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调研文章-抓好村庄整治 促进新农村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11:40

 

                                     抓好村庄整治 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举措。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新农村?本文结合百家观点和我市实际,提出初浅认识,以求抛砖引玉,群策群力,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发展。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是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在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指导下,提出的符合我国国情,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其内涵的完整表述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核心就是要从根本上实现农民生产、生活、就业方式的提升,使其能同等享受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30年前我们党就提出过,人们也期盼过,实践过。那时“新农村”的概念,就如一位老共产党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论:连下三天200毫米大雨,地里不积一滴水,红砖红瓦的房子一排排。朴实无华的言语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好的未来。30年后,当我们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应当赋予它什么新的内容呢?其内涵是明确的,即今天要建设的“新农村”是“二十一世纪的”、“有中国特色的”和“可持续发展的”。

  “二十一世纪的农村”,不同于二十世纪的农村。无论从区域经济、区域社会、还是区域生态的角度上讲,在二十一世纪,农村都是城市的一部分,而不再是城市的牺牲品和附属品,更确切的讲,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是包括农村在内的区域城市。因此,我们规划建设农村就是规划建设城市本身,建设“区域城市”就是以比较经济和健康的方式实现城镇化。但是,“新农村”不等于“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并非城乡一样化,“新农村”在本质上还是农村,是“种田人”生产、生活的地方,是农民自己的家园,不能简单地把“城市”概念有形、无形的东西,通过行政手段嫁接到农村,强加给农民。要建设好“新农村”,必须以农民为本,研究农民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要着眼农村的发展远景,立足当地的具体条件,在积极、科学的引导下,“大主意”让农民自己拿。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在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下有序推进,绝不能急躁冒进、盲目蛮干。

  “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不是简单的“盖洋楼”或追求规划上的原汁原味。它的特质在于形式和内容、人和自然的高度和谐统一,核心在于它总有与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相一致的公共服务设施。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们现实的农村与今天的社会经济条件不相协调,公共设施、公共服务严重溃乏。因此,我们追求和建设的不仅是一个建筑形式有地方文化特色,更是在企求建设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和适于生产、生活的新农村、新社区。

  “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其目标是:通过生态设计、生态建筑、绿色生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公共交通导向、社区建设等等,把工业化式的城市化所带来的生态、社会和文化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核心在“新”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相当长时期的战略任务,涉及到农村、农民、农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城市和工业的反哺,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既要统筹各方资金大力改善农村的基础配套设施,更需要政府各部门政策扶持。

  (一)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是政府?还是其他社会力量?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城里人设想的新农村,还是农民实际需要的新农村?这些问题在行动之前,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

  从我国现行的整个行政管理体系来看,村民自治问题是其重要理念,是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毫无疑问,农民应该且必须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的必须是农民需要的新农村。如果农民不成为主体,如果在具体的乡村建设的场域中,不以每一个农民为主体,新农村建设不能保障每一个农民的有效参与,以村、组为单元的新农村建设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能动性。变政府要农民做什么为农民自我要怎么做。这是新农村建设成败与否的前提。这一点在韩国的新乡村运动中也得到了证明。

  韩国政府为解决城乡农民收入差距造成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自1970年发起了“新乡村运动”,并设计实施了一系列的开发项目,以政府支援、农民组织项目开发为动力和纽带,带动农民自发的家乡建设活动。以勤勉、自助、协作为基本精神的新乡村运动先在农村开展,后以振兴国家为动力,迅速波及工厂、学校及城市,向全国范围扩大。经过20余年的不懈努力,农业与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1993年,农村居民的收入达到城市居民的95.5%。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遇到了种种问题。其中最值得总结的就是,因过分强调政府的统筹作用和依赖行政手段,助长了农民依赖政府号召和组织的思想,没有很好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二)必须抓好环境整治   

在目前农村随处可以看到“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只见新屋不见新村”的现象。垃圾随意堆放,蚊虫、苍蝇满天飞;沟渠堵塞污水四溢;房前屋后,柴草乱放;人畜共处,入厕不分;以路为场(晒场),沿街为市,秩序混乱;柴草为能源,炊烟更袅袅;公共设施破烂,无人维护修缮;杂草丛生,绿化、美化无人问津。总之,绝大多数乡村,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资金投入,农民居住、生活环境相当差,怎一个脏乱差了得。因此,新村建设必须先从最易收到实效的以治理脏乱差为主的环境整治入手。

