),而臧宣叔帮季氏驱逐了东门氏(《左传•宣公十八年》),这说明杜预的判断符合当时的制度。臧宣叔和臧武仲的职务都受到季氏的重视。由此可见,鲁司寇在鲁国政坛是举足轻重的官职,与三桓相差不远,在鲁君和卿族之间的权力斗争中能发挥关键作用,在政治上、世系上都具有明显的卿官特征。如果接受杜预的判断,则鲁司寇在军事上和春秋时期史官的“书法”(即所谓“非卿不书”,虽然这不是绝对规则)上也具有卿官特征。为数不少的疑古儒生认为鲁司寇只是一个小小的治安官,什么大事都干不了,这是严重违背史实的错误认识。
    不过鲁司寇在位次上比季氏的正卿身份要低,在宋国,司寇是六卿之一,但却排在末位,有这个认识,《吕氏春秋》说的“仅至于鲁司寇”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个“仅”字当然不能像徐复观那样看作司寇必然非卿的证据。此还要注意到司寇在《周礼》里也是卿官。有这些因素为参照,我们可以判断:就算鲁司寇和鲁少正都不是卿,或都是卿,前者比后者地位高的可能性明显要大得多。而徐复观等疑古儒生需要的却是:鲁少正一定比鲁司寇地位高,所以鲁司寇不可能擅杀鲁少正。
    综上所述,可得出结论:鲁少正未必是卿官,但鲁司寇是卿官的可能性相当大。因为秦火楚炬的破坏,唐朝人肯定没有审阅春秋时代的全部资料的条件,徐彦所作的鲁国“无司寇之卿”的疑古判断不足为据。徐复观对司寇的判断因为犯有“春秋之卿皆命自天子”的低级错误也不能成立。从而,鲁司寇杀鲁少正,未必是疑古儒生所需要的“大夫杀卿,下杀上”的情况,而完全有可能是“卿杀大夫,上杀下”!如果接受徐彦的疑古判断,则鲁司寇不是卿,诛卯也同样可能是“上杀下”,是地位相当高的大夫杀地位低的大夫。
    上杀下,合乎常见情况,疑古儒生希望在官制沿革方面推翻诛卯记载的企图自然就落空了!“卿杀大夫”在郑国就有祭仲杀雍纠的实例,孔子诛少正卯事件,在春秋时代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补充一点,疑古儒生们还有一个更为极端的理论,那就是认为春秋时代大夫杀大夫也是不可能的事,就算少正卯是普通大夫孔子也杀不了。这个判断也早已经被孔门立雪驳倒,读者可参看拙作《驳崔述“春秋诛大夫非易事”论》。


