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文化遗产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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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文化遗产保护责任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04月03日 来源: 南方周末


  
与其雄心勃勃地主动设定“标志性”文化遗产予以保护,不如补偿性地保护那些因为义务教育而被中断的文化传统。


  文化解码

  □徐坚


   多年前,民间就已经出现将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小学教育结合在一起的声音。但是,这种尝试一直成效甚微,因为义务教育留给各地各校的空间其实非常狭窄。今年,教育部终于以指定京剧曲目入校的方式对此作出回应,这个举措出人意料。由此引发的争论不绝于耳,但无非是该不该指定曲目,该不该是全国统一指定的京剧,该不该教唱等。其实问题不在于剧目和剧种,而是如果义务教育真的准备承担它对文化遗产的责任,那什么是应该保护和传承的。
    京剧入校,可能出于全国性强制教育应该保护“国家性”文化遗产的想法。不过,京剧的“国家性”文化遗产身份实在值得质疑。历史上,包括京剧在内的戏剧剧种从未有所谓“国剧”地位,甚至直到20世纪上半叶,戏剧活动繁盛一时,也未曾被精英文化圈完全接纳,更不用说官方认可。京剧入校不是“保护”文化遗产,而是“新造”文化遗产。而且无论从艺术成就还是从流传范围来看,京剧也不高于其他剧种。惟一不同的是,自徽班进京以来,京剧流行于社会话语权力中心。将京剧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实际上反映了当下在文化遗产保护上社会话语权的分配问题。这个话语传统使得京剧高于其他地区的剧种,又使得戏剧高于其他的文化传统。其实,文化遗产之所以濒危,就是因为逐步丧失了话语权。在这种情况下,再强行制造出一个“国家级”文化遗产,以指定的京剧曲目代濒危文化发声的话,恐怕各地真正的濒危文化的声音会更加微弱。
    那什么样的文化遗产保护应该被纳入到义务教育中呢?回答是:与其雄心勃勃地主动设定“标志性”文化遗产予以保护,不如补偿性地保护那些因为义务教育而被中断的文化传统。义务教育的推广在提高识字率和普及公民教育的同时,也改变了很多文化的命运。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如果没有义务教育,受教育者本该接受的教育和技能训练。这种变化在乡村和山区远比在中心都市要强烈。对这些文化遗产的补偿性教育,才是义务教育在保护文化遗产上应该做的和可能做的。比如,云南姚安的马游保留了一种独特的说唱传统,当地彝语称为“梅葛”,被视为口耳相传的百科全书。彝族儿童生长在梅葛环境之中,十岁左右的儿童群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唱腔,称之为娃娃梅葛。这不仅是后来的青年梅葛和老年梅葛的必要的基础,也是独特的儿童知识和记忆的载体。但是,现在的梅葛正出现急剧萎缩的趋势。这是因为现代生活方式侵入的结果和传承链的中断。儿童脱离了原来的学习环境,娃娃梅葛已经很难听到,即使存在,也表现出强烈的简化趋势。没有经历过娃娃梅葛的彝族青年即使有保存本土文化传统的热望,也很难半路加入到青年梅葛之中来。梅葛说唱的保存者越来越少,也逐步出现高龄化趋势。在我们看来,马游一带的中小学中就应该增加娃娃梅葛的教学,而不是儿童们听都没听过的京剧曲目。各地的文化遗产不同,完全没有必要进行雷同的文化遗产教育,更不必屈从于话语中心的指定。
    (作者为中山大学副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epaper/nfzm/content/20080403/ArticelE30008FM.htmhttp://www.infzm.com/enews/20080403/ed/zyt/200804/t20080402_417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