  一是三清,即清沟排水、清垃圾、清路障。以村、组为单位,农民投工,集体出资清运,定点堆放,作无害化处理;农民以户为单位,对房前屋后的卫生进行清理,大力开展清洁卫生运动。

  二是五改,即改水、改厕、改圈、改灶、改垃圾堆放。“五改”资金实行政府出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社会赞助一点予以解决。水的问题,有条件的改用自来水,条件稍差的至少要用井水;厕的问题,必须人畜分离,有条件的男女分厕;圈、灶改造应一并进行,大力推广普及沼气,既能解决粪便处理,又能用上清洁能源,从长远来讲又能节省农民能源开支,降低生活成本;垃圾问题,以定点修建垃圾池为主,专人清运。

  三是四通,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四通是现代人享受文明的必备条件,相对发达地区通达情况较好,落后地区、山地区通达任务较重。作为我市的广大农村来讲主要应解决路(水泥路)入园到户和提高信息普及率的问题。

  四是四化,即绿化、美化、香化、亮化。“四化”属于环境整治较高阶段。与农村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路边、沟边闲地、荒地发展经济林木;以政策作引导鼓励承包荒山、荒坡、荒滩大搞绿化工作,提高绿化率;以规划作引导,抓好路边、沟边、交通要道口、人口聚集地的绿化、美化工作,努力做到沟端路直树成行,房前屋后无荒地,重点抓好中心村、聚居点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逐步推行。

  (三)必须提高农民素质,树立新风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培育“新人”。要通过教育、培训、感化多种手段,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化,塑文明之“魂”。从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到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睦邻友好、和谐相处、互学互进、共同富裕的和谐境界,全面提高农民文化、精神素质,树起社会主义的文明新风,培育“新人”。

  1、抓好阵地建设。规范完善村两委办公室和党、团员活动室,建好集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于一体的文化大院,办好文化宣传栏。

  2、抓载体建设。抓好业余文化演出队、红白喜事服务队建设,唱响主旋律,移风易俗树新风;办好各类节庆、节典,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3、抓培训。以提高技能、转变观念为核心,抓好各类培训教育,促进农民的二次就业。

  4、抓典型,树榜样。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典型评选活动,如遵纪守法户、文明新风户、文明星、孝敬  星、致富星……等等,以典型、榜样的力量来促进新风的树造和普及。

  (四)努力提高组织化程度,重建良好社区关系

  农民在现今社会形态下是最大的弱势群体,缺乏有效的组织保护和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由于城乡收入的巨大差异,大量劳动力外流,人口社会结构严重失衡;以小家庭为单位的原子化越演越烈,作为共同体的村、组观念在很多地方、很多人心里已经不复存在;农户之间协作资源破坏殆尽,互助精神丧失,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基层组织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其管理力削弱,公共设施大量毁损,公共事务无人参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自打扫门前雪。事实上现在的农民近乎散沙,无组织,更无纪律。因此,从村、组角度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按照生产、生活、组织、活动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从大量应该自己解决的事务入手,当家作主,群策群力,齐动手、建新村,根本实现村民自治,从而实现社区良好关系的重建。

  (五)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提高农民的收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而且必须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全面提升其福利为现期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实现此目标,必须着力打造现代化的农业,必须疏通农民就业增收的渠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强调,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的组织形式经营农业,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弱势的农业变成面向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强势产业。产业之强势,方能使从事产业的人收入增加,地位也随之强势。

  韩国新乡村运动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是韩国新乡村运动的核心。农民的人均收入1970年从运动初期的137美元,到1978年则猛增到649美元。主要得益于如下几个因素:1、自1973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水稻新品种;2、自70年代中期,政府为保护“统一系”水稻新品种的价格,给予财政补贴;3、部分农户改种经济作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4、政府以新乡村运动的名义,大量投资,扶持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打造现代化的农业,必须立足自有资源,做“特色”文章。打造产业链,使农业进一步增效,农民进一步增收。同时,必须深入研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切实抓好村庄整治的试点、示范工作

  村庄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焕发农村社会活力,改变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村庄整治不能急躁冒进,一哄而起,盲目铺开,必须在试点、试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试点引路

  按照要求,村庄整治涉及的是城市规划区、集镇规划区外的行政村。我市撤乡并镇后,全市共有212个行政村,19个居委会,21个社区。其中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行政村51个,纳入集镇规划区的行政村36个,应实行村庄整治的行政村125个。125个行政村,不可能一哄而上,全面铺开,必须在有条件的村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

