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官员买官被骗65万(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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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官员买官被骗65万
·2006-8-28 2:30:50·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为从正科级干部升到副处级,河南省许昌县蒋官池镇原党委书记甲光军(化名)在中间人帮助下,前后“投资”65万元用于“进步”,不料,所托付的对象是骗子,65万元至今无法追回。为追回被骗钱款,中间人采取了限制骗子人身自由的做法,结果被判刑入狱。这也导致这起买官案浮出水面。
作为正科级干部,甲光军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那么,65万元巨款从何而来?面对疑问,甲光军这样解释:“是老婆的钱,并不是我的钱。”
非法拘禁案牵出买官案
2005年12月6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检方指控周民(化名)、阎运刚等6名嫌疑人“在王培丽的租住处,限制王培丽与其女儿的人身自由,并对二人实施殴打……”
和众多刑事案的开庭一样,接下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与辩论,此时庭审中出现了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这些被告对王培丽与其女儿实施伤害的前提是索要债务。这涉及了一个关联人——许昌县蒋官池镇原党委书记甲光军(已调任许昌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事实上,周民、阎运刚等6人对王培丽实施的非法拘禁,正是为了帮甲光军讨回被王培丽、郑章德夫妇骗走的65万元。周民等人是从“中间人”转换成“被告人”的。2005年12月19日,中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周民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阎运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拿到判决书后,周民的妻子大喊冤枉,称其夫之所以卷入这起非法拘禁案直至被判刑,原因就是为老乡甲光军调动工作,钱也是甲光军指示周民去讨要的。“为何没有人去追究买官者的责任?身为官员的人买官是不是犯法?”她问。
请老乡帮忙请来“大人物”
周民是某杂志社聘用人员,其与甲光军是同乡关系,二人交情颇深。甲光军在一次闲谈中曾请周民帮忙调动工作。
2003年11月,周民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北京人唐宝立。据说,唐的叔叔是“中央领导”。之后,唐宝立给周打电话说,要请省里一个领导吃饭,让周民有空来结识一下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当晚,在郑州市金河宾馆举行的酒宴中,唐宝立向周民介绍了两个人——郑章德、王培丽夫妇。
这次见面时,唐宝立向周民介绍郑章德时说,郑是河南省建设厅的党委书记。为验证唐宝立的话,郑章德从提包里拿出了一个胸卡,胸卡上有郑的照片及职务——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此后,郑又向周民介绍其妻王培丽是河南省政府某“主要领导的侄女”。
其间,周民向二人提出,能否通过关系调动一下其同乡甲光军的工作。二人满口答应。众人约定,过几天要见一下甲光军本人。
花钱想买个宣教处副处长
周民很快将这一喜讯告知了甲光军,甲光军对周民的热情帮忙非常感谢,并让周快些办理。
2004年9月,在周民的协助下,甲光军与唐宝立、郑章德等人在郑州市一宾馆见了面,其间,郑章德再次亮出有他照片和职务的“建设厅党委书记”的胸卡,这让甲光军也深信不疑。
2005年2月,甲光军再次从许昌市来到郑州市一宾馆,宴请了众人。酒后,众人留下甲光军、周民与唐宝立3人。3人在此次实质性的谈话中,唐宝立答应帮甲光军调动工作,但需要一定的费用。甲光军当即表示:只要能办成,钱不是问题。双方商定,由唐宝立、郑章德二人负责,将甲光军调到河南省建设厅任宣教处副处长(行政级别是副处级)。
之后,在金河宾馆贵宾5号包间里,甲光军亲手递给唐宝立现金20万元。唐宝立给甲光军打了收据:今收到货款20万元,货到两清。落款人是唐宝立。
3天后,唐宝立要求甲光军“钱不够,再打10万元来”。当天下午,甲光军的妻子向唐宝立提供的账户汇去10万元。
65万买来“行政工作调动令”
甲光军付给唐宝立30万元后,多次催唐办理调动事宜,但唐宝立却在电话中表示:郑章德是现任“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此事由他全权办理。甲光军开始单独与郑章德进行接触。其间,郑章德夫妇以办理调动为名,又向甲光军索要“办事经费”35万元,甲光军“按单”付款。至此,甲光军为调动工作共拿出了65万元。
