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與變遷與夏代的興起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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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裳:殷商 沁阳田猎区
 
李氏的专著将沁阳田猎区作了更细致的区域分划,更正了郭沫若将“衣逐”之“衣”释为地名的错误,指出“衣”当读为“殷”,训“同”或“合”。松丸道雄的著作则从理论上讨论了田猎地之间距离的推定方法,这是他超出其他诸家之处。 钟柏生的论文集将卜辞地名作了分类,分为田游地理、农业地理、部族方国地理等。他详细评析了以前诸家研究的成绩与方法、观点上存在的问题,在田猎地名研究上虽仍主要采用干支系联法,但对辞例的条件作了较严格的规定[147]。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637918.aspx 宋忠曰:“哀公荒淫田游,国史作还诗以刺之也。” 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①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②...

甲骨卜辞中之田猎,大皆为商王之游田逸乐,或带有军事意义之演习,或是在作战凯旋时举行之狩猎.卜辞中之田猎活动称狩和田,每次田猎之前必卜问是否狩猎,狩猎地区,参加人员,狩猎方式,以及是否有所猎获等,可见商王对田猎是十分重视.甲骨文中关於田猎的卜辞,第一期较少见,而以征战和农农卜辞为多;第三期以后就逐渐多起来;第五期为最多.这与《周书 无逸》云:祖甲以后的殷王,爱好田游,耽於逸乐,所以「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是相一致的.又云:「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这与卜辞亦相印证,说明殷商期诸王从事田猎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逸乐.甲骨文所反映殷商社會制度之探究 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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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以前,擅长养殖业的雍族自河南北渡黄河,定居于太行山南麓的焦作一带③;夏代初年,擅长种植小麦的麦族也迁居到沁阳...焦作地区在殷商时期为商王的田猎区,学界命名为“沁阳田猎区”。田猎作为农牧业的补充,在焦作经济中仍然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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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四月,《殷历谱》完稿,这是董先生另外一种代表性的著作,集中体现了董先生在古史年代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此书之重要,傅斯年先生序云:“彦堂之书出,集文献之大小总汇,用新法则厥尽精微,……历法与古文者符契,殷商二百七十三年之大纪璨然明白而不诬也。于是中国信史向上增益三百年。”《殷历谱》是董先生利用甲骨文资料,结合天文学,历时10个月完成的一部专门研究商代历法的巨著,至今仍常被学者称引。傅斯年称赞先生:一、善于综合。二、利用新法。三、推尽至极。《殷历谱》证明,商代推行的乃是《尚书 ·尧典》所说的“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阴阳合历,是当时世界上 比较先进的历法。陈梦家先生评价此书说:“对殷代历法提供了可能利用的资料,提供了若干假设,是研究殷代历法所不可缺少的。”《殷历谱》一书对甲骨学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地理也是其中一部分。先生运用了干支系连法,将众多的干支,依据其时代、年份、月份,成组地编排成为谱表(包括旬谱、日谱、夕谱),在这些谱表中,除了可以发现田猎地名与征伐地名的关系外,还可以由整齐的干支表上,计算两地间的日程。在殷代地理的构想上,先生与郭沫若先生大不相同,先生推衍出殷王田猎区在山东泰山、蒙山、峄山之西麓,而非郭氏所言之沁阳田猎区。基于该书在学术上的地位,国民政府亦颁嘉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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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于”国。《大雅·文王有声》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孟子·滕文公下》引〈泰誓〉曰:“我武维扬,侵于之疆”。“于”又作“邘”。《水经·沁水注》:“其水南流径邘城西,故邘国也,城南有邘台……京相璠曰:‘今野王西北三十里有邘城,邘台是也’”陈梦家案:“此盂亦即《左传》隐公十一年周王取于郑、邬、刘、蒍、邘之田的邘,亦即定‘刘子伐盂’之盂,可证邘原作盂。”[10]“于”国,卜辞作“盂”,在今河南省沁阳县。是商王最重要的狩猎区域之一。晚期帝乙帝辛卜辞多见商王征伐“盂方”其首领“盂方伯炎”如:(11)甲…隹王来征盂方伯炎…(《合集》36509)(12)…多伯征盂方伯炎…(《合集》36511)由此说明位于商邑附近的“盂方”在商末时与王室关系已经出现破裂,商王纠“多伯”诸侯共同讨伐“盂方”。这也是为什么楚簡所說“于”國参与“九邦叛之”的一个重要原因。《史记·殷本纪》说武王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这里指的东就应该包括“舟”、“于”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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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须”,即《诗·大雅·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之密国;据《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八“泾州百泉”条可知,其地在今甘肃省灵台县境西南。“耆”即《尚书·西伯戡黎》之“黎”,系殷商的同盟方国,其地望在今山西省长治市南壶关境内。“邗”或“于”,《韩非子·难二》:“昔者文王侵盂”作盂,按甲骨文正作盂。王国维氏曾考定甲骨文之“盂”即典籍之“邗”[(2)l]。《史记·周本纪》《集解》:“邗城在野王县西北,音于”;又《正义》引《括地志》云:“故邗城,在怀州河内县西北二十七里,古邗国城也。”其地望在今河南省沁阳县。殷墟卜辞之“衣”地即在此,系商王室的田猎区。“崇”,即《国语·周语》:“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之崇,即后世之“嵩”,其地在今河南省登封附近的嵩山一带[(3)l]。 文王渡河东进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乘商纣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于第四年挥师河东,一举戡定黎国。这时隔着太行山,下临商都朝歌,已不过二三百里的距离了,此形势对于商纣确已非常紧急,《尚书·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故商臣祖伊恐慌万状,奔告纣王此形势之严峻。但由于从黎国至纣都朝歌还阻隔着太行山,同时在商周疆土之间还存在着许多商的同盟方国,有先行扫清此障碍之必要,故文王在戡黎后的第二年(即文王五年)又征服了邗(即“于”)。《孟子·滕文公下》引《尚书·太誓》云:“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即颂扬文王的这次武功。“邗国已深入商王田猎区,是殷商经济的一个重心”[(1)m],文王用兵至此,已足以震撼商王室。正如李学勤先生所谓:“周文王伐邗一事是周、商势力对比转换的标志,因为邗即沁阳的盂,文王伐此地,实即直叩天邑商的门户。因此,武王伐商,中途已无任何阻碍,可以直驱而至商郊”[(2)m]。足见文王伐邗这一武功的战略意义。 文王征服了今山西省东南地区的黎和紧临的黄河北岸今河南沁阳之邗以后,接着于第二年(文王六年)又征灭了黄河南岸的崇国。这一战役是周文王挥师东进中最大的一次武功,《战国策·秦策》记载苏秦列举自上古神农、黄帝至春秋齐恒公诸圣王贤君之战功时,将文王伐崇、武王伐纣与神农伐补遂、黄帝伐蚩尤、尧伐guàn@(50)兜、舜伐三苗、禹伐共工、汤伐夏桀相提并论,足见在战国人心目中,周文王的最大武功当是伐崇的胜利。由于文王后三年的武功开拓,周人的领土已扩展到今山西省东部和河南省中部,并影响到其以南地区。为便于统治和日后翦商,文王遂自岐下迁都丰邑(含今西安市西南),上引《诗·大雅·文王有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及《史记·齐太公世家》:“伐崇,……大作丰邑”,即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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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系山河相拥的那片沃土   本期坛主:张新斌  以黄河为方位,古人有河东、河南、河外、河内之称。河内便是指黄河以北、太行山以南的区域,其核心地区也就是今天的焦作与济源。  商代甲骨文反映,这里是“沁阳田猎区”,周代则是城邑众多的经济发达区,良好的条件使得这里长期为富庶之地,历史名人大量活动,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根文化资源。  古城古国密度大  姓氏众多  城邑众多,区划精小,实际上是经济发达的体现。早在夏代,这里有帝宁所居之原都(今济源),商代则有祖乙所迁邢都(今温县)。商周时期的古国与城邑,有、苏、卫、温、苗、向、原、单、轵、郗、邢、侯、依、阳樊、雍、宁、野王、州、怀、河阳、梁等数十个。《史记·穰侯列传》云:“拔魏之河内,取城大小六十余。”反映这里城邑的密集程度。东周时期的温(今温县西)、轵(今济源东南)更成为当时富冠海内的天下名都。  以邑以国为氏,是衍生姓氏的重要来源,在该地区与此相关的姓氏,则有近30个。主要有:  于新百家大姓中排名第38位。《新唐书·宰相世系》:“于氏出自姬姓。周武王第二子叔,子孙以国为氏,其后去‘邑’为于氏。”国故城在今沁阳市西万镇的邰村,城址呈方形,分东城与西城,城内西北角有高9米的“钓鱼台”,应为宫殿区。这里为于氏祖根地之所在。  苏新百家大姓中排名第41位。《世本》:“祝融之后,陆终生昆吾,封苏、因氏。”苏族的早期活动地在辉县苏门山。但苏氏大量衍生在苏国灭亡之后,苏国故城在今温县招贤与上苑一带,因此这里为苏氏祖根地无疑。  樊源自姬姓。文王之子虞仲之后有仲山甫,封于樊,因以为氏。其地在今济源市承留乡曲阳村,至今仍保留有曲阳故城。樊在300大姓排序中居第102位。  温源自姬姓。成王之弟唐叔虞之后有人以温为封邑,其后因以为氏。温邑与苏国之都同为一地,在今温县西。温在300大姓中居第114位。  向宋有向地,而河内之向为商周姜姓国。《水经注》记载轵南有向城,即济源市左山村。向在300大姓中排名第129位。  邢源自姬姓。周公第四子封于邢,温县东有平皋村,为邢邱故地,并保留有邢邱故城,应为邢氏祖根地。邢在300大姓中排名第129位。  单源自姬姓。成王封小儿子姬臻为单伯,其后以邑为氏。单邑之地在今济源与孟州交界处。单在300大姓中排名第183位。  宁源自姬姓。卫武公之子食邑于宁,其后子孙以邑为氏。宁地宁邑在今获嘉、修武,相关遗存在二地均有保存,获嘉在最近还发现了宁氏祖茔。宁在300大姓中排名第187位。  原源自姬姓。文王之子封于原,称原伯,其后以邑为氏。原城遗址,在今济源市区庙街。原在300大姓中排名第273位。  河内富庶甲天下  名人荟萃  河内地区气候温和,土地肥沃,“土地小狭而民人众”。《左传》中的“取温之麦”,三国魏国卢毓在《冀州论》中的“河内好稻”,均反映这里农业的发达与“殷富”。因而在汉唐时,每有权势者多到河内就职。  自汉初设立河内郡,治所先设在怀县(今武陟西南),西晋时移至野王(今沁阳市)。在汉唐之间,河内郡也形成了诸多的名门大族,并成为杨、安、于、向、毕、常、秦、荀、乐、古、怀、陆、药、苟、练、平、庆、山、苏、司马等姓氏的郡望地。毛氏也有以河阳(今孟州)为郡望地者。  河内地区在历史上曾形成四大名人组群,即以汉献帝刘协、魏大将军与西晋王朝的奠基者司马懿以及被尊为文帝的司马昭、晋武帝司马炎为代表的汉晋帝王组群,相关遗存保留在修武、温县等地;以山涛、向秀等竹林七贤为代表的魏晋名士组群,相关遗存保留在武陟、修武、沁阳等地;以韩愈、李商隐、韩湘子、裴休、卢仝、荆浩等为代表的唐宋文人组群,相关遗存在孟州、沁阳、博爱、济源、温县等地;以许衡、朱载育、何塘、张玺、曹瑾等为代表的元明清名人组群,相关遗存在焦作、沁阳、武陟等地。目前围绕名人进行的姓氏寻根活动已经开始,而且还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与名人相关的姓氏开发,仍有潜力可挖。如:  石汉代万石君石奋家族望于温县,石奋家族在西汉为官者有十余人,其中石奋及诸子均位列二千石,共称为“万石君”。石奋家族为石氏所引以为荣,温县不但有诸多石奋家族之后裔,而且还有相关遗迹,可以吸引海外石氏来温县寻根。石在新百家大姓排名第71位。  卜相关谱书多以卜氏由职业而来,但卜氏尊卜子夏为祖,子夏故里在温县的卜杨门村,卜子夏墓等相关建筑已修复,因此温县为卜氏祖根地。卜在300大姓中排名第150位。  司、冠均因苏国开国君王苏忿生曾担任西周时的司冠,由职官改称而来。温县有苏国故城,因此为司、冠的祖根地无疑。司在300大姓中排名第185位。  焦作与济源均为河内腹地,文化同根,文脉相通。济源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为济水的发源地,有道教圣地王屋山,同时也是愚公移山典故的发生地。要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高扬文化寻根姓氏寻根这面大旗。焦作市的温县根文化资源最为丰富,可以称之为“焦作文化之魂,河济文明之光”。要提高认识、抓住重点,加大开发力度,在姓氏祖根地开发的同时,围绕名人作根文化的文章,相信也能走出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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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地区在先秦时期的历史地位 作者:程峰   
    摘要:从两方面论述了焦作地区在先秦时期的历史地位:经济方面,夏时,焦作的经济就比较发达,是夏人聚集之地;商时,为其经济中心之一;西周、东周时期,为其经济支柱地区。政治、军事方面,夏时,焦作地区为少康中兴的基地;商时,为其政治中心和征伐方国的军事基地;西周时期,为其重要封国所在地,为控制东方起着重要作用;春秋时期,晋启南阳,东抗齐,南拒楚,称霸诸侯;战国时代,秦取野王,奠定三晋灭亡的基础,同时揭开秦灭六国的序幕。因此,焦作地区在先秦时期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关键词:焦作地区 先秦时期 历史地位
    作者简介:程峰(1965--),男,河南济源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副教授,致力于焦作史志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史记 货殖列传》曰:“昔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王者所更居也。建国各数百千岁,土地小狭民人众,都国诸侯所聚会。”在这里,司马迁为我们构画了凝聚黄河文明的三角架——“三河”,此乃华夏文明孕育、诞生的摇篮。其中,河内为黄河以北、太行山以南的广大地区。汉时,设河内郡,其辖区大致为今焦作地区。因此,焦作地区作为河内的主体,深深地楔入河东(黄河以东地区,今山西西南部)与河南(黄河以南地区,今以洛阳为中心的伊洛平原)之间;其西北以太行、王屋二山与河东毗邻,与传说中的尧都晋阳和夏都安邑相望;西南隔黄河与伊洛平原的夏都二里头、商都西亳和周都洛邑远眺;其东面连广阔的华北大平原,与殷都(安阳)、朝歌(淇县)一川共处。位置如此适中,真乃“三河之中”。史学界公认“三河”谛造了华夏文明,那么作为“三河”枢纽的焦作地区,从理论上来讲,当与“三河”共同辉煌。然而遗憾的是,迄今未见有专论先秦时期焦作地区者。经过近些年的考究,笔者发现先秦时期的焦作地区,无论是在经济方面、还是在政治、军事方面,都曾发挥过非凡的作用,在中国先秦史坛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一、焦作地区在先秦时期的经济地位
    焦作地区处在太行山、王屋山与黄河形成的夹角之内,东西长约120多公里,南北宽约50多公里,总面积为六千多平方公里,以平原为主,山地是王屋山东麓和太行山南麓。地理坐标为东经112 02 ~113 38 ,北纬34 48 ~35 30 ,有着适宜人类生存的地理和气侯条件。大量的人文资料研究表明,北纬34 ~36 之间,确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发祥地。首先,在先秦时期焦作地区气侯比较温暖。竺可桢先生曾在《中国近五千年来气侯变迁的初步研究》中指出:在公元前3000~1100年间,黄河中下游地区气侯温暖①。再据甲骨卜辞记录和殷墟出土的动物遗骨化石证明,殷商时期的焦作地区是兕象栖息之地,属亚热带气侯②。其次,该地区河网密布,水源丰富。黄河自西而东纵贯焦作南部;发源于王屋山的济水和太行山的少水(沁水)呈东南流向斜穿焦作地区注入黄河。第三,由于水流冲积及风吹黄土所致,营造了平坦、完整、深厚、典型的黄沁冲积平原,土质疏松,腐植质含量高,土壤肥沃。《汉书 地理志》曾载:“其地畜宜牛羊,谷宜黍稷”。
    焦作地区气侯温暖,水源充沛,土壤肥沃,是先民理想的农耕之地。早在八千年前,焦作地区就有先民生息。夏朝时,焦作地区为“覃怀”地。《禹贡》载:大禹治水,“覃怀底绩,致于衡章。”颜师古注:“覃怀,近河地名。底,致也。绩,功也。衡章,谓漳水横流而入河也。言于覃怀致功,以致衡章也。”孔颖达疏:“河内郡怀县,在河之北,盖覃怀二字共为一地,故云近河地名。”《韩诗外传》记:“武王伐纣,更名邢丘曰怀。”《河南通志》云:“在河南省温县城东二十里,故平皋县城。”《括地志辑校》曰:“平皋县城,本邢丘邑,汉置平皋县。”以上史料参证,覃怀即今温县城东20里的邢丘故地。这里正是济水、少水入黄河之处;黄河由此北折东北流,当是洪水最集中、最容易泛滥的地段。盖如此,大禹在此治水。大禹覃怀治水的传说,反映了夏朝先民在焦作地区与洪水作斗争、开发土地、改造耕作环境的历史事实。优越的地理环境吸引着周围的部落和氏族纷纷迁居焦作地区。夏代以前,擅长养殖业的雍族自河南北渡黄河,定居于太行山南麓的焦作一带③;夏代初年,擅长种植小麦的麦族也迁居到沁阳一带④。夏末商初,发明凿井技术的井人由井 亭(郑州附近)北渡迁居怀地邢丘⑤。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进一步促进了焦作地区的开发。另据考古资料可知,黄河以北、王屋山以东、沁水西南这一时空关系相对独立的地域,曾是夏人集居之地。在这东西、南北不过百华里的地区内,发现二里头文化遗址达12处之多,其密集程度远远高于夏文化分布的中心区——豫西地区和晋南地区⑥。这不仅印证了夏代焦作地区具备优越的地理环境,而且也论证了夏代焦作经济的发达。这也为殷商时期焦作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焦作地区在殷商时期为商畿内地,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其经济形式是以农业为主,以畜牧业、田猎为辅的混合型经济,是殷商王朝所倚重的经济支柱地区,成为殷商王朝的经济中心。
    农业生产是商代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甲骨文中有许多地名是农业区地名,其中噩、宫、 余、盂、向、雍、敦等大致在今天的焦作地区。实际上,焦作地区在殷商时期是重要的发达的农业地区。从甲骨文记载来看,商王对焦作地区的农业生产是非常重视的。甲骨文中有许多占卜某地“受年”或“受禾”的卜辞。“年”同“稔”,《说文》解:“年,谷熟也”,是成熟、丰收的意思。通过占卜,贞问某地是否有好收成,此表明商王对某地农业生产的关心。其中有:“贞乎黍于敦,宜受(年)”(《续》2 28 6),“乙卯卜,宾,贞敦受年”,(《合集》9783)、“戊午卜,雍受年”(《合集》9778)。敦、雍,据考证在沁阳一带。卜辞所载表明商王通过占卜,占问焦作地区的农业是否有好的收成。为了获得好的收成,甲骨文中也有许多卜雨、求雨的卜辞。如“盂田舞,又大雨”(《三》40 12)“勿乎舞于敦,乎舞于敦”(《合集》13624)“  舞二田,噩、盂,又大雨”(《粹》968)。舞是用以求雨的。卜辞记载了商人在噩田、盂田、敦田进行求雨的活动,更有甚者,商王还亲自到盂田求雨,可见其重视。总而言之,商人为焦作地区的农业生产进行了“卜年”、“卜雨”、“求雨”,并作为大事来进行,这些都足以说明商王对焦作地区的农业生产相当重视;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焦作地区的农业经济在殷商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殷商的粮食作物有禾、黍、麦、菽、稻等种类,而以禾、黍为主。焦作地区在殷商时期的农作物,就卜辞所载,有禾、黍、麦等品种,这说明焦作地区是当时主要产粮区。同时,农业技术也是很先进的,当代表殷商的最高水平。焦作地区的先民们已经掌握了施肥技术,如卜辞载:“惟庚午  于噩田,不遘大雨”(《屯南》335),“其于盂[田]”(《合集》31201),“囗酉卜,其 盂[田]”(《合集》31796)“  ”字用作动词,“应指处理禾秆的一种行动”⑦,商人用刀将禾收摘以后,将禾秆留在地里,并把其处理,待其腐烂后成为肥料。卜辞的意思是在噩田、盂田处理禾秆。再则,焦作地区是殷商的畜牧业基地,有存栏饲养的方式,牛马的粪便无疑要用于农业施肥。焦作地区的先民们也非常重视农田灌溉。焦作地区水源充足,有利于农田灌溉。此外,在孟县涧溪商代文化遗址中曾发现有商代水沟遗址⑧,由此可知,殷商时期的焦作先民是懂得引水灌溉农田的。所以说,殷商时期焦作地区的农业技术当代表着殷商农业技术的最高水平。实际上,殷商农业的生产技术,如施肥技术、引水灌溉技术等,都是通过焦作先民们的实践所得出的。这也说明焦作地区的农业在当时相当发达,是殷商王朝倚重的经济支柱地区。
    优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不仅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也为畜牧业的发展和田猎的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商人素有从事畜牧业的传统。焦作地区是商王朝的畜牧业基地。如雍地、敦地,乃是商王朝的牧场。关于雍地,卜辞载:“贞幸执雍  ”(《合集》122)“贞执雍  ”(《乙》5224)。雍为地名,在今焦作市西南8公里的府城,乃是商王武丁之子“子雍”的封国。  为从事畜牧业的生产者。卜辞的意思为给雍地的  带上手枷或者抓住了雍地(逃亡)的  。另据卜辞可知,商王经常收取雍地的草刍来饲养牲畜。雍成为商王朝牲畜饲料的重要供应地。敦地也是商王朝的牧场,而且是以放牧牛为主的牧场。如卜辞载:“庚子卜,亘、贞勿牛于敦”(《合集》11153)。“勿”字在卜辞中为否定词,“牛”为动词,有放牧之意。“勿牛于敦”是贞问不要在敦地放牛吗?再如,“贞王往省于敦,三月”(《合集》40181)。卜辞贞问商王到敦地视察养牛的情况。商王也在敦地割取草刍来饲养牲畜,如卜辞“贞于敦大  ”,(《合集》11406)。  ,《说文》解:“  ,刈  也”。即刈草。卜辞的意思就是说在敦地进行大规模的收割饲草。商王非常重视畜牧业的发展。“贞王往省牛于敦”的“省”,《说文》解:“视也”,即是巡视之意。卜辞的意思就是商王曾亲自致敦地去巡视养牛的情况。这说明焦作地区的畜牧业在商王朝的社会生活中是有一定地位的。
    焦作地区在殷商时期为商王的田猎区,学界命名为“沁阳田猎区”。田猎作为农牧业的补充,在焦作经济中仍然不可忽视。商王在焦作地区的田猎活动是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的。它可以提供肉食品和手工业原料,是对农牧业经济的补充;狩猎野兽对农业的发展也具有保护作用。
    经过殷商王朝的开发,西周时期,焦作地区封国相望,城邑密布,呈现出“土地小狭民人众,都国诸侯所聚会”的繁荣景色。当时的封国,有雍国、于 国、原国、邢国及单国。焦作地区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封国,反映出其经济的发达。西周时期,实行一国两都制。西周王畿分为相互连接的东西两个部分,其中西都宗周王畿以镐京为中心,管辖整个关中平原,约方八百里;东都成周王畿以洛邑为中心,约方六百里。焦作地区与东都洛邑的距离,近则仅数公里,远则二百余公里,正处于王畿方约六百里的范围之内,故属西周王畿。王畿土地皆王田,受封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受封者要向周子交纳贡赋。《周礼 小司徒》郑玄注:“采地食者皆四之一。”按此规定,焦作地区的所有封国须各向周天子交纳其收入的四分之一。应当指出,焦作地区的贡赋负担是当时最重的。西周王室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其王畿中的三个平原,即宗周王畿的渭水平原和成周王畿的伊洛平原与黄沁平原。渭水平原虽面积最大,但尚处于土地开发时期。在镐京南部和西部,多是处于原始状态下的戎族聚居区。渭水平原开发为良田是在战国末期的郑国渠修建以后。周初统治者正是考虑到西部经济落后,不得不建洛邑为东都,来解决其财政问题。成周王畿的伊洛平原和黄沁平原是中国文明史上开发最早的地区,但伊洛平原南北太窄,四周是山,其良田不及黄沁平原的二分之一,且多受伊、洛水患的威胁。这样,西周王畿的财政收入中就以黄沁平原为最。
    平王东迁,关中之地尽失。伊洛平原和黄沁平原便成为东周政权的两大经济支柱。伴随着铁农具的使用,生产力的提高,焦作地区的农业生产已相当先进,主要体现在轮作复种制的推广方面。《左传 隐公三年》载:公元前720年,“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禾。”此则史料使用的是夏代历法。夏正四月小麦成熟,当知此小麦为冬小麦,即十月播种,来年四月收获。这是我国已知的种植冬小麦的最早记载,这说明中原王畿一带已推行冬小麦的种植。冬小麦的种植是轮作复种、一年两熟制的标志。因为西周晚期还是种春小麦的,《诗经 豳风 七月》曾记:“十月纳禾稼,黍稷重  ,禾麻菽麦。”《左传》的记载说明,夏正四月冬小麦成熟之时,郑国派兵掠取;到秋季,郑国又派兵掠取成周之禾。温和成周隔河相望,两地的气候、土壤条件应基本一样,成周秋天收禾,温也应如此。《左传 宣公七年》又载:公元前602年夏“赤狄侵晋,取向阴之禾”。向阴即向,在今济源南。温地与向地相距仅数公里,从地理上讲,可视为一地,由此推知,温地实行一年两熟制。两则史料相联系可得出结论,东周时期的焦作地区,夏熟小麦,秋收禾,是轮作复种制的具体表现。一年之中,既有夏熟,又有秋收,这不仅从西周的撩荒耕作制过渡到土地连种制,而且还创始了轮作复种制。轮作复种制的推行,使得农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产量有了提高,从而使焦作地区成为当时经济中心之一及比较富裕地区。
    一年两熟制在东周王畿的推广,使单位产量成倍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东周王室的财政危机,使这个垂危的政权得以在大国争霸的缝隙中苟延岁月。而这一先进耕作制的推广,也造就了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刺激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成长。战国时期,焦作地区的商品经济活跃起来。在《盐铁论》所列举的商业都市中,“魏之温、轵     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其所列举的著名冶铁中心之一的“邓师”(今孟州西),则以生产锋利的剑戟而闻名天下。《史记 货殖列传》又记“温轵之人,西贾上党,北贾赵、中山”;“河济之人千树荻,坐以致富。”商业的发展,商业城市的兴起,刺激了货币的流通。当时,焦作地区流行两种货币:一是魏之山阳所铸的方肩、方足、圆跨布,二是韩之邓师所铸的方肩、方足、方跨布。韩魏两国货币在焦作地区的铸造和流通,反映了该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战国后期,秦国东进中原,攻击目标即“三河之中”。公元前262年,秦拔去黄沁平原中心野王(今沁阳),控制了南阳地区(今焦作地区),继而于公元前249年灭东周,据有伊洛平原;公元前247年攻入河东,夺取汾水谷地。自此,“三河”尽属秦有,秦以压倒东方六国的绝对经济优势,公元前221年一统天下。
    二、焦作地区在先秦时期的政治军事地位
    焦作地区处于太行与黄河之间。西部的王屋山东北连太行,西南接中条,延伸至河曲,构成“河山夹角”。夹角往东,地形逐渐开阔,面向华北大平原。南面为河南的伊洛平原,号称“天下之中”,是逐鹿问鼎之处。这就与焦作地区所有者进退、攻守之便,即在有利时渡河控制伊洛号令天下,不利时退守据有河内隔岸观火。西北的河东汾水谷地是北方游牧部落南下中原的通道,但焦作地区西北的太行王屋二山正横卧在河内与河东之间。这又便于焦作地区所有者以太行王屋为屏,阻游牧部落于西北。东北方向虽一片坦途,但先秦时期,东北无劲敌,即使无险可守也不足为虑。焦作地区这种攻守自如的天然地利必为当时的政治家、军事家所重视,成为中原角逐的跳板和舞台。