  1、试点的选择

  遵循几个原则,一是村民要有积极性;二是经济基础较好,居住相对集中或易集中;三是土地整理的条件较好;四是产业特色突出,带动性较强;五是根据区域特点,可打破自然村格局,规划建设特色产业新村。

  依据此原则,我市的试点选择应为:以城郊村(田园风光控制带)、产业特色村和旅游交通沿线村为主,山地区与平坝区,河东片区与河西片区适当平衡,点、线、片相结合,省、成都市和我市试点相结合。

  “线”的选择为:S106线、川西旅游环线、成青路、紫宽路沿线。

  “片”的选择为:青城山镇(含管理局)、虹口乡、石羊镇、集镇规划区外的三大自然村片区,以及以旅游农家休闲产业、花卉苗木产业、兰花产业、猕猴桃产业为支撑的产业片区。

  “点”的选择为:结合土地整理的村为:天马镇的建华村、胥家镇的新胜村、安龙镇的东风村、翠月湖镇的清江村、民兴村;

  特色产业新村:虹口乡的高原村,安龙镇的“卉景新村”,石羊镇的“兰花新村”、古城村(桃花园),青城山镇的赤城村、石桥村、五里村,中兴镇的上元村、梅花村,柳街镇的水月村(青城湖),向峨乡的莲花湖村。

  2、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由易到难,由表及里,有序推进

  村庄的整治必须以科学的规划先行,既有布点的规划,也有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必须合理确定整治项目和规模,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要求,规范运作,有序推进。

  一是试点村的中心村、聚居点的规划;二是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三是风貌整治的规划;四是产业发展的规划;五是环境整治的规划;六是实施步骤、程序、方案的规划;七是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的规划。

  规划必须坚持的原则:一是散、聚结合,鼓励集中,引导集中,节约发展的原则;二是突出特色的原则,不搞千篇一律的模式,不能照搬、照套“城市模块”;三是生态环保原则,处理好规划与田园风光的关系,既继承传统又体现现代风格,尽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四是充分尊重农村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的原则,要让农民感到生产、生活方便;五是由易到难,由表及里的原则,由花钱小却易见成效的环境卫生整治着手;六是有形与无形结合的原则,既要抓有形的环境整治建设,又要抓移风易俗、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教育培训;七是抓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的原则,这是抓新村建设的根和本,是动力和持久力的源泉。

  (二)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组织农民,自觉参与村庄整治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主体是农民,建设的是农民自身需要的“新农村”,因此必须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将农民动员、组织起来,使政府引导下的新农村建设内生为广大农民的需要,变被动的接受为主动积极的参与。

  上个世纪70年代的韩国“新农村运动”,其重点就在于“精神启发”,始终将“勤勉、自助、合作”作为一种民族精神加以启迪。这是韩国模式成功的精髓。

  要将村庄整治建设的目的、意义,广泛向农民进行宣传,统一认识;将整治的各项规划、项目实施的步骤、方案、要求,广泛征求村民意见,集思广益,以求统一。本着村民自治的原则,列入试点的村、组要召开社员大会,只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方可列为试点。

  要充分发挥村两委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团结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团员和专业大户,以及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使之成为“村庄”整治的中坚力量,从而带动左邻右舍,乡亲乡邻,自觉参与其中。

  总之,村庄整治,不能行政强迫命令,必须充分依靠农民,发动农民,相信农民,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农民为中心安排各项整治工作,通过一定的激励政策带动农民出智、出力、出钱,吸引农民主动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和先进的生产方式。

  (三)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不得不以实际行动回报农民的时期。社会各方、各阶层都要出智、出钱、出力,自觉参与村庄整治,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抓好村庄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要充分发挥引导、主导的作用,按照统一规划的部署,制定本部门参与村庄整治的行动计划,在人、财、物方面予以落实。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加大村庄整治工作的技术服务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对试点村,可实行部门联合,对口支持,也可部门承包到组,一包到底。鼓励干部、职工对口扶持到户,要开展“手牵手”、“心连心”、“结对子”等多种形式活动,使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市民志愿者,积极参与村庄整治活动。建立志愿者协会,设立整治基金,募集社会资金,积极探索“社会化”整治之路。

  市财政应设列专项资金,专款用于试点整治。要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工商资本参与村庄整治,建立和增加为村庄整治服务的金融产品。