2005年4月20日,甲光军接到郑章德交给他的一纸“行政工作调动令”,这张盖有“河南省建设厅”公章的行政调令清楚写着:“甲光军同志被调至河南省建设厅宣教处任副处长”。有着多年从政经验的甲光军意识到,一个干部的调动不能仅靠一个行政调令前去报到,此事并没有完全办成,还缺一个组织调令。于是,甲光军驾车来到北京找到了唐宝立。
无组织调令双方不欢而散
在北京一家宾馆,唐宝立与甲光军见面。甲光军对唐宝立表示:你们给我的调令只是行政调令,还缺一个组织调令。为了安慰甲光军,唐宝立马上与郑章德通了电话。唐宝立向甲光军许诺,郑章德正在河南给甲光军办理组织调动手续,“五一”节前定能办好。
甲光军从北京回到许昌,等到了“五一”,没有任何消息,两个月过去了,还是没等来组织调令。此时的甲光军意识到事情不妙。2005年6月11日,应甲光军要求,唐宝立、王培丽等人在郑州一家宾馆会面。
据当事人回忆说,甲光军与妻子商量后对唐宝立、郑章德二人表示:事情不办了!退钱!唐、郑二人表示同意,双方不欢而散。
尽管唐宝立、郑章德二人答应退钱,然而,3个月过去了,二人还是没有退钱给甲光军。此时,甲光军与郑章德、王培丽夫妇失去了联系。甲光军来到郑章德、王培丽夫妇租住的房屋,房东告诉他,郑章德夫妻于一个月前搬走了。
甲光军妻哥阎运刚得知妹夫调动工作不成、反而被骗巨款后,非常生气。为找到郑章德夫妇,他决定到郑的女儿的学校碰运气,“王培丽搬了家,她女儿上学的学校不会搬吧”?阎运刚说。
在郑章德女儿就读的小学,阎运刚果然发现了郑章德的女儿。阎运刚跟踪郑章德女儿到郑州市电力医院家属院,在郑章德的女儿回家后,阎运刚下楼。

追讨退款发生非法拘禁案
阎运刚来到电力医院家属院大门处,打电话给周民。于是,周民与阎运刚见了面。
二人商量对策时,发现郑章德夹着手包正向大门走,郑章德此时也发现了二人,转身就向大院内跑,阎运刚与周民紧追不放。快追上时,郑章德用手里的包向二人砸去,砸在阎运刚的脸上。郑章德借机从家属院另一大门逃走。二人在郑的包里发现了“河南省建设厅”的公章两枚、显示郑章德职务的胸卡一个和一些空白手续、调令等。
郑章德跑掉后,阎运刚找到唐宝立,让唐与他一起到了郑章德租住处。王培丽无奈之下开了门。随后的5天中,王培丽与女儿被限制自由,陪同她们的是北京人唐宝立。起诉书显示:为要回被骗的钱财,周民等人对王培丽实施了殴打、火烧、绳勒、灌辣椒水等方法。
2005年9月17日,王培丽以出去找钱还债为由,从租住的房子里出来,随后到汝河路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王培丽、周民、阎运刚、张某、唐宝立等人带到派出所。
记者从中原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获悉,经侦查,王培丽夫妇有诈骗嫌疑,但由于涉嫌诈骗地点在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移交至金水区公安分局。
警方将向许昌纪委通报此事
一位知情者说,郑章德逃跑时掉下的公章、胸卡等物品现被警方收缴。郑州市警方透露:经与河南省建设厅联系确认,建设厅公章现存于厅办公室。河南省建设厅对记者说:省建设厅根本没有郑姓党委书记,厅里也未设党委书记一职,正规的叫法是“党组书记”。
2005年9月19日,王培丽涉嫌诈骗案与周民非法拘禁案分开审理。随后被中原区公安分局转交到金水区公安分局刑拘。当年9月24日,王培丽以涉嫌诈骗被批捕。
警方透露:王培丽、郑章德夫妇是河南周口人,二人在郑州多年,无业。2005年9月17日,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对周民等人签发逮捕令。同年12月19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周民等人做出有罪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公安分局一位刑警透露:尽管此间相关的证据、笔录都能证明甲光军被骗的65万元是用于“工作调动”,但甲光军在被询问时拒绝承认。该刑警坦言,甲涉嫌违法乱纪,根据相关的纪律管理条例,甲光军的问题应由其所在的许昌市纪委部门调查处理,“警方将于近期向许昌市有关部门通报此事。”
刑警表示,从中原区警方转来的案卷显示,王培丽、郑章德夫妇涉嫌诈骗,王培丽已被捕,其夫郑章德案发后失踪,警方正在寻找。与其案有牵连的唐宝立被传讯后查明,唐宝立在非法拘禁发生前,已将骗得的20万元退给了甲光军,现在唐宝立被取保候审。
如果买官者托付的大人物是真的
http://www.sanqindaily.com   三秦都市报   2006-8-28 1:42:44
毛建国(江苏·江都)
一起拘禁案,扯出买官案。正科级干部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那么,65万元巨款从何而来?对此疑问,甲光军这样解释:“是老婆的钱,并不是我的钱”。估计要是再问他老婆哪来的钱,就扯出七大姑八大姨了。辨别其中的真假,那是相关部门的事,笔者倒无意去当包青天。只是想问,当地官场生态究竟如何?如果甲光军碰到的真是大人物又会怎么样?