    夏代,主要政敌是东夷。东夷势力强大,后羿颠覆夏王朝,因夏民以代夏政,后少康复国。文献载“少康归于夏邑,十八年迁原”⑨。少康为何不都有河南而迁原,估计与当时东夷的威胁有关。少康虽然复国,并未能解除东夷的威胁,夏经太康、仲康两代波折,实力尚未恢复,若继续都河南,恐难支撑,为避其锋芒,退居河北,靠河山之险以固守,内修政事,致于生产,以图恢复和发展。少康之后,帝杼即位居原,继续少康事业,国力逐渐强盛,于是向外发展,“自原迁老丘”⑩,东征讨夷,根除隐患,复禹之绩,夏的统治终于得以巩固。
    商王屡迁,由偃师逐渐向安阳一带迁徙,其中祖乙迁邢,邢为温县的邢丘。关于祖乙迁邢,《史记》曰:“祖乙迁邢。”许慎解释道:“邢,周公子所封,地近河内怀。”段玉裁注“今河南怀庆府武陟县西南八里有怀城”,近代学者王国维断定“邢丘即邢虚,犹言‘商邱’、‘殷墟’。祖乙所迁当即此也。”⑾
盘庚迁殷后,焦作地区仍为其政治中心。甲骨卜辞有许多关于焦作地区的记载,为此,郭沫若指出:“卜田游于此地(即沁阳——引者注)之辞极多,盖殷人设有离宫别苑于此,故其国号本称商”⑿。就卜辞中的“大邑商”的地望所在,陈梦家考证“疑在沁阳田猎区”⒀。大邑商有宗庙,有宫室,具备了都邑的建筑格局,因此陈梦家指出,“商代的都邑有三个中心:(一)豫北以安阳为中心,是当时的王都,包括朝歌之商邑;(二)豫东以商丘为中心;(三)豫西以沁阳的‘衣’(即殷)为中心,是当时的田猎区”⒁。不仅如此,焦作地区还是商王朝重要的封国所在地,如雍、于 等,经常出现在卜辞之中,如“勿于雍”(《合集》150正)“戊申卜贞------于雍往------”(《英》2555),商王很关心雍国的情况,经常来往于雍国。由于雍为商子族的封国,故吴泽先生视雍为商都邑之一。近年的府城考古发掘,在此发现了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及白家庄各期文化遗存,并将府城确定为商代早期城址⒂。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古雍国的历史地位。于 ,乃为另一重要封国,在今沁阳西北15公里的于 邰村。甲骨文载为“盂”。后来,周文王伐于 ,“直叩天邑商的门户”⒃,震撼了殷商王室。
    焦作地区还是殷商王朝的战略要地和征伐方国的军事基地。殷商的疆域大致为北自易水流域,南达淮水流域;东至大海,西不过太行、王屋山。统治中心主要在河南的黄河流域,在其周围存在着一系列方国。武丁时期所征伐的方国基本上都在王屋山以北或太行山以西即今晋南一带。殷人东南无劲敌,甲骨文中几乎没有南方敌国入侵的记载。
    晋南诸方国,入侵殷商,兵锋所指必为焦作地区。西北诸方国若占据焦作地区,进可以控制殷商重要的经济来源,削减其财政收入;同时,由于与安阳殷都之间无任何障碍,因而可以长驱直入;退可以阻止殷商王朝向西北发展,使其徘徊于太行、王屋一线。所以,焦作地区必为双方争夺的焦点所在。卜辞中常常出现关于晋南一带方国入侵和殷商征伐的记载,卜辞《菁》5、《菁》6即可为证,方、土方自北方来,入侵沁阳一带,直接威胁大邑商的安全。商王征伐方国也是从沁阳一带开始的。“才敦执羌”(《前》7 9 12)即从沁阳的敦去征伐羌方。另外,《前》7 17 1、《前》7 37 1等卜辞也都有“来艰自西”的记载,此说明西北方国可能曾东出王屋,从而逼近大邑商。因此,才出现殷商王朝征伐的记载,如“才苗贞王步于郫”(《前》2 8 14)“勿乎王族从原,犬追亘又及”(《飞》5311)。为了确保焦作地区的安全,殷商王朝遂将该地作为军队的大本营。卜辞《甲》2416、《卜通》592曾记载,殷商王朝在出兵之前在大邑商到宗庙祭祀,战争结束后,往往师回大邑商一带。乙辛时期的征伐人方即如此⒄。兵由此出,兵又回到该地,是军队的驻防地。该驻军应为殷商王室的中央军。军队平时的训练是通过田猎来完成了。焦作地区为商王的田猎区,商王在此田猎的卜辞很多,通过田猎来达到训练的目的⒅。
商末周初,周统治者两度孟津(今孟州西)会盟,率领诸多诸侯,取道沁阳田猎区,并在此修整兵马,最后完成翦商伟业,因而深知这个“三河”枢纽的重要性,于是,周初便在这里广封畿内国,以屏藩东都洛邑。当时所封之国,有雍国、于 国、原国、温国、单国等等。《左传 僖公二十四年》载:“------郜、雍、曹、滕、毕、原、------,文之昭也;于 、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关于雍国,《通志 氏族略》载,“文王第十三子雍伯受封之国,在今河南修武县西”,此雍国即商子雍故国之地。原国,《括地志》曰“故原城,在怀州济源县西北三里”。于 国,《水经注 沁水》载,于 水“流经于 城,故于 国也。京相 番曰‘今野王西北三十里而有故于 城,于 台是也”。野王即今之沁阳。邢国,《说文》解“周公子所封,地近河内怀”,即邢丘故地。另外,温国,《水经注》记“周畿内国,司寇苏忿生之邑也”。在今温县西三十里。单国,《路史 国名记戊》“单,成王子单子国。”地当黄河北岸河阳(今孟州)故地。如此,在洛邑以北的黄河北岸自西而东,建有单、温、邢三国;沿太行山南麓,自西而东有原、于 、雍三国。这些封国组成洛邑北部两道防线,封锁了黄河渡口和太行山陉;西北与大国晋、东北与大国卫互为犄角,南望东都洛邑,构成了一个实心三角体。同时,这些封国集中在河济地区,并使之形成了一条西接成周、东连齐鲁的控制线,这对稳定东方的形势起着重要的作用。
    东周时期,焦作地区称为“南阳”。由于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具有河山之险的南阳就成为诸侯争夺的焦点。先是郑国独霸南阳,继而赤狄南下太行灭温围邢,,最后乃是晋文公勤王平定叛乱,得南阳八邑。晋启南阳,东可以拒齐,南可以拒楚,奠定称霸基础。
    南阳为晋文公梦寐以求的战略要地。晋启南阳,如鱼得水,如虎添翼。其一,晋国居之河东,东负太行,西临黄河,仅有“河山之险”的一半;新得南阳,背负太行,南濒黄河,又得河山之险的一半。如此,河山之险全为晋有。其二,河东之地,僻于山西,因南阳之隔,不得与中原接壤,这有利于割据,但不利于进取。晋启南阳,其领土由山西伸入中原腹地。而且据南阳向外可三面发展:自孟津渡河可挟天子以号令诸侯;自温城南渡可控制郑、陈、握中原之枢,断天下交通;自东出则驰聘华北大平原,横扫曹、卫、宋、鲁;其三,以河东为后方,无后顾之忧,以南阳为前硝,有利时争霸,不利时退守。因东北无劲敌,仅守南阳,即足以御强敌于河南。这种地利,攻守皆宜,进退自由,在列国之中,可谓“得天独厚”。正因如此,城濮战前,文公重臣子犯力劝文公与楚决战。“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裹河山,必无害也。”⒆表,河山之前,指南阳;裹,河山之内,指河东。此言道破了晋国战略家以河山之险争霸中原的雄心。于是晋文公东进华北大平原,破曹伐卫,所战皆捷,于城濮大败楚军,为中原称霸奠定基础。温城之会,周天子亲临册封,尊王攘夷,雄冠天下,晋文公成为齐桓公之后的真正霸主。此后,晋国长期控制中原,影响之大,时间之久,远非齐楚秦所能比及。文公死后,晋国虽乏明主,但实力尚存,东抑齐而西锁秦,独抗强楚百余载,使楚独霸中原之心不能得逞。
    纵观春秋时期,唯晋能在中原长领风骚,究其原因,除了政治优于齐、楚、秦之外,重要的原因在于南阳地利。论经济实力,晋不及齐、楚、秦。三国地广人众,财源充足。然其远离中原,鞭长莫及,尤其是楚国与秦国,每入中原,劳师动众;一旦战败,需长期恢复。晋国虽土地狭小,但因南阳之便,与周、郑一河之隔,等于门前逐鹿;况且凭黄河天险,以逸待劳,省力节用,很大程度地弥补了其与齐、楚、秦实力之差,故能在中原长期立足。楚虽雄心勃勃,难遂其志;齐秦两国僻在东西,心有余而力不足。倘若晋国不启南阳,偏居河东,那将与齐楚秦同弊,欲与三国争霸,谈何容易!
    战国伊始,三家分晋。韩、赵、魏三国领土相互包卷交错,地理形势十分复杂。韩国,原都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北),灭郑后迁都于郑(今河南新郑),拥有今晋东南和豫中及南阳部分地区,领土以南阳的核心——野王为枢纽连成一片,四周与秦、赵、魏等国交界;赵国,原都晋阳(今山西太原),东进后,定都邯郸(今河北邯郸),其疆域领有今陕西东北部,山西中部、东北部,河北东南部及山东、河南部分地带。其西面、南面均与韩、魏接壤;魏国领土较为分散,其主要地区为今山西西南部的河东和河南北部的河内,以山西东南部的上党(今山西长治)为交通孔道,四周与秦、赵、韩等国接界,国都原在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战国初期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对于三晋而言,如此地形,共同的弊端,就是领土零碎分散,缺乏凝聚点。赵国因太行阻隔,晋阳与邯郸遥相分离;魏国因南阳地区所分,安邑和大梁相去千里;韩国则为黄河相隔,河南的新郑与河东的平阳、太行的上党隔河遥望。从表面来看,三晋之地,如同乱麻一堆,但若仔细审察,可识破其关键所在是南阳地区。而南阳地区的核心是野王,所以野王乃是关系三晋命运的关键所在。若野王为强敌所取,韩国地分南北,魏国则地分东西;若继续由野王北上太行,夺取韩国的上党,并直抵太行北麓,赵国则被拦腰斩断。再继续对三晋之地分割围歼,三国势必被蚕食而亡。韩国最弱,韩必先亡;韩、魏唇齿相依,韩亡魏亦亡;韩、魏既亡,赵亦难以独存。故三晋灭亡之祸端发自于南阳。而作为南阳的核心——野王与三晋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一旦天下有变,强敌攻取南阳,占据野王必然无疑。对此,战略家早有共识。《史记 范睢列传》曾云:“北断太行之道,则上党之师不下”。为此,势必先夺取南阳,攻取野王。野王若破,韩国的上党与新郑便失去联系。若进攻上党,上党无援必失。上党一失,河东平阳等于被韩遗弃,且上党失去,太行南北为敌所制,赵国即被腰斩。故上党一失,弱韩必先为秦所灭,其祸亦必殃及魏、赵。“韩亡,秦有郑地与大梁邻。------兵出之日,非魏无攻矣。秦固有怀、茅、邢丘,城危津以临河内。河内共、汲必危;有郑地,得垣雍,决荧泽水灌大梁,大梁必亡。”⒇《战国策 赵策二》亦载:“韩、魏,赵之南蔽也。------韩、魏不能支秦,必入臣。韩、魏臣于秦,秦无韩、魏之隔,祸必中于赵矣。果如此,赵必亡矣”。由战略家所论可知,南阳的归属,尤其是野王的归属与三晋的利益休戚相关。公元前262年,秦将白起北渡黄河,攻取野王,把韩国上党郡完全和韩的本土隔绝开来。至此,秦已将韩国拦腰斩断,使整个上党地区完全孤立起来。秦取野王后,遂以其为基地,北伐上党。长平之战,赵国惨败,从此一蹶不振。至此,秦国完成了攻伐三晋的重要战略步骤。不仅如此,秦国实力巨增,东进步伐加快,扩大了对东方六国的战争规模。前230年,灭韩;前225年,灭魏;前222年,灭赵。赵亡前后,楚、燕、齐亦先后为秦所灭。秦国仅仅用了短短三四十年的时间,宣告了五百多年列国时代的结束,最终完成了一统天下的伟大功业。秦国在攻取南阳,占据野王以前,在与六国的征战中,虽也曾攻城略地,然屡遭重大挫折,并未显示出巨大优势,亦并未表现出其具有统一六国的实力。然而在攻取野王,占据上党之后,与诸侯相争,鲜有失败,最终灭亡三晋,并亡楚、燕、齐,一统天下。所以,秦灭三晋的关键在于攻取南阳,占据野王。因而,秦取野王,奠定了三晋灭亡的基础,同时,揭开了秦灭六国的序幕。    综上所述,焦作地区在先秦时期的历史地位已明显可知。虽然面积不大,但作为三河枢纽,优越的地理环境,发达的农耕条件,使之成为夏商周三代的经济支柱。尽管它仅是一个河山夹角,但河山之险的战略价值,又使它成为军事家角逐的舞台。特有的经济地位、军事地位又决定着它曾是夏商两代的政治中心和周代“都国诸侯之聚会”之地。一个仅六千余平方公里的区区之地,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能发挥出如此重大的历史作用,这应当引起史学界的重视和有关学者们的关注。参考文献:⑴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 《考古》1972年第1期
⑵杨仲健、刘东生:《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补遗》 《中国考古学报》第4册
⑶⑷⑸何光岳:《炎黄源流史》 第804、152、437—438页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2年4月版
⑹杨贵金:《沁水下游的夏文化与先商文化》 《中原文物》 1997年第2期
⑺转引自杨升南《商代经济史》 第182页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2年10月版
⑻《河南孟县涧溪遗址发掘》 《考古》 1961年第1期
⑼今本《竹书纪年》
⑽古本《竹书纪年》
⑾王国维:《观堂集林》 卷12 《说耿》
⑿郭沫若:《卜辞通纂》第14~15页,科学出版社 1983年6月版。
⒀⒁⒄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257页、311页、640页 中华书局 1988年1月版
⒂《焦作府城发现商代早期城址》 《中国文化报》 1999年12月19日
⒃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 第97页 科学出版社 1959年1月版
⒅孟世凯:《商代田猎与军事训练的关系》 《先秦史论集》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89年4月版
⒆《春秋 鲁僖公二十八年》
⒇《史记 魏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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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府城早期商城发现的史学价值    中图分类号:K223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465(2003)03-0013-04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焦作市文物工作队于1998年10月至20
00年5月先后四次对府城遗址进行了发掘,发现了二里头、二里岗、白家庄各期及西周、
汉代等多处文化遗存,并认为府城古城遗址为商代早期城址。“府城商代早期城址是河南
继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之后又一重要发现,对于研究河南商代早期文化、探讨当时的物质
文化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1]因此我们认为,焦作府城早期商城的考古发
现,不仅确认了古文献中“雍”城的地望所在,而且也确认了甲骨文中“雍”邑的具体方
位,从而为商王田猎区地名的确认提供了重要坐标;同时,从考古文化、商城年代来看,
府城商城乃是夏商文化冲突的产物
      一
    府城遗址应是文献记载的“雍”城遗址,也是甲骨文中的“雍”邑所在。
    古文献中关于“雍”的记载源于《左传》。《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郜、雍、
曹、滕,文之昭也。”杜预注:“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续汉志·河内郡》曰:山阳
县下有雍城。今怀庆府修武县西。《大清一统志·河南怀庆府》古迹条下:“雍城在河内
县东北。周初雍国。……《水经注·清水注》:“(长明沟水)东迳雍城南,寒泉水注之
,水出雍城西北,泉流南注,迳雍城西。……京相fán@①曰:“今河内山阳县西有故
雍城。”《魏书·地形志》:‘州县有雍城。’《郡国地道记》:‘故雍城在武德县西北
三十里。’《太平寰宇记》:‘武德县有南斗城,在县北三十里,北斗城在县北五十里,
疑即故雍城也。’”民国二十二年《修武县志·卷二·故城考》:“案修武有雍城,旧志
云在清化东修武西,今考县西50里有屯曰府城,居民数百家,西北里许有废城旧址,仅存
西、北两面,东距山阳城二十里,西距清化二十五里,与左传杜注山阳县西之说正合。”
    另据文献记载,周武王灭商时,将商亲族子姓雍国故地封给亲弟雍伯,是为姬姓雍国
。杨伯峻注:雍,据《通志·氏族略二》,为文王第十三子雍伯受封之国,在今河南修武
县西、沁阳县东北。春秋中期被晋所并,子孙以雍为氏。《风俗通》:“文王子雍伯后。
”《元和姓纂》上平声三钟:“雍氏,文王十二(应为十三)子,雍伯受封于雍,在今河
内山阳,子孙以国为姓。”古文献的记载亦为青铜铭文所印证。周初铜器雍伯题铭记:“
王令雍伯@②于@③,为宫,雍伯作宝@④ 彝。”(三代,3.31.3)。由此可知,此地
在周初划归文王后所封雍国,雍伯并在其地建有宫室。
    从上述文献可知,对于“雍”的地望,或曰:“在河内山阳县西”;或曰“在今河南
修武县西、沁阳县东北。”大致方位已定,文献记载亦无异义,但具体位置却不详。
    甲骨文中有许多关于“雍”的记载。雍是商王的田猎区、农业区和畜牧区。甲骨文卜
辞有载:“勿于雍”(《合集》150正);“……雍臣……”(《合集》632);“……卜
贞王……于雍……无灾”(《合集》37658):“戊申卜贞……于雍往……(《英》2555
)。从以上卜辞中可以看出雍距商都不远,是商朝的臣属。
    商王很关心雍的情况,经常来往于雍地,如:“乙……王@⑤……雍……来……”《
合集》36560);“丁丑卜贞王@⑤于雍往来无灾”(《合集》36591)。“雍是沁水以东
狩猎最频的地点。”[2]“……其田雍麓……往来无灾?”(《合集》37656);“……田
雍往来…获鹿二”(《英》2541);“戊午卜:雍受年?“(《合集》9748)。据甲骨文
所知,商王经常到雍地进行田猎,还取雍的草刍来饲养牲畜,而且曾多次命人去取雍刍。
雍成为商王朝饲养牲畜的饲料重要供应地。卜辞载:“贞幸雍chú@⑥”(《合集》12
2),“贞执雍chú@⑥”(《乙》5224)。chú@⑥为从事畜牧业的生产者。卜辞
的意思是给雍地的chú@⑥带上手枷或者抓住了雍地《逃亡》的chú@⑥。
    甲骨文中“雍”的地望,王国维在《殷墟卜辞所见地名考》推定“在河内山阳县西”
,李学勤先生认为“雍即‘左传’的雍,《水经·清水注》的雍城,在今修武西,沁阳东
北。”[3]《中国历史地名词典》明确为“雍国”在今河南焦作市西南,本商邑,为商王
狩猎处。所有结论表明,“雍”基本上仍是古文献所载的方位。
    在现实考察中可知,府城遗址于焦作市西南的府城村西北的台地上,距市中心约10公
里,北距太行山15公里,南临沁河20公里,东西皆平原,是沁水(河)下游处重要的古城
遗址。结合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可以推断此府城遗址应当为文献记载的“雍”城遗址及
商代的“雍”邑遗址,因为除此之外,在文献所载范围内没有发现其它古城遗址。
      二
    以府城早期商城即甲骨文中的雍为坐标,运用卜辞地名相联系的资料,参照古代“师
行三十里”的速度(商王外出狩猎,其速度当比大军行动为快,这里大致采用行军速度来
作参照),对商王的主要田猎地加以探讨,确定商王主要田猎区为沁阳田猎区。
    商王好田猎。甲骨卜辞记有商王大量的田猎活动,有些地方则是商王经常的田猎场所
关于商王主要田猎区的方位所在,历来为研究商代地理者所重视,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
了大量工作,但学者间的意见却存在较大的分歧,目前主要有五种论点
,其中郭沫若、陈
梦家、李学勤等先生认为商王田猎区今在河南省西部,以沁阳为中心。之所以出现如此状
况,关键就在于对一些田猎地特别是对一些主要田猎地的地望认识的不同。如:敦地,日
本学者林泰辅《甲骨文地名考》以为即《诗·卫风》:“送子涉淇,至于顿丘”之顿丘,
地在今河南省清丰县西南。董作宾《殷历谱·帝辛日谱》以为当今山东泰山以西地带。陈
梦家《殷虚卜辞综述·方国地理》以为“敦在沁阳田猎区”。郑杰祥同意林泰辅的看法,
指出“顿丘”即当今河南省浚县西北约10公里一带。再如@⑦地,吴泽认为:“温县北数
里有徐堡,@⑦即徐,@⑦即徐堡。”[4]郑杰祥认为卜辞@⑦字当为后世的榆字或渝字
,卜辞@⑦地后世当已演变为榆地。榆地所在,即为春秋时代的雍榆城,即今浚县的瓮城
镇。[5]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将@⑦地释为榆地,同样使用《春秋》、《左传》襄公二
十三年的材料,(注:《春秋·襄公二十三年》:“叔孙豹救晋,次于雍榆”;《左传·
襄公二十三年》:“叔孙豹率师救晋,次于雍榆”。)王国维、林泰辅、郭沫若等主张,
雍即《左传》的雍、《水经·清水注》的雍城,在今修武西、沁阳东北。榆即《左传》的
榆,在雍附近。[6]而郑杰祥则视雍榆城为一地,即瓮城镇。凡此种种,恕不一一枚举。
因此,要准确地判断出商王主要田猎区的方位所在,首先必须确认公认的坐标,以便弄清
商王主要田猎区的准确地望。而焦作府城早期商城的发现,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
    商王田猎的地点,据初步统计实际有220地。其利用情况,其中有102地只见有一次行
猎活动,行猎2~4次的有57地,5-9次的有26地,10次以上的有35地。最多的是如@⑧地
,有175条卜辞卜到此地行猎,其他如噩(83辞)、盂(63辞)、宫(61辞)、yóu@
⑨(55辞)、@⑦(59辞)、@⑩(48辞)、@(11)(46辞)等,皆是商王常去狩猎的地
区[7],现分而述之。
    覃:覃地是商王来往和重要的田猎区,卜辞所记甚多,如:“甲申卜翌……王其@⑤
于覃……”(《合集》28921),“甲辰卜翌日乙,王其@⑤于覃无灾?吉。”)《屯南
》4301)而且,雍与覃为同版地名,“丁亥卜,贞王田于雍往来无灾?吉。□戍卜:贞□
田覃□来无……”(《合集》37652)。
    覃字卜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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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卜辞亳地考 内容提要:商代帝乙帝辛征伐人方卜辞中有地名“亳”,是研究商代地理的重要资料。“亳”与同作为地名的“商”等有一定系联关系,对“商”地望的判断直接影响到“亳”地何在的确定。于是对于甲骨文“亳”之地望,学术界有安徽亳县、郑州商城、豫东北地区等不同的说法。排比甲骨卜辞征人方材料及分析商代政治地理分布结构,甲骨文中的“商”即今河南安阳殷墟都城,与之相关的“亳”应在今浚县境内的大伾山附近。这里正是文献中记载的“成汤有景亳之命”的“景亳”所在。
关键词:甲骨卜辞  亳  商  地望
综合古文献记载和古文字材料分析研究,众多的“亳”可分为五大类:一是成汤之前商先公所据之亳,如契在北方建立的“燕亳”;二是成汤都居之“亳”,如所谓“南亳”、“北亳”等;三是商代中后期在疆域内建立的纪念祖先的“亳”,如见之于卜辞的“亳”与“亳土”;四是商亡国遗民在自己的新领地所见的“亳社”、“亳邑”,如以微子启为首的商人后裔迁宋以后所见的“亳”;五是西周以后诸侯作为反面教材“所以皆亡也”所见的“亳”,如鲁国的“亳社”等。其中甲骨文中的“亳”是商代时即称之的亳地,对其地理位置的探究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对于甲骨文的“亳”是只有一处,还是有多处,学术界也是颇有争议的。如董作宾先生认为:
据卜辞中地名之例,若同时有北亳,西亳,则此亳必称为南亳,决不可能单称为亳。如洮地原分南北,卜辞有“南洮”、“北洮”,对地原分东西,卜辞有“东对”、“西对”;地有上下之别,卜辞乃有“上丝”、“下危”。大邑商称为“中商”,于是四方之国,则称为“东土”、“南土”、“西北”、“北土”。地名虽多。秩然不紊,由此可知道商、亳皆殷人的宗邑,旧京所在,决不会更有异地同名,以相混淆了。……“亳”、“商”、“殷”之名,在商代各只限于一地 。
明确强调,亳在商代只有一处,指在商丘以南的安徽亳县,即“南亳”。傅斯年先生认为:
若以亳为城郭宫室俱备之都邑,则汤之亳自当只有一个。如以其为兵社而有社以祷之所,则正应不只一处,县汤时兵力已甚盛,千里之间,南征北战,当是史实。不守汤之中央都邑,固当以近于商宋者为差是耳 。
也认为亳都只有一个,地在商丘,而亳社则不止一个。陈梦家也认为卜辞亳只有一个,地在南亳即商丘谷熟高辛集 。李学勤先生认为:
此亳(征人方途经之“亳”)是卜辞中唯一的亳,它应即大乙所居。汉以下经学家附会“三亳”之名,捏合了若干个称“亳”的地名,是不可靠的 。
也认为“亳”只有一个,商志香覃  也持类似看法:
从卜辞看,商代有亳地而无三亳之称。我认为三亳的说法,乃汉晋时代人们为了分辨商汤灭夏前后建都不同地方而出现的 。
曲英杰也认为亳只有一个,但他把亳定在河南偃师尸乡沟商城,即景亳,成汤、盘庚及武丁诸王皆都焉,至周初亳人分散于郑州、长安、商丘,故有“三亳”说起 。
  但是,张永山先生的最近研究表明,即使在卜辞中,亳地也不止一处,其言云:曰
以亳字为地名的在卜辞中不止一处,目前所见至少有三个地方,一是与髳方相关联的亳(《合集》2039,即《屯南》4513),二是与地处沁阳猎区鸡地毗邻的亳(《合集》18341),三是征人(夷)方途经的亳(《合集》)41753,即《英藏》2524)。这三个以亳为名的地点,各自所指的地域范围差别甚大,彼此又相距很远, 说明地名亳不一定专指亳都而言。
卜辞中三亳的地理方位分别位于沁水、渭河、淮河流域……从卜辞中诸亳的出现,说明商代以亳为名的地方不止一处,汉以后学者考索商代都城提出三亳说不是杜撰,而是事出有因 。
由此可见,关于“亳”的研究并无定论,前人的结论,权威的观点,都有待于商榷考问。对于甲骨文中“亳”的地望,也正是如此。
帝辛(或言帝乙 )十祀征人方卜辞中有“亳”,而且与“商”、“雇”、“淮”等地名相关联。这是学者们探讨甲骨文“亳”地望的重要线索和依据。然而,同样的材料,由于定点不同,参照各异,结论也轩轾难一。
董作宾排列了帝辛十祀征人方日程,其中关于商、亳两地之间的行程是:
辛丑(四日),壬寅王在商,卜夕:(壬)寅卜在商:王今夕无祸?癸卯(六日)在商,卜行:(癸卯王在)商贞:(今日步)于亳,无灾?卜旬:癸卯王卜贞:旬无祸?在十月又一,征人方,在商。己酉(十一)至辛亥(十四)王在旨。卜夕:己酉卜在旨贞:王今夕无祸?辛亥卜在旨贞:王今夕无祸?癸丑(十六)王在亳。卜旬,癸丑王卜贞、旬无祸?……
接着他分析道:
十一月癸卯早晨卜旬在商,当日往亳,中间经过一地为“旨”,曾休息了几天,何日到旨,中有缺文,不可知。但可知己酉到辛亥,三天皆曾在旨卜夕。如果是在壬子日由旨往亳,则当天可以到达,故癸丑早晨就又在亳邑卜旬了。癸丑在亳,留住一日,甲寅又行,则至少由商至亳须有二日行程(古代师行一日不过三十里左右)。
然后他假定“商”和“大邑商”在河南商丘,“商者,实即……大邑商……亦即今之商丘,盖其地为殷人之古都,先王之宗庙在焉,故于正人方之始,先至于商而行告庙之礼也。”“亳”在“商”南,就是今安徽亳县,后世之所谓南亳 。
董氏此说一出,因其是甲骨学大家,有甲骨材料为据,言之凿凿,学者多信从之,如张光直、赵寒铁、张永山等 。
由董氏之考证可知,要确定“亳”之地望,指明“商”的位置很重要。对于“商”之地望,有同意董说者,也有与之相反者,如日本学者岛邦男主为“天邑商”在商邱以南、淮河以北的商淮之间 ,台湾学者钟柏生认为“商”、“商丘”、“大邑商”、“天邑商”皆指商丘,而“中商”指朝歌 。李学勤认为“天邑商”即商之王畿,而商人告庙在朝歌 。陈梦家也置“商”于商邱。而置“亳”于南亳谷熟,但他不同意董氏把“商”、“中商”、“大邑商”三者混同起来,认为“天邑商”即朝歌、“大邑商”在沁阳田猎区,“凡正多方多由此出师,出师之前告庙于大邑商。” 因“商”地之不同,所指“亳”地各异。
郑杰祥认为 “商”不在商丘,  而在黄河沿岸的今河南武陟县境的商村, “亳”是郑州商城所在地 。
孙淼把“商”定在今河南安阳殷墟,是一个以殷都为中心的广阔地区,“亳”在“商”东南40公里左右的濮阳一带 。
我们认为,以上三说皆不正确。下面让我们依次分析一下董说、郑说、孙说。
董作宾认为“亳”在安徽亳县即“南亳”,是基于他把“商”定在今河南商丘而论的结果。正如前文所论,“南亳”一带是有亳的遗迹可循的。但甲骨文中征人方之亳绝不在此,因为与之相关的“商”不在商丘,而在今安阳。早在甲骨文发现的初期,孙诒让就认为:商邑“盖指商都。” 罗振玉指出:“商,大邑商、天邑商均指王都,即今安阳殷墟……其地当洹水之阴,今安阳县西五里之小屯,即其虚也。” 王国维进一步认为:“其后虽不常厥居,而王都所在,仍称大邑商,讫于失天下而不改……是帝辛、武庚之居犹称商也。” 日本学者林泰辅也认为“商在章德府安阳县,所谓殷墟者也。龟甲文中称之曰大邑商。” 他们所论是正确的,从甲骨文材料来看,“商”常与四方、四土相连并卜,如:
  南方、西方、北方、东方、商。《屯南》1126
  己巳王卜,贞口岁商受年?王占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吉。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 《合集》36975
可知,“商”、“商邑”以及晚期的“大邑商”、“天邑商”,正是在国土之中心的商都,即殷墟都城。正如李学勤先生言:“在商人观念中,商是居于四方四土之中的一个区域, 即商人所居处的国土。”  是指商都与王畿的一个大范围。且田猎卜辞中常见“王入于商”、“王在商”、“至于商”的辞例,当是指商王田猎归来商都的行卜之辞。这个时王常常“在”、“入”、“至”的“商”,不当在它处,而只能是甲骨文时代的“商都”,殷墟及其周围地区。殷都称“商”、盖此地近于漳水(滳水)流域,曾是先商人得其族名国名之处。准此,则“亳”之地望当基于安阳商都殷墟而不是商邱的定点去寻找。
郑杰祥定“商”在沁水流域的河南武陟县商村也是不正确的。此地虽有“商”名,但以此便定甲骨文中的“商”即在此,则非常牵强。郑氏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相信李学勤氏的“滳水”,即“沁水” 的观点。我们知道,甲骨文中的“滳水”即漳水 ,在豫北安阳以北,绝不会是远在怀地的沁水。甲骨文中已有“沁水”(《合集》20738),商代的“沁水”即今日的沁水 。滳水和沁水是两条不同的水,不可混为一类。 后来郑氏自己考证“滳水”,又认为“滳水”是“清水”而非沁水 。这等于否定了自己先前的论断,遑论结论正确与否。再者,郑氏说中有自相矛盾处,如既承认“商”在“商王朝统治集团活动中心”的安阳殷墟,“大邑商”应指安阳王都,又说“商邑”应在武陟商村,不知究竟何所指从。因此他由“商”而推“亳”之地望并没有坚牢根基。郑氏认为,帝辛卜祀伐人方的路线,经武陟商村(商)而至郑州商城(亳)。我们姑且不论商王何以到商村这样一个地方去祭庙告祖,姑且不论商村这个非都非邑的地方何以必称“商”,我们但依郑氏之说看看帝辛行军路线能否可行。我们知道,人(夷)方即东南夷,在殷都安阳的东南方向,即豫东南一带。这是众口一辞亳无疑义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帝辛为何放着从安阳直接渡河而东南行的捷径不走,而偏作先向南行、到商村后渡河经郑州再向东南走的迂迥之行?关于这一点,张永山先生也注意到了郑说之不通:
偿若把这样的行军路线考订为是绕道西南方向渡河,再折向东,显然是违反行军常识,商王及其随行将官不会一愚至此,放弃平坦道路不走,偏要从丘陵起伏和沼泽地较多的地带穿行(作者注:古代汜水、荥阳至郑州东多沼泽地,有荥泽和圃田泽等著名泽薮)。既疲劳军队,又给自己制造不利于战胜敌人的条件,反面使敌人以逸待劳,稍有军事经验的人都不会选择这样的行军路线 。
