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把“闫德利”推上了风口浪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21:57

10月12日,一条内容为“河北荣城‘艾滋病女’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的帖子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随之曝光的,还有大量闫德利的“艳照”。 短短几天内, “闫德利”的名字搜索量高达近43万人次。

    正在公众舆论把抨击的矛头洪水般地指向“艾滋女”的时候,事情突然有了转变。15日从网络上了解到关于自己的消息之后,当事人闫德利十分震惊,说“博客上流传的内容是假的,我从来没有开过博客。” 为了证明清白,闫德利到国家疾控中心进行最终检测,结果也显示她确未感染艾滋病毒。

是谁导演了这场闹剧,始作俑者要不要承担责任?

据当事人讲,有可能是其前男友所为。但不论是谁,就能肆无忌惮的公布私人照片、捏造事实恶意损害他人名誉吗?法律专家说,从目前的案情来看,行为人编造虚假信息和散布图片的行为构成恶意侵权,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有可能还触犯了中国刑法关于诽谤罪的规定。闫德利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值得我们思考得还有,有关媒体和网络是不是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网络信息传播者和新闻媒体对于未经甄别和核实的信息加以传播,扩大了侵权范围和损害后果,根据其过错程度应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商如果未尽审查义务或者不予以及时删除相关信息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