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学常识(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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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东西缘何称"东西"
日常生活中,"买东西"已经成了人们购买物品的代名词。那么,为什么只有"东西"而没有"南北"?其实古时已经有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中国古代的术数用金、木、水、火、土推算相互生克的道理和运势,这"五行"又和东西南北中这"五方"相配,测出古今变革、人生命理、万事冲撞及依附的关系。
据说,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好学多问,在未出仕前,家乡有叫盛温和的好友,此人亦是博学多才的人。有次两人在巷子里遇到,朱熹问道:"你提着篮子去干什么啊?"盛温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门买东西。"当时还没有"东西"这一说法。朱熹不解地问:"买'东西'?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买'南北'?"盛温和并没有直接解答,笑着回敬说:"真不明白?你这位大学问家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对照一下就会明白了。"
朱熹想,"东"即"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树木等;"西"为"金",代表一切金属矿物,如金银铜铁等;"南"属"火","北"乃"水","中"属"土",代表一切一切有用的物质。朱熹很快就明白了,原来盛温和是用了诙谐的语言说,上街去买金木之类可装入篮子的物品,若说"南北"就不对了,篮子里怎么可以装水和火呢?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说法。清朝乾隆年间,有一位叫龚玮的学者则认为,在东汉时期,商贾大多集中在东京洛阳和西京长安。俗语有"买东"、"买西",即到东京、西京购货。久而久之,"东西"就成为货物的代名词。"买东西"就这样出现在人们的生活用语中。
虚岁到底如何"虚"
有人这样说,在全世界,或许只有中国人有两个年龄,一个周岁,一个虚岁。对于"周岁"怎么回事,可能一般人还能说得清楚,而虚岁如何"虚",却是件很容易让人迷惑的事情。
很多人认为,周岁加一岁得出的结果就是虚岁,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其实,很多时候,所谓"虚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于男人,此即"男进女满",意思是男人按虚岁计算年龄,女人按实岁计算年龄。况且在实际的计算中,虚岁也不仅仅就是周岁加一岁那么简单。虚岁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一个人一出生就算一岁;如果恰好这人出生在农历年年末,那么不但一出生就算一岁,并且一到大年初一又要加一岁,如此算来,这个孩子到了满实岁一岁时,按虚岁就已经是三岁了。
因此,在计算虚岁时,春节是个特别重要的时间点,每过一个春节,虚岁就应该加上一岁。如果一个人的生日是阴历的腊月中下旬,那这个人还没有满月他的虚岁就到两岁了。那种单纯认为虚岁就是周岁加一岁显然是不完全正确的。
知道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很多老人往往会提前两年过自己的七十大寿、八十大寿。
"红得发紫"受艳羡
人们通常在形容某个人在某个领域或某些方面受重视,受追捧到了过分的程度,往往用"红得发紫"来形容。
在这个词语中,"红"表示人的境遇良好,而紫则更胜一筹。本来是两种颜色,怎么会有如此的象征意义呢?其实,这与中国古代服色文化及其演变密切相关。
作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红"。"红"在汉代称为"朱",被视为正色,而"紫"是间色,又称杂色。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在正统思想观念影响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红色。
当然,紫色虽遭到贬斥,却颇符合古人审美习惯。也就是说,紫色还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们喜爱。这就奠定了其地位变化的基础。
那么,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这应当是与上流社会的风尚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国人都喜欢上了紫色。那个时候,紫色衣服的价钱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齐桓公有点担心,就对管仲说:"我喜欢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贵,现在全国上下都喜欢穿紫色衣服,该怎么办呢?"管仲说:"大王想制止这种现象,何不试着不穿紫衣?"齐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后国内再无人穿紫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紫色得以与朱(红)色同为尊贵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过了红色。唐宋两代规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这样,这两种颜色就变得越来越尊贵。
李太白无缘品白酒
李白的酒量当然了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白斗酒诗百篇",这是中国人心目里的一个最为动情、最为完美的故事,不需要过多的想像,我们就会为大唐时代诗人们白衣飘飘的绝代风华所倾倒,惊叹诗人太白的超凡才华和过人酒量,其实这里面既有误会也有后人添加的虚构成分。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的是,李白的酒量可能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大,要知道,他饮的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白酒。在唐朝,白酒还没真正出现。一般认为,中国的酒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中国酒以生长霉菌为主要微生物的酒曲为糖化发酵剂,复式发酵、半固态发酵为特征。所以,早期的酒在酿制方法和口感上更接近于今天的黄酒。目前流行的白酒的酿制技术到元朝才渐渐成熟,在明清时代,白酒才逐渐取代了黄酒,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角。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唐朝的诗人和宋朝的土匪都可以大碗喝酒。虽然黄酒喝多了照样也不好受,但是它的口感、酒精度数和对肠胃的刺激程度却与白酒完全不同。
因为黄酒的酒精度数低,所以文人来了兴致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狂饮。即使这样,唐朝诗人的酒量也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大。现在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李白斗酒诗百篇"中的"斗酒"到底有多少酒。
根据古代的容量标准来换算:1斛=10石,1石=10斗=120斤,一斗也就是12斤左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斤是市斤。以目前中国内地市场上流行的瓶装啤酒620毫升的净容量来折算,所谓的斗酒还不到目前九瓶啤酒的净含量。因此,知道了"斗酒"的容量,知道了酒的度数之后,也许我们会对李白的酒量有新的看法和感受。
既然酒的度数不高,喝的酒又不是太多,所以饮酒者胃里不是那么难受,而大脑恰恰正兴奋,碰见李白这样的谪仙人,写个几十首诗岂不是小菜一碟?         (十九)
陈世美不是负心郎
在后人的心目里,陈世美是一个符号,他代表了天下所有薄幸负心的男人。
陈世美的形象是通过传统戏曲《铡美案》而广为人知的。在该剧中,陈世美欺君罔上,抛父弃母,杀妻灭子,最终为正义的化身包拯所正法,永远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
然而,真实的历史却是另外一番样子。据《均州志·进士篇》和《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记载:陈世美又名陈年谷、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十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宦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康熙帝赏识,升为贵州省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奔者众多,陈世美难以应付,乃嘱咐管家一律谢绝。有两个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士子,昔日与陈世美一同进京赴考时,曾以钱物助陈,没想遭到了陈世美管家的回绝,顿生报复之念。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弃妻儿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了陈世美的身上,编成戏曲《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
相传,清末时有剧团在均州演出此戏时,陈世美的第八代传人组织家族众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使演出被迫停止。据说,现在当地仍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