所以我们认为郑氏之说根本站不住脚。最近,郑氏在论著中又改甲骨文晚期“商”在朝歌而代替武陟商村,但仍定“亳”在郑州商城 。很可能是自己也意识到定“商”在沁水之不经,所以改动。 但从朝歌到郑州仍避免不了行军路线迂迥之破绽,因而仍不正确。
相比而言,孙淼先生的论断是较为正确的,因为把“商”这个参照点定在安阳殷墟,这是一个正确的前提。然而,孙氏的论说也不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孙氏如此推断“亳”与“商”的距离:
……[在]商贞: [今] [日] [步] 于亳, 亡灾? 甲寅王卜, 在亳贞: 今日[步][于] ,亡灾?(《后》上9"12)按照甲骨辞例,凡言“今日步于×者,在一般情况下,是一日可以到达的路征。上面两辞,是刻在同一块卜骨上的,次序也前后相连,两卜所距时间当不会太远。这两条卜辞虽属残辞,但辞意完全可以推知。由此可知,自商至 亳和自亳至鸿的距离,都是一日的路程。古代行军,日行40公里,参照这个速度计算,自商至亳大体上也在40公里左右,两地相距不远……距殷墟东南最近的县是内黄、浚县、濮阳。亳的所在地,应该就在这三县范围以内,目前可暂定在濮阳 。
我们认为,孙氏所定的由商至亳的行程日数不对,古代日行里数不对。因此,其结论虽大致不差,但也不太准确。
按董作宾所排定日谱,我们列出一个与“商”、“亳”两地相关日程表如下:
   辛丑(四日)在商
   癸卯(六日)在商,[今日步]于亳,亡灾?
   己酉(十一日)→ 辛亥(十四日)在旨
   癸丑(十六日)在亳
   甲寅(十七日)步于鸿,夕至。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亳”至“鸿”为一日之程,可以无疑。而“商”至“亳”不止一日之程。癸卯日在商贞者为一残辞,是否为“今日步”令人怀疑。如为一日之程,当如下辞“步于鸿,夕至”一辞一样,当有“卜夕”辞表示“夕至”,而此辞无有“卜夕”辞。可见不是一日之程。况且,在“商”、“亳”之间还有“旨”地,“商”至“旨”尚不知多远,“旨”至“亳”之距也在一日至四日行程的多种可能之间。董作宾审慎地认为“商”至“亳”至少有二日行程。据我们推测,“商”至“亳”应有三、四日行程的距离。每日的行程,郭沫若以七十里计, 即显有些过速。孙氏以四十里计,不知何据。董作宾以三十里计,当有据本。春秋,行军一日为一舍,一舍三十里,故晋文公有“退避三舍”之义。日行三十里,符合古人徒步行军的实际。以此推算,“商”与“亳”相距在一百华里左右。由安阳向东南方向走一百里,中间经过今尚不知所在的“旨”,再渡过古黄河,即到浚县县城周围。则甲骨文“亳”应在浚县境中寻找。
我们认为,景山即浚县大伾山,景亳在浚县大丕山附近,则甲骨文中的“亳”当是古文献中的“景亳”,亦即成汤昔日曾会盟诸侯的景亳遗留。“景亳”是成汤建国之前军事征伐的军事大本营,是接受天命、君临天下的圣地。帝辛征伐敌对方国人方,正好又途径“景亳”,在此驻扎停留,祭祖告庙,缅怀先王伟业,乞求祖灵保佑,是极可能极自然的事。所以我们认为,甲骨文中的“亳”即是位于古黄河东岸的浚县大伾山附近的“景亳”。[作者朱彦民,1964年生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副教授]
(原文发表在《南开学报》2001年“纪念南开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创建20周年暨南开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成立”专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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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变迁与夏代的兴起探索》绪论 2005-03-07    王星光    中国经济史论坛扫校
地址: 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5032
第一节 有关远古时期生态环境研究的简略回顾
《生态环境变迁与夏代的兴起探索》绪论 王星光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已愈来愈引起学术界、政府部门、甚至普通公民的重视。而生态环境的演化是一个十分漫长的渐进过程,需要将其回溯到久远的史前阶段才会看得清楚些。夏是我国古籍中有明确记载的最早建立的国家。随着新中国考古学的蓬勃发展,尤其是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完成,人们对夏商两大王朝的历史面貌、年代框架、发展脉络已经有了较前清晰得多的认识。这不但大大丰富了中国上古文明史的内容,又有力激发了人们进一步探索夏商历史、拓宽其研究领域的热情。夏代又是中国历史上有着特殊意义的重要时期,它既是最早建立的具有相当规模的王权制国家,又是史前时代与文明时代联结的纽带和交汇点,也处在地球地质和古气候史上的重要时段。而在目前的学术界,对史前及夏代生态环境的专门研究还显得十分薄弱,更缺乏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方面综合研究的成果。本文将对史前及夏代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变迁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关系等基本问题作一较系统的探讨,以加深人们对史前及夏代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并祈望对今天面临的环境问题提供有益的资料和借鉴。 第一节  有关远古时期生态环境研究的简略回顾   一、古代先哲的见解   对包括夏代在内的远古时期生态环境的形成和变迁,我国古代的先哲们很早就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在《周易·谦卦·彖传》中,就提出“地道变盈而流谦”的看法,认为地壳的高低形态会发生变化。《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歌道:“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实际上已认识到在漫长的地质时代发生的极为悬殊的海陆变迁。葛洪《神仙传·王远》提到的“东海三为桑田”,即为表达海陆变迁的成语“沧海桑田”的出处。北宋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予奉使河北,遵太行而北,山座之间,往往衔螺蚌壳及石子如鸟卵者,横亘石壁如带。此乃昔之海滨,今东距已近千里。所谓大陆者,皆浊泥所湮耳。尧殛鲧于羽山,旧说在东海中,今乃在平陆。凡大河、漳水、滹沱、涿水、桑干之类,悉是浊流。今关、陕以西,水行地中,不减百余尺,其泥岁东流,皆为大陆之土,此理必然。”沈括根据太行山麓岩石中嵌有螺蚌化石及沉砾岩的沉积带,推断这里过去曾是海滨,又利用尧舜时代的历史遗迹和生态环境变迁的历史比较方法,进一步说明现在的广袤平原过去却是浩渺的海洋,并指出华北平原的形成是由于黄河等河流的泥沙沉积而成的。这就把前述“沧海桑田”的假说建立在有力的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也是对华北大平原形成原因的首次科学解释①。对于历史上气候的变迁情况,元代金履祥曾精心研究了古代中原地区先秦两汉时代所栽培的经济作物,做出了古代要比元朝气温高的推论②。此外,清代学者张标和刘献廷分别在其著作《农丹》和《广阳杂记》中,怀疑历史时期气候的恒定性,提出各朝气候常有变化的见解。如果考虑到20世纪初期欧洲仍有若干天文学、气象学家坚持不合时宜的古今气候一成不变的错误观点③,那么我国古代哲人的上述认识显得多么睿智和富有远见。   二、近代学者的认识   到了近代以后,对古代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变迁率先进行研究的应推蒙文通先生。他于1930年在南京《史学杂志》上发表了《中国古代北方气候考略》一文,以后又在《禹贡》半月刊上发表了《古代河域气候有如今江域说》,在《图书集刊》上发表了《由禹贡至职方时代之地理知识所见古今之变》等论文,认为古代黄河流域河湖密布、气候适宜、盛产竹子和水稻,“正有似今江南地带,则古时北方气候之温和适宜,必远非今之荒凉干亢者比矣。故中国古文化必发生于黄河流域而不在长江流域也。”并指出气候恶化是黄河流域人民在西周末年大量南迁的原因之一④。 夏商周密切相连,被统称为“三代”,由于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商史研究首开三代先河,其中也包括了对环境变迁的研究。对殷商时期的生态环境研究较早、用功最勤、建树颇丰者当为胡厚宣先生。1933年,胡厚宣发表了《楚民族源于东方考》一文,文中“曾援蒙文通先生之说,以申论中国古代黄河流域之气候,必较今日为暖”⑤。1938年,他又发表了《卜辞中所见之殷代农业》一文,在文中他专设《农业环境》一节,根据卜辞所载降雨、降雪、获象、捕兕的刻辞,和殷墟发掘出的今多见于南方的竹鼠、獐、大象、圣水牛相印证,推测殷代“气候必与今日长江流域甚或以南者相当也”⑥。1940年德国学者魏特夫格(Karl August Witffogel)发表《商代卜辞中之气象纪录》一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胡道静、金良年:《<梦溪笔谈>导读》,巴蜀出版社1996年版第312—315页;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主编:《中国古代科技成就》,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版第311—313页。②秦嘉谟编:《月令粹编》卷二十三孟春条下,嘉庆十七年刊。③竺可桢:《历史时代世界气候的波动》,《光明日报》1961年4月27—28日。又见《竺可桢文集》,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12页。④蒙文通:《中国古代北方气候考略》,《史学杂志》2卷3、4期合刊,1930年南京中国史学会出版;《古今河域气候有如今江域说》(蒙文通讲述,王树民笔录),《禹贡》半月刊,1卷3期,1934年3月北平禹贡学社出版;《由禹贡至职方时代之地理知识所见古今之变》,《图书集刊》4期,1943年3月出版。⑤胡厚宣:《楚民族源于东方考》,民国二十三年七月,刊北京大学潜社《史学论丛》第一册。⑥胡厚宣:《卜辞中所见之殷代农业》,民国三十三年,收入《甲骨学商史论丛》二集。 引用卜辞中有关天象、农稼、征戎、游田之纪月者370条,证明殷代气候较现代为稍暖①。这有力支持了胡厚宣的观点。但胡厚宣、魏特夫格等人关于殷代气候较今为暖的观点遭到了甲骨学家董作宾先生的反驳,他于1942年发表了《读魏特夫商代卜辞中的气象纪录》一文,认为这一观点尚有可商讨之处,“骨化石所提出者,不过是一种意见,而卜辞是不能证实,也还有许多问题”②。为了对殷代气候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以回应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异议,并进一步确立自己的观点,胡厚宣于1944年又发表了《气候变迁与殷代气候之检讨》的长篇论文,该文翔实地考察了史前时代、历史时代、欧美各地的气候变迁,并深刻分析了古籍中所见气候方面的史料,进而在更广阔的时空背景下深入论证了商代的气候状况。文中利用丰富翔实的甲骨文资料,进一步论证了殷代气候远较今日为热,与今日长江流域或更以南者相当③。胡厚宣的这篇力作是在殷代气候研究中影响较大的鸿篇巨制,受到学术界的广泛重视。董作宾在1945年出版的《殷历谱》(下编卷九《日谱二》)及《再谈殷代气候》④等文中,仍对胡厚宣等人的观点持不同意见,坚持认为殷代气候与今世“实在无甚差异”。由于对甲骨文字的解释不同和对考古材料认识上的参差,导致了董作宾与胡厚宣在殷代气候上的“根本不同”的见解。 野生动物的分布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生态环境尤其是气候状况的变迁。徐中舒先生于1930年5月发表了《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一文,他根据甲骨文中“获象”、“来象”的记载,结合《吕氏春秋·古乐篇》中“商人服象”之传说,指出殷墟之象,“必殷墟产物”,并非“他处贡献”而来。他又考释出“豫”字为“象邑”之合文,得出“殷代河南实为产象之区”的结论,并诠释了“爲”字“从又牵象”,“实为殷人服象之证”。他还根据西方地质考古学家桑志华1923年在内蒙古、宁夏及华北等地的旧石器时代黄土地层中发现的犀、象等动物化石,认识到当时北方的自然环境适宜这些热带动物生存,并推测它们“由旧石器时代绵延至于殷商以前,(或虞夏时)仍生息于黄河流域,实为意中之事”⑤。1928年殷墟开始进行科学发掘之后,伴随古代器物出土有一些古动物标本,引起一些学者的重视和研究。1936年法国古生物学家德日进和中国古生物学家杨钟健联合发表了《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⑥这篇专门研究殷墟古动物的论文。之后,杨钟健又发表了《安阳殷墟扭角羚之发现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Karl August Witffogel,Meteorological Records from the Divination Inscriptions of Shang,GeograpHcM Review Vol.xxx No.1 Jan.1940。又见陈家芷译:《商代卜辞中的气象纪录》,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二月刊《大学》一卷一、二期。②董作宾:《读魏特夫商代卜辞中的气象纪录》,民国三十一年,刊华西协合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集刊》第3卷1—4期合刊。③胡厚宣:《气候变迁与殷代气候之检讨》,《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1944年。④董作宾:《再谈殷代气候》,作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原载华西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集刊》,又见《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篇第三册,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⑤徐中舒:《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本1分,1930年。⑥德日进、杨钟健:《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中国古生物志》丙种第十二号第一册,1936年。 其意义》①,杨钟健与刘东生合作发表《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补遗》②等论文。文中将殷墟哺乳动物共分为29种,指出这些动物的种类与今日安阳之动物有明显的不同,认为:“此不同之故,恐气候与人工,兼而有之。”以上这些有关殷墟动物的研究,对认识夏商时期的生态环境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三、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研究   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来,对包括夏商在内的远古时期生态环境的研究虽未出现过热潮,但也断断续续地没有停止过。 1957年,台湾学者张秉权发表了《商代卜辞中的气象纪录之商榷》一文,该文力图从材料上驳倒殷代气候较今稍暖的观点,以维护董作宾有关殷墟气候观点的“极为正确”③。他在后来发表的《殷代的农业与气象》一文中,专门列有“殷代的气象”一节,坚持己见。另一位台湾学者丁骕于1965年发表了《华北地形史与商殷的历史》,他根据对黄河冲积量和黄土被蚀去容积的估算,推测出夏代之前及夏商时期华北地区的地貌状况,认为“禹之前”华北黄河沿岸的气温为夏热冬温,到禹时逐渐减低,商代早、中期最冷,盘庚迁殷时又转暖,“约同今日九江一南昌、岳阳一带的气温”④。狩猎是商王的一项经常性活动,狩猎的动物及其分布区域与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关系。早在20世纪30年代郭沫若先生在《卜辞通纂》中就提到过商代田猎的地域问题。董作宾在《殷历谱》中涉猎了田猎区域问题。1956年陈梦家先生出版的《殷墟卜辞综述》中也论述了沁阳田猎区及有关田猎的方法。李学勤先生在1959年出版的《殷代地理简论》中也认为商代有田猎区,并考证了其所在的地理位置。而1964年台湾学者黄然伟先生的《殷王田猎考》则是较早系统论述商代田猎的专著。文中不仅对商代田猎卜辞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卜辞中田猎的诹日和采用的方法,还对田猎的禽获物、田猎的区域做了较深入细致的讨论⑤。姚孝遂先生于1981年在《甲骨刻辞狩猎考》一文中论述了狩猎的手段、种类、参加者和狩猎的性质⑥。此后孟世凯⑦、杨升南先生⑧等也对商人的狩猎活动作了探讨。而陈炜湛先生的《甲骨文各期田猎刻辞概述》对甲骨文中的田猎地点及田猎中心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考辨和论证。这类有关田猎的文章在一些方面涉猎了殷商时期的生态环境信息,但还缺乏将二者(即狩猎活动与生态环境)有意识联系起来进行专门研究的论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杨钟健:《安阳殷墟扭角羚之发现及其意义》,《中国考古学报》第三册,1948年。②杨钟健、刘东生:《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补遗》,《中国考古学报》第四册,1949年。③张秉权:《商代卜辞中的气象纪录之商榷》,《学术季刊》第六卷第二期,1957年。④丁骕:《华北地形史与商殷的历史》,《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集刊》第20期,1965年。⑤黄然伟:《殷王田猎考》,《中国文字》第十四册,1964年。⑥姚孝遂:《甲骨刻辞狩猎考》,《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⑦孟世凯:《商代田猎性质初探》,载《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⑧杨升南:《商代经济史》(第五章),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一些学者开始从历史地理的角度展开对生态环境变迁史的研究。史念海先生的《河山集》收录了他自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完成的有关历史地理方面的论文,其中的《石器时代人们的居地及其聚落分布》、《古代的关中》等文章对先秦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地理环境的状态及其变迁有所论述。进入80年代以来,他又陆续发表了《周原的变迁》、《历史时期黄河在中游的下切》、《历史时期黄河流域的侵蚀与堆积》、《历史时期黄河中游的森林》、《论两周时期黄河流域的地理特征》及《由历史时期黄河的变迁探讨今后治河的方略》①等论文,着力从多角度和多层面对黄河流域的环境变迁进行系统、细致的研究。但对于史前及夏商时期的环境变迁,正如作者所述:“商以前,由于文献阙略,黄河情况十分渺茫,难以实指”,“就是商代也难以具备。”②因此,对夏商时期生态环境的论述,极为简略。朱士光先生也对历史时期黄土高原地区的自然环境变迁作有较深入的探讨③。他们的研究成果,对我们的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气候变迁是生态环境史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在这一领域中最具影响的学者应推气象学家竺可桢先生。早在1924年竺可桢就开始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气候问题,曾先后发表了《南宋时代我国气候之揣测》、《中国历史上气候之变迁》④等论文。1966年他写成了《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英文稿,参加罗马尼亚科学院成立一百周年纪念会,以后又补充修订发表在《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上。该文发表后深受国内外学术界推崇。他对“近五千年中的最初二千年,即从仰韶文化到安阳殷墟,大部分时间的年平均温度高于现在2℃左右”,大致相当于现在长江流域的气温的推论,对我们认识从仰韶文化至夏商时期的生态环境大有裨益。这篇论文还有力推动了我国学术界对气候变迁史的研究。如文焕然等在1978年发表了《近六、七千年来中国气候冷暖变迁初探》的长篇论文,以后,文焕然还对中国历史上植物和动物的变迁⑤、历史时期气候的冷暖变迁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根据新的材料将竺可桢提出的从仰韶文化到安阳殷墟“是中国的温和气候时代”,更具体地修正为“距今约8000年—2500年前为温暖时代;距今2500年前—公元1050年为相对温暖时代”⑥的新认识。而施雅风院士总主编、张丕远主编的《中国历史气候变化》一书,则对中国历史上气候的变迁史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是一部集大成的学术专著⑦,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史念海:《河山集》二集,三联书店1981年版。②史念海:《河山集》二集,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363页。③朱士光:《黄土高原地区环境变迁及其治理》,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④见《科学》第10卷,第2期,1925年。《中国历史上气候之变迁》,载《东方杂志》第22卷第3期,1925年。⑤文焕然等著:《中国历史时期植物与动物变迁研究》,重庆出版社1995年版。⑥文焕然、文榕生:《中国历史时期冬半年气候冷暖变迁》,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文焕然、徐俊传:《距今约8000~2500年前长江、黄河中下游气候冷暖变迁初探》,《地理集刊》第18号,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⑦施雅风总主编、张丕远主编:《中国历史气候变化》,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 值得注意的是,近十几年来,以周昆叔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展了环境考古学的研究,他们在介绍西方环境考古学理论方法的同时,也对中国历史时期的生态环境加以探索,分别在西安、洛阳和济南举办了三次环境考古学术研讨会,并出版了两辑《环境考古研究》论集。关于环境考古学的研究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周昆叔指出:“环境考古的任务是解释人类及其文化形成的环境和人类与自然界的相互影响。”“环境考古的研究对象可以包括人类形成以来整个第四纪时期与人类有关的环境问题。不过,由于人类发展阶段不同,内容和重点也有差别。对旧石器时代环境考古,由于人类的影响较小和文化水平低,故基本上是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对历史时代的环境考古,由于人类社会已进入有严密组织和高度智慧时期,人已具备了相当的适应和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改造自然环境的能力,加之该期较短,故一些研究有赖于历史地理学和社会科学。只有史前时期,即新石器时代,或延续到历史时期,人类社会还处在较原始状态,生产力低下,对环境的依赖还很明显,对环境的影响也有限时,环境考古可以发挥明显的作用,故为研究的重点,并着重研究人类文化与自然环境问的关系。”①宋豫秦先生主编的《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也是这方面研究的新成果②。 最早将夏商时期的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进行专门研究的应属李民先生。他在1989年参加在安阳召开的殷墟甲骨文发现9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提交了《殷墟的生态环境与盘庚迁殷》③的论文,该文以盘庚迁殷为例,来探索先民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出商人原居都城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是盘庚迁殷的重要原因,而殷地优越的生态环境条件,才促使盘庚作出将殷作为“用永地于新邑”的历史性选择。这为认识生态环境对夏商社会的影响有重要启发。王晖、黄春长的《商末黄河中游气候环境的变化与社会变迁》一文,则论述了商代后期气候变异对古公宜父迁岐、文王迁程迁丰、帝乙帝辛向南发展及周武王克商的社会政治影响④。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科技考古实验室联合组成的中美洹河流域区域考古队正合作进行洹河流域区域考古调查工作,其总体目标是“研究史前及商周时期,特别是商代晚期洹河流域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⑤。这项中美合作应用现代考古技术进行的环境考古调查项目的顺利完成,可望推动史前及夏商时期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研究的进展。而对洛阳皂角树二里头文化聚落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周昆叔主编:《环境考古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②宋豫秦主编:《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③李民:《殷墟的生态环境与盘庚迁殷》,《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④王晖、黄春长:《商末黄河中游气候环境的变化与社会变迁》,《史学月刊》2002年第1期。⑤中美洹河流域区域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科技考古实验室):《洹河流域区域考古研究初步报告》,《考古》1998年第10期。 址的发掘和研究则是考古学、环境考古学等多学科合作的成功尝试,被誉为“环境考古学研究的典范”①,给我们提供了难得的资料。 此外,近年来学术界也对史前城池与中国文明的起源、中国古代文明与早期国家的形成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其中也对文明中心及国家形成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有所涉及②。 综上所述,对我国远古生态环境及其变迁史的探索从古代就已发轫,随着近代考古学尤其是殷墟发掘的出现及进展,当代环境考古学的兴起,有力推动了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尤其是史前环境考古及夏商时期生态环境变化与社会变迁方面的研究成果,标志着这一研究领域向着自然和人文、科学与社会相互结合和交融的方向进展。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史的研究属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交叉的研究领域,加之夏商时期文献资料的匮乏,这方面的研究还显得较为单薄,有许多重要问题或研究力度不够,或还未能涉及;并且在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把夏代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结合起来进行的研究还属学界的空白点。因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史前及夏代生态环境变迁与社会发展的研究显得尤有必要。
 
第二节 史前及夏代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