第四、徐复观对“摄相”的论述避实就虚,误人子弟

    徐复观照搬古人的疑古理论,除了犯下一系列的低级错误之外,还有一种后果就是避实就虚,误人子弟。
    清朝人崔述对孔子的“摄相”提出自己的疑古判断,他认为这个“相”只是“相礼”之相,是对主持礼仪的人员的称呼,而不是“相国”之相。徐复观也沿用了这个观点,并且认定“摄相”肯定是从夹谷会孔子“相礼”附会而来。
    孔门立雪把这种疑古证伪方法称之为“讽证”,在证据对质中没有硬碰硬的能力,不能独立完成证伪推理,只能充当补充内容,对文史记载进行冷嘲热讽、旁敲侧击。
    但崔述的这个观点经过徐复观重复之后,无知无畏的疑古儒生们往往会形成进一步误读,以为“摄相”的错误能独挡一面地证伪诛卯记载,从而他们想当然地以为其错误能达到官制沿革的层面。跟在名家后面冒充专家,对文史记载评头品足挑肥捡瘦,开口闭口“这个不可信”、“那个是伪书”、“就凭《家语》、《世家》的几句话在春秋时代肯定杀不了人”,这都是疑古儒生们频频上演、乐而不疲的闹剧。在对“摄相”的捕风捉影中,一个疑古大笑话终于在徐复观的误导下横空出世。
    现今有位网名叫“秋风”的儒生,他以徐复观的的疑古理论为依据写了篇题为《孔子诛少正卯是专制理念杜撰的故事》的文章。该文被多家网站、网刊和报纸转载,疑古儒生们更是将此文转贴于各大论坛。秋风在该文写道:“编造这些故事的人以为,‘相’是最高的官职,直将其视为秦汉时的丞相、宰相。殊不知,封建的春秋时代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官职,它是战国晚期王权专制时代才出现的。春秋时代倒是有‘相’,所谓的相却不过是礼仪活动中的赞礼人——现在陕西人还把婚礼、丧礼中的赞礼人称为‘相俸’。而按照比较可靠的历史记载,孔子倒确实是礼仪方面的专家,他担任的相正是这种相。此相与彼相差着十万八千里,这个相不可能有任何司法权。”秋风的这段话的依据是徐复观“孔子层层升官”的推理,但他在徐的理论框架上加入了自己想当然的内容,把对“摄相”的指控升格为带有时代背景漏洞的词语伪造,整段话写得煞有介事,有板有眼,不明真相的读者看到了,很容易会错误地认为学到了知识,得到了教训。
    秋风的这种指控所包含的疑古判断就是:春秋时代的“相”一定不会是主持国政的意思。
    这个疑古“一定不”能否成立呢?根本不能成立!
    读者们只要稍加查证,既可知道春秋时代的“相”既可以是主持礼仪的“相礼”,也可以是主持国政的“相国”。
    《左传•庄公九年》载:“管仲请囚,鲍叔受之,乃堂阜而税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公従之。”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僖负羁之妻曰:‘吾观晋公子之従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国。反其国,必得志于诸侯。得志于诸侯而诛无礼,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贰焉。’”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
    《左传•成公十六年》载:“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季孙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
《左传•襄公五年》载:“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论语•宪问》载:“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摄相”一词非但没有时代背景的错误,而且有着孔子清拆三桓城墙的史实的坚定支持,荀子、尹文子和曾去过孔子故乡采集史料的司马迁都认为孔子是“摄相”。孔子的“相鲁”也得到多处文献的支持。
    其实只要细读徐复观的文字,已经可以看出他可能也已认识到不能这样去质疑“摄相”,他可能只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地把对该词质疑当作辅助性质的“讽证”来用而已,并且在软弱的口气中已经点明《左传》里的“相国”的字眼,开了后门,留了后路。既然还有可能性的空间,自然就不能独立地证伪诛卯记载,而必须依附于前面的基础论述才能存在。徐复观说司马迁《孔子世家》关于孔子仕鲁的段落“几乎每句话都成问题”,听起来咄咄逼人,但这其实只是外强中干的“虚招”,徐真正能拿的出手能进行证据对质的“实招”不过就是关于先秦古籍和春秋卿大夫制度的几个论据而已。一旦这些论据落败,则不难看到司马迁的相关记载其实是几乎每句话都和春秋制度相吻合。徐复观浓墨重彩地推演“历史故事的演进”,但是我们除了看到他在基础论证阶段就犯下多个低级错误之外,还可以看到活生生的诛卯疑古谬论的“历史演进”过程,在徐那里还只是辅助性质的评论,到了缺乏史学素养的秋风那里,就畸变成了言之凿凿、气势汹汹的“春秋必无相”。
    一般的疑古儒生其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挑战古代记载的困难可以高到多么可怕的程度,他们往往毫无概念,他们只知道难事都可以由那位魔术大师般的“徐复观先生”一手包办,自己跟着名家即可坐收渔利,他们又哪里知道名家的“讽证”里虚虚实实的玄机,最后踩进陷阱,原形毕露,贻笑天下。
   