从正常的途径看,官员依其能力依其实绩得到升迁机会。以甲光军官场阅历,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但是,他走了“偏道”。甲光军手握实权,能掌握别人的命运,他自己肯花钱买官,难道会白白浪费手中的权力资源,不卖自己手中掌握的官帽?而且他身居如此位置,想必也是经过一番权力“博弈”才得到的,这其中的过程能“干净”吗?
骗子假冒的是河南省建设厅的党委书记,并称其妻是河南省政府某“主要领导的侄女”。如果骗子真是大人物呢?如果真是大人物,甲光军虽然花了一点钱,但其升了官,自然不会声张,这就是一笔成功的投资,买官案就不会浮出水面。此时对于甲光军来说,后悔的恐怕是托错对象而不是买官行为。
如果甲光军“投资”成功,他自然会想办法收回“投资”成本。如何收回,自然是用其手中的权力来谋取私利。对于投资的人来说,他投出去65万,收回的起码要超过这个数,这样的投资才有价值。因此,对于以后发生的以权谋私我们就可以想象了。但是,只要其谋私行为不特别过分 ,被查处的可能性就会很小。原因很简单,花了65万不仅是买了一顶乌纱帽,更重要的是以后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问题时,大人物自然会帮助摆平。
这一起买官事件,骗子被抓,买官曝光,其实真正受伤的是“大人物”。目前查处的案件中,主角大多有买官卖官行为。如果“大人物”们都能洁身自好,都能按照制度而不是凭个人意志决定官员升迁,那么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买官卖官事件发生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应该感谢这个骗子,让买官者行为得以曝光。8月22日,甲光军在电话中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他已从蒋官池镇调任许昌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并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笔者不能理解的是,2005年12月6日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应该说有关部门早就知道甲光军的 买官事实了。为什么甲光军还会得到升职呢,难道他真傍上一位大人物了吗?
http://www.sanqin.com/news/readNews.asp?newsID=89016
疑似买官案中有许多未然内容
http://news.tom.com  2006年08月28日  来源:南方日报
潮白
这是一桩疑似买官案,尽管报道是肯定的口吻。
去年年底,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非法拘禁案;而拿到判决书后,其中一名被告的妻子大喊冤枉,称其夫之所以卷入这起非法拘禁案直至被判刑,原因是为其老乡甲光军(化名)——河南省许昌县蒋官池镇党委书记调动工作,只是不够好彩,托付的对象是骗子,使前后“投资”的65万元“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已。鉴于用于“进步”的钱没法追回,“中介”方就拘禁了骗子方。被告妻子所以喊冤,在于丈夫的所作所为是为买官者服务,如果自己丈夫罪有应得的话,“为何没有人去追究买官者的责任呢?身为官员的人买官是不是犯法?”
买官是不是犯法,包括被告人家属在内都清楚得很,仍然发此一问,在于“为何没有人去追究”。不过,甲光军是否买官,问题就在于疑似。昨日央视国际转引《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郑州市金水区公安分局一位刑警透露:尽管此间相关的证据、笔录都能证明被骗的65万元是用于“工作调动”,但已调任许昌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并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的甲光军,在被询问时拒绝承认。这是其一。其二,甲光军对被骗65万元并不否认,但坚称被骗走的钱是其揽工程的款子并不是用于买官。逻辑上看,是否买官,应该是非此即彼的问题;但在现实,变得疑似,似是而非或似非而是。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这么多时日过去了,居然还没个定论!姑且还是从报道入手分析吧,骗子们的手段实在不算高明。那个冒充“河南省建设厅党委书记”的,只是凭一个贴着照片写着职务的胸卡;那个声称是河南省政府某“主要领导的侄女”的,更只是凭借一句寒暄时的介绍。在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看来,都会是姑妄听之的事情,但疑似买官的人却笃信不疑并大喜过望,以为捞到了往上爬的稻草,真正让我们捏一把汗的,该是干部升迁制度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部门的执行情况。  疑似买官的甲光军固然是遇到了骗子,但为了从正科级干部升到副处级——河南省建设厅宣教处副处长,肯付出65万元,此中的“代价”很耐人寻味;另一方面,月薪只有1000多元的甲光军能拿出这笔巨款,一句“老婆的钱”就可以搪塞得了吗?看起来,这一起疑似买官案中还潜藏着许多未然的、人们需要知道、有权利知道的内容。全国四级地方党委换届在即,中央要求努力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廓清“疑似”,正是保证风清气正的重要前提。
http://news.tom.com/2006-08-28/000N/28995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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