第二节  史前及夏代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 研究的旨趣与方法一、当前的环境问题与复原历史时期生态环境的意义 所谓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遭到破坏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甚至给人类带来灾害。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从20世纪中期开始,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和世界经济的迅速增长,使环境问题迅速从地区性问题发展成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问题,像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森林破坏与生物多样性减少、大气及酸雨污染、土地荒漠化、国际水域与海洋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和有害废物越境转移等,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上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并把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标志着全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觉醒。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183个国家的代表团和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等7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亲自与会。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的纲领性文件,涉及与地球持续发展有关的所有领域,为各国政府提供了一个面向21世纪的行动蓝图。我国政府也迅速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及责任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陈淳:《环境考古学研究的典范——读<洛阳皂角树>》,《中国文物报》2003年3月7日。②李学勤主编:《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董琦:《虞夏时期的中原》,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钱耀鹏:《中国史前城址与文明起源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通常认为,这场声势浩大的环境保护运动是由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首先发起的,她在进行大量实地调查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于1962年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书中以具体的例证描述了有机氯农药污染使本来生机勃勃的春天都“寂静”了的可怕现实,从污染生态学的角度,阐明了人类同大气、海洋、河流、土壤、动植物之间的密切关系,初步揭示了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①。这本书中提出的“我们必须与其他生物共同分享我们的地球”的理念确实表现出作者惊人的胆识和远见,以至有人认为它标志着一个新的“生物学时代”的开始②。不过,若从环境史的角度来看,环境史研究者则更早提出了环境破坏对人类威胁的警示。 远的不说,就以1955年出版的《表土与人类文明》为例,美国的环境史学者弗·卡特和汤姆·戴尔在他们合作撰写的这本书里就明确地指出:“除了很少例外情况,文明人从未能在一个地区内持续文明达30—60代人以上(即800—2000年)。”“他们的文明在一个相当优越的环境中经过几个世纪的成长与进步之后就迅速地衰落、覆灭下去,不得不转向新的土地。”“文明之所以会在孕育了这些文明的故乡衰落,主要是由于人们糟蹋或者毁坏了帮助人类发展文明的环境。”他们在对史学家们通常所持的造成文明衰落的诸如战争破坏、气候变化、道德败坏、政治腐败、经济失调、种族退化和无能的领导等原因进行剖析后认为,这些原因都不是文明衰亡的根本原因,而“在绝大多数地区文明衰落的基本原因是文明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遭到破坏”。为此,他们惊呼:“今天,一切民族都必须储存自己的资源并且根据自己的资源计划自身的未来;保护自然资源已经变成当务之急,绝非仅只是一种理想的目标。”③这些见解可谓振聋发聩,表现出超前的胆识。我国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也在1962年发表了《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④一文,指出东汉以后之所以出现黄河长期安流的局面,主要是西北游牧民族大量迁徙入黄河中游一带,使相当大的一部分农耕土地恢复成为草原,阻遏侵蚀,减少流人黄河中的泥沙,从而使下游河道趋于稳定,因而保持了安流局面。史念海先生在《历史时期黄河中游的森林》一文中进一步指出,这一时期黄河中游地区森林植被较好,在阻遏侵蚀方面也起到了相当的作用⑤。他们这些精辟的见解,指出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的要害和黄河泥沙剧增导致洪水泛滥的根本原因,而对古代黄河中游地区良好生态环境的复原以及黄河安流状态的翔实论证,为根治黄河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蕾切尔·卡逊著,吕瑞兰、李长生译:《寂静的春天》,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②曲格平主编:《环境保护知识读本》,红旗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③[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著,庄峻、鱼姗玲译:《表土与人类文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16页。④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学术月刊》1962年第2期。⑤史念海:《河山集》二集,三联书店1981年版。 害、再造山川秀美的西北,指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他们的这些研究成果“大大超过了前人的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①。环境史学家或历史地理学家之所以能做出超前的判断或预见,主要是因为他们对历史时期自然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的深刻探索和真切了解,这使得他们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深切的历史责任感来坦诚自己的真知灼见。他们的研究成果表明,目前我们看到的一些地区(如黄河中下游地区)面临的水土流失、沙尘肆虐、气候干旱、植被稀疏等环境恶化的境况绝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上这些地区确曾有过草木蓊郁、气候适宜、山青水秀、风景宜人的时期。复原历史时期的生态环境,不但可以展示历史的真实,唤起人们的环境意识,而且更可以引导和鼓励人们采取适当的经济发展策略,有利于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本身也就有力说明了研究和恢复历史时期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和实际作用。近些年来,国际科学界联合发起了庞大的“全球变化研究计划”(Global Change Studv),其中包括“过去的全球变化计划”(PAGES)和“全球环境变化的人文因素计划”(IHDP)两个子计划。中国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典籍和丰厚的考古学遗存,有责任并有条件在这项事关人类未来生存和发展前景的研究中有所贡献。   二、新石器时代及夏代生态环境的特殊地位   本文的研究,主要着力于从新石器时代至夏代这一时段。这正处在整个气候变迁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而“在所有环境因子中,气候是最为活跃的因子,其他各种因子响应气候变化,从而引起区域环境的演变”。从全球环境变迁的历史上看,第四纪大冰期是由若干次长度约几十万年寒冷的亚冰期及两个亚冰期之间相近长度的亚间冰期所组成,这个时期是从距今约350万年前开始的,正是人类开始出现并逐渐繁衍成长的时期。第四纪又分为更新世和全新世两个时期。全新世的起点约在距今10000年前,其气候变化总体是由初期的转暖,中期达到最暖,后期又转凉的过程。而在全新世中期出现的最为温暖湿润的时期出现在距今8000。3000年之间,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全新世气候最适宜期”(Holocene climatic optimum)。②在我国,由于这个时期在年代上与仰韶文化有某些联系,所以也称之为“仰韶温暖时期”。③竺可桢先生提出的第一温暖期(3000—1100B.C),即相当于仰韶文化至安阳殷墟的文化时代正在这一时间范围之内。需要指出的是,夏商时代恰处在这一气候变化史上的第一温暖期亦即“仰韶温暖期”的后段。宋豫秦先生曾将殷墟卜辞与国际性的环保合作研究计划“全球变化研究”联系起来,指出殷墟卜辞在全球变化研究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并强调“殷墟卜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邹逸麟:《黄流流域环境变迁研究中的重大贡献》,《史念海先生八十寿辰学术论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②黄春长:《环境变迁》,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页。③段万倜:《我国第四纪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全国气候变化学术讨论会文集》,科学出版社1978年版。 所记载的环境信息虽然地域范围不大,时间跨度不长,但它却是一个气候聚变期来临之前的典型,这样的典型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对于‘过去的全球变化计划’的意义极不寻常”①。并且,在这一时间范围内,人类历史上出现了新石器取代旧石器的技术革命;在满天星斗般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中,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文化大放异彩,最终成为全国文明的中心;在这里崛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中央权力规模的夏王朝。因此,研究黄河中下游地区史前及夏商时代的生态环境对“全球变化研究计划”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三、研究资料与方法问题   史前及夏代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变迁的研究属于跨学科研究的范畴,在研究资料的收集与研究方法的应用上都有自己的特点。   (一)资料的收集范围   夏代是我国文明形成、国家出现并得到初步发展的时代。从考古发现看,尽管夏代已经创造了高度的文明,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夏代的文字,而商代的甲骨文则被公认为是最早且又相当成熟的文字。《尚书·多士》道:“唯殷先人,有册有典。”可惜商代的典册大都未流传下来。不过,幸好我国自远古时代起,就有“祖述尧舜”、“信而好古”的传统,先秦文献中有不少追忆夏商时代的传说,如《尚书》中的《尧典》、《舜典》、《禹贡》和《汤誓》、《汤诰》、《盘庚》篇等。《夏小正》中包含有许多夏代的史料。《诗经》中的一些篇章,也多反映了夏商时期的史影和对山川风貌、风土人情、草木花卉、鸟兽虫鱼的描述。包括《史记》中的《夏本纪》、《殷本纪》在内的汉代文献中,也保留了古人对夏商时期风物的记载。这都给我们研究夏代生态环境提供了尽管是间接的,但却可资利用的文献资料。 甲骨文自1899年发现以来,已经走过了100多年的历史,据统计已发现记录在案的甲骨约120000片。②这就使因“史料不足而山穷水尽的殷商文化研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别开了新生面。”③甲骨文是殷商时期社会生活的真实记录,甲骨刻辞中记载了殷代政治、经济、军事、生产、生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丰富内容,其中有关狩猎、求雨、耕作、物产等方面的记述也包涵有生态环境的信息。由于夏代与商代同属环境变迁史及气候史上的“仰韶温暖期”,而且殷承夏制,往往夏商并称,因此,甲骨文提供的一些史料也可为夏史研究所参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宋豫秦:《殷墟卜辞与全球变化研究》,《黄河文化》1999年第2~3期第39页。②王字信、杨升南:《甲骨学一百年》,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③王字信:《甲骨学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页。 对史前及夏代研究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考古学的蓬勃发展。自1921年瑞典学者安特生发现仰韶文化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石器时代考古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旧石器时代的西侯度遗址、蓝田人遗址、北京人遗址、匼河遗址、丁村人遗址、小南海遗址、下川遗址等的发掘,使旧石器文化已成系列;新石器时代的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遗址的分布可谓星罗棋布,发现的数量在整个考古发现中堪称独占鳌头。这其中不仅提供了史前人类丰富的文化遗存,而且还揭示了许多环境信息,对我们开展“仰韶温暖期”的环境变迁研究尤为重要。夏代考古的最重要成果是20世纪50年代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发现。经过40多年的勘察发掘,发现了大型宫殿基址和一批墓葬、房基、陶窑、铸铜遗迹等,并出土有青铜器、玉器、陶器、石器、骨器等遗物。此外,在豫西洛阳和冀南、冀北和晋南及陕西关中地区等地也发现有内涵丰富的夏商时期的遗迹和遗物。这些无疑都是研究夏代生态环境的重要资料。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新石器时代的考古材料对开展这一课题的研究颇有参考价值。这一方面是因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和夏文化往往有地层上的叠压和羼杂关系,且学术界也有持河南龙山文化中晚期和二里头文化早期是夏文化①,或主张二里头文化是介于河南龙山文化与早商文化之间的一种青铜文化的看法②。这都说明龙山文化与夏文化甚至商文化都有密切的关系。并且,仰韶文化甚至裴李岗文化时期的考古资料也可作为本课题研究的资料来源。这是因为包括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及龙山文化时期在内的新石器文化时期与夏商时期同属“全新世气候最适宜期”,在同一气候期段内的生态环境有相当多的共同特征,可以弥补夏代时期相关资料不足的缺憾。 自然科学及交叉学科方面的资料在夏商环境史的研究中尤其值得关注。环境史属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交叉的学科,而在自然科学当中,它又包涵有地质学、气候学、生态学、地理学、环境学等方面的内容。更具体地说,地质学中的第四纪地层、气候学中的历史气候变迁、生态学中的古植被与古动物学、地理学中的历史地理、环境科学中环境变迁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都是开展夏商生态环境史研究所应参考的材料。   (二)生态环境史的研究方法   生态环境史作为历史学的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历史学和考古学常用的实证研究方法。即用历史上的文献资料或考古发掘的实物材料来叙述或阐明历史事件或人物在当时所处背景条件下的实际情形,以揭示历史事项的真相和社会发展的规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安金槐:《试论豫西地区龙山文化类型中晚期与夏代文化早期的关系》,载《夏文化研究论集》,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10页。②邹衡:《关于探索夏文化的途径》,《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 史前及夏代生态环境史又与生态环境及其变迁学科有密切的联系。而生态环境变迁史或简称环境史也是多学科知识积累的结果,因此,跨学科研究是其运用的基本方法。跨学科研究就是跨越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及工程科学的界限,互相借鉴和融合①,达到从整体上把握环境与社会变迁史的目的。如在环境变迁学和历史地理学中采用的树木年轮断代、湖泊纹泥断代、冰层年代、14C年代测定、古地磁年龄测定等方法,以及利用孢粉分析方法来推论过去一定时期的植被特征和气候状况及方法,都可为我们进行夏商时期生态环境研究所参考借鉴。 尤其是环境变迁研究常运用的“将今及古”的思维方式很值得借鉴。这种思维方式认为,目前在地球表层进行着的这种内外力的作用过程,在过去也都发生过。如流水的侵蚀、搬运和沉积作用,冰川的活动及其侵蚀、搬运、堆积作用,风力的侵蚀、搬运和堆积作用等,这些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沉积物记录了当时的地理环境特征。所以,根据这些遗留至今的沉积物可以认识过去的环境变迁②,“由今及古”的思维方式或研究方法在环境史的研究中有广泛的适用性。当然,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多样性、综合性、精确性不能避免其分散、难以融合的缺陷。因此,应该由历史学来加以整合和归纳,这是因为历史学在整合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在从整体上认识变化如何发生时最具优势③。——————————————————————①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1期。②黄春长:《环境变迁》,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③J.Petulla,Toward a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In Search of a Methodology,Environmental Review,I(1977),p.36. 
 
第三节 时间范围和空间地域的界定
第三节  时间范围和空间地域的界定   一、时间范围   本文把“仰韶温暖期”作为研究的时间范围,即大致从裴李岗文化到夏代约五千多年的时期。2000年11月公布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结果《夏商周年表》表明,夏代开始的年份为公元前2070年,而夏桀亡国之年为公元前1600年④。这样本课题的研究也侧重在夏代大约470年生态环境的历史。应该认识到,生态环境史与人类社会史的阶段划分是有区别的,也不应采用同一的划分标准,这是因为包括地理环境在内的生态环境的变迁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地质时期的演替过程,而在同一个地质时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也往往存在许多共同的特征。如前所述,夏代属于地质年代第四纪的“全新世最适宜期”的范围之内。研究夏代的生态环境,不能脱离全新世晚期这一广阔的“历史背景”。商代与夏代同属“仰韶温暖期”,因此也不宜将它们截然分开。并且,为了对环境变迁有一更为系统完整的了解,我们也有必要穿越时间隧道,对全新世以前的生态环境变迁加以考察,以使我们对当今所处的生态环境的演化过程有一更为清楚的认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④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概要》,《文物》2000年第12期。   二、空间区域   生态环境史的研究,除了与具体的时间范围关系密切外,也与一定的空间范围有着密切联系。 本课题将研究的主要区域界定为夏代活动的地区,也就是黄河中下游地区。关于夏族的始源地,由于文献记载的缺乏和含糊不清,考古资料的局限和混杂,造成了认识上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纷纭局面,大体上有豫西说、晋南说、山东说、安徽说、四川说和浙江说等。李民先生和张国硕先生在《夏商周三族源流探索》一书中,将这些歧说一一辨析,经过翔实的考证,认为夏族起源于豫西,到夏禹后期又控制了晋南。在夏王朝时期,其统治的地区尽管随着其势力的强弱有所扩大或缩小,但其中心地区是在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①。其控制的势力范围西达关中东部,东至豫东地区,南及长江北岸的鄂北一带,北抵晋南和豫西北地区。据此,研究夏代的生态环境,应以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为主要范围。当然,也应看到,夏商周三族有着密切的联系。商、周和夏是同时存在的三大部族。商的祖先契、周的始祖弃与舜、禹是同时代人,并且,三族同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研究夏代的生态环境,应把三代活动的空间范围联系起来。 与夏族起源地的众说纷纭一样,商族的起源地也是学界长期纷争的公案,李民先生等经过长期的仔细甄别和缜密研究,认为商族最早活动于关中地区,昭明时迁至晋南、晋中地区,相土时东迁,短期到达泰山附近,最终定居发展于豫北、冀南地区,并以此为基地南下,西指灭夏,建立商王朝。河南省的中部、北部和河北省的南部地区是商王朝的统治中心。 需要指出的是,周人控制的陕西关中地区虽然不属于夏商时期统治的中心地区,但与本课题的研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是因为先周文化与夏代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周族最早活动于晋南地区,可以说是与夏族同源。周人始祖后稷曾在夏王朝任职,其先祖不窋也曾在夏朝做官,“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窑,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②。也可以说,先周文化也与夏代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我们把先周控制的关中地区作为研究的范围之内。 这就是说,我们研究史前及夏代的生态环境,是以黄河中下游地区为重点的,大致包括今天的河南、山西、陕西、河北、山东等省份,这也基本反映了夏代统治的中心区域。当然,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因素之一的气候变化常常是有着广泛的影响的,这种影响往往会突破一定的地域界限。竺可桢在研究我国古代气候的变迁时,曾引用了日本从9~19世纪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李民、张国硕:《夏商周三族源流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②《国语·周语》。 记载的京都樱花开花的日期等资料,发现了“在这一段时间,中国气候和日本气候的变化是一致的”①共同规律。这说明研究生态环境的历史,在确定了基本的空间框架的前提下,视野可以放得宽阔些,以便发现普遍的规律。因此,本文的研究,在必要时也将不受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局限,适当地利用更多的与课题相关的各种资料。
 
第四节 生态环境变迁研究的相关概念及观点
第四节  生态环境变迁研究的相关概念及观点 生态环境变迁的研究是包括生态学、环境科学、地理科学、历史科学等学科在内的跨学科综合研究,了解这些学科、尤其是上述前两大学科中的相关概念及其原理和规律,有利于加深对历史上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   一、生态学与环境科学的基本概念   环境是个抽象、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客体。与某一主体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被称为这一主体事物的环境。环境科学所指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客观世界,也就是人类生存、繁衍和发展的各种自然要素及其构成的环境综合体,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人类干扰和影响而发生变化的人为环境。 生态环境生态是指某一生物(生物系统)与其环境或与其他生物之间的相对状态或相互关系。生态环境则是指除人类种群以外的不同层次生物所组成的生命系统为主体的外部条件或环境要素。 环境要素对环境要素的分类和认识分歧较大。在生物学和生态学领域,环境要素即指环境中对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行为和分布有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生态因子。生态因子包括气候因子(如温度、湿度、光、降水、风、气压、雷电等);土壤因子(土壤结构、有机和无机成分的理化物质、土壤生物等);地形因子(如地面的起伏,山脉的起伏、坡度和阴阳面,地质历史条件等);生物因子(如地面和土壤中的动植物和微生物等);人为因子(如人类开垦、采伐、引种、栽培等情况,列出人为因子是为了指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和其他生物的影响)。 生态系统与生物圈生物在自然界并非孤立存在的,而是结合成生物群落而生存的。这种在自然界一定空间原生物群落与其所处的环境所形成的相互作用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统一体,就叫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由生物部分的生产者(主要指绿色植物)、消费者(主要指动物及某些寄生的菌类)、分解者(主要指有分解有机物能力的微生物及某些以有机碎屑为食的动物)和非生物环境部分(指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能量及其生活场所,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无机矿物质等生物以外的所有环境要素的总和)所组成。地球表面由于气候、土壤、水文、地貌及动植物区分不同,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而无数个大小不等的各类生态系统组成一个巨大而极其复杂的生物圈,各类生态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都有各自的特点,起着特殊的作用,共同维护着生物圈的正常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竺可桢:《竺可桢文集》,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84页。 生态平衡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有一个产生、发展、成熟的过程,生物与其环境总是不断地进行着能量、物质与信息的交流,但是一定时期内,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之间都保持着一种相对的稳定,这种生物物种之间和生物与生态环境之间物质和能量流动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就叫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平衡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因而也是脆弱的。任何内部或者外部因素的改变,都可能使这种平衡发生变化,甚至导致生态破坏。不过,生态系统内部具有自动调节能力,或称为缓冲内外变化冲击的能力。当系统的某一部分出现了机能异常时,就可能被不同部分的调节所抵消。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越多样,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途径越复杂,其调节能力就越强。相反,成分越单纯,结构越简单,其调节能力也越小。只要外界或内部的变化不超过它的缓冲力,在被冲击之后,其平衡会逐步得到恢复。但是,一个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再强,也有一定的限度;一旦超过了这个限度,调节就不再起作用,生态平衡就会遭到破坏。   二、生态学的基本规律   生态系统之所以得以保持平衡,这是由于生态学的基本规律决定的,了解了这些规律,就等于抓住了生态学的本质。也有助于分析历史上的生态环境变化。 物物相关律  即自然界中各种各样的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在生态系统中,不仅同种生物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异种生物间也存在相互依存与制约的关系;不同群落或系统之间也同样存在着依存与制约关系,这种关系无论在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这些影响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间接的,有些是立即表现出来的,有些需滞后一段时间才显现出来。