第五、徐复观的“故事演进”之类的推理方法在文史辩伪领域说服力非常有限,不足为据

    徐复观证伪诛卯的过程包含大量“莫须有”式的故事抄袭指控,动辄就断言“抄自某书”“是由谁谁串入并修改”,最后形成结论:诛卯记载是由法家虚构历史故事演进而成。
    抄袭指控其实也是疑古,其包含的“一定不”可概括为:“古书某内容只可能抄自某书,一定不会有其它的来源”。这种疑古不但在实际操作上不可行(秦火楚炬对典籍的巨大破坏),而且在原理上就无法成立。不同的书里的不同时期的人物说出相似或相同的话,不一定就是古籍之间的抄袭,也有可能是古人之间沿袭某个较为固定的方式进行表达。直到今天,我们生活圈子里仍然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一句话得到大众接受,则很长时间内都会成为流行的表达方式。《管子》、《荀子•非十二子》里和“五恶”相似的内容,完全可以看作该判例在管仲时期已经存在,齐相的判例被鲁摄相沿用,后来还被学以致用的荀子运用到攻击儒家内部异己的篇章中去,没有必要看作抄袭伪造。同理,文史记载表明孔子思想言行中存在带法家色彩的成分,在缺乏有力证据的情况下,不应该看作法家后期串入的虚构元素,而应该看作是孔子思想言行中容易被后人忽略的另一面,最后这个阴暗狭隘的另一面被荀子、韩非、李斯所继承,并最后被变本加厉地投入到实践中去。
    抄袭指控在原理上的先天不足,决定了它没有硬碰硬的对质能力,实际上也只能充当辅助性质的“讽证”。在徐复观的理论里,“少正官职为《左传》之外的先秦典籍所无”、“春秋之卿皆命自天子”、“少正一定是卿,不可能被普通大夫擅杀”之类都是基础论据,如果在硬碰硬的对质中这些基础论据不能成立,则他对“摄相”、古籍抄袭和“故事演进”的论述就飘荡无根,意义非常有限。抄袭指控怀疑对象不仅仅是一段段的记载,还是一本本的古书,所含疑古判断的数量更大,密度更高,当然就更为危险。