因此,在采伐森林、开垦荒地、猎捕动物、排放废弃物等生产活动中,都需弄清自然界诸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生相克律  即通过“食物”而相互联系与制约的协调关系。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种生物都占有一定的位置,彼此之间形成食物锁链联系,被食者为捕食者提供生存条件,同时又为捕食者控制;反过来,捕食者又受制于被食者,彼此相生相克,使整个系统(或群落)成为协调的整体,并使生物保持数量上的相对稳定。所以,为了保持生态平衡,就不得任意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本没有的物种,也不得在生态系统中随意去除某一物种,以免打破生态系统相对协调的稳定关系。 有效极限律作为生物赖以生存的各种环境资源,在质量、数量、空间和时间等方面,在一定条件下都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制地供给,这就是说任何生态系统的生物生产力通常都有一个大致的上限。每一个生态系统对任何外来干扰都有一定的忍耐极限,当外来干扰超过此极限时,生态系统就会被损失、破坏,以致瓦解。这是由有效极限律决定的。所以,放牧强度不应超过草场的允许承载量,采伐森林、捕鱼狩猎和采集药材时不应超过能使各种资源继续利用的产量,排人生态系统的污染物也不应超过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还必须使对生态系统的冲击周期长于其自我恢复的周期,如规定适宜的禁猎期、禁鱼期、封山期等。 协调稳定律即只有各部分协调的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自然界的生态系统都处在变化发展之中,一般地说,在发展过程中,随着生物种的多样性增大,连接各物种的食物链增多,系统的稳定性也相应增强。所以,对于某一个地区来说,该地区的自然资源种类越多,抵抗外来干扰的能力越强。然而,由于生态系统稳定性的机制,主要由其结构和功能的协调、物质输出输入的平衡所决定,因此,稳定的系统不一定都是结构复杂的系统。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尤其要注意保持生态系统多物种的合理结构及生物多样性,以维持自然机制的正常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防止因过度利用导致资源枯竭,系统瓦解。 互利共生律  即在生态环境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生物与生物之间存在着作用与反作用、互惠互利的关系。如最初生长在岩石表面的地衣,由于没有多少土壤可供着“根”,当然所得的水和营养成分很少。但是地衣生长过程中的分泌物和尸体的分解,不但把等量的水和营养元素归还给环境,而且还生长不同性质的物质,能促进岩石风化而变成土壤。这样环境保存水分的能力增强了,可提供的营养元素增加了,从而为高一级的植物苔藓创造了生长的条件,接着如此下去,便逐步出现了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生物与环境就是如此反复地相互适应和补偿。而多种生物共同栖息在一起,共生共存,互相补偿,维系着整个生态和谐发展。但是,如果损害了生物与环境或生物间的相互补偿与适应的关系,比如某种生物的过度繁殖,或是单一性的土地利用,都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 时空有宜律  即每一个地区,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同时,这一区域生态系统也随时间发生变化。比如,在成熟林多的地区可以根据用养结合的原则,对林木进行采伐,但河流上游的水源林和用于保持水土的林区,其主要功能是涵养水土,预防水土流失,那就只能允许少量择伐,绝不允许皆伐。如对某地某种狩猎的动物,只能在种群数量过大时有计划地猎取一部分,以使其与所需资源相协调;相反,如某地某种狩猎动物种群很小或正处于生育期时,就不应猎捕,以促其种群繁衍,防止物种绝灭。这就是说对特定地区、特定时期的生态系统,都应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 限制因子律在诸多的生态因子中,处于最小量的因子或接近耐受极限的因子对生物的生长发育起主要的限制作用,甚至因该因子的超低量导致生物的死亡,生态学中将这个因子叫限制因子。因此要学会从复杂多样的生态因子中,找出限制因子,并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比如鹿群越冬要受到温度、降水、食物、天敌等因子的影响,如果确定食物是越冬的限制因子,就可以在冬季森林中投放补充饲料,以使其种群量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位原理生态位是指生物所占据的多维生态因子空间以及生物所起的生态作用。每一种生物都有其理想的生态位和现实生态位,理想生态位与现实生态位之和就是生态位势。生态位势的存在驱动着人口、能量、物资的流动和城市的扩张,影响着生态环境的变化。为了获取更高的生态经济效益,人类往往会不断开拓和占领一切可利用的空余生态位①。   三、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   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有着直接的影响,它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而人类社会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生态环境,改变着自然生态的面貌。从整个自然史和人类史的发展轨迹来看,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相互影响,经历了一个彼此消长的演化过程。在漫长的原始社会、直到工业社会以前约300万年的历史时期内,由于人类应对自然能力的限制和生产手段的落后,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表现的较为显著,有时人类甚至处在无可奈何的屈从被动状态。人类社会进入17—18世纪的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生产手段和技能的全面进步,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干预程度凸现出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甚至出现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正像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社会就开始不同程度地对生态环境发生密切关系、并产生直接的影响一样,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生态环境也依然对人类社会产生着重要影响。只是彼此程度和广度不同或彼此消长起伏而已。   (一)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生态环境是孕育人类产生的“母亲”,它提供的适合于人类生存的阳光、温度、水和源自于绿色植物的食物等条件,为人类的繁衍生息提供了根本的保障。也可以这样说,没有生态环境也就没有人类的诞生和生存的基本条件,这也正像“鱼离不开水”一样,人类一刻也脱离不开养育他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为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提供了必需的、广阔的舞台。人们都习惯地称地球为人类之家,地球表层分布着土壤岩石圈和水圈,为人类的生活、生产提供了立足之基和生存空间。尽管人类科技的进步已经可以把人们送到包括月球在内的外层空间,但这些丝毫不能改变人们对地球的须臾不可或缺的依赖。人类如果没有与之相依的生态环境,不啻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生态环境对人类的生活习惯、生理特点、心理特点有着深刻的影响②。比如我国南北方饮食习惯有较大的差异,南方人喜欢吃米,北方人喜欢吃面,这与我国南粮北麦的农业种植结构有关,人们在长期的劳动和繁衍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劳动方式。从对人类生理特征的影响来看,最突出的莫过于人种的差异,如生活在热带非洲的人皮肤黝黑,而耐酷暑;生活在北欧的人皮肤白皙,不畏严寒;生活在西藏的人则适应于高原生活等,则反映出生态环境对人类生理特征的影响。生态环境也对人类心理和精神有着一定的影响。生态环境对人类生产活动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显著。生态环境为人类生产提供物质资源等各种物质基础,从而决定生产活动的内容。如没有矿产资源,就谈不上矿物的开采和冶炼。这正应照了“有此未必然,无此必不然”的道理。同时,物质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影响着人类生产活动的进展程度和水平。比如在资源条件较好的黄河流域适宜早期人类繁衍生息,使其成为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北极圈内的爱斯基摩人由于生态环境条件恶劣,生产劳动较为艰难,文明的演化也较缓慢。并且,生态环境以其资源的空间组合特点影响人类生产活动的地域分工。如平原适于种植,山区宜林,草原宜牧,水域宜渔等。这种生产活动的空间分布和差异是与生态资源的空间分布密切相关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参见陈英旭:《环境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孙儒冰等:《普通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朱颜明等:《环境地理学导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②张文奎主编:《人文地理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2—93页。 生态环境对人类文化也产生有重要的影响。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类长期生活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就会形成较为稳固的对事物的看法、思想和观念,进而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思想文化。比如生活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民族因长期处在四周环海的环境当中,创造的是颇具冒险精神的海洋文化;而长期生活在为高山、大海相隔的陆地上的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先民们,创造的是求稳敦实的大陆文化。就拿中国南北文化的对比来看,也有鲜明的地域色彩,江南文化婉约细腻,北方文化粗犷豪放,文学艺术上常说的“京派”“海派”之争,其实正是生态环境对社会文化影响的反映。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还表现在人类的社会活动必须遵循包括生态规律在内的自然规律。人类可以利用自然规律改造自然,使其为人类服务,但是,决不能改造自然规律。如果违背自然规律,就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正如管子指出的那样,“上逆天道,下绝地理”,将导致“天不予时,地不生财”①。四大文明古国中的古代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文明的中断,中美洲玛雅文明的消失,都与环境的恶化有着不可割舍的联系。 当然,我们重视和研究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和作用,绝不是主张“地理环境决定论”,而是客观地认识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实际作用,正确地看待自然规律的客观影响。与此同时,我们也认为生态环境的作用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并且也同样重视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之,正如胡兆量先生等指出的那样:“自然环境是社会发展的舞台,对社会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研究自然环境对社会的影响,或深或浅,或偏或激,与环境决定论有本质区别。”②我们研究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对形成我国文明中心地位和夏王朝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和作用,只是根据客观事实对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进程产生作用的客观评价,与“地理环境决定论”毫无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①《管子·形势辨》。②胡兆量等:《地理环境概述》,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6页。   (二)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问题上,我国学术界曾经历了一个不断成熟的认知过程。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当我国开始引进西方近代地理学时,是将环境决定论和人地相关论都兼容并蓄地引进,比较客观地认识到环境对人的“影响”而不是“控制”,承认人类对环境的能动作用。但新中国成立后,受前苏联批判“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影响,在对“人地关系”的认识上,也出现了过于强调人的作用的思潮。反映到哲学思想上,盛行“生产关系决定论”,地理虚无论、唯意志论、人定胜天思想占了统治地位。这不但阻碍了对人地关系(即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关系)认识的正确发展,还导致了经济实践中违背自然规律的活动肆意发生,给我国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害。直到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施行以来,对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才重新有了正本清源的客观认识。 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变化关系。人作为唯一具有制造工具和劳动能力的群体,从一诞生起就开始对生态环境发生作用,施加影响。在人类的童年及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程中,正如前苏联学者格拉西莫夫指出的那样:“人类社会通过从周围环境取得能量和物质并以变换过的(工业的、家庭的和其他的)形式予以归还时,干预了自然过程的动力平衡循环。然而,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大自然已具备了恢复被破坏的自然过程的能力。……这样,从整体上说,自然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有顶得住人为干扰的能力,虽然也发生过局部的不可逆转变化。”但是,“自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总强度已经超出地球表面许多大面积地区的恢复能力,导致了不但是局部而且是区域性的不可逆变化。”①这大致反映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逐步增强的状况。 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就其对生态环境中的动植物、地形地貌、河流湖泊、气候状况等环境要素的影响略加评述。 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对植被的影响上。英国学者安德鲁·古迪指出:“在开始考虑人对环境的影响时,一般应从植被开始,因为人对植物生命的影响要比对周围环境的其他组成部分的影响更大。人通过给植物带来的变化改造土壤,影响气候,影响地貌变化过程,并改变某些天然水体的质和量。实际上,整个景观性质的变化都起源于人所导致的植被改变。”②人类的砍伐树木、焚烧森林草原、垦田种植等活动,极大地破坏和改变了原始生态的自然地貌和空气的质量。而对动物的影响则主要表现在对动物的驯养、传播、宰杀、灭绝,人类活动在造成为人类所食用、役用等的动物畸形膨胀的同时,也伤害甚至灭绝了大量动物,这其中损害某些动物的自然环境是最主要的原因。总之,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扰乱破坏了植被,减少甚至灭绝了大量动物种群,破坏了生物平衡,是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并且也是沙漠化加剧的重要根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Gerasimov,I.P.1976:Problems of Natural Environment Transformation in Soviet Constructive Geography.Progress in Geography 9.75~99.②[英]安德鲁·古迪:《人类影响——在环境变化中人的作用》,中国环境出版社1989年版第19页。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对水域的利用和改造由来已久。在公元前五千多年的古代埃及,就开始建造水坝,《圣经》中也有挪亚方舟的记载,我国更有大禹治水的传说。人类用水消费包括生活用水、灌溉用水和工业用水,为满足这些需要人类建造水库、修建运河及渠道;并随着森林的减少和水土流失,加速了河道淤积和湖泊萎缩的过程,这些都大大改变了自然界的水分循环和水资源的平衡状况,并影响了气候的变化。如再加上水污染的蔓延,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更为严重。 人类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明显表现是对地形地貌的改造。人们在盖房、筑路、采矿、建坝、开挖运河的过程中,把大量的土壤、覆盖物和基岩,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这种固体物质机械迁移的消极后果是毁灭植物,引起侵蚀和冲刷,造成采石场、废石堆、土堤等人造小地形,触发陷坑、塌陷、滑坡,改变地下水网络①,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等后果。 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变化,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已越发明显。大量的二氧化硫和光化学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造成酸雨泛滥,导致“温室效应”发生,遭到污染的空气,不但危害了生物的生长,而且也威胁着人体健康。 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尤其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由于本文主要针对的是中国远古时期生态环境方面的研究,在此不做深入的探讨。但这已足见当代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我们在这里列举人类对环境的影响甚至破坏,并不是说这种影响在历史上始终占主导地位;也不否认人类具有认识和适应自然规律,“合理”地控制自然的能力;更不是说这种干预和“破坏”已达到了不可调和的余地。并且,我们仍然对改变人类社会与环境不和谐的状况、实现二者的协调互宜的可持续发展前景抱以乐观的态度。因为人类是自然之子。人类不仅有认识和利用自然的非凡创造力,而且有保护和珍重自然的理性认识能力。人类是靠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孕育而生,毁灭了生态环境,就等于毁坏了人类自身。人类的睿智使得他们能够做出理智正确的选择。同时,也促使他们反思与生态环境关系不和谐或者说破坏环境的历史。正如安德鲁·古迪指出的那样:“尽管对于人类作用于环境引起的不希望有的结果的分析更多地集中在先进的工业社会方面,但是我们并不能无视这样的事实,即环境引起的很多重要的变化曾经是和正是非工业化社会所造成的。”②因此,我们研究环境变迁的历史,要解决当前面临的世界性环境问题,就有必要研究远古时期生态环境的状况及演变的历史。正如苏秉琦先生所言:“旧石器时代几百万年,人与自然关系是协调的,这是渔猎文化的优势。距今一万年以来,从文明产生的基础——农业的出现,刀耕火种,毁林种田,直到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胡兆量等:《地理环境概述》,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1页。②安德鲁·古迪:《人类影响——在环境变化中人的作用》,中国环境出版社1989年版第207页。 取得巨大成就,是以地球濒临毁灭之灾为代价的。中国是文明古国,人口众多,破坏自然较早也较严重。而人类在破坏自然以取得进步的同时,也能改造自然,使之更适于人类的生存,重建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关系,中国拥有这方面的完整材料,我们也有能力用考古学材料来回答这一问题,这将有利于世界各国重建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关系。”①这其中亦道出了重塑史前及夏代生态环境的意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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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董作宾】 (1895——1963年), 原名作仁,字彦堂,号平庐,河南南阳人,生于清光绪21年(1895),卒于台北巿,享年六十九岁。与罗雪堂(振 玉)、王观堂(国维) 、郭鼎堂(沫若)并列为“甲骨四堂”,是我国甲骨学与近代考古学的主要奠基者之一。 董先生幼年就读于元宗高小,后曾因家贫而中途辍学。1915年考取县立师范学校,以最优等第一的成绩毕业后留校任教。1917年春,跟随张嘉谋去开封,在张家管书房兼办家务。后入开封育才馆读书,初步接触甲骨文。1922年,入北京大学旁听语言学,暇时对罗振玉的《殷墟书契前编》拓本进行摹印、研究。并以一年之力遍读沉兼士、钱玄同两氏所授文字学,由此建立起文字学基础。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系成立后,入所为研究生,学习语言学、考古学、人种学和历史学,并担任《民国周刊》编辑。192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学研究院,获得历史语言学硕士学位,被破格聘为福州协和大学国文系副教授。1926年回到河南,任河南中州大学文科副教授,讲授史学、语言学两门课程。1927年复回北京大学,致力于甲骨考古研究。
1928年起先生历任北平大学、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并同中山大学文学院代院长傅斯年结为知交。不久,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筹备处成立于广州,聘先生为通讯员,其使命为调查洛阳石经及殷墟甲骨等出土情形。暑期往安阳调查后,遂定发掘计划。同年秋,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受聘为编辑员,遂主持试掘小屯遗址工作。中国文物考古史上首次对殷墟的科学发掘由此拉开了序幕!由十月十三日起至同月三十一日止,是为殷墟第一次发掘,这是古老的中国从摸索而全面以科学方法发掘的开始。1929年,先生参加殷墟第三次发掘,出土大龟四版。整理研究后,先生于《安阳发掘报告》上发表〈大龟四版考释〉一文,确定了“卜”下与“贞”上一字是贞人名,首先提出了由贞人可以推断甲骨文的时代的说法。贞人名除了让人明了卜辞的结构及其细部意义外,同版贞人与异版贞人之相互系联,可形成贞人集团,此为断代与探索商代占卜制度的基础。贞人的发现,突破早期三十年的甲骨研究。1930年十一月,先生又参加第一次城子崖发掘。并参与颂斋之会,第一次聚会有台静农、魏建功、庄尚严、顾颉刚诸友。1931年秋,主持殷墟第五次挖掘,出甲骨甚多。1932年,先生以其十年研究甲骨成就,发掘经验,撰成〈甲骨文断代研究例〉。此文为甲骨学研究方法上的重大突破与创获,被公认是一部中国甲骨学史上划时代的著作。在该文中先生创立了甲骨断代学,全面论证了甲骨断代学说,并将《大龟四版考释》中提出的八项断代标准,进一步确定为:世系、称谓、贞人、坑位、方国、人物、事类、文法、字形、书体十项标准;并将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划分为武丁(及其以前盘庚、小辛、小乙),祖庚、祖甲,廪辛、康丁,武乙、文丁,帝乙、帝辛五个时期。至今卜辞断代仍然离不开此十项标准,再增加者,唯有“攻治技术”而已!这是甲骨文研究方法的重大创获与突破,断代问题的解决,使十多万片零散的甲骨,考古出土的与以前流传的,串联成有条理的史料,成为商史研究的坚实基础。先生将甲骨文的研究引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同年冬,主持殷墟第七次发掘。
1933年秋,赴山东滕县主持安上村与曹王墓发掘,收获有二:(1)在龙山晚期遗存中发现卜龟。(2)发现铜器墓葬。1934年春,,主持殷墟第九次发掘,获得大龟七版。先生完成分期工作后,觉得卜辞分为五期,犹甚粗疏。仔细探讨后,发现短暂的二百七十年,殷礼有新、旧二派的不同,终殷之世互为起伏。除此之外,先生对殷商龟卜制度、用龟程序及五等爵的来源,亦作了细致的讨论。后者的结论与中国官制发展有重要的关联,侯、伯、子、男都在卜辞中找到了证据。1935年春,开始编辑《殷墟文字甲编图版》,翌年交付商务印书馆影印。同年至安阳视察第十三次殷墟发掘工作,此次安阳发掘YH一二七坑,坑内甲骨极多;秋,受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之托,考察苏州故城基址;冬,赴登封,调查周公测景台古迹,顺道游嵩山,归途与陈念中、滕若渠两位先生同往视察龙门造像。1937年赴河南辉县视察琉璃阁发掘东周墓地工作,又转赴安阳视察殷墟第十五次发掘工作,并集结高平子、梁思成、刘敦桢等合着〈周公测影台调查报告〉,颇受李约瑟推崇。殷墟发掘,起初是点的探寻,接着是线的连贯,由点、线扩大至面。第十三次起,则是全面平翻,地下现象一览无遗,这是对小屯遗址,也是所有考古遗址研究最理想的方法。从1928年至1937年科学发掘15次,董作宾先生参加了发掘过程,改良创新了若干考古技术与方法,在殷商考古中,不论在理论或技术层面都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从而奠定了我国田野考古学的基础,培养了一大批考古学专家。正因为先生在学术上的成就与声誉,已炫赫于国际间,学界将甲骨研究卓然有贡献的学者:罗振玉、王国维、董作宾、郭沫若四位,合称为“甲骨四堂”。
1945年四月,《殷历谱》完稿,这是董先生另外一种代表性的著作,集中体现了董先生在古史年代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此书之重要,傅斯年先生序云:“彦堂之书出,集文献之大小总汇,用新法则厥尽精微,……历法与古文者符契,殷商二百七十三年之大纪璨然明白而不诬也。于是中国信史向上增益三百年。”《殷历谱》是董先生利用甲骨文资料,结合天文学,历时10个月完成的一部专门研究商代历法的巨著,至今仍常被学者称引。傅斯年称赞先生:一、善于综合。二、利用新法。三、推尽至极。《殷历谱》证明,商代推行的乃是《尚书 ·尧典》所说的“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阴阳合历,是当时世界上 比较先进的历法。陈梦家先生评价此书说:“对殷代历法提供了可能利用的资料,提供了若干假设,是研究殷代历法所不可缺少的。”《殷历谱》一书对甲骨学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地理也是其中一部分。先生运用了干支系连法,将众多的干支,依据其时代、年份、月份,成组地编排成为谱表(包括旬谱、日谱、夕谱),在这些谱表中,除了可以发现田猎地名与征伐地名的关系外,还可以由整齐的干支表上,计算两地间的日程。在殷代地理的构想上,先生与郭沫若先生大不相同,先生推衍出殷王田猎区在山东泰山、蒙山、峄山之西麓,而非郭氏所言之沁阳田猎区。基于该书在学术上的地位,国民政府亦颁嘉勉令。
1947年董作宾出国,任芝加哥大学客籍教授,并在耶鲁大学讲学。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同年底回国。1949年一月随中央研究院迁入台湾省台北市;春,接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教授聘,在中文系授古文字学,在历史系授殷代史;秋,文学院考古人类学系成立,转为该系教授;八月偕李济、陈绍馨等调查台中瑞岩泰雅族文化。该年其主编之《殷墟文字甲编》出版。十月,其主编之《殷墟文字乙编》上辑出版。次年三月,《殷墟文字乙编》中辑出版。《殷墟文字甲编》、《殷墟文字乙编》二书,共选录了抗日战争以前第1至第15次殷墟发掘出土的有字甲骨13047片,这一大批甲骨文着录出版发行,提供了大量的、极为珍贵的甲骨文资料,为甲骨学研究,建立了功勋。甲骨文字及先秦古文字材料的释读,先生一向很注意,有部分时间专注于此领域。从比较这些文字与埃及文字中,他证明甲骨不是造字的开始,而有更遥远的源头,这除了对文字学的影响外,也开拓了古代文化研究的另一途径。先生深深了解中国文字发展的一贯性,这些著作提供后来学者相当重要的参考意见。
1950年七月,先生为创办《大陆杂志》之发行人;又编台大《文史哲学报》。1951年受命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并发表《武王伐纣年月日考》。1951年,《西周年历谱》出版获得台湾国民政府教育部奖金和奖章。同年成为美国东方学会荣誉会员。1953年十二月,《殷墟文字乙编》下辑出版。1954年三月三十一日荣获第一届中华学术奖。是年《甲骨学五十年》单行本行世。1955年五月,偕朱骝先、傅心畬两先生同赴大韩民国汉城讲学,汉城大学研究院授予先生文学博士;并至日本东京东洋文库及京都人文科学研究所作学术演讲;八月接受香港大学东方文化研究院研究员之聘约,辞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职。1956年,接受香港大学聘为荣誉史学教授,并兼任崇基书院历史学教授;编着〈中国年历总谱〉下编付排;五月,〈殷墟文字外编〉出版,严一萍序;〈香港中外画报〉第四期辑印先生甲骨文书法专页,撰〈甲骨文书法〉。1957年,编着〈中国年历总谱〉上编付排,从事上下编之校雠工作;四月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三届评议委员;秋,先生又任新亚书院甲骨钟鼎文兼任教授。
  1958年春,在香港兼任珠海书院上古史教授;秋,返国继续任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系专任教授;十一月,史语所设甲骨文字研究室聘为主任,主持研究工作。1959年,反共救国青年团举办青年年会,请先生作学术演讲,题为〈殷商周甲〉;春,偕李济先生前往八里乡,视察十三行遗址发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为先生征文,刊行庆祝六十五岁纪念论文集,为集刊外编第四种;五月十日,忽膺中风,不能言语,入台大医院治疗三月而愈,同年〈中国年历总谱〉上下编,由香港大学出版于香港。1960年春,当选第四届评议员;承英国马来亚大学聘为校外考试委员,参加第一次中文考试,三月,乃赴新加坡马来亚;八月接受国立湾大学甲骨学研究讲座教授;九月,其主编《中国文字》第一期出版;先生手写殷墟文字乙编摹写本示例,开始于〈中国文字〉第一期连续刊载,十二月第二期出版。1961年续任台大甲骨学讲座及史语所甲骨文研究室主任,并自三月至十二月,编印〈中国文字〉三至六册,共四册,与黄然伟合编〈续甲骨年表〉,开始于〈中国文字〉第三期发表;冬,〈董作宾学术论着〉上下册出版。1962年,编印中国文字七至七册,共四册;三月题“大我永生”甲骨字,挽胡适之先生,刊中国文字第七册;三月十九日为先生六九华诞,各方好友连日举觞祝寿,倍感劳累,致是夜心脏旧疾复发,进台大医院治疗;十月,〈平庐文存〉上册出版,〈殷墟谱〉再版本出版;入院治疗,荏苒八月,终告不治,十一月二十三日寿终于台大医院;举殡日,蒋中正题“绩学贻征”挽额加以褒扬,葬于南港中央研究院高山之阳,与胡适之先生墓为邻。之后门人严一萍广事搜求,编成《董作宾先生全集》,由艺文印书馆出版。
综观先生一生,早年他未加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之前,他时而经商,时而教书,时而办报,时而求学,可以说完全是旧社会产生出来一位奋发自修的学人。先生博学多才,在古文字学、考古学、历史学、古年代学、地理学、文学艺术等方面都有杰出建树,特别是在甲骨文研究方面的成就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提及的许多研究方法及开创性的论点,直到今日仍经得起考验。---------------------
甲骨文中所见楚简“九邦”诸国     沈建华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2005-06-09 01:05:17 阅读 次  上海博物馆第二册楚简自2000年12月出版之后,引起世人关注。特别是李零教授整理的《容成氏》,内容极为重要。揭示了古代帝王传说与传世文献的传承和形成。值得注意的是,简文记有“九邦”之名,是第一次出现,史书上缺详记载。商末周初所封的九邦异姓氏族,是以姜姓占主要,姜姓原是西方羌族,世代和姬姓通婚。简文道出了因商末纣王荒淫无度,“九邦叛之”直至“丰、镐之民”“乃降文王”这段史书从未记载的前前后后历史。上博楚简有二处提到“九邦”者:……尃(溥)亦(夜)以为槿(淫),不聖(听)其邦之正(政)。于是虖(乎)九邦畔(叛)之:豊、□(镐)、郍、□、于、鹿、耆、宗、(崇)、□(密)须是(氏)。……(夏)□(台)之下而□(问)焉,曰:“九邦者其可□(来)虖(乎)”?文王曰:“可”。文王于是虖(乎)素耑(端)□(褰)裳以行九邦,七邦□(来)备(服),丰、乔(镐)不备(服)。文王乃□(起)帀(师)以鄉(向)。(第45、46、47简)九邦,楚简为丰、镐、郍、□、于、鹿、耆、崇、密须氏,李零注释引《礼记?文王世子》文王与武王对曰:“西方有九国焉”。并指出“文王平抚西方‘九国’即简文‘九邦’其说久湮,旧注失解。……今得简文方知历史真相。”[1]“九邦”其地理的分布范围有一部分在今陕西长安澧河一带远至甘肃灵台。西土,历来是商、周王朝的一个屏藩,抵御犬戎、鬼方、玁狁的重要战略要地,同时借着地理上的优势也成为与商王抗衡的一股强大政治势力。“九邦”证实了在商代,正如林沄先生主张的“由本来分立的诸方国,在互相斗争的过程中结成有相对稳定性的主要是军事性的联盟”一个有力的佐证。[2]诸方国的一部分在周文王时先后相继被征伐《史记·周本纪》:“……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史书所记周文王相继征伐诸国,参与楚简“九邦叛之”所列诸国基相同。虽然不是指同一事件,可是商朝的灭亡是最先是由“九邦”的叛乱开始,这段湮埋了几千年史书没有记载的史料,由楚简获得弥足珍贵。林沄先生在他的《甲骨文中商代方国联盟》中强调:“其实,古代典籍中有不少提到周代以前存在众多的小国”。引《吕氏春秋?用民》:“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于汤而三千余国”。又引《逸周书?世俘解》:“武王克商,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九国,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故《论语·泰伯》孔子谓文王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我们整理甲骨卜辞得地名近有一千二百,[3]这或许正是反映了商代小国林立的状况。商代在“以服事殷”众多诸侯国中,卜辞就留下不少“九邦”的活动遗迹。可以看到商人伐夏之前,由豫北、豫东、鲁西的王畿,逐渐往西北扩展,其势力达到今甘肃氐羌一带。难怪《逸周书·程典》说:“文王合六州之侯,奉勤于商”。此言在另一种意义上也说明了文王开始巳在众多诸国中的地位崛起和影响日益上升。由卜辞表明商王当时,把较难控制的西土“九邦”封为商的附庸国,为其镇守戍边、纳贡,用婚媾姻亲的关系以此保持相对稳定,“九邦”中的“丰”地,就是周文王的都城,《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徐广曰:“丰在京兆鄠县东”。即今陕西长安澧河附近,卜辞所示:(1)癸未卜永贞:旬亡□,七日己丑,微友化乎告□方征于我奠丰。(《合集》6068正)(2)…卜…奠丰…(《怀特》439)(3)…丰示二屯。(《合集》9938)(4)壬寅帚丰示二屯。岳(《合集》17513)(5)帚丰…来。(《合集》2798反)第(1)辞中“微”,即是古微国,在今陕西省眉县。对于“微”的地望,列来有不同说法[4],从“微”与“丰”的活动地望上,说明卜辞中的“微”也可能不是参加周武王伐纣的八国诸侯之一。与“丰”地相近的“镐”地不见卜辞、金文中,曾引起多位学者讨论[5]。镐地仅见于西周甲骨,其地在今陕西省长安县西南。楚简中的“镐”为假借字,从示从乔,与金文履称“镐鉴百钧”的“□”字右旁相同。见《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省称《释文》)第四卷15·5319(□高卣)铭文:“王赐□〓(钧)用作彝”。作者将“□”字误写成“□高”二字。[6]由铭文互证知“□”字与“□”形显然是同一个字,知古音“□”和“□”字相近通假为“镐”。甲骨文中有“□”形,实为“□”字省形,即《释文》15·5319同一字。“□”读作镐,疑是周人“镐”地。如卜辞:(6)乙亥〔卜〕于。…〔烄于〕雨。(《合集》32291)商王在周人地域举行烄天祭祀活动,与“周方”的共处,说明商王的中心政权受到神化,已得到巩固和扩展,并以中原为据点,向豫北、鲁西实行封邑。“郍”地是“九邦”中的诸国之一。如卜辞:(7)于舟烄雨。(《合集》34483)(8)贞勿乎伐舟叀允用。(《合集》5684)(9)贞乎往于舟。(《英藏》749)(10)…卯卜宾贞:舟爯册商(赏)若。十一月(《合集》7415正)“郍”地,为古国名,李零先生指出“舟”为郑桓公“东寄帑与贿”十邑之一。[7]《国语·郑语》韦昭注:“十邑,谓虢、郐、邬、蔽、补、舟、依、柔、历、华也。后桓公之子武公,竟取十邑之地而居之,在今河南新郑是也”。有关“舟”的地望,从不少出土文字可以得到证明在河南新郑这一带。最早见于“舟人”是《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对“舟人之子,熊罴是裘”的怨恨,又《史密簋》所记周王令“师俗史密”联合“会杞人、舟人”、“广伐东国”[8];西周甲骨H11:46有“上”二字地名;战国时新郑属韩境,曾同时出土“邢丘”、“舟公”陶文和“舟百”方足布[9]。由此说明了“舟”古国与文献相合,应在新郑附近的可靠性。从“舟”成为“九邦叛之”成员,看出其自商以来和王室的历史渊源和附庸关系,在众多的小国中“舟”当时已经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此外还有“于”国。《大雅·文王有声》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孟子·滕文公下》引〈泰誓〉曰:“我武维扬,侵于之疆”。“于”又作“邘”。《水经·沁水注》:“其水南流径邘城西,故邘国也,城南有邘台……京相璠曰:‘今野王西北三十里有邘城,邘台是也’”陈梦家案:“此盂亦即《左传》隐公十一年周王取于郑、邬、刘、蒍、邘之田的邘,亦即定‘刘子伐盂’之盂,可证邘原作盂。”[10]“于”国,卜辞作“盂”,在今河南省沁阳县。是商王最重要的狩猎区域之一。晚期帝乙帝辛卜辞多见商王征伐“盂方”其首领“盂方伯炎”如:(11)甲…隹王来征盂方伯炎…(《合集》36509)(12)…多伯征盂方伯炎…(《合集》36511)由此说明位于商邑附近的“盂方”在商末时与王室关系已经出现破裂,商王纠“多伯”诸侯共同讨伐“盂方”。这也是为什么楚簡所說“于”國参与“九邦叛之”的一个重要原因。《史记·殷本纪》说武王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这里指的东就应该包括“舟”、“于”等国。“鹿”国,也是其中之一。据李零考证:“此‘鹿’即《左传》昭公十七年之‘甘鹿’,在今河南嵩县东北。疑简文之‘鹿’即《度邑》之‘鹿’。”卜辞有“甘”地名,疑指“甘鹿”。“鹿”在卜辞中假借为“麓”或“彔”义相当于田,如《屯南》762:“戍田又作戍彔;□田又作□彔”。“彔”往往附在某地组合成地名,因此说在商代“甘鹿”原义是“甘麓”很可能指的是“甘”地。如卜辞:(13)贞王往于甘。(《合集》8001正)(14)…入二,在甘。(《合集》13646反)(15)…甘自…虎…(《合集》13716反)(16)…卯卜…贞……在甘。(《合集》40016)(17)癸丑,丁自甘…(《合集》21731)(18)…用美于祖丁,甘京易(赐)…(《合集》36482)由卜辞所示“甘”地,是商王经常出入于的田猎区,离沁阳不远。“甘”地与商王室的关系维持在臣服之中,从著名的“小臣墙”晚期卜辞可知被封的“甘京”地?在高地,并且参与了商王对“危”、“美”、“而(须)”的西方征伐[11]。“九邦”之中在地缘上与商接壤隶属的邦国还有“黎”,也是文王发迹之地。《尚书·西伯勘黎》的黎,在《尚书大传》和《周本纪》作耆,《殷本纪》作饥。《后汉书·郡国志》上党郡曰:“壶关有黎亭,故黎国”,李贤注云:“文王勘黎即此也”。黎在今山西长治市南壶关境内,卜辞作“利”:(19)贞:二伐利(黎)。(《合集》7043)(20)贞:三伐利(黎)。(《合集》7044)(21)在利(黎)东。(《怀特》1350)(22)于利邑。(《西甲》11:42)“黎”国,地处北面猃狁、昆夷地带,和戎狄联盟、结亲,是占据西北方的邦侯,始终是商王“非我族类”的群体,长期是商王最主要的防犯敌人。大部分的卜辞显示“利(黎)”国,经常遭到商王一次又一次的征伐,这实际上是为周人灭商趁机扩展自己势力准备了条件,“黎”国便是“九邦叛之”中的诸国,当在情理之中。“九邦”中的“宗”即“崇”国,在周人的灭商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多有文献记载,《大雅·文王有声》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史记·周本纪》曰:“伐邘,明年伐崇侯虎”。《正义》皇甫谧云:“崇国盖在丰镐之间”。楚简“崇”国,再一次证明顾颉刚、刘起的看法,崇国并非皇甫谧以为在“丰镐之间”,文王伐崇与作丰邑,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此说可以得到澄清。其二人认为:“古无嵩字,以崇为之,故《说文》有崇无嵩。……可知崇就是后代的嵩,亦即现在河南登封附近嵩山一带……”。[12]西周甲骨有“虫伯”H11:22,有一些学者认为“虫”与“崇”音同假借[13],有的主张:“‘崇伯’,当是商末周初之‘崇伯’,即崇侯虎”。[14]其地在嵩县西北附近,正是属于商王出入活动的田猎区域,距商王邑不远。卜辞中不见“崇”国,但从《史记·周本纪》所说文王每年相继征伐西土诸国的进军路线来看,“崇”国位置在邻近“甘鹿”比在晋南的说法似乎更合乎情理。[15]文王征伐率先是从西北犬戎、密须开始,逐步直驱往豫东、晋南黎国、邘国、崇国逼近,其地理方位由西北远至近中原地带,最后一个集中兵力拔掉崇国的据点,原因是已进入王畿的范围为灭商做了准备。文王之所以最先征伐密须,战略上显然是从“密须氏”地处陕甘交界要冲,在泾渭之间,又是戎狄交往活动和冲突的重要的区域,六十、七十年代甘肃灵台县白草坡一带先后发现西周墓葬出土大量铜、玉器[16]。史书多有记载“密人”虽臣服周王,仍有“敢距大邦”之举,侵犯周邻“阮”、“共”小国。在武丁时期卜辞中也存有“密”人的遗迹,其字“宓”作“密”与西周甲骨相同:(23)壬戌卜,令周宓(密)…若。《合集》4885(24)…卜,令周宓(密)侑。七月《合集》4886(25)秋王西克往宓(密)。《西甲》H11:136(26)于宓(密)周。《西甲》H11:31(27)王其往密山舁。《西甲》H11:80由此可见“密”人在商末周初历史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面临北方地区的鬼方、猃狁的威胁,密须氏曾附属于商,助王室抗御北方戎狄入侵。从卜辞所示“周密”或“密周”可以看出密人在血缘上与姬周姜姓亲族的关系,同时又附属于周人的旄下,一旦诸国共同讨伐商纣王,毫无疑问“密须氏”应该是文王最可靠的“九邦叛之”嫡系。 结语众所周知,周王灭商除了《尚书?牧誓》所讲的联合八国部族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之外,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公布,现在还应包括“九邦”诸国,可以看作是文王的“友邦冢君”,因为从卜辞所示九邦之中,有的部族既与周在血缘上有亲情关系,同时有的部族在地缘上又经常遭到商王的征伐和压迫。最终文王联合“九邦”,是打着以宗族结构集团为主导的旗号,在共同反抗商王统治目标上同仇敌忾,达成了一股“西土君子”承运天命意识,以文王为首,先后争取到各个部族的拥戴,最先暴动从“九邦叛之”于商开始,在这段商周交替的复杂政治环境中,各种利益争相矛盾交错的情况下,一旦文王得天下之时,“九邦”却未必真正心悦归服于周王,楚简第47支曰:“七邦来服,丰、镐不服”中便已透露出了诸国不满倪端,而今天我们仅仅看到的《史记·周本纪》是文王灭商之前征伐密须、黎、邘、崇诸国,实际上殊不知他们最初也是曾经帮助过文王共同打天下的盟友,由楚简“九邦叛之”带出了的这段被封尘千年的历史故事。 --------------------------------------------------------------------------------[1]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楚竹简》(二)李零《容成氏》第28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2]《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林沄学术文集》页82,中国大百科全书1998年。[3]饶宗颐主编、沈建华编缉《甲骨文通检》第二册〈地名〉,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4]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页127,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5]黄盛璋《周都丰镐舆金文中的  京》,《历史研究》1956年第10期;王世民《周都丰镐位置商榷》,《历史研究》1958年第2期。[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释文》〔四〕,第123页,香港中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2001年。[7]同﹙1﹚第286页。[8]《考古与文物》89年第3期,第9页。[9]何琳仪《古币丛考》第99页,黄山出版社2001年。[10]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206页,中国科学出放社1963年。[11]拙作《甲骨文中“密须”地理及其相关问题》,《中华文史论丛》第61辑,上海古籍出版2000年。[12]顾颉刚、刘起釪《尚书?西伯勘黎》校释译论,《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一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13]徐锡台《周原甲骨文综述》第29页,三秦出版社1991年。[14]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第13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15]陈昌远先生认为:“古崇国应在今山西南部襄汾崇山,即夏族兴起地”(详见《“虫伯”与文王伐崇地望研究——兼论夏族起于晋》第23页,《河南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王晖先生认为:“‘虫’,螝与虺是古今字,鬼是虺的借用字,古音均在微部,喉牙相近通用”。故:“‘虫伯’之‘虫’(虺)可读为鬼方之鬼,或隗姓之隗”(详见《“虫伯”及其种族地望考——兼论有鬼方的几个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二辑,1990年)。[16]甘肃尝博物馆文物馆文物队:《灵台白草坡西周墓》,《文物》1977年第2期 
--------------------第二节 实始翦商
  周以蕞尔小国而能克商,既不能由经济力强弱作理由,又不能由军事力量的优劣来分高低,周之胜利当只能由战略的运用以寻求解释了。  本章首节曾提起周人由太王开始就有翦商之志。据《后汉书》“西羌传”注引《竹书纪年》,及《晋书》“束皙传”引《汲冢纪年》,王季一生为商人征伐西落鬼戎、燕京之戎、余无之戎、始呼之戎、翳徒之戎,而且获得商王的锡命与封号,但最后却被商王文丁拘执处死。有功而诛可能即因为周人的野心已经显露,引起商人的警惕,遂采先发制人的手段。《史记》“殷本纪”,文丁的父亲武乙猎于河渭之间,遭遇暴雷震死。武乙河渭之狩,未必只为了畋猎,大约也多少有以兵威镇慑周人以防反侧之意。暴雷震死又太古怪,未尝不可能是其他死因的掩饰。例如后世昭王南征不复,楚人诿过水滨,也是掩饰之词。王季是太王的幼子,其兄长泰伯仲雍,据《史记》“周本纪”,为了故意要把王位让给幼弟季历而出亡,在遥远的南方建国,即后世的吴国。吴为姬姓,见于金文;《左传》哀公元年、哀公十三年及定四年,吴人君臣也都自称姓姬。而且《左传》哀公十二年晋昭公娶于吴,为了避同姓不婚的忌讳,当时称昭夫人为吴孟子,足见吴国为姬姓的事,不是春秋的新兴势力冒攀,连老牌姬姓的晋国也承认如此。长江下游离渭水流域虽远,周初也未必不可能有交通与联络。张家坡西周遗址出土了若干带釉陶片,陶胎作青灰色,陶质细致,表面有青色或黄绿色的釉。很多西周墓中都曾发现带釉陶片,地区分布由陕西长安,河南洛阳,到安徽屯溪,江苏丹徒都有之,而尤以丹徒、屯溪的西周墓中更为大量出现,器形也较中原一带为多样。原发掘报告认为这些在长安出土的带釉陶片的化学成分与原始的吴越青瓷接近,也与屯溪的硬陶片性质类似,而与北方的瓷器不同。因此他们以为张家坡陶片可能是在南方烧造的。夏鼐比较了各地釉陶的器形,以为大都属于屯溪出上的Ⅰ式豆类,质料和釉彩也相同。张家坡釉彩陶都是残片,但仍可看出大多是豆盘的折肩处和足部的残片,似乎属于同一系统。就质料而论,也和南方硬陶相近,与南方汉晋时的原始型青瓷似乎有渊源关系(考古研究所,1962:94,161—165)。由江苏,经安徽,到陕西,陶器可以流传正启示了西周与东南有某种特殊的关联。至于泰伯仲雍为什么跋涉江湖,远去东南建立吴国。徐中舒以为不外以下两个原因:一为帅远征之师以经营南土,一为因与季历争位逃亡,受殷商卵翼立国东南。但他认为后者不可能,不仅泰伯季历的友于,史所明载;更重要的,如果商人收容周族逃亡的王子,当置国于周的近旁以害周,远置东南,殊无谓也。因此,徐氏主张,太王之世,周为小国,实力远逊殷商,正面冲突,势所不能,必先择抵抗力最小而又与殷商无甚关系的边缘着手经营。而且周人经营江汉流域,至迟已在武王之世。或者泰伯仲雍原来的目标是江汉流域,因楚之兴起而由江汉东徙于吴(徐中舒,1936A:143)。检讨徐氏的假设,楚的兴起当仍须俟诸后世。固然传说中有楚先王鬻熊已归周的说法,据《国语》“晋语八”:“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置茅蕝,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则成王之世,楚还不成气候,岂能在太王、王季时即有足以威胁周人远征军的声势?然而商人在湖北自有据点,盘龙城的遗址,俨然是镇守一方的气象。泰伯仲雍由渭河流域出来,经过汉水上游的河谷,进入湖北,其势不难,在湖北立足就未必容易。商人势力,可远到江西吴城。这支远征军也只有远趋长江下游,方可立足,后来周人克商之后,句吴这一着闲棋,没有发挥功用,但徐氏之说如果诚然,太王翦商的策略,实由泰伯仲雍南征为始。  文王继承大王王季的事业,号为西伯,俨然商西的霸主。第一步似乎仍是在西北两方戎狄中求发展。《诗》“大雅·緜”:“混夷駾 矣,维其喙矣”,是为了困窘西北的混夷。同时,“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据《史记》“周本纪”,这虞(山西解县)与芮(山西芮城县)两个小国争地而取决于文王,入周见耕者让畔,惭愧而去。文王能得两国的信心,大约因为二国所在,本为先周旧地。虞与句吴的吴本为同名,传说是虞仲之后,可能在太王王季之时,就是姬姓之国。陕晋之间姬姓部族不少,如犬戎、骊戎,河北之鲜虞也是姬姓而视作戎狄,可能早在周之为周已存在(徐中舒,1936A:143,155)。凡此诸部更可能即是先周在公刘以前的同族。文王的势力大了,旧日同族遂折而又与之联系。是以“緜”末章“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周人的羽翼渐趋丰满,虞芮的归服,更开了东进的端倪。“皇矣”:“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依其在京,侵自阮疆,陟我高冈。”密是密须氏之国,在今甘肃灵台,阮共两小国在今泾川县。征服密须大约是文王早期工作中第一件大事,为了纪念此役,分赐唐叔的宝器中还有密须氏之鼓在内(《左传》定公四年)。   灭密须氏的第二年,文王伐耆,《史记》“殷本纪”作伐饥。《尚书》“西伯戡黎”,文王伐黎。因为黎在山西上党(今日长治县),地属晋东,已迫近商本土,据说“殷始咎周,周人戡黎。祖伊恐,奔告于受”,警告商王,危机已经接近。《史记》“周本纪”又说“明年伐邗”,但除了此处及《尚书》大传外,别的记载中不见此事,邗,即盂,已入商王田猎区,地当今日河南沁阳,在黎的南方,居黄河北岸,黎邗两地,距离商王纣所在的朝歌已非常接近,而且濒山西高地的东边,俯瞰朝歌附近的黄土平原,直叩天邑商的大门(李学勤,1959:97)。祖伊惊慌也就在常理之内了。又明年,伐崇侯虎。崇之役是周人扩展史上一件大事,《诗经》“大雅·皇矣”:“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临冲闲闲,崇墉言言,执讯连连,攸馘安安。是类是祃,是致是附,四方以无侮。”诗句形容崇城的难攻,周人使用了攻城的战具,终于获得重大的战果。又据《左传》僖公十九年,“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是文王攻了两次才攻下崇城,其抵抗之烈可知。上章曾说过,商人在渭域也有垦殖的队伍,崇可能即是商人在渭水流域的重要据点。克崇之后,“大雅·文王有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旧说文王所建的新都邑,即在崇旧地。但俞樾以为崇嵩一字,崇当在今河南嵩县附近(陈槃,1969:379)。丁山、徐中舒并从俞说。至于作丰之说,丁氏释为作丰宫于镐的附近(丁山,1935:111)。新说较之旧说,似更合理。周人已经在山西境内的黄河北岸有长足的进展,如果崇是周的敌人,而又在丰镐附近,商人有可以随时切断周人进展之可能。如崇在河南嵩县附近,地当黄河南岸,抵盂津直南,平行于山西一线所至的黎盂一带,伐崇次年,文王去世,武王即位后几乎立即率诸侯会于盂津,当即是南北会师之举。  卜辞中有旨方,陈梦家以为即是上文“伐耆”的耆国,卜辞中记旨,有西吏(或西史)经纪,时时为商征伐晋南诸国(陈梦家,1956:296)。白川静认为旨方当是召方,其地域跨商西一大片土地,北至山西垣曲的邵亭,东至河南修武的召城,南至河南郾城的召陵及南召,均是这一商西雄族的分布地区。他以为召方原是殷商势力以外的古国,经商人压服,在召方立了监督的“西史”专制西道。在周人东进时,召族折而与周人合作,遂有周初与太公周公齐名的召公,同为一时重要的领袖。后来“召南”的地域仍在两周都城轴线的南方。周召分治的故事,当由召族分布原在晋南豫西一线(白川静,1973:171—185)。白川静对于召族是否姬姓,不予断定,只以为是非周非商的古族。按召公为姬姓从无别说,但向来不能决定其所自出。如果召族为姬姓诸族中由山西向南开拓的一支,则向西开拓的周人在东向图商时,同为姬姓的召族与周联盟,自在情理之中,崇为商人重镇,然在周召合击之下,恐也难为商守。周人在晋南沿河东进,殆也有召族接应。  丁山认为镐京是周人的首都,由公刘至武王底定,未尝有别的王京(丁山,1935:107—110)。按《史记》及《诗经》都谓作邑于丰在伐崇之后,《竹书纪年》文王三十六年,西伯使世子发营镐,是营作丰镐以前必然别有首都。最近周原发现岐山凤雏村与扶风召陈村两个大型宫室遗址,气象弘大,足为宗庙宫殿之用。而且遗址的层次判断,岐山旧都,由灭商以前的早周继续存在,迄于西周晚期(周原考古队,1979:34;1981:21—22)。相对的,丰镐一带,至今只有窖穴居住遗址,虽已有瓦及瓦坯出土,尚未见大型宫殿遗址。如以岐下两个遗址赓续使用的情形言,这个岐山的旧都,颇可能如丁山所说周人只有一个“京”。岐下正是“京”之所在。丰镐最初也许是经营东方的指挥中心,渐渐变为行政中心,而岐山的京,则始终保持其宗庙辟雍,为周人精神上及宗教上的中心。后世因为在克商之后召公营作洛邑,号为成周,渭水流域的旧地遂号为宗周。在克商以前,周人可能已有两都制度,以京为旧基地,以丰镐为前进指挥中心,因此周人实际上有三都:京、丰镐及洛邑。  周人在不断的经营。上文说过召方可能即分布在豫西豫南,召公图南国,江河一带是真目标。周初可能已着眼在此。昭王时的铜器宗周钟铭文:“王肇遹省文武堇疆土,南国民子,敢臽虐我土,王伐其至,伐厥都,子乃遣间来逆邵王,南夷东夷具见廿又六邦。”(白川静,1967,A:261)南国指江汉流域,是则文武之时周已视南国为疆土。周人的势力已迂回到商王国的南面(徐中舒,1936A:145—146)。汉阳诸姬,为数不少,大多数在武王克商之后及西周中叶始建国。但如果南国早在文武之际已因召族的势力而服属周王,则周人在克商以前即在江汉流域建立若干据点,也未尝不可能(徐中舒,1936A:144—145)。郑玄《诗谱》周南召南,“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旁之诸侯”。究竟纣命文王,抑文王自为,也就难说了。相对的,商在东方遭遇不小的麻烦。《左传》昭公四年,“商纣为黎之搜,东夷叛之”。昭公十一年,“纣克东夷而陨其身”。都说商纣时东夷与商之间有战事,纣明明不是在克东夷之后死亡,此处所谓“陨其身”,当指东夷之叛促成了商的失败及纣的死亡。至于黎之搜一事与东夷叛变之间的关系,徐中舒有所考定。他认为黎即上文西伯勘黎的黎,地居朝歌西北,应与“东夷”不相及。是以黎之搜是商纣为了遏止周人在山西的进展而作大阅,也许在商纣注目西边时,东方的夷族起而叛变。纣在东方的战役大约相当激烈。商胜了,克服了东夷,抚有夷众,但这些新服的夷人,口服心不服,《左传》昭公二十四年,“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当为对商夷关系的描述。关于东夷的问题,当在周公克东夷的一段再提。  在西北方面,商也可能有麻烦,《诗》“大雅·荡”:“咨!咨女殷商……内于中国,覃及鬼方。”则周初认为鬼方也怨恨殷商。结合《易》“既济”:“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及“未济”:“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可知殷商与鬼方的战事,发生在武丁之世,而王季曾为殷商伐鬼方,立下功劳。纣之世,鬼方与商之间,已有周人的势力隔断,大约鬼方未必能成为商人严重的外患。纣的国力消耗,仍当在东夷方面的战争。  总之,整个情势,商人处于不利的局面。周人在北边已循晋南拊朝歌之背,由山西高地高屋建瓴,俯视商人王畿。中路一线,已克崇而入中原。南路一线,江汉已为周人疆土。这时商的东方,却又有大规模的东夷之叛!商纣的实力在东夷之役当然难免耗损,而周人因为商专注东方的时腋,也许更得以在中原的南北多所经营。《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周人克商的大战略,已经接近完成。《左传》襄公四年:“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周人的声势也就不小了。《论语》“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以当时的“天下”而言,周人大约已居渭水流域,黄河中游之半,并加上晋南及江汉,而殷商占了黄河下游及东夷所在的淮上以迄海边。双方盛衰之分确已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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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倬云《西周史》第三章----------------------------------------