第六、徐复观对“东观”的论述存在低级错误,擅造疑古冤狱,株连无穷
   
    徐复观的一系列“莫须有”式的抄袭指控中,有一个指控存在着非常明显的低级错误。
    徐复观分析刘向的《说苑•指武》时说:“而‘东观之下’的‘东观’﹐则系汉家宫室。故此故事之底本﹐当即出于西汉初年。”
    汉朝的“东观”是指东汉时期位于洛阳的皇家图书档案的收藏处,到东汉后期也是校勘和编写史籍的地方。但西汉时期汉朝的首都仍在长安,又怎能说提到“东观”的史料就是出于西汉时期呢?我们姑且给予徐复观最大的宽限,假设西汉长安的宫室也有类似于东汉洛阳的“东观”,这是否就可以断定凡是提到“东观”的汉前事件都是在西汉时代才虚构出来的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藏在《盐铁论》里,而且是清脆响亮的一个字:不!
    《盐铁论•颂贤第二十二》载:“大夫曰:‘今之学者,无太公之能,骐骥之才,有以蜂虿介毒而自害也。东海成颙,河东胡建是也。二子者以术蒙举,起卒伍,为县令。独非自是,无与合同。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狂狷不逊,忮害不恭,刻轹公主,侵陵大臣。知其不可,而强行之,欲以干名。所由不轨,果没其身。未睹功业所至,而见东观之殃,身得重罪,不得以寿终。狡而以为知,讦而以为直,不逊以为勇,其遭难,故亦宜也。’”
    《盐铁论》记录的是西汉的汉昭帝时期盐铁会议的讨论,在这场激烈的讨论中,孔子诛少正卯事件被称为“东观之殃”,而刘向是在后来的汉成帝时代才编写《说苑》。
    由此可见,在刘向之前,“东观”这一地点已经可以指代诛卯事件,其专用性非常高。而徐复观所描述的却是刘向在《说苑》的故事虚构中不知不觉串入了汉制而非鲁制的建筑名,导致露出破绽。在盐铁会议激烈的争论中用一个地点去指代一件古代的事,除此之外无一字提及该事,这说明谈及这件事的官员把该地看作一种当时人所共知的诛卯典故,说出来也不怕被饱读经史的贤良文学所诟病。如果按照上文的假设,西汉长安有着虚构的“东观”,当“东观”的专用性高到能以地点指代诛卯事件的时候,与其说是伪造出现漏洞,还不如说是此“东观”与彼“东观”不能混淆。如果汉朝只有到东汉时期的洛阳才有“东观”,则西汉的人又怎么可能串入东汉的词语?综合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徐复观的的这种伪造指控不能成立。
    但徐复观一旦确立了想当然的伪造判断后,马上发挥他近乎狂热的想象力,把矛头指向一连串的古人古书,这些古人古书没有提到“东观”而是提到“两观”,或者连“两观”都没提,他就全部都认为是补上或者删除漏洞后继续伪造。徐的这种分析法表现出疑古经常具有的“酷吏”风格,古书不符合古代制度要问罪,如果符合,不过就是提高了伪造水平而已,也要问罪!《孔子家语》长期蒙受伪书的恶名,但是在徐复观的疑古冤狱株连之中,我们至少可以可以看到《孔子家语•始诛》和王肃所作“两观”注解都是无辜的。在盐铁会议之后,刘向在汉元帝时期的奏章中用的是“两观”,到汉成帝时代编《说苑》用的是“东观”,他也同样是无辜的。“两观”是两座建筑组成,其中一座可能就是“东观”,两者并不一定矛盾。孔子当上司寇后面露喜色,对此发表疑问的门人《孔子世家》并不写清是谁,但是《孔子家语》写清楚是仲由。这些细微的区别,与其说是互相抄袭过程中出现“补漏洞”和“历史演进”,还不如说是有着不同的来源,这些来源或者是古代残留的史料,或者是简帛时代口口相传的古代事件。
    古代记录事件工具非常原始,而且交通通讯不发达,口口相传的事件不一定能准确,加上春秋时期诸侯国林立,邻国的事件如果没有官方途径的“承告”,史官经常会作“不告不书”的处理。所以各国对邻国所发生的事未必能有清楚了解。有这种认识,就不难理解为何邓析的结局会有两种互相矛盾的说法。这种分歧有可能是这样产生的:邓析死后,邻国鲁国未必知道详细情况。这件事靠口口相传,产生了“子产杀邓析”的错误,而孔子听到的就是这种带有错误判断的说法(其他部分未必全错),到诛少正卯时,他把该事说了出来。多年后《左传》的作者搜集到较为全面的资料才知道杀邓析的是驷歂。但虔诚记录老师讲话的弟子们未必会注意到多年前的事已经被翻案,所以传到荀子那一代也仍然是照写不改。这种错误直到吕不韦门客编写《吕氏春秋》的时候仍然存在。当然,吕不韦门客关于邓析的各种资料来源要比儒门弟子的来源丰富得多。《孔子家语》编者注意到了这个矛盾,就把该错予以删除。另一方面,哪怕是鲁国史官“承告而书”的“赵盾弑君”也有着事件细节的偏差,也得靠口口相传的非官方史料进行补充才能看清事件的是非曲直。所以,邻国的事件靠口口相传不是绝对可靠,但是也不能忽视其正面作用。孔子本人在“赵盾弑君”事件上也认同口口相传的邻国史料的补充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孔子的周游列国对消除口口相传史料的技术弱点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孔子在鲁国的时候,邓析之死是邻国史料,孔子去到郑国后,接触到的就是出错几率低很多的本国史料了。谁又能说《左传》的作者肯定没有参考孔子周游列国的见闻呢?
    但是诛卯事件与诛邓析事件不同,谁杀少正卯,现存各种诛卯史料来源在这一点上并没有矛盾。对于荀子来说,诛卯并非是“邻国史料”,而是相当于“本国史料”,因为荀子有着其儒门师承,一般不会在“谁杀谁”之类的根本问题上出错。司马迁去过孔子故乡,他接触的也是土生土长的诛卯史料。诛邓析的错误夹杂在诛卯史料中一并流传,这有可能是技术条件造成的,不一定是古书恶意虚构。
    疑古儒生们一般认定《荀子》是诛卯的唯一来源,而徐复观认为《荀子》的诛卯记载也是后期串入,《淮南子•氾论》才是始作俑者,这些都是经不起验证的谬论。徐复观明显是漏读了西汉初期的《陆贾新语》的诛卯记载。下文读者将会看到,因为忽视《陆贾新语》,徐复观得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


第七、徐复观的自我反省及其意义

    (反省一)资料不全面、对古人记录事件的方式习惯不了解

      1967年徐复观在其《中国思想史论集续篇》一书的自序中写道:
     “我对《孝经》成书的考证,认为它是出现于汉武帝、宣帝之际,这是错误的。年来我把两汉的文献完全读过一遍,发现陆贾《新语》已有两处引用到《孝经》,在文、景时代也有很多人引用到。现在我认为它是出于战国中期以后,到吕不韦的门客集体写《吕氏春秋》时,它已经流行。我有关本问题考证最大的缺点,在于太注重钻材料的空隙,而忽视了广大的背景,更忽视了古代对某些事情不可能记录得完全,因记录的不完全而遽然断定这些记录为伪,这是非常冒险的考证方法!”