文王非纣臣考辨——兼论文王的文治武功
《史记·殷本纪》云: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西伯昌即周文王姬昌。自《史记》刊世后,历代史家均因袭汉儒司马迁的史观,谓周文王曾事纣为臣,听命于殷商之朝。晚近研究殷周史事之学者,亦囿于传统旧说而习焉不察,文王事纣为臣之说似成定谳。早在二十年代初,顾颉刚氏曾运用古文献资料对文王为纣臣说进行过驳难[(1)a],因当时缺乏地下出土甲骨文资料的有力佐证,故未能引起史学界的重视。迄今,研究殷周史的论著仍持文王臣服于殷商的观点,均无异辞。
笔者近因讽籀《诗》、《书》诸篇,征诸殷墟与周原卜辞,殊觉文王事纣为臣说,多有可疑之处。兹略陈管见,考而辨之以成斯篇,兼论文王的文治武功,敬乞海内外同道幸匡教之。
  一、文王事纣为臣说质疑
  (一)文王事纣为臣说之疑窦
所谓文王立于殷商之朝,为殷纣三公之事,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载之甚详,兹yí@①录如下:
(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熹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②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
据上引史料而知文王史事者,可归纳为以下三点:其一,周文王姬昌曾为殷商朝廷三公之一;其二,文王窃叹纣之无道,被纣囚于yǒu@③里,旋贿赂纣而遇赦;其三,文王出而献地,纣乃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封之为西伯。从以上三事可知文王的生杀予夺之权,实操纵在殷纣之手,历代史家及晚近学者以此为据,遂谓文王必亲立于殷商之朝,服事殷纣而北面为臣,此乃文王为纣臣说之缘起。
商周之际,有关文王的同一史事,司马迁在《史记》的其它篇章中所记则不尽相同。《周本纪》云:
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②里。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骊戎之文马、有熊九驷、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纣大说(悦),曰:“此一物足以释西伯,况其多乎!”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曰:“谮西伯者,崇侯虎也。”
西伯乃献洛西之地,以请纣去炮格之刑,纣许之。
排比互校上引《史记》中《殷本纪》与《周本纪》所载文王为纣臣之事,互相抵牾,颇觉可疑。《殷本纪》载崇侯虎以西伯昌窃叹纣杀九侯女及朝廷二公而告之纣,文王遂获罪被囚;《周本纪》则谓崇侯虎谗言西伯昌积善累德于纣,文王乃获罪入狱,此乃文王获罪被囚之原因不一其说之处。《殷本纪》载文王献洛西之地而后纣赐弓矢斧钺,遂得征伐之权;《周本纪》则谓纣赐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之后,文王乃献洛西之地,此乃献地与赐物二事之因果关系相互颠倒之处。《史记》系司马迁一人所独撰,记载文王同一史事而前后篇章竟然矛盾如是,足见西汉时殷周史事已不甚了然,致使以严谨见长的太史公遂生此舛误。此乃文王事纣为臣说之疑窦一也。
《左传·襄公四年》:“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纣”;《论语·泰伯》谓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史记·齐太公世家》:“西伯受命曰文王……天下三分,其二归周者……”。文王果真听命于殷商之朝,事纣为臣,若诸侯叛纣而归周,文王当恪守君臣之道,则理应拒其归而讨其叛,怎敢接纳叛国、扩大周之版图而又不以为嫌?文王既为纣臣,且纣之淫威与喜怒足以陷之囹圄而为囚,亦可赐之斧钺而封侯,足见其荣辱升迁决定于殷纣。纣亲见臣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文王势力之发展必将颠覆商政、断绝殷祚,殷纣岂能漠然置之而不予问罪?此事若遇庸弱之主犹或不能,况殷纣乃猜忌暴戾之君,岂能安然视其坐大而不闻不问?此乃文王事纣为臣说之疑窦二也。
《诗·大雅·文王有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史记·齐太公世家》:“伐崇、密须、犬夷,大作丰邑。”文王果真受殷纣策封而为西伯,始得征伐之权;既奉商王意旨伐密、伐崇,灭之可也。作为人臣之文王昌,按君臣名分,理应将征服之地拱手归诸殷商天子纣,不可私得其地,安得将征伐之地据为己有而迁都耶?商王既不追究,文王亦不相让,这能算君臣之道吗?此乃文王事纣为臣说之疑窦三也。
文王之史事,《诗》、《书》中记载颇详,只有《诗·大雅·大明》:“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未有服事殷纣;只有《诗·鲁颂·bì@④宫》:“缵太王之绪”而“翦商”,未有立于殷纣之朝而事商。与国若虞、芮,仇国若崇、密,甚至伐昆夷等事均有所载。文王果真为殷纣三公之一,不应在《诗》、《书》之类的先秦文献中,反无一言提及。况yǒu@③里之囚乃文王生平之大厄,斧钺之赐乃文王武功之所自始,较之断虞、芮之讼,行崇、密之伐更为重要,尤当大书而特书之,但《诗》、《书》中反而只字未载,此乃文王事纣为臣说之疑窦四也。
以上所述四端疑窦,足以使文王为纣臣之说不可信据。  
(二)传统观点的形成及纰漏
文王为纣臣,按君臣之义乃千古之洪范:臣下的被囚、获释或受封为侯,皆在君主喜怒与好恶的旦夕之间。故文王为纣臣之说,最初是以纣囚文王于yǒu@③里之事为论据的形式,从战国时代一直流传至西汉,有典籍可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纣囚文王七年,诸侯皆从之囚,纣于是乎惧而归之。”《战国策·赵策三》鲁仲连曰:“昔者鬼侯、鄂侯、文王,纣之三公也。鬼侯有子而好,故入之于纣,纣以为恶,醢鬼侯;鄂侯争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文王闻之,喟然而叹,故拘之于牖里之车,百日而欲舍之死。”《韩非子·难言》:“文王说纣而纣囚之。”《贾谊新书·君道》:“文王桎梏囚于yǒu@③里,七年而后得免。”《淮南子·道应训》:“屈商乃拘文王于yǒu@③里,于是散宜生乃以千金求天下之珍怪,得驺虞鸡斯之乘、玄玉百工、大贝百朋、玄豹黄罴青án@⑤、白虎文皮千合,以献于纣,因费仲而通,纣见而说(悦)之,乃免其身,杀牛而赐之,文王归。”《尚书大传》:“文王一年……四年……纣乃囚之。五年之初,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
上引诸史料,当以成书于战国时期(前403年-前386年)的《春秋左传》[(1)b]为最早,其次为《战国策》(鲁仲连生卒约前305年-前245年[(2)b],再次为《韩非子》(韩非生卒约前280年-前233年[(3)b]。《贾谊新书》以下决为西汉早期史料,当无疑义。可见文王为纣臣说,在战国秦汉时代是以纣囚文王为论据开始流布,并为史书所载。
最早记录此事的《左传》仅载纣囚文王之期限,而未记囚于何处,亦未曾言文王立于殷商之朝,为纣三公之一。其后,晚于《左传》而出的《战国策》始为文王被囚一事,大加渲染铺陈,遂有文王窃叹殷廷二公相继醢脯惨死而获罪被囚于牖里之事,开创了文王为纣三公之一,即文王事纣为臣说之先河;尽管如此,尚无献宝贿赂之事。迨至西汉早期成书的《淮南子》、《尚书大传》又为之演绎,始有文王之臣散宜生等以千金求取珍怪、善马、美玉、大贝等宝物,通过商臣费仲贿赂纣而后文王获释;然而尚未有殷纣赐斧钺、文王献洛西之事。逮乎西汉鸿儒司马迁撰述《史记》时,遂依据战国故史旧闻,综合西汉早期文献所载文王史事,为之增益,又添加了上引《殷本纪》、《周本纪》所谓“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纣“赐之弓矢斧钺”,“使得征伐”,封“为西伯”。至此,文王事纣为臣之说,在战国至西汉的流布与辗转记载中,逐步臻于完善;又经太史公加工润色撰述于《史记》之中,遂成千古之定谳,此乃文王为纣臣说之形成。
正因为文王事纣为臣说系汉儒据战国旧闻粉饰增益而成,故上引诸史料相互hàn@⑥格,纰漏层出。《左传》始载纣囚文王七年,《贾谊新书》及明代伪书《今本竹书纪年》因袭之;《战国策》则以为拘之百日;然《淮南子》、《尚书大传》、《史记·周本纪》及《齐太公世家》所言皆不足七年,亦无《左传》“诸侯皆从之囚”之事,可见文王被囚期限在上述典籍中,已自相矛盾,纰漏如是。《尚书大传》以为断虞、芮之讼,伐于,伐密须,伐犬戎在文王被囚之前(说详下);而《史记·周本纪》则认为断讼、征伐在文王获释之后(说详下),此乃两种记载所反映同一事件而前后次序之抵牾与舛误。《左传》所载诸侯皆欲陪伴文王坐牢,纣惧而释文王;《淮南子》、《尚书大传》、《史记》则认为纣接受散宜生之宝物贿赂而释文王,此乃文王获释之由不一其说而生纰漏之处。
通过对古文献中文王事纣为臣史料之考辨,提出质疑,分析传统旧说的形成及纰漏,其中的疑窦与舛误已使纣囚文王之事,不足凭信。论据已失,文王为纣臣说不攻自破,文王非纣臣不辨自明。足见上古本无信史,古人又不知求实,往往误以后世之事而度前人;去古愈远,则史事讹误者益多,辗转误载,以讹传讹,则真实性亦愈失,此乃附会之由也。
  二、商代国家形态及商周关系
上文已对文王事纣为臣说提出了质疑,是知文王未曾立于殷纣之朝而事商。那么文王与殷纣、先周与殷商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欲阐明这一问题,必先对商代的国家形态作一探讨。
  (一)商代国家形态的再检讨
对中国上古三代国家形态的探讨,长期囿于所谓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以来就是“大一统”的传统观念的影响,50年代以后又加了一个所谓“东方专制大国”模式的束缚,至今缺乏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虽然“茫茫禹迹,划为九州”之类的古史传闻,几乎在学术界已没有人再据以为信史,但认为商代是庞大的专制集权国家的观点,仍流行于目前研究先秦史的论著之中。
早在50年代,先师于思泊曾根据甲骨文资料,大胆突破传统观念的藩篱,试图把商王从专制君主的传统形象改变为军事联盟首脑的新形象[(1)c]。可惜,这一新见解在史学界中一直未被重视。近年,林yún@⑦先生运用甲骨文中所反映商代诸方国关系的资料,对商代国家形态进行了新的研究和探讨。通过殷墟卜辞中商王亲自“比”某征伐某方或商王令其下属“比”某征伐某方之“比”字的考定,证明商王在军事行动中和其他方国有联盟关系。而“甲骨文所反映的以商本土为核心的方国联盟,其实质应是城邦国家联盟”。所谓“商王国”,“既不应该按封建时代君主国的模式去理解,也不应该认作为部落联盟,而是在城邦国家基础上结成的城邦国家联盟。”换言之,“商在中国历史上被作为一个王朝,实际上不过是一个方国的王朝,至多是一个较强大的方国联盟的王朝。”[(2)c]
基于林yún@⑦先生的上述观点,笔者对商代的国家形态有了以下三点新的认识[(3)c]:
 
其一,甲骨文所见商王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已有官吏、监狱、常备军等国家机器,显然已进入了阶级社会。但由于只是一个本土有限的方国王朝,故其边防能力颇弱,必须借助商本土周围的联盟方国为之屏障,以便于商本土的休养生息与和平繁荣。《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国,诸侯卑,守在四境。”所谓天子“守在诸侯”的历史真实,当是方国联盟的盟主以盟国为其军事屏障。商代甲骨文中未见“天子”一称,商的最高统治者的名号是“王”。古文字“王”本像斧钺形,古代以斧钺为军事统帅的权杖,是表示军事统率权的[(4)c]。所以“王”的本义应是军事总指挥,它与后世“天子”的概念是根本不同的。结合殷墟卜辞看商代实际存在的方国军事联盟,与商王结盟的其他方国首领都只称“伯”、“侯”、“任”而不称“王”,足可断言,商代的“王”的实际意义,显然并非指某一方国的军事首领,而是方国联盟的最高军事统帅。
其二,目前先秦史论著中所流行商代系庞大的专制国家这一观点,实源于传统的天子分封诸侯及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之旧说。从甲骨文来看,孟子所说的五等爵制在商代是根本不存在的。甲骨文中“公”这一称谓虽恒见,但只是用作先公之公,没有一条是可以确定为生者之爵称的;甲骨文中的“伯”和“子”,确是对生者使用的称谓,但都是通用的尊号而非等级性的封爵;“侯”之称谓在卜辞中屡见不鲜,“男”在甲骨文中作“任”,但它们都是商王对联盟方国首领的一种专用称号。据此可知,天子分封诸侯的制度正是源于商代方国军事联盟这一国家形态。
其三,在殷商时代,能否保持王权之关键,就在于能否维持一个稳定而强有力的方国联盟。武王伐纣之所以速战速决,是因为打击的只是一个本土有限的商方;而伐纣之后,商的本土也没有并入远在西方的周版图,只是盟主的地位转入了周人的手中而已。直到春秋时代的所谓“争霸”,实质上仍然是在方国林立的原有基础上不断试图结成新的方国联盟,涌现出一个个新的盟主。只有当历史发展到必须兼并其它方国的领土和建立郡县制度的时候,方国联盟这种国家组织形式才有可能被更大的统一国家所取代,逐渐结束了我国中原历史上的城邦国家时代。
  (二)商周的方国联盟关系
如上所论,商王朝是在城邦国家基础上结成的方国军事联盟。对商代国家形态有了如此认识,则先周与殷商的关系只能是方国军事联盟的形式,西伯昌与商王纣也只能是周方军事首领与方国联盟最高军事统帅的组织关系,而绝非后世“大一统”观念中的君臣名分。兹以商周卜辞与先秦典籍互征,逐条论证之。
商周之间何时开始接触?有的学者据《今本竹书纪年》商王祖乙十五年“命bīn@⑧侯高圉”及盘庚十年(应为十九年--引者注)“命bīn@⑧侯亚圉”的记载,推断“商周之间最初发生关系,最迟应在商帝祖乙时期”[(1)d]。《古本竹书纪年》早已亡佚,《今本竹书纪年》系南宋以后从古注、类书中所引《古本》辑录并因袭《宋书·符瑞志》附会拼凑而成,王国维氏尝考辨其伪[(2)d],故不足以据为信史。据明代伪书《今本竹书纪年》考商周之事,其结论是不可靠的。笔者认为当以地下出土的商周真史料卜辞为据,商周最初接触应在武丁时代。
在第一期武丁卜辞中,商人称周为“周方”:
(1)周方弗其有祸?               (乙3536)
(2)周方其无祸?                (乙2170)
(3)丙辰卜,miàn@⑨贞:王@⑩周方,正?
贞:王勿佳周方正?                 (丙444)“周方”之称说明周不是商王国版图内的一个辖区,而是与商有接触关系的一个方国。商王称周方首领为“周侯”或“周方伯”,有商周卜辞可征:
(4)令周侯,今夕亡祸?               (甲436)
(5)贞:王其@⑾,侑大甲,@⑿周
方伯,@⒀(@⒁),斯正,不左于受有yòu@ⅲㄡ郊孜模龋保薄茫福矗?上揭第(4)条为殷虚第四期武乙、文丁时卜辞。第(5)条为周原卜甲,辞中“王”与“周方伯”同见,前者为主辞,后者为宾辞,绝不可能是指一人。李学勤先生认为,“王”不可能是周王,只能是商王;并考定“王”指帝辛纣,周方伯系周文王[(1)e],是知殷纣称文王为周方伯。上文已论,与商王结盟的其它方国首领,在卜辞中“都只称‘伯’、‘侯’、‘任’而不称‘王’”[(2)e]。从第(4)、(5)条卜辞所载商王称周方首领为“侯”、为“伯”,可证商周之间曾存在着方国军事联盟的关系。武丁卜辞中亦有旁证:
(6)侯弗@⒃周?                 (拾4·12)
(7)串弗@⒄周?十一月。             (铁26·1)
(8)癸卯卜,其克@⒄周?四月。         (掇2·164)
第(6)辞卜问有无诸侯伐周?第(7)辞卜问串(侯)对周是否有伤害?第(8)辞占卜周能否受到伤害?从上揭第(1)、(2)、(6)、(7)、(8)五条卜辞来看,商周之间只有存在着方国军事联盟的关系,即盟主与盟国休戚与共、荣辱相关,盟主商王才会对其盟国周方的祸福安危如此关心而卜问之,此乃商周系方国联盟关系之旁证。在《诗》、《书》、《易》等先秦典籍中,周人往往称商为“大邦”、“大国”,而自称“小邦”、“小国”。《尚书·召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顾命》:“皇天改大邦殷之命”。《大诰》:“天休于宁(文)王,兴我小邦周”。《多士》:“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翼殷命”。《周易·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诗·大雅·皇矣》:“克长克君,王此大邦。”《大雅·大明》:“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凉彼武王,肆伐大商”。据此可知,殷商与先周只有大邦、大国与小邦、小国之分,版图大小和势力强弱之别,并无君臣之名分与天泽礼义。从上引《尚书·召诰》:“改厥元子”云云,是知周人视大邦殷为上帝元子,即其兄长,自居于弟辈。在周人的心目中,武王伐商只是想把幼弟的序次改为兄长的尊位、将小邦变为大邦的地位罢了,并无后世传统观念所谓“臣弑其君”之嫌,足见殷商与先周是各自独立而并行发展的两个城邦国家。
林yún@⑦先生曾考证,商王作为方国军事联盟的盟主,有向盟国征取贡物、入境狩猎等权力[(3)e]。武丁时的记事刻辞云:
(9)“周入十”;“周入”(乙5452,4063;安明445)此系“甲桥刻辞”,因契刻在龟腹甲的“桥”部而得名,此类刻辞专记属国或盟国之贡物数量。第(9)辞乃周人向商王国进贡龟(或龟甲)之记录。武丁卜辞又云
(10)甲午卜,@⑨贞:令周气牛多。       (合集4881)
(11)贞:周氏(致)巫。            (乙7801)
(12)令周氏(致)子效妇。        (前6·63·1)
(13)丁巳卜,@⒅贞:周弗氏(致)qín@⒆?丁巳卜,@⒅贞:周氏(致)qín@⒆?贞:周弗氏(致)qín@⒆。                (乙7312)甲骨文之“气”,先师于思泊训为至[(1)f];“牛多”即“多牛”之倒文,第(10)辞意谓商王命周人贡来多牛。“巫”为祈雨之女巫,“qín@⒆”似应为秦地女子。从上揭(9)至(13)这五条卜辞可知,周人不仅向商王进献占卜用龟、牲畜牛羊,还要贡纳女巫、妇人和秦地女子。商王还能入周方境内狩猎,有商周卜辞可征:(14)……@⑨贞:周@⒇(擒),犬@(21)@(22)。      (乙7461)
(15)周弗其@⒇(擒)。             (乙7161)
(16)周弗其@⒇(擒)@(23)。            (怀特303)
(17)已未卜,内贞:周甾@⒇(擒)。       (乙5329)
(18)周彘@(24)。                 (乙5347)上揭五条系武丁卜辞,记载商王田猎,周人协助围猎,擒获野兽,足见商王游猎到周方境内。还有周原出土的周人卜辞可资佐证:
(19)衣(殷)王田,至于帛,王@(25)田。  (岐山甲文H11∶3)“衣王”即殷王,周人称殷为“衣”,周初武王时器《天亡@(26)》铭云:“丕克乞衣(殷)王祀”,即周人读“衣”为“殷”之证。“帛”之地望虽不能确指,但必在周方境内无疑,故商王到此田猎,周人为之占卜。《史记·殷本纪》云:“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河、渭之间正是周人的活动地区,此乃文献所载商王入周方境内狩猎之证。
周方还经常受到商王或其臣下的调遣,执行某一使命,有武丁卜辞可证:
(20)辛卯卜,贞:令周比永,正(征),八月。(龟1·26·18)
(21)勿令周往于。             (@chún(27)·游22)
(22)@(28)@(29)令周。                (掇2·82)
(23)令周取。                (乙6015)
(24)呼周。                 (合集4887)
(25)征取周。                (掇2·270)
上揭第(20)辞之“比”,“作动词用,是亲密联合之义”[(1)g];永,似应为人名,此辞占卜命周联合永征伐之事。“取”字在卜辞中“除用作祭名外,还有索取义”[(2)g],故上揭第(23)、(25)两辞之“取”均训索取之谊,前者系商王命令周方首领向某方索取物品,后者系取之于周方。第(22)辞的“@(29)”为“商王室一武官”[(3)g],此乃商王之臣奉王命以令周方首领之辞。商王使用了“令”、“呼”、“取”这样的语气,调遣周方首领为其执行征伐及某种使命。
商王还有进入周方境内祭祀的权力,卜辞云:
(26)其@(30)于周。                (后下15·2)
“@(30)”字卜辞作形,叶玉森氏首先指出,此字像投人于火,祭是用人牲求雨之祭[(4)g],近人多从之。自罗振玉以来,研契诸家均将此字隶定为“@(30)”,遂与《说文·火部》:“交木然也,从火、交声”之“@(30)”混为一字。近年,裘锡圭先生经考证,提出新解,认为此字应隶定作“@(31)”,“应该是专用于‘焚巫’的‘焚’字异体”[(5)g],此说可信。上揭第(26)辞记载商王在周方境内举行焚人祈雨的祭祀活动。
通过对卜辞所见商王的权力和周方的义务之考证,可知商周之间曾建立过方国军事联盟的关系,这不但证明了林yín@⑦先生对商代方国联盟中盟主权力考据之不误,而且亦为林说补充了论点并增加了新的佐证。在商周的方国联盟关系中,对殷商来说,征取贡物、入境狩猎与祭祀、发布调遣命令,是盟主商王向盟国周方实施的权力;对周人来说,进献纳贡、在本土协助田猎与祭祀,服从调遣,是盟国周方对盟主商王应尽的义务。商周方国军事联盟中的这种实施权力与应尽义务的关系,被战国秦汉时的文献记载说成是“事纣”、“服事殷”、“客事天子”(说详下),故后世学者以为,只有亲立于朝廷为臣,方能使用上述词语,这完全是囿于后世“大一统”君臣泽分的传统观念之影响,是不符合商代方国联盟的历史真实的。
林@(29)先生尝谓:“方国联盟不仅是前一时期方国间互相斗争的结果,又随着斗争形势的发展而变化。所以,方国联盟只是一种在某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共同体”[(6)g]。这一特点在商周的方国军事联盟期间表现得非常明显。上文已考证了卜辞所见商周在相当长的结盟期间内保持着相对稳定与和平共处的情况。甚至在结盟初期还有着婚媾关系:武丁卜辞有“妇周”(邺初46·15,乙8894)的记载,学者多认为是周女入商为王妻者,足见商周方国联盟关系的融洽与密切。但在某一时期,商周之间或因利害冲突而发生矛盾纠纷,致使联盟破裂,商王伐周,以兵刃相见,殷墟卜辞中亦有记载:
(27)已卯卜,@(32)贞:令多子族比犬侯璞周,甾王事?五月。
            (续5·2·2,@chún(27)·人31)
(28)……@(32)贞:令@(33)比仓侯璞周,〔甾王事〕?(前7·31·4)
上揭第(27)辞中的“多子族”乃商王嫡系军队;“犬侯”系商西部同盟方国犬方之首领,商时的“犬方”即西周之“犬夷”。第(28)辞的“@(33)”是商王的一员武将;“仓侯”即仓侯虎,恒奉王命征伐者。研契诸家对上引卜辞中“璞”字的释读不一其说,或释寇[(1)h]、释凿[(2)h]、释聘[(3)h],近年又有释“宝”读“保”者[(4)h],今按诸说均与字形不合,当以林义光氏初释为“璞”[(5)h]而经唐兰氏证成者为长。唐氏读“璞”为“@(34)”,训为“征伐”之谊[(6)h]。甾字,先师于思泊读为“载”,训为“行”[(7)h],“甾王事”即行王事,引申为勤劳王事之意。从上引“璞周”卜辞中商王令其下属某比(联合)盟国某侯征伐某方之“比”的文例以及“多子族”、“@(34)”、“犬侯”、“仓侯”这些与战争有关的氏族、人名盟国首领的出现,亦可旁征“璞周”必为征伐之事。若此说不误,则以上两辞正是商王命多子族的军队与犬侯联合、武将@(33)与仓侯联合,两次征伐周方的真实记载。可见这一时期商周间的方国军事联盟破裂,商王才派遣军队、武将与盟国联合而伐周;足证商周方国联盟只是一种在某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共同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是通过前一时期方国间的互相斗争而结盟,以后又因双方利害冲突而分裂,再以战争的形式达到新的联盟,此乃商周方国军事联盟的实质。
综上考察,商代的国家形态决定了商周非君臣名分,实属方国军事联盟之关系,故文王亦非纣臣,而是与商结盟的周方军事首领。周之先世居于戎狄之间,去商甚远,商王号令犹不能及于河、关以西,故商周各自为政。逮乎武丁时代,周族始与殷商接触而建立方国联盟,互相遵守各自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周方遂构成商代方国联盟中的西部军事屏障;商周双方又因利害而斗争,而结盟,再斗争,再结盟,始终保持着时而休戚与共、时而分裂游离的关系。斗争时皆以结盟为由,结盟时借机壮大实力,商周方国军事联盟的这种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在文王实施文治武功期间表现得尤为明显。
  
三、周文王实施的文治武功
周之先世太王避戎狄侵扰,自豳迁于岐下周原之后,遂与东土殷商发生密切接触,建立联盟关系,始生翦商之志。《诗·鲁颂·bì@④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即其证。经太王、王季、文王三代的苦心经营,借助充当商西部军事屏障之机,开拓疆域,招徕与国,周之势力日趋强大。文王之世,姬昌又以其文治谋略与殷商周旋而巧妙地维系着名义上的方国联盟关系,实施新的武功而奠定了翦商的基础。
  (一)文王以谋略维系着商周联盟
1.招徕与国,组建周为盟主的共同体
文王自知周为西土小国,欲革大邦殷之命,实现太王翦商之业,扩张王季之武功,必须在商周方国军事联盟的旗帜下,招徕与国,组建以周为盟主的共同体,方能壮大周之势力。于是暗地里修德行善,争取同盟者,有文献可征。《史记·殷本纪》载西伯“乃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周本纪》亦云: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俱让而去。”《正义》云:“二国相让后,诸侯归西伯者四十余国,咸尊西伯为王。”《诗·大雅·@(35)》:“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周文王处岐,诸侯去殷三淫而翼文王。”《大戴礼记·少闲》:“文王卒受天命,作物配天,制无用,行三明,亲亲尚贤,民明教,通于四海,海之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来服。”
据上引史料可知,文王首先调解其根据地岐周西北的虞(在今陕西省陇县千河西南一带)、芮(在今陇县北部地区)两国之争端,使之成为周的同盟者,此乃文王实施文治策略的第一步,以仁政招徕与国。在文王修德行善、礼贤下士的感召下,方国诸侯纷纷叛纣而归周,甚至边鄙的肃慎、北发、渠搜、氐、羌诸族也聚集在周盟主的旌旗之下,于是加入周之同盟体者四十余国。
为了争取同盟者而又不使商王疑心,文王仍向殷商妥协,承认“天邑商”(《尚书·多士》)的盟主地位,以卑词厚币尊奉商王为方国联盟的最高军事统帅,履行盟国周方应尽的各种义务,有典籍可征。除上引春秋战国史料《论语·泰伯》及《左传·襄公四年》所谓“服事殷”、“以事纣”的记载外,尚有后世较晚出之文献以资旁证。《逸周书·程典》:“文王合六州之侯,奉勤于商。”《吕氏春秋·季秋纪·顺民》:“文王处岐事纣,冤侮雅逊,朝夕必时,上贡(当为‘贡士’--引者校注)必嫡,祭祀必敬。”《大戴礼记·少闲》:“纣不说(悦)诸侯之听于周昌则嫌于死。乃退伐崇许魏,以客事天子。”
上文已论,典籍之所谓“服事殷”、“事纣”、“奉勤于商”、“客事天子”者,实乃战国秦汉时人受“大一统”与“君臣道义”传统观念之影响,记述商周古史旧闻中方国联盟双方实施权力与尽义务的关系时所用的一种习惯辞令。这也是文王实施文治策略的一个重要方面,足见其壮大国威的良苦用心。
周文王实施文治的另一个重要谋略即是在周的同盟国中制定了“有亡,荒阅”之法令。《左传·昭公七年》:“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所以得天下也。”杜预《注》云:“荒,大也;阅,搜也;有亡人当大搜其众。”今按“亡人”系指《左传·昭公七年》同篇上文所载之皂、舆、隶、僚、仆、台这六种等级的奴隶。是知“有亡”谓奴隶逃亡者,“荒阅”即今语之大搜捕。这一法令规定:奴隶若有逃亡,要进行大搜捕,搜获以后,原属“谁的奴隶归谁所有,不许藏匿”[(1)i]。文王的这条法令在周的同盟方国中实施后,保护了贵族阶级的利益,得到盟国首领及贵族阶层的拥护和支持,周的盟主地位和权威更加巩固。文王充分利用这一时势,继续招徕与国;上引《论语·泰伯》所谓周“三分天下有其二”的记载虽不免夸大其辞,但文王所组建以周为盟主的共同体势力之强大当无疑义。
2.祭商先王,维持商周方国联盟关系
近年在陕西岐山周原发现的西周甲骨文中,有文王祭祀殷商先王之记载:
(29)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邵寻成唐?@(36)@(37),服二女,其彝:血@(38)(牡)三、豚三?囟(斯)又(有)正。”(岐山甲文H11∶1)
 
 