    (反省二)卖弄小聪明,轻浮武断,自欺欺人,误导后世

     徐继续写道:
     “我写的文章发表后,非常希望学术界能提出负责的批评,但在目前环境之下,是一种很不容易的事。并且像陆王异同及《孝经》成书年代与孔老关系等问题,即使有人指出我的错误,我也容易找到逃避之所。在这种地方,只有靠个人不断的努力,并须要不把“爱假面子”当作维持自己地位的重要手段时,才会引起真正的反省,因而在学术上可以减少对天下、对后世的欺枉之罪……我回想在写陆王异同和《孝经》成书年代时,多少含着有点卖弄聪明、驰骋意气的成分在里面,这是立说容易流于武断的最根本原因。”

    (反省三)资料不全面的弊病难以避免,成为常态

    1978年徐复观在其《两汉思想史》的《三版改名自序》中写道:“我有一个经验,凡考证某一问题,不可能把所有有关的材料,一次搜罗尽净,势必有所遗漏。但若引导的方向错了,便常继续发现与自己结论相反的材料,此时只有对自己的结论,重加考虑,加以改正或放弃……”

    孔门立雪长期研究疑古的弊端,不断地总结规律。不少为蒙冤古籍不懈申诉的学者也对疑古的危害性有着自己的观点。这些规律、观点和徐的这几段反省堪称大同小异、殊途同归。孔门立雪所强调的规律包括:
    (1)疑古是对历史记录体系作全称否定判断,这看似容易,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事(对照反省一,反省三);
    (2)古籍的亡佚限定了疑古派无法对历史记录体系作全称判断。该限制使得疑古派常用的“孤证不立”的举证规则无法成立,因为判定文史记载属于“孤证”的推理过程必然含有对历史记录体系的全称否定判断(对照反省一、反省三);
    (3)古人记录事件的方式方法、风格习惯不需要也不可能迎合后世疑古派的刁钻口味(对照反省一);
    (4)疑古是疑古论者以自己的信誉为抵押的带有高度赌。博性的担保行为,在宣扬应该对某历史人物采取“疑罪从无”处理的同时,以“疑罪从有”的态度把大量的文史记录及其作者打入“讹传误世”的冤狱。疑古经常具有明显的媚俗性、临时性和喧嚣性,最后难免堕落为充满市侩和酷吏味道的“按需疑古”(对照反省二);
    (5)疑古的源头是人性的一系列弱点(对照反省二)。

    和一般的疑古儒生的相比,徐复观除了学力较为深厚之外,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他所具有的学者气质和责任感。一般的疑古儒生们口头上虽然用孔子提倡“焉用杀”的事例来质疑诛卯可信性,但在实际中他们对思想异己往往更倾向于采用封杀、迫害而不是争鸣的方法,其言行呈现出“词窃尧舜,行法韩李”的人格分裂现象。而徐复观主张“证据打擂台”,并对那些使用学术外的手段打击对手的卑劣行为予以谴责。不少疑古儒生按自己的需要临时赶制出一大堆低成本的疑古标准,哗众取宠,一旦谎言被揭破,也毫无羞赧之色,并继续冒充专家,不断炮制新的冤假错案。徐复观却是把疑古的所谓“考信”当作治学的原则来认真对待,并认为自己的研究工作很大的意义就是引导读者研读文史原典,而不是一般疑古儒生们所采取的省略和盲从。当他发觉自己的疑古观点出现严重错误后,他会感到自己对天下后世犯下了“欺枉之罪”,把学术看得比自己的颜面更重要,甚至认为面对批评采取“概不答辩”的高高在上的态度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