(30)彝文武丁必贞:王翌日乙酉其@⑾,@(39)中,武丁醴,@jiǔ@(40),卯……左,王……。(岐山甲文H11∶112)上揭两辞均从李学勤先生所释,其时代相当于文王时期[(2)i]。第(29)条卜甲记载癸巳日,在文武帝乙的宗室进行占卜,卜问周文王荐牲血以祭祀成汤之事。第(30)条卜甲记载,甲申日在文武丁的宗室进行占卜,卜问次日乙酉周文王举行祭祀,建立旌qí@(41),并向武丁献酒。综观上引两片西周卜甲,知文王所祭祀的对象是成汤、武丁,均为商之有名朱王;其占卜地点是在文武帝乙(即商王帝乙)宗和文武丁(即商王文丁)必,可见周文王在其宗庙里特设有商王帝乙和文丁的神室,经常在此举行祭祀商之有名先王的活动。祭祀殷商有名先王,实乃文王施行文治的一种谋略。文王欲扩大周之同盟体的势力,就必须在表面上维持商周的方国联盟关系,做出仍然是商的同盟国之假相--尊奉盟主国的仪礼在周本土祭祀商的先公先王、以示与殷商友好结联。文王的这种文治策略,其作用有二:一是用此虔诚祭祀商先王的行为,取得商王信任,麻痹其对周人的设防和戒备;二是商自以为上帝元子;文王通过祭商先王而配祀上帝,向天下方国昭示,周也是上帝之子,从精神上瓦解商与国对商的尊崇,树立周的神权威信。
3.商周通婚,松懈商王对周的防范
上文已述,早在武丁时代,商周即有婚媾关系。迨至武乙、文丁之时,有商女嫁于周方首领王季者。《诗·大雅·大明》:“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是知周王季之妃太任是由殷商娶来的,她是文王的生母。当时商以王@(42)内的挚国异姓女子下嫁于周,以通婚笼络王季之心,使之征伐戎狄,充当商西部边陲的军事屏障。逮乎文王之世,商周通婚更为普遍,文王的后妃也是自殷商娶来的,有典籍可证。《诗·大雅·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43)。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ní@(44)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此诗记载了文王娶妻的史事。对诗意的传统解释是:文王娶莘国国君之长女为妃,而生武王。诗中未言其姓名,但据《诗·大雅·思齐》:“思齐太任,文王之母,……太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可知文王妃莘国女子名太姒。《周易》中亦有商王嫁女于周的记载。《周易·泰》六五爻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又《归妹》六五爻辞亦云:“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顾颉刚氏认为:“《周易》中的‘帝乙归妹’一件事就是《诗经》中的‘文王亲迎’一件事”[(1)j]。传统《诗》说认为《大雅·大明》所谓“大邦”即指莘国,所谓“ní@(44)天之妹”即指莘国之女,故文王迎娶“大邦之子,ní@(44)天之妹”与“缵女维莘”实为一事。顾颉刚氏则考证此属两件事:一件是文王娶“大邦之子,ní@(44)天之妹”为元妃,亦即《周易》“帝乙归妹”之事;另一件是“缵女维莘”,系指“大邦之子或死或大归”后,文王续娶莘国之女以为继配[(2)i]。今按顾说比传统《诗》说为长,似可信从。若顾氏考证不误,则知文王的两个后妃均娶自殷商:其元妃即《周易》之“帝乙归妹”,《诗》称“大邦之子,ní@(44)天之妹”,当是殷商王族之女;莘系商汤之相伊尹所出之国,与商王室的关系甚为密切,属于商王@(42)内的侯国,可见文王次妃莘女也是商王@(42)侯国之女。周族本是专与姜姓通婚的,而在文王期间,却常娶东方殷商王族及侯国女子为妻,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奇怪现象。
商周通婚实乃双方矛盾冲突的一个象征。王季与文王时期,周通过一连串征伐扩张行动(说详下),国力强盛,“商日受周之压迫”[(3)f];文丁杀王季后,商周两国之间始产生敌忾情绪,矛盾冲突由是而生。《尚书·西伯戡黎·序》所谓“殷始咎周”,即其证。文王连续迎娶商族女子为妃这一奇异现象,正反映了商周双方国力消长的转化以及两国政治地位相对改变的本质。在此种情况下,商王不得不用和亲之策以缓和双方矛盾;而文王也乐意娶商族女子为妃,因为这也是他维系商周同盟关系、松懈商王对周防范的一种策略,与其招徕与国、祭商先王的文治谋略相辅相成。
  (二)文王用武功奠定了翦商之基
文王的武功实乃继承其父王季征伐戎狄之余绪而扩大之。《古本竹书纪年》中有周王季借为商王征战之机,开拓疆域、挞伐戎狄的记载:“(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武乙赐地三十里、珏十@(45)、马八匹。”[(1)k]“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太丁(当即文丁--引者注)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2)k]“文丁杀季历。”[(3)k]据上引史料可知,武乙、文丁之世,商周正处于方国军事联盟的鼎盛时期,周王季曾被文丁封为殷牧师,“牧师即后来封建社会的方伯,为一方诸侯之长”[(4)k],率周师为商王征伐戎狄,仅一战失利,余皆告捷。商自武丁以来,屡遭戎狄侵扰,商王遂借助盟国周方的势力以遏制之。王季趁此良机,扩展领地,国势渐盛,为其子文王实施武功奠定了基础。
季历被文丁所杀,商周交恶,文王欲报杀父之仇而伐商,《古本竹书纪年》:“帝乙处殷,二年,周人伐商”,即其证,这是文王实施武功与商交锋的第一次尝试。文王从失败中总结教训,方知周之力量还不足以与商抗衡,于是,实施了上文所述的一系列文治谋略和下文所述征战西北、挥师东进的新的武功,作翦商之准备。《史记·周本纪》记载了文王断虞、芮之讼后的一连串军事行动:“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邗;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又云:“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十年(当为七年--引者注)而崩,谥为文王。”司马迁所叙文王武功的次序是:元年受命称王,断虞、芮之讼;二年伐犬戎,三年伐密须,四年败耆国,五年伐邗;六年伐崇作丰邑,自岐下迁都丰,七年而崩殂。《尚书大传》则谓:“文王一年质虞、芮,二年伐于,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畎夷,纣乃囚之。”“五年之初,……文王出则克耆,六年伐崇,则称王。”可见两书所载文王军事行动的时间和路线,出入颇大,当以《史记》所述之征伐次序可信[(5)k]。
《周本纪》之“犬戎”,即《尚书大传》之“畎夷”。此族原在@(46)、陇一带(即今陕西省陇县西南之千河一带),长期与周人为敌。《孟子·梁惠王下》:“太王居bīn@⑧,狄人侵之。”《史记·周本纪》:“古公shàn@(47)父……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于岐下。”即其证。《诗·大雅·@(35)》记此事而称之为“戎丑”、“混夷”;《说文·马部》“@(48)”字下引《诗》作“昆夷”,又《口部》“@(49)”字下引《诗》作“犬夷”;上引《古本竹书纪年》王季所征伐者作“鬼戎”;《诗·采薇·序》:“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孟子·梁惠王下》亦云:“文王事昆夷”(杭州石经宋高宗书《孟子》作“混夷”);《诗·大雅·皇矣》则称“串夷”;康王时的《小盂鼎》铭有“伐鬼方”的记载。是知西部戎狄在古文献和金文中犹有犬戎、畎夷、戎丑、混夷、昆夷、犬夷、鬼戎、串夷、鬼方等种种异名,但名异而实同,这些不同名称实乃周人对戎族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称谓。商周之际,犬戎的活动范围当在今陕西省北部洛河流域的较大地域[(1)l],它一直是周人的心腹大患,西周末年犬戎攻灭了幽王,结束了西周时代。文王敢于率先攻伐其西北劲敌犬戎,其翦商之志可谓大矣,其武功亦自此而发轫。                 
           
“密须”,即《诗·大雅·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之密国;据《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八“泾州百泉”条可知,其地在今甘肃省灵台县境西南。“耆”即《尚书·西伯戡黎》之“黎”,系殷商的同盟方国,其地望在今山西省长治市南壶关境内。“邗”或“于”,《韩非子·难二》:“昔者文王侵盂”作盂,按甲骨文正作盂。王国维氏曾考定甲骨文之“盂”即典籍之“邗”[(2)l]。《史记·周本纪》《集解》:“邗城在野王县西北,音于”;又《正义》引《括地志》云:“故邗城,在怀州河内县西北二十七里,古邗国城也。”其地望在今河南省沁阳县。殷墟卜辞之“衣”地即在此,系商王室的田猎区。“崇”,即《国语·周语》:“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之崇,即后世之“嵩”,其地在今河南省登封附近的嵩山一带[(3)l]。
综上所考地望,则文王用兵征伐路线,其武功发展过程便历历可寻。周文王首先调解虞、芮两国之争端,使之成为周的同盟国;然后再由西向北驱逐了犬戎,继承并扩大其父王季挞伐犬戎的武功余绪;其后又回师扫清了东北面近在肘腋的密须。是知《周本纪》所载文王受命称王后之三年间,断虞、芮之讼,开拓用兵西北之道路;北伐犬戎、密须,初试锋芒,巩固了岐周根据地,为挥师河东而实施更大的武功作战略准备。
文王渡河东进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乘商纣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于第四年挥师河东,一举戡定黎国。这时隔着太行山,下临商都朝歌,已不过二三百里的距离了,此形势对于商纣确已非常紧急,《尚书·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故商臣祖伊恐慌万状,奔告纣王此形势之严峻。但由于从黎国至纣都朝歌还阻隔着太行山,同时在商周疆土之间还存在着许多商的同盟方国,有先行扫清此障碍之必要,故文王在戡黎后的第二年(即文王五年)又征服了邗(即“于”)。《孟子·滕文公下》引《尚书·太誓》云:“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即颂扬文王的这次武功。“邗国已深入商王田猎区,是殷商经济的一个重心”[(1)m],文王用兵至此,已足以震撼商王室。正如李学勤先生所谓:“周文王伐邗一事是周、商势力对比转换的标志,因为邗即沁阳的盂,文王伐此地,实即直叩天邑商的门户。因此,武王伐商,中途已无任何阻碍,可以直驱而至商郊”[(2)m]。足见文王伐邗这一武功的战略意义。
文王征服了今山西省东南地区的黎和紧临的黄河北岸今河南沁阳之邗以后,接着于第二年(文王六年)又征灭了黄河南岸的崇国。这一战役是周文王挥师东进中最大的一次武功,《战国策·秦策》记载苏秦列举自上古神农、黄帝至春秋齐恒公诸圣王贤君之战功时,将文王伐崇、武王伐纣与神农伐补遂、黄帝伐蚩尤、尧伐guàn@(50)兜、舜伐三苗、禹伐共工、汤伐夏桀相提并论,足见在战国人心目中,周文王的最大武功当是伐崇的胜利。由于文王后三年的武功开拓,周人的领土已扩展到今山西省东部和河南省中部,并影响到其以南地区。为便于统治和日后翦商,文王遂自岐下迁都丰邑(含今西安市西南),上引《诗·大雅·文王有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及《史记·齐太公世家》:“伐崇,……大作丰邑”,即其证。
 
 2005-12-20 16:19:34     
经过文王五年用兵、征西北、伐河东的武功经略,“周之势力已达于陕西全省、甘肃、山西、河南之一部”[(3)m]。文王并不以此战功而满足,曾以武力征服过西南诸夷,周原甲骨文中有周人以武功经略南方的记载:
(31)其微、楚厥@(51),师氏受@(51)。    (岐山甲文H11:4)
(32)曰:今秋楚子来,告又后。   (岐山甲文H11:83)
(33)伐蜀,@(52)。           (岐山甲文H11:68)
(34)征巢。            (岐山甲文H11:110)
(35)其于伐@(53)           (岐山甲文H11:232)周人经略南土似应自太王始,徐中舒先生尝谓:“疑太伯、促雍(即虞仲)之在吴,即周人经营南土之始,亦即太王翦商之开始”[(1)n]。可见,文王经略江汉及南方荆蛮,实乃继承并扩大先祖未竟之武功。上揭卜甲诸辞中的“微”、“蜀”,疑即《尚书·牧誓》八国中的“微”与“蜀”。微之地望,或谓今陕西省之méi@(54)县[(2)n];周初之蜀,或谓汉水上流[(3)n],“蜀之北境本达汉中”[(4)n],即今陕西省南部汉水上游之汉中以南地区。第(31)辞的“楚”,或谓即今丹水与汉水交汇处的河南省淅川县境[(5)n];从第(32)辞的“楚子来告”云云,可知楚国已经被文王的武力所征服而加入周的同盟国。而第(34)辞的“巢”,亦楚地群舒之国[(6)n]。第(35)辞的“@(53)”,应读为“胡”,或疑在今河南省颍水附近,胡侯系周初南国的屏障[(7)n]。以上考察周原卜甲所见文王经略之地,均系岐周西南或东南之方国。先秦典籍中亦有例证,《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及庸、蜀、羌、máo@(55)、微、卢、彭、濮人。”《正义》云:“此八国皆西南夷也”。西南八国之所以能在武王举事伐纣时,召之即来,加入了周盟军翦商的行列,这正是文王武功施于江汉、经略南土之业绩在武王时所奏效之证。文王这一连串的北伐东征和以武功经略西南诸国,建立了以周为盟主的强大的方国军事联盟,成为足以与殷商分庭抗礼的西土大国。尤其伐崇迁都丰邑以后,周人遂以压倒的优势眈眈虎视着纣都,文王终于用武功奠定了翦商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和)
    〔作者王慎行,1942年生,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周文王武功经略地理示意图
(附图 {k212-4a.JPG})
[(1)a]顾颉刚:《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读书杂志》1923年第12-16期。
[(1)b]扬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册,中华书局1981年3月版,第43页。
[(2)b][(3)b]钱穆:《先秦诸子系年》下册,中华书局1985年10月版,第619-620页。
[(1)c]于省吾:《从甲骨文看商代社会性质》,《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7年第2-3期合刊,第97-136页。
[(2)c]林yín@⑦:《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11月版,第67-92页。
[(3)c]对商代国家形态的三点认识,系据注②所征引林yín@⑦先生大作的论点,摘要撮述而成。
[(4)c]林yín@⑦:《说“王”》,《考古》1965年第6期,第311页。
[(1)d]宋新潮:《再论灭商前的商周关系》,《西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第29-33页。
[(2)d]《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序》,《王国维遗书》第12册,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
[(1)e]《周文王时期卜甲与商周文化关系》,《人文杂志》1988年第2期,第69-73页。
[(2)e]林yín@⑦:《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11月版,第81页。
[(3)e]《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11月版,第82-84页。
[(1)f]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6月版,第80页。
[(1)f]林yín@⑦:《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11月版,第74页。
[(2)g][(3)g]扬升南:《卜辞中所见诸侯对商王室的臣属关系》,《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3月版,第128-172页。
[(4)g]《殷虚书契前编集释》卷五,第35-36页。
[(5)g]裘锡圭:《说卜辞的焚巫@(56)与作土龙》,《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3月版,第25页。
[(6)g]《甲骨文中的商代方国联盟》,《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11月版,第79页。
[(1)h]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寇》上册,上海大东书局1931年5月石印本。
[(2)h]叶玉森:《说契》,《学衡》1924年7月第31期。
[(3)h]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一文中改释为“聘”;丁山从其说,见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98页。
[(4)h]杨升南:《卜辞中所见诸侯对商王室的臣属关系》,《甲骨文与殷商史》,第162页。
[(5)h]林义光说见叶玉森《殷虚书契前编集释》卷四第43页征引。
[(6)h]唐兰:《殷虚文字记》,中华书局1981年5月版,第46-47页。
[(7)h]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6月版,第70页。
[(1)i]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一编,人民出版社1978年6月版,第70页。
[(2)i]《周文王时期卜甲与商周文化关系》,《人文杂志》1988年第2期,第69-73页。
[(1)j][(2)j][(3)j]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燕京学报》1929年12月第6期。
[(1)k]《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引。
[(2)k]《后汉书·西羌传》《注引》。
[(3)k]《晋书·束皙传》、《史通·疑古》、《杂说上》并引。
[(4)k]徐中舒:《西周史论述(上)》,《四川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3期。
[(5)k]顾颉刚、刘起huá@(57):《〈尚书·西伯戡黎〉校释译论》,《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1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版,第46-59页。
[(1)l]顾颉刚、刘起huá@(57):《〈尚书·西伯戡黎〉校释译论》,《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1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版,第55页。
[(2)l]《观堂集林·别集》卷一《殷墟卜辞中所见地名考》,《王国维遗书》第4册,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
[(3)l]顾颉刚、刘起huá@(57)《〈尚书·西伯戡黎〉校释译论》,《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1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版,第55页。
[(1)m]张光直:《殷周关系的再检讨》,《中国青铜时代》,三联书店1983年9月版,第91页。                  
[(2)m]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科学出版社1959年1月版,第97页。                  
[(3)m]齐思和:《西周地理考》,《燕京学报》1946年第30期。 
                   
[(1)n]《殷周之际史迹之检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期,1936年,第139页。
[(2)n][(4)n]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牧誓八国》,中华书局1963年2月版,第31-32页。
[(3)n]陈pán@(58):《不见于春秋大事表之春秋方国稿》,《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第59期,1970年,第17-23页。
[(5)n]缪文远:《周原甲骨所见诸方国考略》,《古文字研究论文集》1982年5月《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
[(6)n]陈pán@(58):《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撰异》(增订本)第369-371页,《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第52期,1969年。
[(7)n]徐锡台:《周原甲骨文综述》,三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3页。
生僻字注释:
@①原字还改不为多
@②原字门里加雄去隹
@③原字羡改次为久
@④原字门里加必
@⑤原字貌去右加于
@⑥原字加干
@⑦原字氵加云
@⑧原字分右加阝
@⑩原字宀下加万
@⑾原字惠去心
@⑿原字十下加苯
@⒀原字册下加口
@⒁原字妻下加皿
@⒂原字文下加皿
@⒃原字社改土为右
@⒄原字晕改车为羊上加亠
@⒅原字栽去木
@⒆原字中下加口
@⒇原字女加秦
@(21)原字凶下加十
@(22)原字彳加止
@(23)原字氵加鹿改比为米
@(24)原字逐去辶
@(25)原字网下加鹿
@(26)原字集改木为又
@(27)原字簋
@(28)原字莆下加皿
@(29)原字同@⑾
@(30)原字插去
@(31)原字火加交
@(32)原字黄下加火
@(33)原字幺下加儿
@(34)原字族改矢为冉
@(35)原字璞去王右加戈
@(36)原字帛右加系
@(37)原字戕改戈为夕下加鼎
@(38)原字御下加系
@(39)原字翔改羽为土
@(40)原字妥改女为冉
@(41)原字氵加几
@(42)原字族改矢为斤
@(43)原字畿
@(44)原字氵加矣
@(45)原字亻加见
@(46)原字壹改豆为王右加攵
@(47)原字氵加千右加干
@(48)原字擅去
@(49)原字马加兑
@(50)原字口加皿
@(51)原字马加颧去页
@(52)原字查改一为火
@(53)原字幺幺
@(54)原字害右加夫
@(55)原字眉加阝
@(56)原字鬃改宗为矛
@(57)原字九右加王
@(58)原字铁改失为于
 台湾中央研究院钟柏生先生介紹
鍾柏生 Jung Bor-sheng
<<研究人員自述>>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
經歷:
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1983.8-1993.6),研究員(1993.6-)
省立花蓮師專講師(1972.8-1977.7)
省立花蓮師專副教授(1977.8-1983.7)
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字學組主任(1994.1-1998.3)
古文字研究室召集人(1997-)
  本人總結過去研究成果,可從四個方向進行總結:(一)繼續殷商地理未完成之工作,(二)繼續殷商官制、軍制之研究(三)整理所藏甲骨資料並發表,(四)考釋甲骨文字(包括殷、周)。 過去五年之具體成果,則為(一)對殷商地理方向,完成〈卜辭中所見芻牧地名〉及〈冥地考〉論文二篇;(二)針對殷商官制軍制之研究方向,完成〈卜辭職官泛稱之一~臣〉一文;(三)針對整理所藏甲骨資料方向,完成《殷墟文字乙編補遺》專書一本;(四)針對考釋甲骨文字方向,完成〈讀周原甲骨札記〉一文。未來三年至五年仍照上述之四個方向進行研究。
 
 
<<研究人員著作>> 
專書
1. 武丁卜辭中的方國地望考(台北:書恒出版社,1989)。
2. 殷商卜辭地理論叢(台北:藝文印書館,1989)。
3. 殷虛文字乙編補遺(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5)。
論文
1. 有司徹儀節研究,《花蓮師範學院學報》7(1975)。
2. 卜辭田游地名總估計訂補,《花蓮師範學院學報》10(1978),頁1-16。
3. 廩辛至帝辛時期卜辭中的方國地望考,《花蓮師範學院學報》12(1981),頁1-16。
4. 帚卜辭及其相關問題的探討,《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56,1(1985),頁105-136。
5. 說「異」兼釋與「異」並見諸詞,《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56,3(1985),頁545-563。
6. 殷商卜辭中所見的農業地理,《漢學研究》4,1(1986),頁153-196。
7. 釋「」及其相關問題,《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58,1(1987),頁83-103。
8. 釋「 」,《董作賓先生九五誕辰紀念集》(台北:自印,1988)。
9. 記事刻辭中的殷代地名,《漢學研究》7,1(1989),頁61-129。
10. 釋《新綴》四一八版卜辭,《大陸雜誌》79,2(1989),頁70-80。
11. 論「任官卜辭」,《中央研究院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1989)。
12. 《甲骨文簡論》卜辭分期「貞人同版關係」之商榷,《金祥恒先生逝世周年紀念論文集》(台北:自印,1990),頁17-31。
13. 釋「 」,《考古與歷史文化》(1991),頁139-151。
14. 釋「 」,《中國文字》新15(1991),頁7-16。
15. 卜辭中所見殷代的軍政之一──戰爭啟動的過程及其準備工作,《中國文字》新14(1991),頁95-156。
16. 《乙》三二一二版卜辭與作邑前之祭祀,《中國文字》新15(1991),頁31-35。
17. 卜辭中所見殷代的軍禮之一──殷代的大蒐禮,《中國文字》新16(1992),頁41-163。
18. 釋「」,《中國文字》新17,(1993),頁241-248。
19. 釋「 」,《中國文字》新17,(1993),頁249-253。
20. 卜辭中所見殷代的軍禮之二──殷代的戰爭禮,《中國文字》新17(1993),頁85-240。
21. 釋「人」與「牛」,《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台北:大安書局,1993),頁49-57。
22. 史語所藏殷墟海貝及其相關問題初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64,3(1993),頁687-737。
23. 越王石矛及神人凹點紋劍簡述,《商周青銅兵器》(台北:自印,1994),頁46-47。
24. 卜辭職官泛稱之一~臣——並略論商代至春秋各類臣的職務,《中國文字》新20(1995.12),頁79-134。
25. 卜辭中所見的芻牧地名,《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刊》50,(1995.6),頁163-184。
26. 冥地考,《于省吾教授誕辰一百周年紀念文集》(1996.9),頁12-16。
27. 董作賓傳,《中華民國國史傳記》(台北:國史館,1997.2)。
28. 讀周原甲骨札記,《中國文字》新22(1998.1),頁11-34。
會議論文
1. 釋「 」,「第一屆古文字學研討會」(嘉義:中正大學,1990)。
2. 釋「」、「」,「第一屆古文字學研討會」(嘉義:中正大學,1990)。
3. 台灣地區所藏甲骨概況及《合集》一二九七三版之新綴合,「中國古文字研究會92年學術討論會」(南京,1992)。
4. 釋「」,「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討論會」(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93)。
5. 《外》四四與《外》四七版之綴合,「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討論會」(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93)。
6.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購藏甲骨選釋,《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97.10)。
7.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購藏甲骨選釋(二),《甲骨文發現一百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師大國文系,1998),頁9-29。
編輯整理
1. 殷虛文字乙編二版(上、中、下)(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4)。
其他
1. 卜辭中所見殷王田游地名考(台灣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1972)。
2. 深坑貝類化石,《貝友》10(1986)。
3. 台灣東部海域的銀杏螺,《貝友》12(1988)。
4. 台灣東部海域的珊瑚螺,《貝友》13(1988)。
5. 綠島採貝記,《貝友》14(1989)。
6. 蠑螺的口蓋,《貝友》16(1991)。
7. 筆螺兩種,《貝友》18(1993)。
8. 鍾柏生、張寬敏,中國大陸新記錄種:大斷殼蝸牛,《貝類學報》17(1993)。
9. 封面及封底幾種台灣海貝的介紹,《貝友》19(1993)。
10. 介紹台灣偏蓋螺一種,《貝友》20(1994)。
11. 台灣附近海域所產四種舟螺,《貝友》21(1995)。
12. 台灣的玉螺,《貝友》22(1997)。
13. 台灣的蟹守螺,《貝友》24(排印中)。
 
資料來源:http://saturn.ihp.sinica.edu.tw/~hanchi/homepage/people/people1/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